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跃
(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上海 200235)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相应地指导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也自然成为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1]但主导意识形态也不是天然就会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当时多数民众依然受封建传统观念、资产阶级思想和帝国主义文化等旧意识的影响。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现在,工人阶级有工人阶级的想法,城市小资产阶级有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想法,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想法,只要各个阶级存在,他们不同立场就会存在。”[2](P445)这些所谓的边缘意识形态以一种非官方的意识与主导意识形态争夺主流话语权,妄图造成社会的离散和失控。因此,在面临国内外对新政权合法性质疑的压力下,新生政权要夯实合法性基础就必须开发与维护合法性资源。而将自己的意识形态通过政治社会化过程跃升为主流意识形态不失为一项明智的选择。“用政治结构和机构的合法性,我们可以标明它们对一种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关系:合法性里面特别包括占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政治影响。在分析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时,不能低估主要依靠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那些合法性的存在。”[3]
在1949—1956年这段期间,党所继续开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一定程度上就扮演着这种政治社会化的角色。以1953年为界,1949—1956年这一时期分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具体阶段。党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重构也经历了确立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这两个主题。尽管主题不同,但共同点都是 “除旧布新”,即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希冀构建新的观念化意识形态、新的科学化意识形态、新的制度化意识形态和新的社会化意识形态,以促进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由主导意识形态向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化。
主导性意识形态要跃升为主流意识形态,除了依靠自身已是国家层面的思想上层建筑这一资源优势外,还必须要有一个科学价值优势。这种科学价值性,不仅仅表现在它能满足形式逻辑的要求,能成为一个自圆其说的思想体系;更重要地在于它还能在认识和改造富于变化的世界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一个精致的而非粗陋的意识形态应兼具稳定性与灵活性两种特征,表现在学说上则具有解释的雄辩性和论证的自洽性两种品格。”[4]从意识形态政治社会化视域来看,它体现了政治社会化主要内容的真理性成分,影响着政治社会化的前提和基本方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多种意识形态并存的格局下,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要充分体现自己的科学价值以获取民众认可,同样仅仅依靠过去的实践来进行佐证,或者从思维逻辑、理论体系等方面进行自证是远远不够的。密切联系新实践创新和调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理论与范畴,构建新的观念化意识形态,就成为首要选择。
密切联系中国新实践创新和调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实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因为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两者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在品质和要求。1949—1956年这段期间,为了对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这两个具体的意识进行理性的论证和辩护,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政治领袖和一些职业思想家,将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践中的一些有益做法和实践充分展开而呈现出的特点进行了理性加工与升华,形成了系列新的观念化意识形态。具体体现为:第一,继承、发展了原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即新民主主义理论,构建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所谓的“完整性”,最明显就是党的相关认识更加系统和富有鲜明的实践性。党不再仅仅局限于从理论逻辑上推演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选择依据以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方向,而是立足于实践理性思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长期性等问题。可以说,正是伴随着建国初期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实践的深入,全党才逐渐清醒认识到要用大约10—15年的时间,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行国家工业化建设,扩大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使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有一个发展;在国家工业化实现后,通过国有化、集体化等途径稳步地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第二,创新了本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在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即将结束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累积,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并且这种思想在三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理论体系。而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实质上是对本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因为它创造性地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原理运用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实践中呈现出中国特点。同样在社会主义制度即将确立时,就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党在借鉴苏联模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的实际,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层面形成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理论成果。