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重点工程造价控制

2012-08-15 00:46于国庆刘晓刚姜永利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年11期
关键词:材料价格工程造价公路

于国庆,刘晓刚,姜永利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重点工程造价控制

于国庆,刘晓刚,姜永利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介绍了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重点工程造价控制。

公路建设;重点工程;造价控制

黑龙江省地处欧亚大陆东部,是中国开放大省、是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亚大陆的重要通道,为了发挥通道作用和改变黑龙江省公路交通的面貌,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求,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做出了用三年多的时间,基本建成以哈尔滨为中心,横贯东西、纵贯南北、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公路网络,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大决策,要求公路建设实施“三年决战”。完成高速公路3 042 km、一级公路339 km、二级公路2 828 km、农村公路60 799 km,完成投资1 100亿元。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北、最东的省份。幅员45.4万km2,北部为大兴安岭山地,东北部为小兴安岭山地,中、西部为松嫩平原,东部为三江平原,东南部为东南山地。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5℃ ~5℃之间,年降水量400~700 mm。夏季短促、冬季漫长寒冷,无霜期100~150 d,地质构造错综复杂,河流与湿地众多,大、小兴安岭地区有多年冻土带等,公路建设条件较差。

为实现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总体目标,省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从项目立项开始,即对建设项目造价进行过程控制。一是实行限额设计,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控制在批复估算允许范围内,将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二是在保证公路功能和质量前提下,科学、准确控制工程成本,诱导市场进行宏观控制,合理确定招标上限。三是清单调整,依据各项工程成本,进行不平衡报价修正,从价格上保证质量,进行前期预控,减少实施阶段设计变更降低造价。四是加强对设计变更的控制。变过去“死后验尸”的被动管理为事先指导、现场认定多部门参与和控制的动态管理。通过加强项目前期阶段设计质量、科技创新、引进“四新”技术、完善设计、完善清单等过程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实施阶段设计变更,收到了成效。

1 前期阶段造价控制

1.1 立项阶段造价控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咨询评估的管理,建立机制对可研编制和咨询单位进行有效控制。使其对工可研报告的科学性、工程方案的合理性、投资估算的准确性负全责、采取预控措施,主动的控制工程造价。二是提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部分的深度,就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控制而言,要以“价”定“量”,在工程造价方面多做方案比较,工程可行性研究核心问题是工程方案的合理性、保证工程量计算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1.2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省厅在公路工程造价方面主要采取的控制措施:一是保证公路勘察设计的周期,给设计人员充分的时间,防止粗制滥造,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重大变更。二是在工程技术方面,严格按设计规范办事,必须从提高公路设计的外业勘察质量和初步设计深度为出发点,初步设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各方案需经技术经济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十分重要。施工图设计要本着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精心设计,防止错、漏、碰。从降低工程造价角度出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三是倡导限额设计,即初步设计概算主要体现在控制三部分费用的构成,三部分费用不能串用,初步设计概算应控制在批复估算允许范围内(正负不超10%估算)。四是采取双院制审查与专家咨询相结合,进行技术把关控制造价。五是加强设计部门造价文件编制质量控制。

经对全国十五个省份近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调查,平原区四车道高速公路2 886万元/km至6 675万元/km,平均4 296万元/km;山岭区4 066万元/km至8 855万元/km,平均5 735万元/km。我省“三年决战”项目同等条件可比情况,平原区:绥北2 937万元/km、大广2 921万元/km、建虎2 561万元/km、依七3 001万元/km;山岭区:伊绥3 018万元/km、绥牡3 255万元/km、前嫩伊五段2 649万元/km(无辅道)。

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造价指标在全国平均值以下,总体上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造价指标与全国其他省区比较,一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标控制上为中等水平,一般采用为设计速度80~100 km/h,四车道路基宽度B=24.5~26 m;二是地形、地势等自然条件,我省平原微丘较多;三是构造物占比例方面,我省相对较少(占8%左右);四是服务区、停车区设置方面,由于我省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指标相对较低、车流量较小,服务区设置间距大及规模较小;五是征地拆迁费用,我省与全国相比较为平均。认为我省“三年决战”项目标准选用方面适中,满足路网的功能要求,设计指标采用中等偏上,符合我省当前发展要求,工程造价指标基本合理。

