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符指动词看意向性与符号的构成

2012-09-09 08:52李明洁
关键词:意向性意向客体

李明洁

§语言学研究§

从符指动词看意向性与符号的构成

李明洁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200241)

“意向性”和“符号的构成”是语言哲学中的重要课题,“符指动词”和“小句主语”则是语言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符指动词的语义本质及其语法特点,以具体可查的语言形式使“意向性”和“符号的构成”获得了深刻的验证和阐明;符号构成的认知特点分析又为符指动词和小句主语的跨学科研究开拓了新路径。符指动词的特征表明:以符指动词为标记的单向的意向性是符号生成的构成性要素;人们可以利用符指动词将某一事件符号化,从而纳入意识范畴;符指客体是认知活动的结果和焦点。

符指动词;符号构成;意向性;小句主语;小句宾语

索绪尔(F.D.Saussure)提出“符号”的概念,并将其分为“能指”和“所指”两个部分。在语言中,有一类动词被专门用来揭示符号的意义或者关系,指明特定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联并借此阐明符号的意义。本文将这类特殊用途的动词称为“符指动词”(signal verb)。

符指动词虽然数量有限,但是特征却非常明显。在语义层面包含“意向性”等语义特征。在语法上,符指动词的前面可以用小句作主语;宾语位置上也可以带从属性小句。在现代汉语中,具有这些语法和语义特征的动词有:标志、表明、表示、表现、代表、等于、反映、揭露、解释、说明、象征、意味、指、是、作为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动词,有的在某些用法中并不体现符指动词的功能。如:①本文的语料来源是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CCL语料库(网络版),http:∥/ccl.pku.edu.cn:8080/ccl _corpus/index.jsp?dir=xiandai。

(1)他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各位贵宾表示热烈欢迎。

(2)红心、方块代表白昼,黑桃、梅花代表黑夜。

(3)在中国从事经营的美国商人对中美最终达成一项WTO协议表示积极欢迎。

(4)红色表示禁止通行。

例1和例3中的“代表”和“表示”都是行为动词,例2和例4中的才是符指动词。

这类动词,在传统汉语句法描写领域中属于“谓宾动词”的一部分。谓宾动词中有一些能够带小句宾语,相关研究较多关注于小句宾语的类型;②杨成凯:《广义小句宾语的类型研究》,《中国语文》1992年第1期。对其中能带跨小句宾语的动词,则集中讨论其“去范畴化”特征。③方梅:《认证义谓宾动词的虚化》,《中国语文》2005年第6期。符指动词作为谓宾动词当中有着上述两种表现的一个特殊小类,有针对性的语义语法特征的定性研究还较为鲜见;尤其是这类动词能够以小句作主语,这是其他动词都没有的性质。那么,符指动词究竟具有哪些规定性的语义要求?对句法结构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语言特征的本质又是什么呢?本文力图通过语例分析,阐释符号形成的意向性根源、言语表现及其认知意义。

一、符指动词的语义特点

符指动词的语义特征由其特殊的功能决定。任何符号所包含的能指与所指都必须由联想的纽带连接在我们的脑海中,并由语句表达出来;而“联想的纽带”在语言中则由“符指动词”来担当。这就决定了符指动词必然具有“意向性”的本质,这也是它最隐含的特征,即:使用符指动词,就包含着使用者的一次意向过程或者说一次主观的判断过程,即“联想”。

(一)符指动词的特殊的意向性

“意向性”(intentionality)就是意识指向某种对象的指向性。由于涉及主客观世界的关系这一人类的认知母题,“意向性”一直是哲学、符号学和语言学的首要关注对象。在众多相关理论中,语言学者塞尔(John R.Searle)定义的“意向性”认为,意向性过程的特征就是将外部事件纳入意向主体,“所谓意向性是心灵的一种特征,通过这种特征,心理状态指向,或者关于、论及、涉及、针对世界上的情况”;①约翰·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李步楼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94页。而一个意向性过程一旦被语言所表述,或者说“意向性”实现在语言中,就体现为一个“意向动词”,即:以意向方式为所指的动词。

