何祚庥
哲学和航天
何祚庥
专家简介:
何祚庥(1927-),中国科学院院士。粒子、物理理论学家。上海人,祖籍江苏扬州,原籍安徽望江。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1956年起先后在中科院原子能研究所,二机部九院,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论物理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等职务。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理论物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早期从事粒子理论、原子弹和氢弹理论的研究。关注科学领域中的哲学问题,是建国后我国科学方法论研究事业的早期开拓者。近十几年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曾就科技政策、教育政策、文艺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若干理论问题,特别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近期更集中研究了我国的能源问题,特别是对太阳能利用的新发展,是当前研究的重点。主要著作有《量子复合场论的哲学思考》(1997年)、《从元气说到粒子物理》(1999年)、《何祚庥与法轮功——1999年夏天的报告》(1999年)、《我不信邪——何祚庥反伪科学论战集》(1999年)。
为什么要讨论航天事业的哲学问题?我想大概是对“中国航天事业向何处去”的问题,有较强烈的不同意见,所以需要提到哲学的高度来讨论。
我是战斗的唯物主义的强烈的信奉者,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支持者。有可能,航天事业所面临的哲学问题是“人和科学规律”的相互关系的哲学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最深入的是斯大林。斯大林在他的晚年,最后公开发表的一篇文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文集,1934-1952年,第579-672页,以下引文均引自此文集,不一一注出)中说:
“马克思主义把科学规律——无论指自然科学规律或政治经济学规律都是一样——了解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的反映。人们能发现这些规律,认识它们,研究它们,在自己的行动中考虑到它们,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但是人们不能改变或废除这些规律,尤其不能制定或创造新的科学规律。”
为了深入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斯大林还举出“修筑堤坝和水电站”为例,“人们还学会了控制自然界的破坏力,可以说是学会了驾驶它们,使水力转而有利于社会,利用水来灌溉田地,取得动力。”
接着,斯大林又说,“这是不是说,人们因而就废除了自然规律、科学规律,创造了新的自然规律、新的科学规律呢?不,不是这个意思。问题在于防止水的破坏力量发生作用并利用它以利于社会的这一整个工作程序,是丝毫没有违反、改变或消灭科学规律,没有创造新的科学规律的。恰恰相反,这一整个工作程序是确切地根据自然规律、科学规律而实现的,因为对自然规律的任何违反,即使是极小的违反,都只会引起事情的混乱,引起工作程序的破坏。”
现在人们写一篇文章,编辑部门希望能给出“关键词”。我以为这里的“关键字句”是:
左:马克思:(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伟大的政治家、哲学家、经济学家、革命理论家。主要著作有《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等。是无产阶级的精神领袖,支持其理论的人被视为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最广为人知的哲学理论是他对于人类历史进程中阶级斗争的分析。他认为这几千年来,人类发展史上最大矛盾与问题就在于不同阶级的利益掠夺与斗争。依据历史唯物论,马克思大胆地假设,资本主义终将被共产主义取代。
右:恩格斯:(1820年11月28日-1895年8月5日),德国思想家、哲学家、革命家,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恩格斯是卡尔·马克思的挚友,被誉为“第二提琴手”,他为马克思从事学术研究提供了大量经济上的支持。在马克思逝世后,将马克思的大量手稿、遗著整理出版,并且成为国际工人运动众望所归的领袖。
“人们不能改变或废除这些规律,不能制定或创造新的自然规律”,“因为对自然规律的任何违反,都只会引起混乱和破坏”。
为什么要在这里长篇大论地引用斯大林的话?那是有“针对性”的。因为中国的航天部门确实存在着“人们”可以“创造”、“废除”自然规律的干扰!远一点是“亩产十万斤”,近一点的是“全民练气功”,“如果每100个人有1个练出人体特异功能,10亿人口就有1000万人”,“这就造成强大的气场”!倡议者没有具体说为什么要创造一个强大的气场,不过,《严新气功》中说,“发功可以改变导弹的航向”。
也许这些“创造”科学规律的说法已成为过去。但是,——我是航天事业的“局外人”——从局外人来看,类似的思潮,依然存在。这就是前一时期,在香山开过一个要研发超光速火箭的研讨会,要跨越“光障”。很遗憾!我们是狭义相对论的强烈的拥护者!从我们来看,“改变”或“废除”狭义相对论所反映的科学规律,是不可能的!而且,在日内瓦工作的OPERA实验组的两位负责人,已为此而“引咎辞职”!
