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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中国政府2010年的税收总收入已经占到全年GDP的47.657%,这个比例,已经高过很多高福利的欧洲国家,税收增速再次超过了GDP增速。
要求减税的呼声此起彼伏。
从税制结构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的间接税数量非常庞大,存在巨大的减税空间。2011年中国税收收入中,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四种间接税(不扣除出口退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即约为69.75%。间接税因而被视为改革的首要对象。
降低间接税不能简单理解为调低税率,而是难度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分阶段、有目的地实施一揽子的减税计划。持续十多年的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特别是连年的财政收入超收,为此提供了改革基础。
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内容包括6项,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境保护税。
结构性减税已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它肩负着扩大内需、支撑实体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等多项重任。而说到底,是要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