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裕华
(晋城市城区水利局,山西 晋城 048000)
晋城城区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南麓,全区总面积149km2,辖1个镇7个办事处,共145个社区、村委,总人口3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城区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历来比较突出,加之近年来连续干旱,地下水位下降,采煤漏水,水质污染,城乡开发以及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等原因,加剧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此,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兴建各类饮水工程。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兴建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6处,使87个自然村、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稳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全面改善提高了农村饮水安全质量,基本解决了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城区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挂帅,分管区长负责,财政、水利、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农村饮水安全领导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各级主要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都承包了工程,领导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建设,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和技术指导,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为建好农村饮水安全奠定了基础。
由于城区采煤漏水、城乡建设、水质污染等原因造成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同。水利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因地制宜,精心规划,工程一开始就注重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对所建工程认真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水源论证、择优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坚持以提水工程为主,辅助连片供水,对经济条件好的村实施提水工程;在水源有保证、人口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实施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水工程,坚持注重效益原则,保证工程能长期、有效、稳定发挥作用。
2011年,全区共投资780.5万元建成饮水工程7处。为使自筹资金尽快得到落实,城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利用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积极鼓励个人投资。同时对补助资金实行先干后补、以奖代补、不干不补的投资激励政策,调动了各乡村受益群众对水利工程投入的积极性。在资金的使用上,设立了饮水资金专户,并对账务予以公开,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把好设计、施工、验收和材料供应关,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实行统一采购。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保证了工程质量。
从工程建设开始,按照“明晰所有权,出让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要求,对一些投资较大,由多方投资兴建的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推行股份制管理模式,组建供水公司,由水管站进行管理。对单项提水工程,宜股则股,宜包则包,工程管理落实到供水站到村到户。同时,积极鼓励个人投资兴建饮水工程,大胆放活使用权、经营权。此外,对用水户实行城市化管理,做到一户一表、计量征费,合理制定水价。通过有偿供水、以水养水,促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永续发展。
晋城城区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实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化管理,立足区域优势,充分利用丰富的水源,以饮水带动水利工程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发展壮大了水利基层组织,加快了全区宽裕型小康村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近年来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工农业生产及城市规模的发展壮大,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十二五”期间,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以更新改造、完善提高为重点,继续搞好工程管理,大力推广计量收费办法,实现农村供水逐步向供水城市化模式发展。
根据城区实际,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农村饮水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从而提高饮水工程科技含量,改变村级饮水工程管理滞后的局面。
实践证明,实施集中供水工程,既节约了投资,又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农民增收。因此,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兴建集中供水工程,单村饮水工程要逐步联网,组建供水公司,提高供水保证率。
鉴于饮水工程管理不善、老化失修、乡镇水管站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农村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开展面向基层的岗位技术人员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水利管理服务模式,以区抗旱服务队为基础,明确供水管理机构职责,保证水质和水量。
晋城城区农村饮水工程共有水源井62眼,其中深井47眼,提水费用较高,为此应建立对农村饮水工程稳定的补贴机制,以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