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向忠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国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本文主旨是通过评析陈建《学蔀通辨》之思想观点[1]就朱陆“早晚异同”说问题再做一简梳,其余所辨观点评析另篇论及。
清代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朱陆》中说:“宋儒有朱陆,千古不可合之同异,亦千古不可无之同异也。”[2]从有宋以来理学的发展看,此说确实切合其实而又公允。朱陆之辩八百年来的确是“不可合”,亦“不可无”,是中国学术史、哲学史上不能不涉及的一条主线,尤其是对道德伦理领域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探讨在任何时代都具有现实性之重要意义。抛开门户的纠葛、牴牾,恰是理学兼容并蓄、理性发展的有益所在。朱陆之学,既有学术上的鸣辩,亦有因之而来的朱陆异同之争。明代学者陈建 (1497-1567)著《学蔀通辨》亦是在这一问题视野中展开的,直接动机在于辨王阳明《朱子晚年定论》等“颠倒早晚,以弥缝陆学,而不顾矫诬朱子,狂误后学之深”[3](P113)的朱陆“早异晚同”说之非。
陈建在《学蔀通辨·总序》中述及了朱、陆“早异晚同”的由来,他指出:
不意近世一种造为早晚之说,乃谓朱子初年所见未定,误疑象山,而晚年始悔悟,而与象山合。其说盖萌于赵东山之《对江右六君子策》,而成于程篁墩之《道一编》,至近日王阳明因之又集为《朱子晚年定论》,自此说既成,后人不复暇考,一切据信,而不知其颠倒早晚、矫诬朱子以弥缝陆学也。其为蔀益以甚矣。
现再详考之,首次明确提出朱、陆“早异晚同”的是赵汸(称东山先生,1319-1369)。[4]作有《对江右六君子策》,认为朱学继周程而上承颜子之学,陆学独出孟子之学,因而提出朱、陆“早异晚同”说:
子朱子之答项平甫也,其言曰:“自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为用力之要。陆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熹平日所论,却是道问学上多了,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不坠一偏也。”观乎此言,则朱子进德之序可见矣。
陆先生之祭吕伯恭也,其言曰:“追昔曩日,粗心浮气,徒致参辰,岂足酬义?”观乎斯言,则先生克己之勇可知矣。
接着又说:
夫以二先生之言如此,岂鹅湖之论至是而各有合邪?使其合并于莫岁,则其微言精义必有契焉,而子静则既往矣。[5](P77-78)
程敏政(字克勤,号篁墩,公元1445-1500年),休宁篁墩(今安徽歙县屯溪)人。自谓二程后人,对朱子学很是尊崇,“独喜诵朱子之书,至行坐与俱,寝食几废”[6]。但他更多是抛开门户之见来看待朱、陆异同关系而和会之。他认为赵汸“谓朱子去短集长说在陆子没世之后,则恐未然”,并指出朱陆二先生殊途同归之好不出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之后数年间[5](P79)。程敏政在《道一编·自序》中概述了其朱、陆“早异晚同”说,“起初则诚若冰炭之相反,其中则觉夫疑信之相半,至于终,则有若辅车之相倚,且深取于《孟子》‘道性善’、‘收放心’之两言,读至此而后知朱子晚年所以兼收陆子之学,诚不在南轩、东莱之下。”[5](P9)程敏政选辑朱陆两家往还之书信以辨朱、陆同异重在“晚同”,就是同归于一,即道。
