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研
古罗马著名诗人贺拉斯讽刺过一个叫纳塞迪那斯·卢浮思的贵族好摆阔的天性。
卢浮思这人请客吃饭,开席就要先来段诗歌,相当于基督徒开饭前的那些感谢话。诗歌内容,大致是“云雀啊,已经在锅里炖好了∕精心佐以了香料∕撒上了丁香和桂皮粉∕飞下来,飞到人们的口中”——这鸟大约是古往今来最善解人意的了。
接下来,宴席中的第一道开胃菜高调出场,菜式是野猪肉,但这野猪肉不同于普通野猪肉,卢浮思咧着两瓣油晃晃的嘴唇,洋洋得意向宾客宣布:“这猪啊,是在南风乍起时捕捉的,是只有格调的猪。”
为什么南风乍起时捕获的野猪就很有格调?取决于“南风乍起”这个限定语,贵在南风,而不在猪。野猪每天都可遇到,但当野猪撞上南风,至少在卢浮思的經历里,绝对是一生难求,自然也名贵得紧。当然,这野猪不一定就得遭遇南风才身价倍增,也可以是其他状况,这得看人的想象力。
卢浮思形容这头野猪捕回之后,抬头望天,看着星星出神,呈现出一张少有的慈悲猪脸,因此这猪肉嚼起来会格外伤感……
另一道大菜,是长了对翅膀的野兔,据说是为了模仿传说中的飞马,但诗人贺拉斯讥讽为“一只捆绑的模仿超人的汽锅兔”。这和“南风乍起捕野猪”的笑话如出一辙,贺拉斯借此讥嘲古罗马上层社会挖空心思的攀比之风。类似的横冲直撞的摆阔,有一股斗兽场的野犷味,优雅不足,粗鲁有余。说起大话来,摆起阔来,也多是暴发户式的咋呼,实则不懂机锋。
《红楼梦》第41回里,贾母带一帮人去妙玉的栊翠庵找乐子,妙玉给老夫人砌了一杯茶,“是老君眉”,老夫人问砌茶用的是什么水,答曰是隔年攒下的雨水。雨水不稀奇,稀奇的是“隔年”,就跟那“南风乍起”一样。还有比隔年雨水更好的,妙玉给黛玉、宝钗开小灶,悄悄拉了她们去内室品茶,这时砌茶水的稀罕程度也升级了,是妙玉在玄墓山蟠香寺时收集的梅花上的雪,这雪的奇罕,除了来自冰清玉洁的梅花瓣,还得自两个条件:总共才得了一瓮;在地下埋了五年——这种中国式无与伦比的精致与优雅,想来那头即便会看星星的野猪闻之,也会自卑地垂下头。
至于隔年雨水和藏了五年的雪的曼妙之处,与其说是自对雨雪品质的正儿八经的检验,不如说它是文人士大夫对自然一厢情愿的狎昵。这狎昵,在显阔方面,比起那只未必有格调的猪,更有曲径通幽的效果,因为它非常委婉地暗示,只有文人士大夫才能体悟良辰美景的多情。
学者高居瀚先生在《山外山》里说到一个怪现象:画里观瀑赏景、吟诗谱曲的永远是主人,仆童永远是笨头笨脑地杵着,要不就专注于煮茶热酒这类活计,全然不懂欣赏美景。
其实这不过是一种作画的策略,意在说明仆从有眼无珠,看不懂风景,以此标示主人和仆从的区别。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隔年雨水、像酒一样埋了五年的雪水,其价值等同于薛宝钗那赫赫有名的冷香丸,疗效还在其次,惟其那与自然“相看两不厌”的境界,才是贵族的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