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洪 □王学顺(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2011年5月12日,济源市人民政府以济政〔2011〕第29号文对济源市封闭自备井工作计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由水利局、封井办、创建办、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教育局组成的领导小组。“封井办”每月向市人大、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全面完成封井工作任务。近期,济源市水政监察支队对全市城市规划区自备井进行了全面摸排确认,到2012年底需封闭的城市规划区自备井129眼,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整个封井过程按照“城市自来水对接——责令停止取用地下水——强制执行”的程序开展。列入封井范围的用水单位,自行制定城市自来水接入方案。市住建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供水支管线铺设到用水单位,做到一户一表,装表到户。市封井办负责对自备井单位下达封闭自备井通知书。各自备井用户接到封井通知书7日内接入城市自来水,完成水源转换,按标准拆除原取水设施。对未按照封闭自备井通知书规定时限完成封闭自备井的,由市水利局申请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有封井的相关工作适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群众公布,并公开承诺,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
为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一是强化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了济源市水利局、住建局、教育局、工信局、卫生局、旅游局等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小组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封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单位步调一致,全力推进封闭自备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督导督查。济源市督查局、封井办、创建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实行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制。对逾期未采取强制封闭措施的自备井用户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曝光,确保按计划完成自备井封闭工作任务。
济源市水政监察支队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先易后难、先小后大的封井工作思路。以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为切入点,选择餐饮业和学校用自备井为首要封井目标,强力予以实施。
济源市城市规划区自备井封闭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日平均地下水开采量减少4269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日供水量增加了237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