以上二人旨趣均在朱、陆异同之辨中而和会朱陆,亦是朱陆之辩至当时之新视野。其实对于和会朱陆者,在二人之前却是早已有之的。
自朱子死后,就有调和朱陆之学者。诸如,“袁清容(袁桷)云陆子与朱子生同时、仕同朝,其辨争者,朋友丽泽之益,书牍俱在。不百余年,异党之说兴,深文巧辟。淳佑中鄱阳汤中氏,合朱陆之说。至其犹子端明文清公汉益阐同之,足以补两家之未备,是合同朱陆之最先者。”[7](P2843)汤汉门人程绍开,“号月岩,广信人也,尝筑道一书院,以合朱陆两家之说”。[7](P2849)而程绍开的弟子吴澄(草庐),学本朱熹,兼宗陆九渊,以“二师之为教一也”,以会合朱陆之学。至元末明初调和朱陆的宋濂,乃至“崇仁之学”的吴与弼,总体上来说并没有涉及朱陆学说的同异分歧之历变。
经由和会朱陆以至朱陆同异之辨这一历史演变,尤其是于王阳明和陈建处更见这一变化的特色。
王学在明中叶兴起影响很大,但阳明在世之时,朱学仍然处于相当有势力和影响的官学的地位。王学常被程朱学信奉者斥之为“伪学”、“异端”,王阳明本人甚至也受到诋毁。王阳明著《朱子晚年定论》于出入、范围朱陆异同中曲意捡求朱子之书裒集之而成朱子晚年定说,把朱子学拉到了陆子学一边。究其因,一方面,阳明《自序》言忧“世之高明之士,厌此(孔孟圣学)而趋彼(释道)也,此岂二氏(释道)之罪哉”,故而“慨夫世之学者徒守朱子中年未定之说,而不复知求其晚岁既悟之论”,[8]以弥合朱陆而将矛头指向释道。另一方面,王阳明也是为了应对攻击和免遭压制,通过这一方式将朱子学与自己的学术联系起来,以谋求自身的发展。
明中叶以后,随着朱子学的分化,失去发展活力而衰退,陆王心学逐渐成为思想领域之主流。较之程敏政兼采两家之说以辨朱陆早异晚同,王阳明单采朱子书信而论之,不言及陆子一语,并且以己成熟了的心学之见选择材料而不加考证著成 《朱子晚年定论》,在这时影响极大。
陈建称之,“自此说既成,后人不暇复考,一切据信,而不知其颠倒早晚,矫诬朱子以弥缝陆学也。其为蔀益以甚矣。”他坚定于朱学立场,“忧道统将移,学脉日紊,乃发愤著《学蔀通辨》,以破王氏所编《朱子晚年定论》”[9](P537)。
陈建取《朱子年谱》、《行状》、《文集》、《语类》以及与陆氏兄弟往来书札,逐年编次,详加考证,从朱子早年、中年、晚年三个阶段批驳程敏政、王阳明之“早异晚同”的谬说,而明确提出朱陆之学事实上是“早同晚异”的观点。
其一,陈建认为朱陆是“早同”而不是“早异”。其观点是,“朱子早年尝出入禅学,与象山未会而同,至中年始觉其非,而返之正也。”[3](P116)陈建立说所引主要论据如下:
辛未,绍兴二十一年,陆子十三岁。……。援笔书曰“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分内事。”又曰:“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陈建按:陆子“宇宙”字义之悟,正禅家“顿悟”之机。)
癸酉,绍兴二十三年,朱子二十四岁。……。年谱云:“初朱子学靡常师,出入于经传,泛滥于释老。自云初见延平,说得无限道理,也曾去学禅。”
戊寅,绍兴二十八年,朱子二十九岁。作《存斋记》云:“人之所以位天地之中,而为万物之灵者,心而已矣。然心之体,不可以见闻得,不可以思虑求。谓之有物则不得于言;谓之无物则日用之间无适而非是也。君子于此,亦将何所用其力哉?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则存之之道也。如是而存,存而久,久而熟。心之为体,必将瞭然有见乎参倚之间,而无一息之不存矣。”(陈建按:朱子初年之学,亦只说一个心,专说求心、见心,全与禅陆合。)[3](P116-117)