另外,伴随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理论的提出,相应构成理论体系的逻辑单元——范畴,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调适,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主题范畴由原来的“革命”转化为“改造”、“建设”,由此一系列基本范畴如发展动力、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国家等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激活。总之,上述这些理论成果,无论是发展还是创新,乃至范畴的调适,从意识形态政治社会化视域来看,就是要重构社会共同体的思想与精神基础即主流意识形态,以更好地指导新的社会实践和夯实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如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提出及其相应范畴的调适,就是要确立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这一主流意识形态,克服到底什么时候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困惑,统一民众思想,给民众一幅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清晰蓝图;而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提出及其相应范畴的调适,就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这一主流意识形态,抵制小农观念和资产阶级思想这些边缘意识的影响,使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完善成为民众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
在阶级社会,为争夺主流意识形态地位,主导意识形态的政治社会化总是与边缘意识形态的政治社会化进行着相互渗透与消解。这些边缘的意识形态,既包括在这一社会中因多种因素而滋生的新意识,也包括前社会遗存的旧意识。相较刚滋生的新意识,旧意识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从受众面来分析,这些旧意识既存在于普通民众的头脑中,也植根于一部分思想文化领域的传播者——知识分子群体的心灵深处。而对后者的消解则甚是费力。因为阻碍消解后者的因素具有复杂多样性,一方面存在于思想文化领域的旧意识与哲学社会科学纠结在一起,往往呈现出所谓的“科学性”、“超前性”,以致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另外,这一领域的主体——知识分子群体所具有的个性化特征与批判性思维,也造成了对主导意识形态有着一种天然的“排拒性”。建国初期,主导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政治社会化,就遇到了这一绕不开的境地与难题。而这一境地与难题的破解与否,关乎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能否确立。因为它是衡量、判断主导意识形态先进与否的重要标准,“当某种意识形态能够包容并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的时候,这种意识形态就具有作为社会核心价值的先进性”[5];同样它也影响、决定着发挥知识分子这一独特的政治社会化媒介作用的程度,以及整合边缘意识形态、促进社会政治文化趋同主导意识形态的效度。
1949—1956年,党对存在于思想文化领域的旧意识并没有采取回避和妥协的态度,而是借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积极地进行渗透与消解,并在此基础上重构新的科学化意识形态。这种科学化的意识形态,既体现在奠定、实现马克思主义对各理论学科的总体指导性地位,以及自觉树立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开展具体学科层面的阐释、探究这一基本性范式方面;也表现为从学理层面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考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确立马克思主义的话语理性权威上。第一,从增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动力层面,开展思想文化领域的批判运动,清除旧意识影响,以确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从1951年起党先后开展了对电影《武训传》中唯心史观的批判、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对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和对梁漱溟新儒学的批判以及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等等。尽管这些批判运动存在着将学术问题简单化、政治化的倾向,但思想文化领域批判运动的开展,表明了新政权的执掌者——中国共产党人彻底的革命性,不仅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还要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另外,由于这些批判运动的开展始终贯彻着在思想文化领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反马克思主义、如何应用马克思主义”这一主题教育,极大地清除了旧的意识对人们尤其是对知识分子的影响,为树立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在全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新实践特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践起到了思想前导和智力支持的作用。“没有这个思想战线上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就将受到严重阻碍。”[6]第二,从壮大马克思主义队伍和中国化的主体层面,开展知识分子改造旧政治文化、习得新政治文化的教育活动。“对知识分子,要办各种训练班,办军政大学、革命大学,要使用他们,同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要让他们学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主义等几门课程。”[7]总体来说,由于党坚持了团结而不是打倒的立场、采取了温和而不是粗暴的态度以及实施了自愿而不是强迫的方法,广大知识分子踊跃投身到思想改造活动中,并分别在1951年马寅初向中央领导提出学习的请求之后的一年时间以及1955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掀起热潮之后达到了两次高潮[8](P359-361)。经过“系统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转变思想”等环节,广大知识分子基本上实现了价值观和思想意识的新旧替代,即用马克思主义这一新政治文化替代资产阶级思想等旧政治文化。这种新旧替代,增强了知识分子对新中国的政治认同感,也促使他们更能自觉地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以及充分发挥知识分子这一独特的政治社会化媒介作用,推进着马克思主义主导意识形态政治社会化进程。第三,从激发和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活力与科学基础层面,开展了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考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学术讨论活动。意识形态与哲学社会科学关系错综复杂,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意识形态的确立离不开对相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理探究所获理论成果的支撑,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也不例外。