然而,对于航天事业来说,也许更值得注意的是斯大林对于“人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论述:
“对于经济发展规律,对于政治经济学规律——无论资本主义时期或社会主义时期都是一样——也必须这样说。在这里,也如在自然科学中一样,经济发展的规律是反映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人们能发现这些规律,认识它们,依靠它们,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把某些规律的破坏作用引导到另一方向,限制它们发生作用的范围,给予其他正在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规律以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但是人们不能消灭这些规律或创造新的经济规律。”
航天事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部分,航天事业不能背离中国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律,不能背离“发展是硬道理”,不能背离“科学发展观”,不能用“空想”的唯心主义,取代科学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的发现,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就要排除在实际工作中的一切“空想”或“妄想”。上述突破“光障”的“空想”,就是需要纠正的“妄想”之一。
但是,航天事业除必须遵循中国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律外,还是中国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的一部分。必须遵循“重大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怎样论述这一重大哲学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恩格斯文在1894年所做如下的论述:
如果“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选集》,第3卷,第505页)。
人们习惯于把科学的发生、发展,归结于“好奇心”,但如果想得更深入一些,那是指的是某种科学思想的起源;至于“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的发展,就一定是来自某种“重大社会需求”。如果没有这种“重大社会需求”,航天事业是不可能“被”推向前进的。这一“客观规律”是不可能“被”违背的。
但是,所谓“重大社会需求”,必须确实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需求,不是那种可有可无的,在头脑中“空想”出来的社会需求。
我们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研究所有一位研究员,在他撰写的“第六次”科技大革命的文章中,其中有一项就是响应航天部门某些人士的号召,说未来重大社会需求要突破“光障”,实现宇宙航行。从我们来看,这完全是一种“空想”。
问题是,从我们爱好讨论哲学问题这些“局外人”来看,在中国航天事业的奋斗目标中,还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想”。——也许我们的意见并不对!但既然来讨论,也就请允许我们来“争鸣”一下。
例如,为什么要国家支出“大笔”的钱,实现中国的载人登月?载人登月是美国人在上世纪60年代已做过的事情。今天中国,已无争夺这一“重大科学发明权”的可能。在争夺科学发明权的问题上,我一直支持这样的理念,第一是“发现”,第二是“重复”,第三、第四就是“抄袭”或“沿袭”了。所以,如果中国要搞载人登月,那么就是因为出现了“重大社会需求”了。
据某些发言人向我们解释说,为什么中国要“花大量的钱”实现“载人登月”?据说有下列四大理由:1)为了国防,为了军事;2)可将氦3运回地球,解决人类能源问题;3)可在月球放置太阳能电池板,将电能用微波传回地球,也是为了解决能源问题;4)研究月球的“月理”和“月质”。
限于国力,中国的基础研究部门科研经费十分短缺,在目前阶段,是“拿不出”钱来支持“月理”、“月质”的系统的研究的。
但是,其它3条重大“理由”,却都有可议论的地方。
1)月球距地球38.44万公里,人们真可能和必要在月球上架设火炮,对地面或空中的目标实行攻击?这要花多少钱?在军事上真有价值,还是仅是从科幻小说中搬过来的理念?一个严峻的事实是:为什么自上世纪60年代,美国人进行过登月飞行后,却从来没有着手在月球上建立任何军事基地?
2)月球上有无足够人类使用的氦3?从月球上提炼氦3并运回地球,这要花多少钱?据估算,月球上储存的氦3,只够地球人使用3000年!但如果把这一氦3存量和地球上储存的氘比较一下,很多受控热核反应专家都认为,地球上的氘,足够地球人使用几千万年!更重要的是“氘+氘”受控热核反应至今还没有实现,而“氘+氦3”的受控热核反应,在技术上至少要比“氘+氘”受控热核反应,还要难上一两个数量级,其发电成本也要比“氘+氘”高出一、两个数量级!那么,今天中国有此必要将氦3的探索和开发,作为“载人登月”的重大目标?
3)在月球上放太阳能电池板,这要化多少钱?又能发出多少电?地球人有这种“重大社会需求”吗?——其“花钱之多”,“效益之低”。
据报导,这一方案要花费2600亿人民币,(注:在国外已有类似设想,而且已写在某些书上,据说要2600亿美元),一共才放置功率为100万千瓦的太阳能电池板。简单计算一下,其全部成本是260元/瓦,而地面上太阳能电池板的功率成本,已下降到13元/瓦。两者相差20倍!也许会认为我这里的计算不公允。因为同等功率的电池板在天空的发电量是地面5倍,所以,20/5=4倍。但我们也还有另一个算法。据我们所知,放置在地面的太阳能电池板的使用寿命,一般是25年。而请问这一放大大气层外的太阳能发电装置以及它的微波发射、接受系统的“免维修”的使用寿命是多少年?!我们所知道的数据是:中国卫星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5年。所以,空中和地面的“成本差”,仍然至少是20倍!
但是,也有朋友向我指出,“你所讲的卫星寿命,是资源卫星、气象卫星的寿命。如果放置在距地面约10000公里的同步轨道,其寿命可延长到15年。所以,“成本差”就下降到7倍。”但是,上述估算还有一个大漏洞。这就是由空中发电转化到微波,用微波发射到地面,在地面接受微波,再转化到人们可使用的动力电,其总体的转化率是多少?从我们来看,很难期望这一“三步曲”的最终效率,会超过70%!也就是空中和地面的“成本差”,至少是10倍!
