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性质问题:提出及其论证

2012-08-15 00:54吴胜锋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功能主义怪人性质

吴胜锋

(洛阳师范学院 马列部,河南 洛阳 471000)

感受性质问题:提出及其论证

吴胜锋

(洛阳师范学院 马列部,河南 洛阳 471000)

在当代西方心灵哲学中,感受性质已经成为最富争议的哲学问题。布洛克、内格尔以及丹尼特等哲学家纷纷尝试对其作出说明。坚持二元论的哲学家们还试图从自然科学、思想实验等方面证实感受性质存在的真实性。

心灵哲学;感受性质;思想实验

从20世纪50年代感受性质问题在哲学中被提出以来,就一直被认为是当代意识研究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在解释感受性质(qualia)时说:“它既是对意识本质进行适当理解的关键所在,也是当代哲学家们讨论身心问题的绝对的核心。”①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qualia/

在当代西方心灵哲学中,感受性质已经取代思维、意向性等,被认为是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对于那些坚持二元论的哲学家们来说,感受性质的特殊性与真实性已经成为其理论证明的最为重要和有力的依据,他们甚至夸张地认为,感受性质在心理世界中被发现简直可以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对于当今心灵哲学中的各种唯物主义理论形式来说,由于感受性质破坏了唯物主义关于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和客观性的解释模式,因此感受性质成为其最难以对付的挑战。

一、感受性质问题的提出

“感受性质”一词在英语中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最为常见的是qualia(单数是quale,中文译为感受性质),what it is like(作为……是什么感觉),另外还有subjective properties hypothesis(主观特性假说),raw feelings(原感觉),phenomenal or phenomenological properties of features(特征的现象或特征的现象学属性)等等。

在当代西方心灵哲学中,布洛克、内格尔以及丹尼特等著名哲学家对感受性质的说明具有重要影响。

(一)布洛克关于现象意识的说明

布洛克是当代心灵哲学中感受性质的著名的倡导者之一,他的论文On a Confusion about a Fuction of Consciousness、Some Concepts of Consciousness是关于感受性质说明的重要文章。

在布洛克看来,意识一词有两种基本的用法,长期以来在心灵哲学中由于人们不能区分这样两种不同的用法,因而造成了理解的混乱,许多哲学问题也正是由于没注意对该语词的不同的基本的意思区分而造成的。意识一词的一种基本用法是现象意识(phenomenal consciousness,简称P-意识);另外一种基本用法是指路径意识(access consciousness,简称A-意识)。现象意识也是经验意识,它“是心理状态的现象意识的方面,也就是‘处于那样一种状态中会怎么样’。”路径意识是“在人们行动和讲话活动的推理中所利用的意识。”[1]227

现象意识与路径意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现象意识的内容是现象的,路径意识的内容是表征的。二是路径意识是一个功能的概念,路径意识的内容是系统相关的,也就是说使得一个状态是路径意识的东西是它的内容的表征在这个系统中做了些什么。现象意识并不是一个功能的概念。三是存在着某种东西,它们是现象意识的类型。例如疼痛感是现象意识的类型,每一种疼痛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但一些特殊的个例,尽管在一个假定的时间里它是路径意识,但在另外一个时间它就失败于是路径的了,就像我的车一样,在现在对于我来讲是可得到的,但在我的妻子使用它后,对于我来讲,它就是不可得到的。布洛克也说明了现象意识与路径意识之间的联系。根据布洛克的观点:“一个经验的内容既能是现象意识,也能够是路径意识。”[1]242说它是现象意识,依据于它的现象的感觉。说它是路径意识,依据于它的表征的属性。现象意识状态的范例是觉知,路径意识状态的范例是像思维、信念和愿望这样一类的命题态度的状态,以及那些通过“that”从句表达的具有表征内容的状态。

(二)内格尔对意识经验的说明

感受性质能够成为当代心灵哲学中议论的焦点问题,与内阁尔的一篇极富想象力的论文《成为一只蝙蝠可能是什么样子》(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有重要的关系。在这篇论文中,内格尔以一种尖锐提问的方式说明了感受性质问题对于意识研究的重要意义。

内格尔认为意识经验是一种很广泛的现象,它发生于动物生活的许多层面上,他说:“尽管我们不能肯定它存在于更简单的有机体中,而且也很难一般地说:什么能证明它。(一些极端主义者甚至还准备否认人以外的哺乳动物有有意识的经验)毫无疑问,它以无数的、我们完全无法想象的形式,发生在整个宇宙的其它太阳系的其它行星上。”[2]179