陈建以朱子四十岁以前所论为未定之说,他对程敏政、王阳明将朱子这一时段所言指为晚合象山,或为朱子晚年定论的批判确实是有力的,亦是合理的。如陈建指出其所引的,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的《朱子答何叔京书》(“熹奉亲遣日如昔”)[10](P44)一书,又同年 《朱子答何叔京书》(“今年不谓饥歉至此”),另两书又在此前。这皆是朱子四十岁之前的书信,可以详参陈来著《朱子书信编年考证》。
陈建还指出朱陆早同晚异在于,朱子中年能觉其非而亟反之,象山则终身守其说不变。陈建引朱子话说:
朱子《困学诗》云:“旧喜安心苦觅心,捐书绝学费追寻。困横此日安无地,始觉从前枉寸阴。”
庚寅,乾道六年,朱子四十一岁。朱子答《薛士龙书》云:“熹自少愚钝,事事不能及人。顾尝侧闻先生君子之余教,粗知有志于学,而求之不得其术,盖舍近求远,处下窥高,驰心空妙之域者,二十余年。比乃困而自悔,始复退而求之于句读、文义之间,谨之于视听言动之际,庶几铢积丝累,分寸跻攀,以幸其粗知义理之实,不为小人之归,而岁月侵寻,齿发遽如许矣。”[3](P120,119)
陈建所谓的朱陆早同一说,且归之于禅是不恰当。陆学与禅学契合而非禅,朱子出入释老亦非禅。事实上,朱子在宋高宗绍兴癸酉二十三年(24岁)见延平后两年就已觉异学之非,且其学不断渐进、历久弥熟,答薛士龙书也不是说四十岁才返归于儒学之门。陈来先生认为,朱子四十岁之前就坚决反对心即理的主张,朱子与陆子也根本不是 “未会而同”,相反,朱子早已走上了一条与陆学完全相反的为学道路。[11](P343-351)陈建所引朱子四十岁之前书信只能批驳程敏政、王阳明指早为晚之说的不实,并不能有力地证实朱陆早同。如宋孝宗乾道乙丑五年(1169),朱子(40岁)《答张敬夫书》(“儒者之学,大要以穷理为先”)[12](卷三十P19),信中所论正是与禅学识心见性以及陆氏心即理相对立的。这里陈建为驳早异之说在选材和阐释中亦是以一己之意而度之。
其二,陈建以朱子四十岁之后至五十六、七岁为“中年”时间段。认为“朱子中年方识象山,其说多去短集长,疑信相半。至晚岁始觉其弊,而攻之力也”,是朱子之学渐趋成熟的时期。他又从整体上指出,“朱子之学,有二关焉、有三节焉、有三实焉。”[3](P134)“二关”,一是“逃禅返正关”,一是“朱陆始同终异关”;“三节”,即指朱子早年驰心于禅学,中年私嗜于象山,晚年并排禅陆而一意正学;“三实”,则是指朱子晚年排禅、排陆,明正学之实。这一说法只是一种基于表象上的笼统说法,实不恰当,更主要的是有不实之处。说朱子早年“逃禅返正”自是无疑,说朱陆“始同”则不实,前面已述及。至于说“中年私嗜于象山,晚岁始觉其弊”,则大误。事实上,朱子在未见象山之前,就已从其为学趋向上断其为倾于禅,故鹅湖之会双方都未改变自己的立场,三、四天后不欢而散。对于朱子之学的演进考究学界多有论及,基本上趋于定说。认为自宋孝宗乾道己丑五年(1169)至乾道壬辰八年,朱子(四十至四十三岁)朱熹心性哲学的体系已全面形成并日趋成熟,他的心为知觉、心具众理、人心道心说及主敬穷理、涵养进学的方法的确立是他与稍后的陆学从根本上区别开来。[11](P350)至于“三实”说定之于朱子晚岁则亦不属实,上节已提及朱子自见延平后两年至四十岁之前已经对释道有了清楚地判析而力排之,与陆学始终有别而力辨之。
陈建之所以认为朱子中年对陆学“去短集长,疑信相半”,仍然是依据朱子的书信材料佐证之:
材料一:甲午,孝宗淳熙元年(1174),朱子四十五岁,陆子三十六岁。朱子《答吕子约书》云:“陆子静之贤,闻之盖久,然似闻有说脱略文字、直趋本根之意。不知其与《中庸》‘学问思辨,然后笃行’之旨,又何如耳?”又《答吕子约书》云:“近闻陆子静言论风旨之一二,全是禅学,但变其名号耳。竞相祖习,恐误后生。恨不识之,不得深扣其说,因献所疑也。然恐其说方行,亦为必肯听此老生常谈,徒窃忧叹而已。”[3](P123)
