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汤 靖 张 勇
(南通大学 江苏·南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政策依据。南通大学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的江苏省省属综合性大学,审计部门用3年时间完成了全校21个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摸索出具有南通大学特色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审计的校领导亲自主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部署工作安排,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全过程跟进。在工作开展初期,很多同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审计部门内部也有同志存在畏难情绪,校领导亲自率队,带领审计工作组到被审计部门召开工作进点会,帮助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纳审计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敦促学院按照审计建议完善学院内部控制制度。学校先后下发了《南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南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南通大学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南通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规定》等文件,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坚定的意志力。审计工作组通过对21个学院的审计,协助学院制定《南通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南通大学二级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南通大学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南通大学二级学院经费管理规定》等在内的12个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对提升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积极作用。
“健全学院内部控制制度”是本轮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工作目标。审计人员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规定,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函证等方式方法广泛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工会委员、民主党派、教职工代表等对学院经费使用情况的看法和意见,遵循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工作思路,运用自身敏锐的专业判断,审查各项重大决策履行的程序与遵循规定的情况;各项财务支出遵循规定的情况;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遵循情况;实际建立并执行的内控制度与应建立的内控制度之比;部门和个人遵纪守法情况,领导干部公务消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闲置资金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之比;被审计出的损失浪费资金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之比;实际的固定资产总额与账面固定资产总额之比;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总额与账面固定资产总额之比;已实现的新增固定资产使用目标数与预期使用目标数之比等各项经费使用情况。本轮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召开个别访谈262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428份,查阅会计凭证887笔,盘点固定资产1,287项,审计金额7,896.9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17条,全方位关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科学决策、完善高校内部监督机制方面的作用。
1、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学院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审计,主要是通过检查会计凭证与其他资料与事实是否相符,进而对其真实性进行审计评价;合法性审计,主要是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和重要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是否执行了“收支两条线”,有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而对其合法性进行评价;效益性审计,主要是检查各项资金运用是否节约,有无损失浪费现象,资金使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重要经济活动的效果如何。
2、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合法、合规及效果情况。主要是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治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科学与有效,包括合规性审计和效果评计两个基本方面。合规性审计,重点检查决策机制的健全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如是否存在不按程序办事、滥用职权、独断专行、暗箱操作等方面的问题;效果性审计,重点是对决策事项的效益性、实施过程的效率性、实施结果的效果性进行的审计,如是否存在论证不足、盲目决策、效益低下等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决策执行的重大经济项目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通过审查干部任期内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情况,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由于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评价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4、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向被审计学院有关人员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判断学院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看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评价其任期内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5、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被审计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业绩的计算、比较、分析,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根据审计查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价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
6、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通过审查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
7、个人廉政情况。向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看法和反映,深入听取和了解被审计单位各层级、各方面人士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涉及有违廉洁性要求的事项进行收集,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在圆满完成21个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后,审计部门及时跟进后续审计工作,对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向学校决策层提交了《21个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报告》,从制度建设、经费使用、目标管理、院务公开、干部评价五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学校党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落实审计综合分析结果,收回违规资金31.62万元,被审计领导干部撤职1人、警示处分4人,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会议决定切实加强南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以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点,带动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等面,进而覆盖全校范围,构筑经济责任审计“免疫系统”,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规化,建立“离任必审,任期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组织、人事、纪委、监察、财务、审计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布置,组织部门委托、审计结果上报校党委会议的审计程序,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以制度管人、以程序管事、以制约机制管权,警钟长鸣,将防腐抗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