对于意识经验是什么的问题。内格尔说,有机体有意识经验这一事实意味着存在着某种东西,它是成为那个有机体可能具有的东西。即“从根本上来讲,有机体有有意识的心理状态,当且仅当存在着成为那种有机体可能具有的某种东西——对那有机体来说,它是可能的某东西。”[2]179内格尔把经验的这种特殊的属性称之为经验的主观特征。首先,这种主观特征不能被分析和还原,分析和还原适合于关于意识的功能状态的系统,而经验的主观特征并不表现为意识的功能状态。其次,经验的主观的特征只能从一种观点出发才能完全予以理解,不同的物种的成员可能用客观的术语理解同一的物理事件,但他们并不能以客观的方式理解这些现象的形式,即这样的一些形式,那些事件呈现给其它物种成员感官所是的某种方式。内格尔强调了观点在对世界理解中的重要性,他说:“在寻求对外部世界更完美理解的过程中,尽管我们有权撇开这个观点,但我们不能永远无视它,因为它不只是关于它的一个观点,而同时是内部世界的实质。”[2]188

(三)丹尼特关于感受性质的说明

丹尼特是当代心灵哲学中重要的哲学家,他对感受性质的认识和见解别具一格。一方面,丹尼特并不赞同对感受性质的地位和作用的无限夸大,并且他把自己关于感受性质的研究目标定位为“就是要颠覆心灵哲学中的被夸大的所谓的感受经验的现象”。[3]619另一方面,丹尼特在Quining Qualia一文中对感受性质特征的归纳得到了大多数坚持感受性质具有独立地位的哲学家们的认可。

在丹尼特看来,尽管感受性质是一个不太熟悉的术语,但是感受性质这种现象与我们紧密地相联系。他也同意那些感受性质的倡导者们关于感受性质定义的说明,即感受性质是一个难以定义的现象,我们通常只能通过例子来说明它。对感受性质最为通俗的表达是:事物对我们看上去所是的那种方式(the ways things seem to us)。例如,在日落时分你盯着一杯牛奶,这杯牛奶对你所是的那种方式是一种特别的、个人的、主观的视觉经验的质,牛奶尝起来对你所是的方式则是另一种经验的质,当你喝下牛奶时,它对于你听着像什么是你的听觉的感受经验,上述意识经验的属性都是感受性质的范例。

丹尼特认识到:感受性质被看成是意识经验的一种特殊的属性。这种特殊属性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不可言喻性。在一些倡导感受性质的哲学家看来,感受性质是意识经验属性中的二阶属性,一个人不能把他的感受经验传达给另一个人。确实,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够发现这样的一些现象,即我们对感受到的看、尝、闻等等有一种无法言说的体会。二是内在性。为什么感受性质是不可言喻的?一个可能的回答就是它们是内在的属性。“内在的属性是最为根本的和不可分析的,对于那些不熟悉它们的人来讲,当尽力去描述这些属性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被把握住。”[3]621三是私人性。因为感受性质既是不可言喻的,又是内在的,那么我们试图说明它的其它的方式,例如通过语词之间的类比、想象、心理学的或者纯行为的实验等,所有是这些主体之间的比较的方法都是不可能的了,它们本质上是私人性的属性。四是意识中的直接或当下的可理解性。“因为感受性质是我的经验的属性,那么感受性质对于经验者的意识来讲就是直接地可获得的,或者可以说某人经验的质是属性对具有经验的人来讲是原生的、直接熟知的、当下现象的质。”[3]621

二、关于感受性质的论证

在今天,感受性质已经成为二元论者们论证心理世界的真实性与独特性、反对哲学中的各种唯物主义理论的最主要的证据。但问题是,如何证明感受性质自身是真实存在的。为了论证感受性质的真实性,哲学家们设计了各种奇思妙想的思想实验,甚至利用了当代脑科学和神经科学中的一些最新发现。

(一)自然科学证据

论证感受性质真实性通常利用到的自然科学证据是神经科学中的盲视的案例。盲视(blindsight)是一个矛盾的术语,它是牛津大学神经心理学家Lawrence Weiskranz发现的一个奇怪的现象而创造的。哲学家布洛克在对感受性质进行辩护时,首先考虑到的就是盲视的情况。一些意识研究专家甚至说“盲视好像是为解决有关意识的现象学争论而量身定做的。”[4]238

在盲视情况中,视觉皮层受到损害的病人在他们的视觉领域中存在着盲区。如果实验人员在这些盲区中的某个地方快速地闪过一个刺激,然后要求病人回答他看到了什么,病人们会说:“没有任何东西。”令人感兴趣的现象是病人中的一些(并不是全部)能够可靠地“猜”出刺激的某种特征,这些特征是关于刺激的运动、位置和方向的,例如一个格子是水平的,还是垂直的。在“猜”中,他们能够识别一些简单的形式,如果他们被要求抓住处于盲区中的某个客体,尽管他们说他们没看到任何东西,他们也能以一种适当的方式挥动他们的手去抓那个客体。除了盲视的情况外,其它的与盲视类似的现象例如聋听、没有味觉而闻到气味、没有触觉而感到碰触等,都加入到这类例子中。在这些情况中,人们否认意识到感觉经验,但他们表现得好像他们能够看到、听到、嗅到和感觉到。