材料二:癸卯,淳熙十年,朱子五十四岁,陆子四十五岁。朱子《答项平夫书》云:“所喻曲折及陆国正语,三复爽然,所警于昏惰者为厚矣。大抵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今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为某平日所论,却是道问学上多了。所以为彼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得义理全不仔细,又别说一种杜撰道理遮盖,不肯放下,而某自觉虽于义理上不敢乱说,却于紧要为己为人上,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坠一边耳。”(陈建按语:据此书,正是中年疑信相半未定之际,后此所以排象山之失者方日深。《道一编》乃指此书为朱子晚年信取象山,辅车相倚,误矣。)[3](P128-129)
逐年编次,据实考察朱陆为学之演进固然重要,但要切实把握朱陆学理上的差异,重要是能于整体上就其学术思想的内容内涵作考究。否则一味于辟“早异晚同”之目的必导致望文生义之误读。材料一所述书信虽有“疑信相半”之意味,但朱子已明显地指出陆学为学方式的特点,再者此时朱子的思想体系已大体确立后此愈加成熟。材料二所引书信从朱子这一阶段书信活动前后贯通上来看,朱子对陆学批评眼光并没有变化,但也未竭力去争论是非曲直,更多的是从理学全局角度出发来避免内部矛盾的扩大化,故而这一阶段书信多是劝学者或各学派弟子要兼采两家之长而避其所短。诸如,淳熙庚子七年朱子(51岁)《答吴茂实书》所指,“陆子寿兄弟近日议论与前大不同,却方要理会讲学。其徒有曹立之、万正淳者来相见,气象皆尽好。却是先于情性持守上用力,此意自好。但不合自主张太过,又要省发觉悟,故流于怪异耳。若去其所短,集其所长,自不害为入徳之门也。”[12](卷四十四P33)再看淳熙乙巳十二年朱子(56岁)《答周叔谨书》中说,“进来吕陆门人互相排斥,此由各徇所见之偏而不能以公天之心以观天下之理,甚觉不满人意。……熹近日已觉向来说话有太支离处,反身以求,正坐自己用功亦未切耳。因此减去文字工夫,觉得闲中气象甚适,每劝学者亦且看《孟子》道性善、求放心两章,着实体察收拾为要。”[12](卷五十四P13)(陈来认为此书似作于癸卯至乙巳之间,见《朱子书信编年考证》P241)朱子持守自己为学进路且此时尚未直斥陆学之非,其“去短集长”,对陆学既非“疑信相半”,亦非“私嗜象山”,并非如陈建所言的那样。而这些言论更能说明,朱陆也并非如陈建所言的早同。
陈建进而指出朱子自宋孝宗淳熙丙午十三年(1186)、丁未十四年岁以后,则与象山鲜复称其善,而专斥其非,绝口不复为集长之说。他认为朱陆二家冰炭,实始于此。主要依据是:
朱子《答程正思书》云:“所论皆正当确实,而卫道之意又甚严,深慰!深慰!祝汀州见责之意,敢不承敬。盖源旧日曾学禅宗,故于彼说虽知其非,而未免有私嗜之意,亦是被渠说得遮前掩后,未尽见其底蕴,譬如杨、墨,但能知其为我兼爱,而不知其至于无父无君,虽知其无父无君,亦不知其便是禽兽也。去冬,因其徒来此,狂妄凶狠,手足尽露,自此乃始显然鸣鼓攻之,不复为前日之唯阿矣。”[3](P132)
这一书信必作于淳熙丁未十四年为近[10](P269),陈建认为自此之时,朱子之先后予夺,分明两截,此朱陆早同晚异之实也。陈来先生认为朱子对陆学直接说破而鸣鼓攻之的是在此时,指出朱熹对陆学的认识从“虽知其非”而“未尽见其底蕴”到“深觉其弊”,从而对陆学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先是兼取两长,勿相诋訾,尔后直截与之说破,显然鸣鼓攻之的变化过程。[11](P385)侯外庐先生则认为朱陆公开化的争论是从淳熙二年(1175)的“鹅湖之会”就开始了。[9](P540)陈建依此为朱陆早同晚异之说则有误,因为朱子辨陆学之非的基本立场,自乾道以来就没有改变过,只是态度上有个变化过程。