“意向动词”的内部有多个类型,比如心理动词和言说动词也属于意向动词,由它们特有的语义特征,可以清晰地得出其中所包含的“主观心理指涉外部情境”的意思;相对而言,符指动词的意向性似乎没有那么明显,因为它们的词义中并不直接涉及“心理、主观、判断”这样的义素。从表1中,可以看出符指动词在意向动词中的特殊性。

然而,若我们仔细反省,就会发现:符指动词的使用总是以一次主观的判断或联想过程的发生为前提,也就是说,必须以两个事物间的符号指示关系为意向性活动的内容——如果说话人不了解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那么,他就无法运用符指动词来生成一个含有符指动词的句子。例如,如果说话人不知道“交通信号灯变成红色的时候表示车辆不许通行”这一常识,那么,他就不可能说出像例4这样的句子。

表1 心理动词、言说动词和符指动词的语义特征比较表

在语言形式上,能够作佐证的就是:所有符指动词谓语句的前面都可以加上一个主谓结构来表示某人完成了一次意向过程。被添加的语句就是为了明示:一次意向过程确实已经发生过了。当然,在日常语言使用中,形式上的这种主谓结构常常是被省略的,但完全可以补足;或者也可以说,在人们的认知中总是被补足了的,如例2、例4的完整表达式就可以是下面的样子:

(2a)(他知道)红心、方块代表白昼,黑桃、梅花代表黑夜。

(4a)(我认为)红色表示禁止通行。我们也能由此看出符指动词与心理动词、言说动词的区别:心理动词(知道)和言说动词(认为)的前面都是意向性行为的发出者(“他”和“我”),后面则是意向活动的内容或者结果;符指动词则完全不同,它的前后都是意向活动的对象(如例4中的“红色”和“禁止通行”),至于意向性行为的发出者倒往往是被隐含的,可以不出现在语句中。

当然,如果我们再利用这些例句,将例2a中的“知道”、例4a中的“认为”和例4中的“表示”所代表的意向动词与例1中的“代表”所示的行为动词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意向动词清晰地指向人类的意向活动,说明的是外部事件进入认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通过意向动词的所指行为,被改变的仅仅是人的认知。但是,行为动词所含的语义关系往往体现着主客体本身由于这一行为而完成的改变。

我们可以用表2来总结上述差别,并突出符指动词的语义特点。

表2 行为动词、心理动词、言说动词、符指动词的语义关系比较表

可见,意向动词不同于一般动词,符指动词具有意向性,是意向动词中的特殊小类;尽管这种意向性较为特殊和隐蔽。人们就是通过使用具有意向性的符指动词,将外部世界的关系性的认识纳入到自己的意识当中。

(二)符指动词的被连接者及其关系

我们把这类动词命名为“符指动词”,是因为符指动词连接的两个部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符号。符指动词不仅把自身心理状态之外的内容纳入到自我认知之内,而且还认定某两个事件之间具有符号的关系:前面相当于符号的能指,后面相当于符号的所指。

1.“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我们把符指动词前面的成分叫做“符指主体”,后面的叫“符指客体”;之所以不简单套用“能指”和“所指”这对概念,除了需要与传统语言学中的能指所指概念相区别以外,本文还希望强调:符指动词连接的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的位置是固定的——符指主体在它的前面,后面是符指客体,不能颠倒。这意味着,符指动词的意向性是单向的。在语言的层面上,即表现为:我们可以像例4那样说,“红色表示禁止通行”,但是却不可以说“禁止通行表示红色”。

意向行为的单向性是由于意向主体选用一个“能指”指向一个“所指”这种行为不具有可逆性,即:总是选用“符指主体”在先,指定“符指客体”在后;所以,“符指客体”一般是认知结果,只能出现在宾语的位置上。

2.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的象征关系。作为一种符号,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之间的关联当然也是任意性的。在例4中,“红色”这一符指主体是和“禁止通行”这一符指客体发生关联的。但是,在其他可能的表述里,它也完全能以“危险”、“警戒”、“维修中”甚至“红灯区”为符指客体,构成符号关系。

