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毅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00094)
·食品安全·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值得借鉴的几项机制
刘晓毅*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00094)
通过与英国食品标准总署威尔士分局、协会组织、专家等的交流研讨,归纳总结了值得中国借鉴的几项机制,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协调机制,分类监管机制,检查激励机制和持续培训机制。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986年,英国南部西萨塞克斯郡发生了全球第一例疯牛病,该事件引起世界广泛关注,也使英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更加重视。目前,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由中央政府、地方主管当局以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的具体执法工作则由499个地方政府承担,包括超市、餐馆及食品零售店的检查。在中央一级,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主要由食品标准局总体负责。
英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依靠监管部门的监管、协会的行业规范和从业者的持续培训有机结合。本文通过与英国食品标准总署威尔士分局、英国酒店餐饮业协会、英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英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坎普登食品研究协会(Campden BRI)、英国零售业联合体、伦敦生命科学教授等的交流研讨,归纳总结了英国食品安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的几项机制,以供参考。
英国拥有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欧盟有着紧密的联系。紧密联系体现在欧盟条约与成员国国内法之间的吸收与指导,成员国相关机构向欧盟委员会(EC)及其相应机构负责。目前,英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约90%与欧盟一致,例如新资源食品进口方面遵循EC 258/1997,官方的抽查及检测则遵循EC 882/2004,食品卫生遵循EC 852/2004的要求。
对比英国和欧盟的法规,我国目前有《食品安全法》作为国家大法,各部委还有一系列的规章公告等。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建立,但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间的衔接性,各类法律法规在执行层面的诸多细节缺乏自上而下的释义,监管者、被监管者以及消费者在一些监管内容上的理解还未达成一致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重要问题。监管者执行标准不一,被监管者无所适从,因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急需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完善法律法规间的协调性、一致性和透明性,以利于基层执法,企业守法,消费者监督。
据了解,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与企业数量不存在比例关系,对企业的抽查及检查频次主要受预算限制。为了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其监督抽查、巡查频次均根据评级结果设置,如卫生风险评级为5级,分别6个月、12个月、18个月、2年和3年检查1次。对奶牛场的检查也不例外,食品卫生官员每隔两年至两年半,对奶牛场进行一次卫生巡查,每年抽取未经处理的牛奶样本两次,样本如不符合法定卫生标准,生产商最终可能会被取消其牛奶场的注册,对于一直都能够达标的生产商,则会降低巡查频次,每隔3到4年检查一次。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上正逐渐采用这种管理方式,但其规范性、合理性还需运用风险分析的手段,进一步完善。
英国政府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小企业的监管措施和准则要与当地政府达成一致,然后再强制执行。不同规模、性质的企业可根据政府免费公布的指导手册选择要达到的标准,但标准一旦选定则必须强制执行。
小企业的存在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断创新的食品发展需求所决定的,在英国,小企业的监管也是难点之一。例如,英国对食品企业强制推行HACCP认证制度,但专家的调查显示,80%的中小型企业(小于10人) 难于执行HACCP。小企业监管难,主要原因是小企业的专业人才少、违规成本低。对此,在第三方认证方面,英国零售商协会(BRC)对企业制定了两套认证标准,一是针对大企业的BRC全球标准,二是针对小企业的SALSA(SAFE AND LOCAL SUPPLIER APPROVAL) 认证,SALSA认证以满足当地购买者的采购需求为主。BRC全球标准类似于我国正在推行的ISO 22000,适合大型企业;而SALSA适合小型企业(销售收入小于100万/年、员工人数小于20人)。SALSA主要是在中小型企业使用4Cs法则,即CLEANING(清洗) /COOKING(热处理) /CHILLING(冷链)/CROSS CONTAMINATION(交叉污染),该法则强调开门检查,关门清洁。BRC对这些获得认证的企业根据认证标准分级评审,A、B级1年审核1次,C级6个月审核1次,并通过持续改进来完善认证的效果。
可见,英国从政府层面、第三方认证层面都对企业实施了分类监管。借鉴英国政府对不同规模食品企业的分类管理,我国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应参照其分类,从风险分类、企业分级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机制。
英国法律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食品卫生官员还经常对餐馆、外卖店、超市、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大型肉制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则是每天都要抽样检查,确保出售的商品来源渠道合法并符合卫生标准,这就要求检查者具有专业技能,从而履行监管职责。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有较强的专业性,英国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食品安全的执法者至少是4年本科食品专业毕业,2年工作经历,1年培训经历。
此外,由于英国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费、人员也略显不足,因此执法者对企业的抽查频次有限,这就对执法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其评判的一致性要求很高,因此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执法者的持续性培训,培训一般会委托相关的专业机构(如CampdenBRI)定期进行,以增加其工作范围内的专业技能。
综上,借鉴英国食品安全监管好的方式方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协调性、一致性和透明性,根据国情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设计检查/抽查频次,加强对监督执法者的专业知识培训,从细节入手,才能真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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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娟娟.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和实践[J].太平洋学报,2008,(7):16-22.
Study on the reference value of the regulatory regimes on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in UK
LIU Xiao-yi*
(National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center,Beijing 100094,China)
This paper surveyed the characters of food safety legislation and supervision in the UK.for China such as coordination mechanism between the food safety law and the regulation,safety classified regulation mechanism,supervision and motivate mechanism,and continuous professional training mechanism are reviewed.function of china supervision government and current food administration system were also summarized.
UK;food safety;regulatory;mechanism
TS201.6
A
1673-6004(2012)01-0003-03
* 刘晓毅,女,1977出生,2005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
20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