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明,王秀莉
(1.佛山市顺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广东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试谈从抓好试验检测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监督
梁春明1,王秀莉2
(1.佛山市顺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广东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监督的地位和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从工程试验检测角度出发,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提高工程质量两个角度进行探讨。
公路工程;试验;质量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14号)要求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一规定,以政府法令形式高度明确了公路工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中政府监督的主导地位。
政府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行为,对于被管理和被监督的对象来说,具有强制性。政府监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的行政行为。政府监督是针对整个工程建设活动的,具有全面性。它是一种宏观管理,重点体现在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的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权益。政府通过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干预和管理、约束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对保证公路建设市场的有序运行以及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地在工程中应用,在这种新形势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就会面临众多新问题。从这方面上来讲,政府提高工程试验检测的市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以确保工程检测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出发,从而体现质监工作“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
根据交通部2005年12号令要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经考试合格,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并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说,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业务考试,并在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试验检测人员备案时,应出具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变更单位时,还应同时出具原聘单位和受聘单位的调动证明,办理变更手续。严禁试验检测人员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试验检测机构。
对于检测机构,监督部门应着重检查《等级证书》使用的规范性、能力变化与符合性、技术标准有效性、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等。针对一些工地实验室存在挂靠母体实验室、母体对工地实验室监管不力的现象,做为重点管理,坚绝遏制各种挂靠行为。
目前,我国公路项目工地实验室基本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母体授权机构,这一体制表明工地实验室既是母体实验室一部分,同时又作为项目经理部组成部门,具有被双重管理意义。因此,工地实验室受到的内部干扰必然较多,试验检测的公正性就难以保证。鉴于以上情况,积极建立相互独立的第三方工地、监理实验室,减少工地实验室体制障碍就是一个必然趋势。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施工与监理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数据造假现象就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更促进了试验检测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检测人员的素质和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检测工作的质量。检测结果不准确,或者出具的报告不真实,必然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更可能会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
大力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要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提高检测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意识,对待检测工作一丝不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按章办事,使“不做假试验,不出假报告”这一最基本要求成为检测人员的自觉行动。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检测设备的不断更新,新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不断涌现或更新,所以,对检测人员的知识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检测人员如不能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就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好的使检测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工程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按期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从而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理论与操作技能。
(3)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法制观念。
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工程检测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全体检测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感、使命感以及法律法规意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切实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14号).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4号).
U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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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3383(2012)01-0123-01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