因为“哲学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的思想库,意识形态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合力。”[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的扎实推进及其最新成果的产生,就与一批专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中国化所遇到的现实世界环境的心理反应及其基础上的理性加工与升华密不可分,而有关的学术讨论就是其中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此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术讨论活动非常活跃,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力,也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如1949—1950年开展的关于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讨论、1952年和1956—1957年开展的关于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问题的讨论、1950—1952年和1956—1957年开展的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讨论、1951年开展的对半无产阶级也是领导阶级观点的讨论、1953年开启的关于过渡时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问题的讨论等等。从政治社会化视域来看,这些讨论所取得的成果,既是回应当时思想理论界对日益变化的中国社会现实所引发的思想困惑,达到引领政治社会化前进方向的目的;也反映了边缘意识形态正被不断内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一主导意识形态理性权威所消解和整合。
在阶级社会,国家政策和法律与主导意识形态总是密切相联。如国家政策与主导意识形态之间关系方面,尽管国家政策也是主导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主导意识形态内部政策、主张层级则要服务、支撑着其内部的价值理想层级,在制定执行方面也必须以主导意识形态作为理论和价值指导;而法律与主导意识形态关系方面,两者虽属于不同类型的上层建筑,但作为法律的意识、观念却是主导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另外,法律制度也必须要贯彻意识形态的要求与价值,是意识形态的规范外化。“作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只有与制度相统一,与法律相吻合,才能转化为广大民众的信念,才能保证无产阶级政党统治的合法性。”[9]可见,在建国初期,马克思主义这一主导意识形态要上升为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在其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必须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联系。惟有将主导意识形态的价值理念化为与社会民众的利益、需求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个中介实现社会全方位包括思想文化方面的整合;也只有借助法律制度等“硬国家机器”,才能对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对人的意识、心理结构产生作用,从而支撑其转化为主流意识形态。
而主导意识形态在其政治社会化过程中与政策、法律发生的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说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因为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离不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提供的思想与价值指导,它们本身制定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体层面的实践;同样它的贯彻执行,也离不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宣传观对民众进行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实现思想动员和提供“内化”助推剂。在这一期间,党所进行的相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重点就是要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引领、推动新社会变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构建新的制度化意识形态,从而为纳入政治社会化的民众提供一个更易认知主导意识形态的信仰体系,以及便于操作的运转模式。具体来说,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时期,党首先将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的价值理想,通过1949年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这一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给予了确认,并从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作了详实的政策规定,以使民众对如何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以实现这一价值理想有更清晰的理解与把握。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首先将社会主义革命的价值主张上升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一化三改造”,然后在1954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给予确认,使其成为国家的意志。而对如何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根据由低到高的改造形式采取不同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即将胜利时,党将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价值理想通过党的“八大”政治报告的形式向民众进行了公布,并就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外交、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作了细致化规定。“我们党现时的任务,就是要依靠已经获得解放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亿劳动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尽可能迅速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0]另外,在对现实社会展开马克思主义判断并由此形成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政治化过程中,党还对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及其实现的方式方法、意义等作了广泛的宣传。而这点从当时的宣传文件和《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就可以获得佐证。如在1951《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和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宣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毛泽东思想和党在目前的各项主张;1952—1955年元旦之日《人民日报》分别发表了《以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迎接一九五二年》、《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迎接一九五五年的任务》等社论。总之,基于主导意识形态价值观而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新制度化意识形态,为政治社会化过程中主导意识形态向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变构建了一个内在的价值导控体制。
