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Ⅰ谯 勇
强化“一岗双责” 促进跨越发展
文Ⅰ谯 勇
今年以来,江口县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多措并举强化“一岗双责”,筑牢反腐防线,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截至6月底,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7.30亿元,同比增长25.1%,占市政府下达半年目标任务数的95.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0.83亿元,同比增长20.8%,增幅全市排名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5亿元,同比增长108.9%,增幅排名全市第一;财政总收入完成1.41亿元,同比增长65.54%,占市政府下达半年目标任务的121%,增幅排名全市第二;旅游总收入完成24.14亿元,同比增长145.33%。
细化承诺,织密反腐网络。年初,根据十七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市下达江口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与业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县委委员、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向县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00余份。各级各部门对承诺事项进行层层分解,并组织下属机构和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量化责任,上下各司其责。一是县级领导包责。出台《2012年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分解表》,明确将80项重点任务由13名县级领导干部负责完成,并于年底向县委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报告。二是责任部门履职。出台《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意见》和《2012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重点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等8个方面的内容量化成46项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45个牵头责任单位,年底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督查,严格绩效考核。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绩效办为成员的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建4个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经济业务工作、“减贫摘帽”工作、旅发大会工作等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2次,分别建立党风廉政和绩效效能考核台账。发出效能督办通知14份,通报批评单位26个,对工作不力的19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其中效能告诫6人、诫勉谈话9人、公开检讨4人,均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及情况说明。通过强化督查,目前,《惩防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97项任务已圆满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过半。
优化机制,创新源头治腐。重点抓好源头治腐工作,着力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出台《乡镇、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责任分工、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二是严把“廉政关口”。对拟提拔对象,均由县纪委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发生。今年提拔的6名县级干部、69名科局级干部均征求了县纪委的意见,任前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实行责任连带。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年底向县委作“一岗双责”专项述职。全年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被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综合评比资格。(作者系江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