1.3 招标阶段造价控制

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二是通过加强设计质量、科技创新、引进“四新”技术、完善设计、完善清单。三是在保证公路功能和质量前提下,科学、准确控制工程成本,诱导市场进行宏观控制,合理确定招标上限、下限。四是清单调整,防止中标分包项目低于成本,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前,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各项工程成本,进行不平衡报价修正,从价格上保证质量。

通过加强和规范立项、设计、招标阶段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均控制在批复估算允许范围内,招标过程中没有发生流标现象,参建各方认同,说明公路建设市场正常。

2 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2.1 变更设计造价控制

从决战以来,各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省厅紧紧围绕推进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和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总任务,在设计变更管理控制方面采取了七项有力措施。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公路建设设计变更核查办公室,按战时体制模式,设计变更管理控制由省厅“三年决战”重点工程建设推进组负全责,分三个战区工作组(西部、中部、东部)负责现场控制(工作组组成部门有建管处、建设局、造价站、质量监督站、设计部门、监理单位)。

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依据交通部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了《“三年决战”实施纲要》、《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各级管理单位要层层签订工程管理责任状,明确建设内容、程序履行、质量要求、造价限制、变更控制、工期限定、生产安全、廉政行为等责任目标。工程变更要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实施的原则,明确设计变更申请、审批程序及各部门管理职能,完善手续,落实到人。对于较大以上变更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咨询论证,三战区工作组不定期对设计变更中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挖验。严肃变更设计,严格履行“三年决战”实施纲要对工程设计变更的要求。

三是在审批设计环节方面引入双院制审查和专家咨询,倡导专家制为设计把好关。重点对初步设计阶段由于时间紧,地质情况调查不够细、资料不够全等问题,进一步加细现场勘察和地质钻探,尽量反应地质情况,充分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保证实际土场、料场的征用与招标文件一致,减少施工阶段路基下处理工程量和桥梁基础的变化;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路基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排水、防护工程设置复核,完善施工图设计;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取消项目中的砌石和混凝土预制块工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个别路段路面结构调整、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机电设备等变更,必须提前决策履行手续,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

四是在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把关方面,成立了以厅总工办为主要成员的公路建设专家咨询办公室,建立了公路建设技术咨询专家库,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和学者参加,引进新技术作为支撑和保障,进行设计变更技术把关,确定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变更方案的实施可行性。

五是在造价管理方面控制设计变更,按《“三年决战”实施纲要》要求,从项目立项开始,对建设项目进行造价过程控制。开展工程造价核查、核定工作,通过推行工程决算制度、规范实施阶段公路造价过程控制,控制造价目标的实现程度,确定项目过程管理计价的必要性、合理性(如: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变更、预备费的支出等),对项目造价管理做出综合评价,实现有效控制。

六是在考核机制方面,设计变更行为是否符合交通部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变更量占建安费比例、价格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是否体现了在保证公路功能前提下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等做为工程建设项目考核重要指标。

七是强化监督,建立了重点工程检查巡视制度,纪检监督组参加设计变更全过程监督,并对项目根据施工季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变更项目现场抽查和随机检查,捡查其变更的合理性及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2.2 结算、决算阶段控制

2.2.1 关于公路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控制与调整

材料价格是合理确定公路工程造价的首要条件,因此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如何有效地控制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的上涨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公路工程造价带来影响,减少项目管理难度,是摆在公路建设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公路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选择三个代表性项目进行分析,材料费在直接工程费中所占比例在72%左右,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所占的比例在75%左右。可以看出材料费在公路建设资金中所占比例较重,作为计价依据的材料价格在总造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而材料价格受时间、地域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各种因素影响较大。

“三年决战”大规模公路建设,标志着我省公路建设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另一方面由于我省和东北地区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集中,沥青、钢材、水泥、碎石等材料的需求量骤增,诱引我省公路建设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地产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路工程造价有大幅的增加。材料价格涨幅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严重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各级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虽通过建筑材料的招标和公路沿线地方政府控制材料价格等方法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但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地方政府在材料价格控制方面基本没有发挥作用,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相对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很有限。

公路建设施工招标是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即施工单位中标后负责材料的采购和进场使用,而业主组织中标单位对大宗建筑材料(如水泥、钢筋、沥青等)进行招标采购,虽能够平抑物价,但只能控制在小幅度内,而对全国建材物价的普遍上涨是无能为力。

