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丹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蒙自 661100)
中西和谐美学观的差异性及艺术表现
邹 丹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蒙自 661100)
“和谐”是中西美学哲学思想的核心问题,影响到艺术领域,形成中西艺术和谐“内涵”巨大的差异性,体现出不同的审美意趣。西方艺术重视艺术形象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模仿,追求形式上的和谐,偏重“对立冲突”的和谐之美,展示出悲剧和崇高的风格;中国艺术注重“德性”和“神似写意”的传达,体现出“圆融、统一”的和谐之美,渗透出“道法自然”、“以境为高”的艺术品味,展现出平淡、雄浑辽阔的壮美之特性。
中西;美学思想;和谐;古典艺术
“和谐”是中西民族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中西艺术表现和追求的至境,成为中西古典美学研究的核心范畴。由于中西民族文化背景的不同,特别是哲学美学思想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中西艺术“和谐”内涵的巨大差异性,体现出不同的审美意趣,这在音乐、绘画、雕塑、建筑和文学作品等传统艺术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西方最早提出“和谐”概念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在于“数量上的和谐与比例关系”,艺术作品的成功“要依靠许多数的关系”,“身体美确是在于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对称”,[1]14并由此提出黄金分割律。柏拉图认为最高的绝对的美是“理念”,而理念则是“以形式的整一性与它自身统一”,[2]276并认为那些美的形式,因分有了“理念”而美丽。亚里斯多德进一步把美规定为一种具有多样性统一的和谐的形式,认为美的主要形式在于“秩序、匀称与明确”[3]266认为“一个美的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3]25
除重形式的和谐比例外,古希腊美学还强调艺术对事物的模仿,认为艺术来源于“模仿”,艺术家的创作就是用不同的形式进行模仿。德谟克利特认为我们在艺术中模仿自然;柏拉图则说“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是模仿者”,认为艺术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亚里斯多德认为“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是模仿”。[4]4
可以说,西方美学从一开始就奠定了艺术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形式的法则和模仿的原则。在西方人看来,美的也就是真的,美的本质是真。反映在艺术形式上,即追求艺术形式的和谐,重视艺术形象对客观事物的真实的模仿。
西方古典音乐往往结构严谨,气势宽广宏大。音乐中的形式因素:声音的高低、节奏、快慢等个性鲜明。乐曲的形式丰富而不单一,具有多样性、个性化的特征。音乐的“写实”性极强,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通过各种乐器演奏、模仿和再现了大自然中的各种声音。
西方绘画和雕塑非常重视艺术形象对客观事物的模仿,严格按照艺术原形或是事物应有的比例来刻画艺术形象,为了达成模仿对象的真实性,除讲数理关系,还通过焦点透视法、光影透视法、空气透视法使绘画对客观对象的描摹显得更为真实;人体雕塑在表现面部表情的同时,重视肢体、肌肉、器官、经脉等细节的刻画,以达同现实中人的形体的一致性。真实成为评判绘画、雕塑是否成功的最主要的标准。
西方建筑具有雕塑美的品质,其风格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线条的变化,在各门类艺术中,西方建筑形式因素的变化最能体现时代的精神。除通过门楣上的三角形或圆拱形来形成建筑样式的稳固感等共同特征外,古希腊神庙建筑通过列柱外观的粗壮、凹槽的深浅、柱头或柱基加柱头的形式反映人本主义的思想;古罗马神庙建筑则主要通过圆形穹顶的样式体现罗马人的世界中心意识;中世纪哥特式的宗教建筑通过垂直向上延伸的柱子、圆拱形的门洞、圆形或圆拱形的橱窗和彩色玻璃、尖尖的屋顶等渲染神秘的宗教气息,体现宗教观念;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则通过水平线的运用来展现理性精神。
西方文学从《荷马史诗》奠定的叙事文学开始,多走的是文学模仿现实的道路,到19世纪发展成为现实主义文学思潮。作家们通过语言、结构、题材、表现手法的运用来达成文学形式的和谐美。从《荷马史诗》的情节结构,中世纪但丁《神曲》三界的构想,文艺复兴时期薄伽丘《十日谈》10×10的框架结构、莎士比亚戏剧连珠炮式的语言,到17世纪古典主义“三一律”的创作原则、18世纪雨果“美丑”对照的美学原则、19世纪现实主义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终发展为20世纪重形式(甚至形式大于内容)的表现的西方现代派文学。
在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在塑造民族文化艺术精神的面貌和精神特质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孔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里仁为美”成为艺术与审美的核心乃至本质之所在。孟子“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老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强调的也是事物内在的美的伦理和谐特性。在他们看来,艺术和审美是关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事,故善比美更重要,美的本质也就是善。加之道家追求“无味”、“妙”的意趣,共同形成中国艺术重艺术本身传达出来的善的“德性”内涵,及追求“神似”和“写意”,重“象外之旨”、“韵外之致”的独特审美趣味。
