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教授 马智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2011〕67号)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加快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改进传统的生产与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信息化标准建设,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的产业化,形成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BIM技术在“十二五”期间被列为重要的推广应用技术,很多企业关心如何应用BIM技术。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译为“建筑信息模型”,它是继CAD技术之后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不少企业对BIM技术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有的企业认为BIM技术就是进行三维建模和三维显示;有的企业认为我们的软件就是支持BIM技术;有的企业认为应用BIM技术就是应用相应软件;有的企业认为企业本身已经在用BIM技术。这些说辞都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但也反映出应用BIM技术并不是难事,用BIM应用软件(例如Revit Architecture)建一个三维模型展示一下可以算做简单的应用BIM技术,但实际上作为企业不能只停留在这一点上,难的是需要深度应用BIM技术并使它变成推动企业进步的重要动力。
为此有必要搞清楚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真正的BIM技术?第二,企业应用BIM技术的现状如何?第三,什么是BIM技术的深度应用?第四,如何深度应用BIM技术。关于BIM,有非常正式的定义“BIM是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的数字化表示,因此,它可以用作设施信息的共享知识资源,成为设施的全生命周期决策的可靠基础”。其中的关键是,BIM是一种数字化表示。这种表示可用作共享知识资源,也可用于支持全生命期决策,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更方便的知识资源的共享,另外让这些表示成为全生命周期决策的基础,这是关于BIM的定义。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BIM技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归纳一下BIM技术的核心特征是什么?只有知道了这个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BIM技术。根据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美国《BIM手册》一书,BIM的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6条,这6条特征也是区分BIM技术与非BIM技术的标准。换句话说,如果一个软件是基于BIM技术的软件,那么它就应该满足6个条件。
基于BIM技术的全生命期信息共享模式可以用下图来表示。最核心的就是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的理念和模式,即实现不同应用软件之间信息的直接共享。所谓直接共享,就是计算机直接向BIM写入数据,或者读取、提取数据,不用人工干预,也就是说,各应用软件既为BIM贡献信息也从BIM提取信息,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目前,有各种各样的应用软件,例如建筑设计软件、结构设计软件、设备设计软件、节能设计软件、绿色建筑分析软件、耐久性设计软件、成本预算软件、施工管理软件等,我们希望这些应用软件之间在全生命周期过程能够共享信息。而其它5个特征都是反应应用软件的特征,实际上应用软件是否是BIM技术关键要看软件的内容,首先它是否支持N维模型,其次操作上是否支持面对对象技术,第三是否运用参数化技术,这意味着软件涉及的所有数据都是联动的,最后是,是否拥有开放式的数据标准。
信息共享如何实现?这要通过开放式的数据标准。基于BIM技术的应用软件比目前使用的应用软件具有更强大的功能,用户对软件首先关心的是功能是否强大,如果我们应用了BIM技术之后还是原来的那些功能,那么用户就不会产生积极性应用。所以我们的BIM技术一定要比过去的功能更加强大,给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否则用户不会抛弃已经熟练使用的现有软件,选择没有扩展功能的BIM技术。
所谓支持开放式标准,就是指应用软件支持以开放式标准规定的格式读入和写出数据,实现信息直接共享,例如成本预测、能耗分析等。应用这些插件得到一个设计方案后,按一个键就能立即算出成本或能耗,如果不满足要求,设计者立即就可以修改设计方案。开放式标准是相对于软件开发商内部标准而言的,它便于所有的软件开发商遵循。BIM数据主流的开放式标准就是IFC,“十一五”课题建立的下一代建筑工程应用软件概念框架,要求每个应用软件都支持IFC标准。
总体而言,不得不承认国外的BIM技术领先于国内,但目前为止不少文献都表示即使在国外,BIM技术的应用也还是限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局部。未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将逐步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关于BIM技术在建筑工程中已经开展的应用,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总结归纳的使用数据可以发现,BIM技术已经应用在一些设计阶段、建造阶段以及运营阶段。数据显示:BIM技术体现在项目实施的指南,它对可能的应用有非常详细的描述。施工方应用BIM技术的情形有支持工程算量和计价,支持施工过程分析等等。
