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德发
(国家林业局,北京 100714)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大力倡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同时,积极减少毁林开荒、防止森林退化,不断增加林业投入,“十一五”(2006-2010年,下同)期间,国家林业投入达2979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十五”期间(2001-2005年,下同)增加了80%,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投资规模空前,“十一五”期间共投入1900多亿元,为“十五”期间的3.4倍。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全国森林面积达1.95亿hm2,森林覆盖率达20.36%,活立木蓄积达149.13亿m3。人工林保存面积达9.26亿hm2,稳居世界首位。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78.11亿t,年生态服务价值10.01万亿元。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达100处,国际重要湿地达37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3%。2005-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年均缩减1717km2,比上个监测期(2000-2004年)年均多缩减434km2。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达2035处,总面积达1.23亿hm2,占国土面积的12.9%,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得到有效保护。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但同时中国又是一个森林火灾多发的国家。据统计,1950-2010年,中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29万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62.3万hm2,造成了重大损失。中国的森林防火工作是以1987年5月6日发生在黑龙江大兴安岭的特大森林火灾为转折点,1988年以后年均森林火灾次数7935次,受害森林面积9.2万hm2,远低于历史年均值,森林火灾次数和损失有了明显的下降。从多年来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践看,中国森林火灾的发生具有下列特点和规律:一是南、北林区森林火险期不同,全国基本处于全年防火的状态。二是南方森林火灾次数多,损失小,而东北和内蒙古森林火灾次数少,但损失大。三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9%以上,在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地区,雷击(主要是干雷爆)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此外,境外火烧入也常引发我国森林火灾。
中国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防控森林火灾。一是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中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从国家到省、地、县(市)四级建立有完整的组织指挥体系。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有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3343个、森林防火办事机构3680个,实有工作人员21801人。二是提高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稳步实施,2011年,中国政府下达12亿元投资,启动了183个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对航空护林飞行费、物资储备等投入达3.8亿。在国家财政的带动下,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目前,我国共建有防火瞭望台1.9万座、防火公路139万km、防火隔离带137万km;现有防火电台27.3万部、防火专用车7.9万辆、扑火机具1250多万台。三是开展森林防火立体宣传。国家推出森林防火徽标、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及宣传标语,协调新闻媒体播发全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重点省区开展林火预报工作。各地普遍通过设置固定宣传牌、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防火意识普遍增强。四是完善森林防火法规制度。国家颁布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相应的防火条例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强化火源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五是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国建有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1万支、61万人,一支武警森林部队;建有以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为核心的森林航空消防体系,作业范围覆盖17个森林防火重点省(区),年租用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140余架、飞行1万余小时。
中国与俄罗斯、蒙古、朝鲜、哈萨克斯坦、印度、缅甸、越南、老挝等14个国家陆地接壤,有着22897km的边境线,其中森林接壤地段6610km,约占边境总长的30%。为积极应对边境森林火灾,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边境地区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中国政府先后与俄罗斯、蒙古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协定,与缅甸、哈萨克斯坦、尼泊尔等国家展开协定签署的商谈工作,积极加强与邻国间的合作交流。二是中国中央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从1994的500万元增长到现在每年5000万元,用于开设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累计建设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3000余公里。三是经常组团赴世界各国学习考察森林防火工作,派员参加国际性森林火灾会议,积极提高各级防火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中蒙两国是近邻,两国间有4710多公里的边境线,其中草原、森林接壤的边境就有1600多公里。边境两侧森林草原资源十分丰富。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间,蒙古国平均每年有10~20起火灾直接威胁到我国边境,主要集中在锡林郭勒盟以东地区,每年都有1~2起火灾侵入我国境内。1999年7月,中蒙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边境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协定》。2011年2月,中蒙双方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边境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协定实施细则》,明确了联防工作具体事宜。我国按照协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沿国境线我方一侧,开设了宽为100~300m的防火隔离带542km,对边境地区森林火灾起到了有效的阻隔和防范作用。
随着我国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森林面积大量增加,森林保护、森林防火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干旱、高温、大风天气影响,加之可燃物积累以及进入林区生产活动和旅游的人员大量增加,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发生森林大火的隐患和危险性越来越高。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政府将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将实现森林火灾“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作为目标;继续加强预警监测,确保预报及时准确;继续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扑救有力有效;继续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实现依法治火;继续加强科技支撑,确保提升防控水平;继续加强资金投入,确保基础得到夯实;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为保卫全球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全球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森林火灾呈现世界性爆发态势,加强国际间森林防火交流与合作非常必要。多年来,中蒙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火灾联防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希望双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法,深化合作成果,扎实推进中蒙边境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