与一般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的任意性有所不同的是:尽管存在上述这些可能的表述形式,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之间的任意性却并不是完全不可论证的,而是带有象征性的特点。这是为了适应人们认识外部世界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原则:符指动词句所表达的多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认知结果,而不再像是语言符号创建之初那样——能指与所指是任意勾连的。不论是对说话人还是听话人,“象征性”都能有效地节省人们的认知成本,避免误解和错认。

陈嘉映曾经这样分析这种象征性:“符号(sign,signe)则用来指施指和所指之间的象征关系。象征也有相当的任意性。不过,象征的任意性还是受到相当的限制。因为施指和所指在这里要求某种相似性,或象征性。我这样界说相似性:施指和所指具有感性联系。”①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74页。所谓“感性联系”按照威廉·阿尔斯顿(William Alston)的说法,就是要“使人想起”:“一个东西使人想起另一个东西”,“凡是有任何一种观念联想的地方,我们就会使一个人产生条件反射,以致X使他想起Y”。②威廉·阿尔斯顿:《语言哲学》,牟博译,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8年,第117页。也就是说,符指动词连接的两个部分虽然相当于任意性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但它们之间要有感性联系,或曰联想关系,而且这种联系要较为典型。比方说,例2所描述的情况:由于“黑桃和梅花”与“黑夜”发生感性联系比较具有代表性,所以,就被用作黑夜的标记了。人们把这个认知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是选用一个符指动词“代表”将“黑桃和梅花”与“黑夜”连接起来。

3.符指动词的时体标记。符指动词在连接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时,可以有或者没有“时体标记”。受到符指动词意向性的语义限制,符指动词往往用以表述已然事实或者判断中、想象中应该出现的事实之间的联系,较少用以表述过往和将来的意向行为。

1)时体标记。符指动词的后面一般可以加已经虚化为时体语法意义的“了、着”,用以表示已然事实间的关联(如例5和例6),而不会出现“过”;或者不出现这类助词,表示一般规律性的事件间的关系(如例2和例4)。此种情况最为常见,属于常规性的符指行为。

(5)孙悟空反对天上的神权和地上妖魔,反映了人民征服社会上邪恶势力的信念和力量。

(6)用迄今为止已经进行过的实践来作真理的检验标准,并不意味着从某个时刻起就不再对现存的理论继续进行检验了。

2)准时体标记。“准时体标记”指处于半虚化状态的时间副词(如例7)和时间名词(如例8),往往与符指动词连用,用来表述过往和将来的符指行为。此种情况并不常见,是标记性的符指行为。

(7)江泽民访问俄罗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将标志着俄中关系进入全新的阶段。

(8)“五彩”原来指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后来泛指颜色多。(三)符指动词的语义特征

总结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符指动词属于意向动词,它所连接的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之间具有感性关联,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符号。我们可以把这些特点归纳为符指动词的区别性语义特征,包含两个要素:

第一是“意向性”,符指动词的使用以意向行为的发生为前提。借助时体标记,符指动词通常能够表述已然完成的意向行为,有时也可以表述过去和将要完成的意向行为。

第二必须“连接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符指动词具有单向的意向性,它的前面是符指主体,后面是符指客体。两者之间具有象征性的“感性联系”。

可见,单向的意向性就是人们在认知活动中完成一次符号化的具体过程,人们用符指动词连接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的语句形式来表述这一认知结果。也就是说,以符指动词为标记的单向的意向性是符号生成的构成性要素。

二、符指动词句的主语

符指动词的语义特征直接影响了它的语法表现,包含符指动词的符指动词句在主语和宾语上都有着有别于一般动词句的特殊要求。

一般动词的研究都会关注动词和宾语的搭配关系,而较少涉及主语。这是由于动词的属性会直接影响宾语的形态,而对主语一般不会存在太多限制性的要求。但是,符指动词由于其语义的特殊性使得其主语呈现出很特殊的面貌。

(一)作为主语的词语、短语和小句

1.词语、短语和小句作为符指主体的一致性。符指动词句的主语可以是表示事物的词语(或者短语),也可以是表示事件的句子(或者短语)。如下面的例子都是合语法的,其中的主语分别是小句、谓词性的谓宾短语和名词性的偏正短语:

(9)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标志巴勒斯坦自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9a)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标志巴勒斯坦自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9b)加―杰自治执行协议,标志巴勒斯坦自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符指主体不论是词语、短语还是小句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符号能指出现。对于“标志”这个符指动词,例9b中用“加―杰自治执行协议”这个事物作符指主体,而例9和例9a中分别用“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和“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这个事件作符指主体,三者作为符指主体的地位是一致的。

2.符指主体与符指客体的呼应性。尽管词语、短语和小句都可以作为符指主体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但它们对于共现的符指客体的要求却不尽相同。小句具有谓词性,而词语和短语有谓词性和体词性之别,当它们被符指动词联系起来的时候,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之间需要呼应。举例而言:当符指主体是词语时,符指客体可以是词语,如例2和例4b;也可以是短语或者小句。如例4c和例4d:

(4b)红色表示通行。

(4c)红色表示禁止通行。

(4d)红色表示这里禁止通行。需要注意的是:用体词性词语或者短语(如“红色”)做符指主体,意味着用某一事物作能指,指向符指客体所代表的认知结果。这个结果可以是同是事物(如例2),也可以是以谓词(如例4b)、谓宾短语(如例4c)或者小句(如例4d)表示的事件或者过程。

如果符指主体是谓词性词语、短语或者小句(如“进入演艺圈”)时,符指客体也必须是谓词性的词语、短语或者小句(如例10),但不可以是体词性的词语和短语。如:

(10)进入演艺圈就意味着进入了一场毫无规则的比赛。

(*10)进入演艺圈就意味着比赛。(二)作为主语的谓词性短语和小句

符指动词可以用小句作主语,是其最典型的特征。用小句作主语时,宾语在语法单位上大多是短语和小句;但是,作为宾语的短语必须是谓词性的。例如:用“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这个小句作符指动词“标志”的主语时,宾语可以是词组“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如例9c)和小句“巴勒斯坦自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如例9)。

(9c)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标志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相比之下,其他类型的动词则完全不可以带小句主语。即便同是意向动词的心理动词和言说动词也不行。这是因为心理动词和言说动词的语义限制了这些动词的主语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事件。因为事件不具备心理和言说的能力。

(*9)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知道/认为巴勒斯坦自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汉语里用小句作主语除了与符指动词配合外,还有一种情况,如:

(11)教师浓妆艳抹不合适。

这时主语是一个小句,而谓语只能是评述类的,形容词性的;不会出现动词。

(三)符指动词小句主语的实质

符指动词之所以可以用小句作主语,一方面是由于其语义中包含“意向性”,说明主语和宾语都是被引入到意识领域的被认知的对象;另一方面是因为符指动词的语法位置和功能就是要“连接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

然而,小句为什么可以成为符号中的能指部分呢?我们知道,句子是表现事件的语言单位,是事件在语言层面上的投射,其实质是对意向过程及其结果的表述。人类的意向性活动完全有能力将事件这样一种外部对象纳入到自身的认识活动中来,并且谈论这一事件所具有的符号意味。这实际上就是:在语言层面,用小句所表述的事件作为符指动词的符指主体。

小句作主语的另一种情况,则是人们对某一事件进行评论。也就是说,语言层面用小句作主语,意味着将某一事件要么是作为认识的对象纳入意识范畴来处理,要么就是作为被评述的对象(如例11)。前者的处理方式,就是使用“符指动词”来连接能指和所指来表达认知结果(如例9)。而其他类型的动词,不论是有意识主体的可控的行为类动词(如“吃”、“打”)、有意识主体的不可控的经历类动词(如“死”、“痛”),还是无意识主体的情状类动词(如“淹”、“塌”),由于受到动词语义的限制,都无法用表示事件的小句来做主语,只能用词语或者短语来做相应动词的主语,以表示有意识和无意识的主体。

三、符指动词句的宾语

(一)符指动词的小句宾语

“意向动词与一般的动词截然不同:一般动词只能带一个词语性的宾语,因为这些动词指向的行为动作只能从外部影响到一个或多个单独的事物。而意向活动凭借它的意向方式不仅能够将单独的事物,也能够将一个完整的事件反映到意识中来”。①刘大为:《意向动词、言说动词与篇章的视域》,《修辞学习》2004年第6期。因此,可以带小句宾语是所有意向动词的特征。如下就是心理动词(如“知道”)、言说动词(如“建议”)和符指动词(如“说明”)带小句宾语的例子:

(12)我知道那是壶口瀑布的回声。

(13)我建议中央总结一下用人的问题,尊重人才,广开进贤之路。

(14)泥鳅安静栖息水底,说明水里氧气充足,外界气压高,是晴天的预兆。这是由于:意向动词将意向结果纳入了心理认知的范畴,也就是说,通过意向动词可以将某个事件引入到体现认知结果的话语中;又因为是认知结果,所以只能出现在宾语的位置上。

符指动词句宾语位置上一般都是句子或者可以扩充为句子。如例4一定可以扩充成例4d。符指动词的小句宾语与其他小句宾语的差别就在于搭配的主语的不同,前文已有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如例14所示,符指动词不仅可以接小句宾语,还可以接跨小句的宾语。

(二)符指动词小句宾语的实质

任何句子都是一个意向过程的结果,而任何意向动词都能够支配一个反映了一定事件的句子为宾语。具有意向性的符指动词用小句做宾语实质上是对意向过程结果的阐释和说明。对于符指动词而言,则是对符指主体所指向的符指客体的追问。例如,“红色”是一个认知的结果,也是认知开始之初需要阐释的对象。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符指客体是对符指主体的说明——“红色(符指主体)表示什么”?回答:表示“禁止通行(符指客体)”。因此,所有的符指动词句的认知焦点都是宾语,都可以改写成“什么”提问的特指问,如:

(2b)红心、方块代表什么?黑桃、梅花代表什么?

(4e)红色表示什么?

(9d)阿拉法特和拉宾签署加―杰自治执行协议,标志什么?

(10a)进入演艺圈意味着什么?

(14a)泥鳅安静栖息水底,说明什么?

综合以上三大部分述,我们认为:符指动词是意向动词中的一类,连接着有“感性关系”的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具有“意向性”和“连接符指主体和符指客体”两个区别性语义特征。符指动词可以带小句主语和小句宾语及其跨小句宾语,其中,“可以带小句主语”是符指动词的显著特征。当然,本文只是从符号和认知的角度给符指动词做了基本的定性,讨论了符指动词的语义本质及其由此决定的核心语法特点。具体的语法分布描写还未及详细展开,尤其是根据符指动词意义抽象程度上的差异以及带时体标记的不同,还可以从内部将其分为若干小类。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符指动词的语义本质和语法特点清晰地表明:1.以符指动词为标记的单向的意向性是符号生成的构成性要素;2.人们可以利用符指动词将某一事件符号化,从而纳入意识范畴;3.符指客体是认知活动的结果和焦点。

“意向性”和“符号的构成”一直都是语言哲学中的重要课题,“符指动词”和“小句主语”则是当前语言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本文通过分析符指动词的语义本质及其语法特点,使“意向性”和“符号的构成”获得了语言形式深刻的验证和阐明;同时,抓住符号构成的认知特点展开了一条分析语法结构的跨学科新路径。以此展示了语言哲学、语法学和认知心理学相互结合的复合解释力和交融的阐释空间。符指动词是一类有着明显特征和跨学科价值的语言学样本,目前对于它们的专门研究还不多见,本文愿意抛砖引玉,就教于大家。

Signal Verb:An illustrative M aterial for Signal and Intention

Li Mingjie
(Chinese Department,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200041)

The signal verb is one of the intentional verbs,and it joins the significant to the signifier.Its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 is“being intentional”.In grammar,a signal verb carries an object which is a sentence,and most important,it can use a sentence as a subject.The research of signal verbs will not only help us learn much more about signal structure and intention;it also tells a good deal about the cause of the sentence object,and particularly the sentence subject.

signal verb,signal,intention,sentence subject,sentence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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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4

A

1006-0766(2012)05-0083-06

(责任编辑:龙石)

李明洁(1968—),女,浙江宁波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流行语的特殊语言符号结构及其运作逻辑”(10YJA7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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