应该改为由地面用微波向空中发射能量,而在空中放置一个微波能量的接受系统和储能系统,目的是解决空中许多活动所需能源问题。如果这一问题的确能够较廉价而又高效地获得解决,那么才有可能真正来讨论能否由空中向地面传输能量的问题。
也许航天部门的某些学者、专家会认为这些“重大社会需要”可以通过“政府”制造出来,——据说,有关部门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正式提出索要2600亿人民币,希望在30年内实现空中放置100万千瓦太阳能电池板的方案。我不知国家发改委是否认同这一“庞大”的“建议”。但是我请这些同志再读一下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说过的另一些话:
“有人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作用的若干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在内,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造过的’或者甚至是‘根本改造过的’规律。这也是不对的。规律不能‘改造’,尤其不能‘根本改造’”。
“虽然关于改造经济规律的公式早已在我们这里流行起来,可是为了准确起见,必须把这个公式抛弃。”
“总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经济学的规律是客观规律,它们反映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生活过程的规律性。否认这个原理的人,实质上就是否认科学,而否认科学,也就是否认任何预见的可能性,因而就是否认领导经济生活的可能性。”
我以为,斯大林说的是指“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但这些原理也同样适用于“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发展的客观规律”。
斯大林还说:
“问题在于,每年有成千的年轻的新干部靠近我们领导核心,他们抱着热烈的愿望要帮助我们,抱着热烈的愿望要显一显身手,但是他们没有受到足够的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不知道我们所熟悉的许多真理,而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苏维埃政权的巨大成就使他们惊愕万分,苏维埃制度异乎寻常的成功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就以为,苏维埃政权是‘无所不能’的,对它来说‘什么都是轻而易举’的,它能消灭科学规律,能制定新的规律。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这些同志呢?应该怎样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去教育他们呢?我认为,有系统地重复所谓‘众所周知’的真理,耐心地解释这些真理,是对这些同志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最好的办法之一。”
请大家不要误解,我并没有反对中国应大力发展航天事业。2012年4月3日,我在“参考消息”上读到“太空野心——中国致力于发展卫星应用产业”的新闻。
斯大林:(1879年12月21日- 1953年3月5日),曾任联共(布)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他协助列宁组织和领导了1917年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在1922年12月第一次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成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报告。他提出了“在一个国家首先建立社会主义”的主张。1936年12月5日在第8次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上批准了在他领导下起草的一部苏联宪法。1928年,他放弃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全力进行工业化,通过几个五年计划使苏联这个落后国家迅速改变了面貌。1945年6月获最高军衔苏联大元帅称号。著有:《斯大林全集》、《论苏联伟大卫国战争》、《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等。
“2011年底,中国发表了第三份航天白皮书《2011年中国的航天》。”“白皮书主要关注重要的目标,包括重大的卫星计划。”例如,“白皮书多次强调,中国将开发高分辨率观测卫星,形成全天候、全天时、多谱段的对地观测体系——简言之就是间谍卫星。”
“另一个重要的新目标就是发展卫星应用产业。……中国的决策者与西方决策者一样,似乎都认为卫星应用产业是一个值得投资的赚钱领域。”“白皮书特别提到了几种类型的卫星是特别重要的:对地观测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和导航定位卫星等。在这些卫星中,通信广播卫星可能是最成熟的。”“与此同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继续完善。该系统已于去年12月投入运营。‘北斗’导航系统有望与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欧洲的伽利略系统进行竞争,而且使用是免费的。”
从“哲学”的角度说,我支持2011年白皮书所提到的这些目标,因为这是真实的而不是空想出来的“重大社会需求”。
但是美国人也同时指出“这份白皮书对中国的军事航天计划,言之甚少”。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只是反对在几十万公里外的月球上建设“月军”——那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但是,距地面几百公里的“天军”,是现实的,也是“重大社会需求”的一部分。
最终我还想补充一个建议,建议航天部门能否考虑一下我在《我国必须立即停止核能发展的‘大跃进’》一文中所提出一个意见,“能否协助核电部门将地球上找不到合适储存地点的核废料,送到太阳上去?因为太阳并不惧怕来自地球的核废料的污染!”现抄录所说理由如下:
“需要向社会公众报告的,在如何处置‘处理后’剩余的核废料存放问题上,现在还出现一些新思维。”有专家建议可存放到绕太阳而旋转的轨道上。我说,不如用火箭技术,将剩余核废料加速成为‘大于第一宇宙速度,又小于第二宇宙速度’的飞行物。只需大体上对准太阳发射,就一定能降落到太阳表面,形成壮丽景观!由于这一发射只需控制火箭的发射功率,不需导航精度,也许能大幅度降低发射成本,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突出的优点是,只要不出现发射事故,将能保证这一‘存放’绝对不会污染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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