中国音乐偏重于“写意”,看重的是音乐的“德性”内涵。在儒家看来,礼乐如同天地。“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百物皆别”。因而“乐”是达成“礼”的途径,由此形成“礼乐治国”、“礼乐教化”的传统,形成中国特有的“尽善尽美”的“中正之音”,即情感的表达符合礼的要求的四平八稳、庄重典雅的古乐。
中国绘画注重“道法自然”,但这种自然不同于西方画家笔下的真实。在中国艺术家看来,艺术之真体现在情感之真,合情为真,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自然不仅仅是宇宙间事物本来的样子,它还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和人生的态度,它更是一种能体现画家精神、道德和人格追求的象征之物,故绘画不看重描摹对象的形式,而是看重对象的“德性内涵”,因而“梅、兰、竹、菊”成为画家的最爱。
中国雕塑多为殉葬品和佛像艺术。殉葬品是中国以“家国为本”,以“孝为先”的德性内涵在艺术中的表现。高高在上、神秘威严的佛像除表现出对“神权”的敬重外,更多体现出封建时代、专制社会中国人对“权威”的畏惧和顺从。中国雕像对形式的表现(如700多秦始皇兵马俑的排列、众多罗汉的组合)也是为体现“群体意识”和“集体精神”服务的。
中国建筑,从代表性的宫廷建筑、寺庙建筑,到民居,多按中轴线为主,横轴线为辅的原则来建造;建筑面积的大小、台基的高大,门的高低多少等都需遵循一定的建制,符合礼制的要求,体现“上下尊卑,长老有序”、“以王为天,以长为尊”的社会伦理道德秩序。
中国传统文学,多承载着“文以载道”的政治教化的功能。“诗言志,歌永言”,言的多为“忠精报国”之志,咏的也多是“仁义礼智”之言。“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道德文章”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传达出浓重的“德性”内涵。
毕达哥拉斯在对音乐的研究中,一方面发现和谐是由一定的数的比例构成的,同时认识到“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1]14并把这种观点由音乐推而广之到建筑、雕塑等各个艺术领域。之后的赫拉克利特也提到美是和谐的观点,但不同于毕达哥拉斯的是,他认为和谐不是矛盾的调和,而是对立面斗争的结果,即“对立造成和谐”。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从斗争中产生的,说“相互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斗争产生的。”[1]15艺术是自然的模仿,也是“联合相反的东西造成协调,而不是联合一致的东西。”[1]23
如人大张法教授所说“毕达哥拉斯的和谐、数的比例,是一种外在形式的和谐,赫拉克利特的和谐、对立面的斗争,是内在内容的和谐,二者的统一就构成了西方和谐的根本精神。”[5]76古希腊和谐审美观影响了后世西方艺术的发展,形成西方艺术追求一种真实的具有对立冲突的崇高之美和悲剧之美。
西方交响乐由于演奏中弦乐、管乐、打击乐等多种乐器各具有不同的音色、音域和艺术表现力。不同乐器的组合,既凸显了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又体现出杂多中见整一的和谐美。另外,重音、强音、不和谐音等音乐形式的运用,也体现出音乐内在内容的“对立冲突”。
西方绘画雕塑作品往往通过折线、三角形或复合三角形的构图,使大大小小的折线、三角形在作品中重叠、复合,显示出一种向外突破的张力,体现两股力量的矛盾、斗争和冲突,造成一种紧张感、压抑感和激越感。另外,色彩的明暗、深浅,及线条的曲折、虚实对比的运用,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其蕴含的情感意味和象征意味也给人心理一种震撼冲突感。
西方哥特式的宗教建筑最能给人“对立冲突感”。高大的建筑、空旷的内部空间、炫目的彩色玻璃窗、尖尖的高耸入云的塔尖,渗透出神秘的宗教气息。在使人心理产生一种压抑感,让人感觉到自身的渺小,上帝的伟大,感到灵与肉的冲突的同时,却又引导着人的心灵不断地向上飞升,接近和皈依上帝。
西方文学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部英雄的历史。其主题一直贯穿着人与神、人与命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性中的善与恶、灵与肉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悲剧,戏剧冲突异常激烈,悲剧色彩非常浓厚,常常表现人物同各种异己力量冲突后遭受不可避免的毁灭,一悲到底,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西方具悲剧性和崇高风格的艺术往往就是通过对象外在形式(丑的、不和谐的因素)给人带来的内心世界的冲突,形成人心理的刺激、压抑、伤痛引起人或震惊、或激昂、或怜悯的情感,发人深思,从而达到客观对象与主体心灵的和谐,体现出“对立冲突”的和谐美。
同西方“数的比例”、“对立冲突”形成的“自然和谐”的观念不同,中国的和谐既包含比例、匀称、对立,但它更强调调和、整一,是一种融汇着宇宙、自然、人生的整体的大和谐。如人大张法老师所说:“中国整体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把对立的因素加以调和,使对立的东西不变为冲突,而显为相济,相反相成。”[5]76这种观念最早在《易传》、五行、宇宙气的思想里就有所体现,在先秦发展成为儒家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的中庸和谐思想。加之道家的影响,老子说“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美不言”(《老子》)。儒家中庸和谐的思想与道家辩证统一的思想和审美情调的相互融合,终造就了中国传统艺术特有的艺术境界和意味,即善的内容和美的形式的和谐统一,各对立因素的相互调和的和谐统一,呈现为“圆融、统一”的和谐美。