另外地产材料基本是卖方市场,求大于供,如果没有工程项目,价格还能处于可控状态,但重点公路工程一旦立项,该项目沿线地平材料价格疯涨,有些涨幅甚至在2~3倍,还存在料场供应能力不足、供应渠道不畅,流通环节杂乱,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针对如何以价格保质量和防止项目超概算,为保证我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的顺利实施,就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材料差价如何调整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

(1)材料价格调整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依据情况

为减少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交通运输部在2008年发布了《关于转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66号),要求各地针对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结合当地公路建设实际,研究建立价差调整机制,规范和指导价差调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稳定和发展。省厅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已于2008年12月适时出台了,《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差价调整指导意见》(黑交发[2008]445号),该指导意见由于2009年,《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2009年版)、《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变更、完善已不适应。需对交通部和省厅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我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补遗、商务谈判纪要等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进行调查分析。

(2)“三年决战”期间筑路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三年决战”空前的建设规模,极大的拉动了内需,也使工、料、机费用大幅上涨。日人工费从40~50元/涨至80~120元,地产材料2009年平均价格比决战前2007年上涨19%,2010年材料平均价格与2009年同比上涨11.5%,具体到施工期个别地区地产材料涨幅达到33.6%,机械使用费上涨15.7%。

2007年至2008年23种材料价格全部是上涨的,木材涨幅在7.23% ~8.31%,钢材涨幅在27.54% ~38%,水泥涨幅是9.3%,沥青是30.93%,汽、柴油在19.35% ~20.1%,地产材料4.39%~24.19%。2008年至2009年主材价格是处于下降趋势,钢材类降幅19.43% ~25.05%,地产材料是上升的,升幅6.44% ~18.87%。

2009年至2010年9月所有的建筑材料价格都上升的,木材涨4.04% ~4.97%,钢材类在4.45% ~11.08%,水泥涨幅在7.85%~8.45%,地产材料幅度涨幅在8.22%~22.5%,汽油自2008年至2010年始终都在涨价,涨幅在17.6%,柴油涨幅在8.58%。

(3)材料价格变化、材料费用组成情况分析

主要材料:木材、钢材、水泥、沥青、柴油、重油等。地产材料:生石灰、中粗砂、砂砾、碎石、片石等。

经过对三个在建项目分析,材料费用组成中主要材料占72%,地产材料占28%。材料预算价格构成分析:通过对三个项目进行分析,主要材料原价占预算价格的86.13%左右,地产材料原价有料场供应的占49.79%,沿线无砂、石供应的项目占30.08%,平均地产材料原价占37.62%。

(4)材料价格变化对分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

根据对三个项目的测算,在材料原价上涨30%的情况下主要材料对建安工程费的影响为10.05%,地产材料对建安工程费的影响为1.71%。

可以看出,主要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建安工程费的影响较大,而地产材料的影响则较小。

(5)确定调差原则

依据上述分析,确定调差原则如下。

①参照执行:调差为指导意见,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项目要以相关办法或意见为指导,量力而行,不强制执行。

②风险共担:由于工程项目均通过招投标选取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实施,施工单位理应存在投标带来的风险,因此对于工程成本中工、料、机费用的上涨费用采取业主和施工单位共担的原则,属于补贴性质。

③概算控制:要求各项目所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招标节余或概算预备费予以解决,保证不突破概算。

④工程范围:公路工程的材料差价调整范围为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其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

⑤材料范围:钢材、沥青(普通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汽油、柴油、重油、水泥等主要材料。

2.2.2 造价核查

该阶段主要是通过造价核查进行造价过程控制,造价核查工作是加强造价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造价核查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原则,按程序、分步骤、有目标的进行。由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参加的重点工程造价核查领导小组,常务办公室设在省公路造价站。

各公路建设项目自审,提出本项目的造价分析报告报推进组各片区工作组;各片区工作组对所管理片区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片区工作组的造价核查报告报造价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造价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片区上报的造价核查报告进行现场核对、审查、汇总、分析,形成全省项目造价核查总报告,经造价核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厅审定;省厅对最终的报告审阅通过后,最终形成各项目的造价控制目标。

通过规范过程和监管,充分发挥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控制和调节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低于成本,而保证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保证了公路建设。各项目工程造价实现有效控制,在标准与规模不增加情况下,“三年决战”公路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概算,均可控制在批复数额以内,并略有节余,但也发现了存在的个别问题,将是下一步工程造价管理的重中之重。总之,如何控制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确保公路工程造价处在一个合理的价位,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和探讨。

U415.1

C

1008-3383(2012)11-0001-02

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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