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周殷民
近年来,上海市杨浦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总体要求,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区两级“十一五”和“十二五”节能规划,扎实推进区级机关和所属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继“十一五”期间机关大院能耗下降43%;去年直接管理的区机关大院能耗下降5.8%,负责指导的全区机关能耗同比下降11.31%。2009年,区机关大楼被上海市质监局确定为第一批节能减排标准化示范点;2010年,区机关大楼被评为区节能减排示范项目;2012年,区机关大楼被定为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楼宇。
2008年上半年,区机管局与西门子(天津)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杨浦区机关大楼节能改造的《节能绩效协议》,于同年底完成改造,标志着上海市公共机构第一座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机关楼宇诞生。其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节能保障型,改造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方面:空调主机的优化、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立、空调水系统的改造、空调冷冻站管路的优化、节能灯的更换。改造历时8个月,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次年区机关大楼能耗大幅下降,能耗费用大幅下降,同比下降22%,节约能耗费用91万元。
2009年对区机关大楼实施能耗分层分项计量,2011年实施了自动化计量,每月由能耗统计员会同设备主管对各楼层能耗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能耗方式由粗犷估约改为及时精准,受到了机关大院内各用能单位的欢迎。对能耗同比、环比出现增长单位,区机管局主动上门寻诊、开出节约处方,有力控制了能耗增长。并实行能耗月报制,每月对全区机关能耗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在区机管局牵头下,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于2010年成立了机关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工作小组,在上海区县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党政机关节能减排考评体系,根据节能减排任务目标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制定《杨浦区区级机关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实施意见》,并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机关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考核成绩认定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原则进行,从完成能耗下降指标、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措施落实、特色推进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考评,2010年的考核工作中,评出了区政协、五角场街道、区委党校等20家单位为优秀单位;2011年底评出了四平路街道、区委办、区发改委等20家单位为优秀单位,并按照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
把“节约是美德、是精神、是责任”的理念渗透到机关日常办公。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发布或传递文件、信息、照片等,提倡无纸化办公;二是提高区级机关旧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本着物尽其用、无偿使用、规范操作等原则,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政府网站进行可行性论证,于2011年依托政务网建立了区级机关旧办公设备网上交流平台,涉及保密的电子产品等除外。
为全面落实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推进机关大院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节能美德,区机管局为成立了三支管理队伍:一是专业队伍,由行政管理科科长和设备组人员组成,实施机关大院的节能管理,接受节能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负责院内各项节能技术改造;二是巡查队伍,由大院保安队员组成,负责对大院进行节能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对上下班期间的灯光照明、空调启用时的门窗、各处水龙头的开关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监督队伍,由财务科和大院管委会组成,财务科科长对每月机关大院能耗进行统计,报分管领导掌握,以便会同相关科室进行量化分析;大院管委会由区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等11家单位组成,每季召开一次管委会成员与区机管局管理人员零距离接触会议,汇报后勤保障和节能减排工作,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后勤保障和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思路更清,动力更足。
一是加强公务车辆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和市委、市府关于公车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于今年3月实施公务车制度改革,除按规定留有少量执勤执法车外,涉及改革单位的公务车辆一律公开拍卖。经不完全统计,车改后被机关干部拍买的每台车的现油耗均大大小于拍卖前的原油耗,从而节约了能源,减少了废气的排放量。二是加强对执勤执法车驾驶员队伍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等管理规定;提倡一桶水、一块布擦洗车辆。三是鼓励机关干部外出办公合并用车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四是购置120辆“绿色环保,文明出行”环保自行车,鼓励短途办公以自行车代替公务车。
区机管局于2008年对机关大院浴室实施太阳能淋浴改造,关闭原煤气锅炉淋浴热水供给系统,用太阳能取代煤气,并对淋浴出水实施分时收费。经统计,改造后,节水、节气成效明显,每日可节约煤气109立方米,节约用水9.6立方米。在示范效应下,区城管大队和区绿化市容局下属4个车队先后实施了淋浴改造,获得了既节能又经济的效果。
为提升区域绿化覆盖率,增加空气含氧量,区机管局自2008年起开展了区机关大院屋顶绿化工作,现已完成屋顶绿化面积近2000平方米。为使屋顶绿化得到有效推广,2010年4月,区机管局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区级机关和所属公共机构凡有条件种植的必须实施屋顶绿化。区检察院、区委党校、新华医院等单位积极带头,区公共机构屋顶绿化已达到2万平方米。
针对机关楼宇节能与环保标准化制度尚不健全的状况,区机管局会同区质监局、上海市质量研究院等单位从区机关各岗位节能与环保工作和管理标准及办公设备采购标准等方面入手,初步制订了《杨浦区机关大楼节能与环保标准化体系》,。此标准化体系结合各岗位职责,以节能环保为目的,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相关法律为准绳,以各行业标准为依据,操作性和可行性强,便于机关干部遵守和执行。
杨浦区政府机管局在区公共机构,特别是在区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工作上作了一些有益尝试,但距离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建设要求尚有差距。今年是“十二五”的关健年,区机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借鉴外省市和兄弟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扎实稳妥推进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真正担当起节能减排的示范者、引领者、执行者和实践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