中国古乐的表现形式“节奏、高低、快慢”等没有太大的对比和反差,同音乐所要表达的内容“不悲伤、不激昂、不过分”的情感相结合。使用的民族乐器虽在音色、艺术表现力方面各具特色,但在综合乐队的演奏中,却因采用“齐奏”的方式,而使个体的特色圆融和统一于整体之中,很难显现个体的特色,即便偶尔有机会表现一下,也只是起到点缀和烘托的作用。蕴含着中庸和谐,个体消融于集体的“家国为本位”思想。
中国绘画看重整体的布局,局部往往根据整体的需要加以变形,以服从整体的要求,暗含的是封建等级的观念。而在用墨的浓淡过渡之间、在线条的虚实转换之间似贯穿着一股宇宙之气,人或物的精神尽显其中。散点透视法的运用,以白计黑的美学原则,形成中国画“以境为高”的独特艺术品味,给人以平淡、雄浑辽阔的壮美之感,体现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知识分子情怀。
中国雕塑往往以群雕的形式出现,体现的是一种集体的意识和力量。塑像重精神气质的传达,轻外在形体的刻画,与西方雕塑相比面部表情相对呆滞、严肃、单一,人体艺术不发达,同中国儒家文化重“修身”、甚或“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相适应。
中国建筑多使用土木材料,蕴含“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理念。组群建筑的形式构成丰富的空间序列,形成抑扬顿挫,有前序、高潮、尾声的向纵深处发展的空间感,体现出中国人豁达开朗、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木架结构(砖木结构)的主体“柱、梁、枋、檩”的结合,还有台基、柱子加斗拱、大屋顶的三段式的造型,体现出各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的相互依赖、互为依存的关系,折射出的是农耕文化,血缘亲情,以“家国为本”的“团结协作”的思想观念;建筑布局的对称,大屋顶和房屋线条的平直、舒缓的特点,给人“四平八稳”的审美感受,同中国人追求安定、安稳的心理要求相适应;建筑匍匐着大地,沿着中轴线向外延伸,体现出中国人重视现世人生的生命价值观(非西方基督教的来世);寺庙建筑依山伴水的选址,反映出“顺应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念。园林建筑中的步移景异、曲尽通幽、虚实呼应则体现出中国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念。
中国传统文学把“意境”作为文学追求的至境,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默契。文学作品中缺少西方作品中的悲剧意识,悲剧或带有悲剧色彩的作品往往结局都带有喜的因素,使读者的情感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内,符合“发乎情,止乎礼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的要求。
中西和谐的美学思想是非常深厚的,由此造就了中西不同的艺术意趣,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和魅力的艺术美。西方艺术的和谐重对立冲突的斗争,体现出个体本位的思想和突波创新的精神,中国艺术的和谐重圆融和统一,折射出家国本位、集体本位的思想和安定、稳固、保存的精神。
[1]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3]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亚里斯多德.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5]张法.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The Difference and Artistic Representation of Harmonious Esthetics View in Orient and Occident
ZOU Dan
(Humanity College of Honghe University, Mengzi 661100,China)
Harmony actually a core problem in esthetics and philosophy thought both in the orient and the west influences on the art realm, forms immense differences in the art harmonious content in the orient and the occident and embodies different appreciation ideas in esthetics. The occidental art value focuses on the true mimicry of the objective thing, pursues the diapason of the formality, overemphasizes harmonious beauty of opposition conflict, and displays a style of tragedy and lofty; while the oriental art pays much attention to the form of dharma and spiritual enjoyment, the harmonious beauty of circularity and unification, penetrates the law of nature, takes view as the highest taste and displays some strong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iness and broadness.
orient and occident; esthetics thought; harmony; classical art
I06
A
1008-9128(2012)01-0067-04
2011-11-23
邹丹(1967—),女,副教授。研究方向:美学、中西文化比较。
[责任编辑 姜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