盲视的实验能够被利用对功能主义进行批评。因为根据功能主义,意识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功能的状态。但是在盲视的情况中,那些存在视觉盲区的病人在某些时候能够像看到、听到、嗅到一样去行为,也就是从功能主义的立场出发,盲的病人与有正常觉知的人是无法区分的。不过很明显的是,我们大家都明白,有正常觉知的人在对刺激做出反应前存在着对刺激的有意识的经验,而盲视的病人则缺乏关于刺激的意识。由此说明有意识的经验是独立于一般的视觉过程的,所以功能主义是错的。

(二)各种思想实验

1.知识论证

知识论证是感受性质最重要,也是被引用得最多的论证形式之一。它由杰克逊在1982年首次提出。借助于思想实验的手段,通过知识论证,杰克逊得出了关于物理世界的知识一定有所遗漏,感受性质的存在是真实可能的这一结论。知识论证的内容如下:

玛丽是一个亿万颜色的科学家,她被关在只有黑和白颜色的房间里,不被允许离开这个房间。她获得外部世界的信息主要是通过囚禁她的人给她提供的黑颜色和白颜色的书,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黑颜色的和白颜色的电视,以及黑颜色和白颜色的电脑。随着时间的推移,玛丽获得了关于颜色和颜色视觉的物理方面的越来越多的信息,最终玛丽变成了关于这些问题的世界级的权威,事实上她知道有关日常颜色和颜色视觉的所有的物理的事实。一天,囚禁玛丽的人放了她,最终她自由地看具有真实颜色的一些事情(自由地擦掉覆盖在她身上的黑色和白色的油漆)。当她走出她的房间,进入到一个鲜花盛开的花园时,她可能惊讶地说道:去经验红色的时候还有它是像什么这一类东西!看到下面的绿色的草时,她可能补充说:经验绿色的草时还有它是像什么这样的一类东西!然后,她问她自己:在外部世界的人们当看到各种颜色时,他们经历到什么?对他们来讲,看到红色或绿色它是像什么吗?[5]

根据上述的实验,在杰克逊看来,玛丽看上去有一些重要的发现,她看上去发现了一些以前她并不知道的事情,获得了一些关于颜色的她过去所不具有的新知识。玛丽获得的新知识不是物理的知识。杰克逊解释了“物理的”一词的意思,在他看来,“物理的”的一词在其宽泛的意义“包括了全部的物理学、化学和神经生理学中的一切,以及所有应该知道的关于原因的、由之而产生的关系的事实,当然也包括功能的作用。”[5]玛丽获得的新知识对物理主义者来讲是不可获得的,因为,如果去经验红色时它是像什么与物理的质相同一,那么在房间中时玛丽就将一直知道它,对其它颜色的经验与此相类似。怎么能是这样的呢?因为根据功能主义,如果玛丽有所有相关的物理的事实,她就会有关于颜色和颜色视觉的所有的物理的信息,那么在她走出房子之后也就应该不会获得新的知识。

2.模态论证

模态论证也是感受性质的主要的论证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论证形式是以克里普克的必然性理论为基础。在克里普克那里,同一是一种必然性的同一,在同一的关系中只存在一个实体,两个实体之间不存在同一的关系。模态论证也被称之为可能性论证,它是一般形式如下:

前提1,Q被严格规定指示一种假定的质的特征,例如某种特殊的烧伤的疼痛,或者是视觉领域中的看到的明亮的红。N被严格规定指示一种假定的物理的属性。

前提2,如果Q同一于N,那么Q同一于N是形而上学上必然的。

前提3,但是Q同一于N并不形而上学地必然。

结论:Q并不同一于N。

这个论证中,关键是前提3。为什么我们接受这样的一种假设?即Q可能并不形而上学地同一于N。依据对Q的所指物的不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的回答导致模态论证的不同的形式。

模态论证的第一种形式被称为“缺席的质的论证”。这个论证直接地反对了对于质的功能主义的说明,有它自己的最重要的前提,即两种存在可能在功能状态中是同一的,但是其中的一种存在有现象的特征,而另外一种存在没有现象的特征。例如,我们可以假定可能存在着一种被设计的机器人,它像我们一样对环境刺激做出反应并且采取适当的行动,当我们对身体受到伤害或感到疼痛而做出反应后,它的与我相同的行为表现也像受到了伤害或感到了疼痛。但是它不能成为那种描述了我的可怕的疼痛经验的主体,也就是说它不能成为关于它的内在状态的感觉的主体。它只是一个机器人,或者可以说是一个假冒的人。

