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筱霞 冯周魁 李广平
陇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西北部,土地总面积2418km2,水土流失面积1717km2,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1%。现有人口25.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98万人,耕地面积53.71万亩,是一个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经济欠发达的山区贫困县。
199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在陇县开始实施。连续10年来先后治理了“陇县田家庄流域”、“陇县丁家沟流域”等10条小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63k m2,占治理任务的101.5%,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392.67hm2,营造水保林4515.83hm2,栽植经济林1363.74hm2,人工种草 1060.03hm2,封禁治理 5446.27hm2,保土耕作 885.7hm2,新建小型淤地坝1座,新建灌溉水窖310眼,新修生产道路29km。累计完成投资1901.23万元,其中国家专项建设资金9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75.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476.23万元。
为保证农发水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县于1999年专门成立了“陇县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建设任务下达、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先后制定出台了《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技术规范》、《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质量控制办法》、《施工机械管理办法》、《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度》、《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奖励补助办法》以及《陇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七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执行,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质量保证、资金保证和技术支持。
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原则,合理配置工程、生物、耕作三大措施,并严把工程质量关,检查验收关,使工程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在农发小流域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
在项目建设中,我们充分遵循自然规律,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园、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项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治理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流域内,对每个工点进行认真筛选,详细规划,做到优化配置,规模适度,努力建设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做到了“治理一片,管护一片,见效一片”。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优质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中,我们严格控制质量标准,规范施工程序,把创建“精品”工程贯穿始终。一是搞好技术培训。在开工前,按照各项措施特性组织技术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学习,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流域治理和工程管理知识,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二是严把质量控制关。在工程施工中,我们严把质量关,由4名业务骨干分片包干,深入工地,从项目开工关、苗木关、监理日志、施工现场控制关以及验收关等狠抓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在项目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制,严格按照“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的原则,加强工程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监督和保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工程完工后及时移交乡镇和村组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为了把项目建设资金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效益,我们根据《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对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一是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专用,做到使用、兑付及时。二是严格执行报账制,由“陇县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办公室”持工程阶段验收卡、工程进度表以及原始支付凭证,定期向县财政局报账审核,财政局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款,保证建设资金按时到位。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半年检查和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了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在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我县首先采用了逐地块测算土方量,并以招标及合同形式按土方量发包施工的办法,沿用至今。实践证明,此方法是较为科学合理的。2002年,我们率先在“田家庄流域”引种桑树栽植成功,收到了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极大地增加了种植户的经济收入;并有2个小流域,“陇县段家峡流域”及“陇县田家庄流域”,先后获得“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称号。
经过十年坚持不懈的治理,项目区治理效益十分明显,平均治理程度达到了70.6%,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30.5%增加到40.5%,累计年可拦截泥沙56.72万吨,年可拦蓄径流70.6万m3。每年可增加粮食产量104.45万kg,项目区粮食单产增加了570kg/hm2,农民人均纯收入有了较大程度地提高,同时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使小型农业耕作机械在项目区得到迅速推广,为我县农业结构的调整、新农村建设、农民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