根据我个人对BIM技术应用的了解,在这几项应用中我国施工企业已经开展的应用情形主要覆盖了三项,一个是碰撞检测,它可以有效支持减少返工、支持工程算量和计价,同时有效支持施工过程分析和计划;第二是实现多维度信息集成,它能够有效支持项目综合管控;第三是有效支持虚拟装配,它可以支持现场建造活动,验证、指导、追踪,支持非现场建造活动。值得说明的是这些应用情形的背后存在着相应的、基于BIM技术的应用软件,理论上讲只要有相应的应用软件存在,这些应用情形才能实现。如图1所示,图中右侧是目前市场上施工阶段主要的应用软件,每一种应用情形都有对应的软件,有的软件覆盖了多个应用情形。
那么这些应用软件在国内的应用情况如何呢?目前只有两个软件在国内市场上有所应用,因为很多工作必须我们自己去做,其中包括首先需要尝试应用一些国外行之有效的应用软件;第二要开发支持我国规范的应用软件;另外,还需开发符合我国用户习惯的应用软件;第四就是建立我国的相关标准。
BIM技术的深度应用,可以考虑三种情形。第一种深度情形是国内尚未开展的单项应用,比如说工程算量和计价;第二种情形是国内外均没有开展的单项应用,比如自动生成进度计划;第三种情形就是集成化应用系统,例如施工企业BIM集成应用系统,这些都可以归纳为BIM技术的深度应用。
图1
对于BIM技术的深度应用可以通过应用情形来考虑,针对第一种国内尚未开展的单项应用情形,可以尝试应用国外已有的应用软件 ,例如应用Innovaya Innovaya Visual Estimating,进行工程量计算和计价。当然在应用过程中也可能遭遇困难,比如说软件不符合我国用户的使用习惯,或者是软件本身不支持我国的相应规范,这些问题都会在应用中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开发符合我国规范、基于BIM技术的应用软件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就开发了BIM-Estimate。
以基于BIM技术建筑成本预测软件为例,在国外,有很多已有的既定BIM技术的软件,但是这些软件对于国内用户来说是否可以拿过来就用,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怎么样让软件符合国家规范。实际情况是,在既有的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成本预测软件中,很难植入我国规范,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开发自己的应用软件。
借助BIM-Estimate软件应用在四川省都江堰聚源职业中学教学楼项目中,在该项示范工程中,利用BIM-Estimate软件进行了成本预算,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等。以前我们做的预算要看电子图或者是纸质图纸,然后预算人员利用计算机建模,现在我们不需要建模,只需要从设计结果IFC文件自动提取成本预算信息即可。软件针对 67% 的结构构件自动生成了成本项目,可以自动进行算量。这样一来建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算量和计价更加准确,直接把算量拿过来就可以避免很多的人为因素。
BIM-Estimate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减少手工录入。产品信息由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的BIM数据中读入,只需输入少量施工信息;第二,避免录入错误。不需要识图并录入;第三,更加开放。一些软件厂商可以做到用设计软件可以进行自动算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必须用它的软件做设计,现在只要设计软件支持IFC标准,其数据就可用。
第二种深度情形是国内外均尚未开展的单项应用,比如创新性地开发应用软件,基于BIM技术自动生成进度计划的应用软件。要克服的困难主要有从BIM自动生成任务,自动建立任务之间的紧前紧后关系,自动计算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时间等。
第三种深度情形是集成化的应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相关的BIM标准,比如对应于施工管理的IFC标准,BIM标准是各种应用程序共享信息的一个前提。另外还需创新性地开发相应的应用软件,例如开发施工企业BIM集成应用系统构架,这个系统有两个部分:第一个是决层管理层使用;第二是业务层使用。有了这些数据我们可以对它进行展示,用于我们的管理过程,包括决策、管理,同时也可进行成本监管、安全质量监管、进度监管、物料监管以及N维ND的综合监管。这样的架构第一可以同时满足业务层和管理层的要求,第二可以最大限度的应用现有的应用软件,第三能够使用开放式的标准IFC集成应用软件,第四支持分步实施,可以边开发边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与一些企业接触也发现他们在深度应用BIM技术中存在一些误区,作为建筑行业的企业对信息技术不在行,对BIM技术更不在行,需要将BIM技术作为一个项目来对待。既然作为一个项目来进行开发就要有招投标环节,但由于一些企业首先不懂BIM,提不出需求,往往以一些名词代替需求;还有一些企业对BIM系统开发的工作量不了解,提出不切实际的开发目标,没有商量余地,这样的话难以开发。此外,部分企业对于BIM技术急功近利,不顾客观规律,恨不得1个月就要用上,这样也难以真正的把BIM技术应用起来。
对企业深度应用BIM技术的建议是:首先,要深入学习、把握BIM技术;其次,要准确地表达企业的需求,清楚企业想利用BIM技术做什么;第三,要尊重客观规律,必要的话咨询相关的专家;最后,要逐步深入、分步实施开展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