模态论证的另外的一种形式是“颠倒的质的论证”。这个论证直接反对的是关于质的说明的功能主义的方法。这个论证中最重要的说明是,存在两个内在的状态,它们在每一个方面都功能地等同,但是在质方面去不相同。你可能有一个反常的颜色视觉,那直接地引起了你的视觉经验,当你觉知的是绿色的事物时,正常觉知者的视觉经验的特征是关于红色的事物的。你在视觉上的特性即不能被你的语言活动,也不能被你的非语言的获得所察觉出来。在这里,N还是指功能的属性,不过在此处,Q并不同一于N,因为N可能被不同的现象的质P所例示。

模态论证的第三个形式来自“可多样实现的论证”。这个论证进一步反对了那种感受性质与神经属性等同的同一理论,它依赖于这样的一个说明,即感受性质能够多样性地被实现。神经的状态或属性N实现了一种假定的质Q,在我身上,可能是不同的神经状态或属性M实现了在你身上或其它可能的种类的生物中的感受性质。没有N,Q被例示是形而上学可能的。

3.怪人论证

怪人论证是查默斯提出来的一个支持感觉经验的思想实验。查默斯认为他的怪人论证与杰克逊的知识论证以及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尽管都是说明感受性质的真实可能性,批判功能主义并没有解释感受性质这一真实现象。但是这几种不同的论证形式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它们相互补充,共同成为功能主义难以难以反驳的有力论证。查默斯的怪人的思想实验如下:

怪人世界是一个物理地与我们同一的世界,但是在怪人世界中完全没有意识经验,每个个体都是一个怪人。让我们来考察我们的怪人孪生者,它们是我们的分子对分子的复制品。根据一种完全的物理学,它们在所有的低层次的属性上都同一于我们。我们能立刻想象,当我正盯着窗外,看窗外的树的时候经历某种关于绿色的觉知,当我咀嚼一块巧克力时,我有一种尝起来非常美味的经验,我也可能在某个时候具有一种与我的右肩相关的闷疼的感觉。在我的怪人的孪生者身上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我们假定了他是物理地同一与我,我们也假定了他与我处在一模一样的环境中,即他是功能地同一于我们的,所以他在行为的表现上也会和我们一模一样,他像我一样接受环境中的刺激,他像我一样在内在生活中对环境的刺激做出反应和调整,他和我一样做出无法区别的外在的行为。当时,就像我们在前面已经限定的,尽管我的孪生者在所有的功能的方面与我相同,但是他缺少伴随着功能状态的有意识的经验,他没有现象的感觉。[6]

这样的世界是可能存在的吗?查默斯认为它在逻辑上是完全可能。这样的一个怪人世界的设想完全不同于好莱坞电影中所设想的怪人世界。在查默斯看来,好莱坞电影中的怪人世界,它们有一些功能主义上的损害,因为它们所设想的怪人是一些“心理学上的怪人”(psychological zombies),即这些怪人物理上同一于我们,但心理上却不同于我们,这不符合功能主义的要求。查默斯所设想的怪人是“现象的怪人”(phenomenal zombies),那些怪人即物理地同一于我们,也功能地同一于我们,只是它们缺乏现象的经验。通过怪人论证,查默斯说明意识经验并不逻辑地随附于物理的事实之上,批评唯物主义对世界的说明一定有所遗漏。

[1] NED BLOCK.On a Confusion About a Function of Consciousness[J].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1995,18(2).

[2] 托马斯·内格尔.人的问题[M].万 以,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3] DENNETT.Quining Qualia[M]//NED BLOCK,OWEN FLANAGAN,GUZELDERE.The Nature of Consciousness.Cambridge:The MIT Press,1997.

[4] SUSAN BLACKMORE.人的意识[M].耿海燕,李 奇,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5] 弗兰克·杰克逊.玛丽不知道什么[M]//高新民,储昭华.心灵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97.

[6] DAVID J CHALMERS.The Conscious Mind[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94-99.

(责任编辑:江 河)

The Problem of Qualia:Presented and Demonstrated

WU Sheng-feng
(Department for Marx and Lenin Research,Luoyang Normal University,Luoyang 471000,China)

In contemporary western philosophy of mind,qualia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philosophia perennis.Philosophers like Block,Nagel,and Dennet have tried to explain it.Even some dualists in philosophy have attempts to confirm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qualia according to conceiving thought experiments and the knowledge from natural sciences.

Philosophy of mind;Qualia;Thought experiments

B022

A

1009-2854(2012)04-0017-05

2012-03-06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720040)

吴胜锋(1978—),男,湖北随州人,洛阳师范学院马列部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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