意识形态的政治社会化,表面上看是意识形态这一主体迫切要实现自己地位的提升,实质上是对意识形态接受客体的争夺。“政治家的艺术(以及共产党人对自己任务的正确了解)就在于正确判断在什么条件下、在什么时机无产阶级先锋队可以成功地夺取政权,……以及在夺取政权以后,能通过教育、训练和争取愈来愈多的劳动群众来支持、巩固和扩大自己的统治。”[11]同样主导意识形态的政治社会化,包括建国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在政治社会化中重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也不例外。要真正实现由主导向主流的转变,以保持自身所维护的政治体系的顺利运行和持久延续即总体政治社会化,则首先要以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为前提和基础,使个体能够接受这一意识形态的教化并将其内化为个体的动机、认知、态度和文化性格。
建国初社会处于新旧转型期,社会意识方面呈现出了思想多元和价值多样的特征,尤其是普通民众受封建传统文化等旧意识、旧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而中国共产党人所掌握的一套定型化的革命式的宣传方式、方法,又日益呈现出不适应新形势的弊端。“党内现有的理论教育状况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党的报纸刊物很少期刊载理论文字,不善于运用理论来解释和指导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缺少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批评,因而使党的宣传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和低下的水平上。”[2](P122)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和阻碍着在马克思主义主导意识形态基础上构建新的社会化意识形态的尝试与努力。如何破解?迫切需要党进行一个科学的解答与回应。1949—1956年这段期间,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灌输”理论的前提下,着重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民众两者之间寻找切入点,从切入点来激活民众认可、接受主导意识形态的内动力。这个切入点就是民众的利益需要。具体来说,就是通过联系民众的利益需求开展主导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学习教育活动,使民众认识到主导意识形态不仅能为其在物质利益、知识文化和政治参与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价值诉求,而且在意识形态的实践化中能真正实现上述诉求的满足;然后经过“认同性”这个桥梁,最终达到对主导意识形态的“信仰性”即成为其社会行为恒久的心理动因和行为准则。如联系民众的物质利益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学习教育活动。最为明显的就是这段期间对广大农民所开展五次主题教育,每次教育活动都坚持把农民利益的维护与实现视为出发点和归宿。第一次配合土地改革运动开展“谁养活谁”教育;第二次配合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而开展所谓“三个弄清楚、三个澄清”的社会主义原理教育,其中之一就是弄清楚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澄清不问政治倾向的“发家致富”观念的片面性;第三次配合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而开展总路线教育,强调国家工业化的实现对农民长期利益的意义;第四、五次开展集体化和合作化教育,坚持“典型示范”的原则,让农民感受到实行集体化和合作化是对自己利益的维护、充实而后积极自愿的加入进来[8](P310-313)。此外,还联系民众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学习教育活动。如这段期间根据民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但又希望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这一特点,除了出版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外,还建立了广播收音网,发行了许多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特色的报刊,以及出版了诸如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讲课提纲》、《历史唯物论、社会发展史》和杨献珍《什么是唯物主义》等阐释马克思主义的通俗性读本。另外,还在各级学校普遍设置了政治理论的课程体系,对在校学生开展系统的主导意识形态教育。联系群众的政治参与诉求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学习教育活动。如在建国初期的“三大运动”即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以及“三反五反”、整党整风运动中,通过广泛动员,激发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使其在参与政治运动中接受政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在每一个运动中,在每一处地方,都是动员了成千上万的宣传人员向群众进行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的结果,都使全国绝大多数人口受到了宣传教育”[12],“对于全国每一个人的生活和思想都要引起从来未有的根本变化,比民主革命的影响要广泛和强烈得多”[13]。从意识形态的政治社会化视域来看,马克思主义主导意识形态通过密切联系民众利益而开展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这一环节,使民众在社会化意识的新旧更替中也完成了向新民主主义乃至社会主义政治角色的转变。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波朗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M].叶林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42.
[4]陈明明.危机与调适性变革:反思主流意识形态[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06).
[5]安维复.哲学社会科学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合理化重建[J].学术月刊,2010,(09).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63.
[7]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696.
[8]肖东波.中国共产党理论建设史1949—1956[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
[9]张述周.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支撑力量[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06).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40.
[1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1.
[12]进一步加强党的宣传网,使它更好的为生产建设服务[N].人民日报,1953-01-03.
[13]党的宣传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