陈建在这进一步批评了程敏政、王阳明颠倒早晚,曲意弥合朱陆之晚同说。他指出王阳明断章取义,不惜删节书信内容而将朱子谦让之词作为其晚年定论。如淳熙二年十二月,朱子《答张敬夫书》一书,王阳明只取朱子自谦之语而不提及朱子在信中批评陆氏兄弟的言论[3](P124)。陈建批评其为“权诈阴谋,不合用之于讲学”。再者如,陈建指出,淳熙七年,朱子《答林择之书》有“陆子寿兄弟,近日却肯向讲学上理会”之语。王阳明采为晚年定论。朱子《祭陆子寿文》有“道合志同,降心从善”之语,《道一编·序》首以证朱陆晚同。其弊不独以早为晚,尤加子寿以遮盖象山也。蔀障多端,辨不能尽。[3](P127)陈建对这种失实和曲意断章的做法的揭示和批评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匡正学术规范的。
至于陈建提出的第三个观点,“朱陆晚年冰炭之甚,而象山既殁之后,朱子所以排之者尤明”。作为儒家内部的分化朱陆对立的根源不在本体问题上,主要体现在方法论、人性论、伦理学上的。朱陆在这些方面之异是始终存在的。这里主要是强调陈建持朱陆“晚异”,是站在捍卫朱学的立场上,“以吁考亭之冤,申儒释之辨,明朱陆之实”[3](P149),将朱陆之辩等同于儒释之辨,是将陆王心学视之为不单异于朱子而且异于圣贤之学,实质上是专务养神一路而溺陷于禅佛。(此一问题,另有篇将详论及)
陈建这种逐年编次辨析朱陆早晚异同之法,一方面有因门户之偏见而望文取义,不能从学理上细加辨析而强造朱陆早同晚异之说的弊端。但另一方面又能历时考辨朱陆为学进程而纠程敏政、王阳明颠倒早晚、断章取义之弊病。陈建对“早异晚同”说的批判,从佐证的时间考辨,论证的方法及其特点等的揭示和批判是相当深刻和有鉴取意义的。诚如,陈建指出朱陆辨“无极”岁(淳熙戊申十五年,时朱子59岁,陆子50岁),载二家年谱并同。《道一编》列于《鹅湖三诗》前,定为卷首,谓以著其异同之始,早年未定之论。王阳明之定论,则效尤附和。[3](P139)其谬误是显而易见的。陈建还指出,“《道一编》犹并取二家言语,比较异同,阳明编《定论》,则单取朱子所自言,而不及象山一语。篁墩盖明以朱陆为同,而阳明则变为阳朱而阴陆耳。”[3](P147)而这方法不同,但实质上都是,“娇假推援,阴谋取胜,皆是借朱子之言,以形朱子平日之非,以著象山之是,以显后学之当从。”[3](P121)他还指出王阳明《定论》之手法极为高明、动机益甚隐晦,“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也,阳若取朱子,而实抑朱子也。此意盖以朱子初年不悟而疑象山,晚年乃悔而从象山,则朱子不如象山明也,则后学不可不早从象山明也。此其为谋甚工,为说甚巧。一则即朱子以攻朱子,一则借朱子以誉象山,一则挟朱子以令后学。正朱子所谓‘离合出入之际,务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觉悟以入于禅也。’呜呼!敝也久矣。”[3](P121)《定论》于明中叶后之王学兴盛时,影响之大以致“自此说既成,后人不复暇考,一切据信”。至于《道一编》,“近年,各省试录,每有策问朱陆者,皆全据《道一编》以答矣。”[3](P139)于此足见其影响之深,不能不说亦有其弊端流布,陈建此辨固有其不能克服之痼疾,然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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