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清,李文杰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要加强实践环节的教育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企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科技企业,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贯彻落实产学研结合的教育方针是《高等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基本要求,由此可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也是教学型院校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履行高校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应用高级专门人才的必由之路。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比较分析,实践体验,在新形势下,教学型院校实施产学研结合尚存许多不容忽视而又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近十多年来,我国教学型院校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了快速发展,教学型院校在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实践中探索了很多产学研结合的好模式,例如:“服务区域新兴重点产业”、“联建研究中心”、“工学交替”、“校企结合”、“订单培养”、“校企合建重点实验室,科技服务”、“校办科技产业园,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地方主导产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等等。但笔者通过实地调查52所高校,问卷调查1000高校,亲身实践3所高校,经过比较分析研究,教学型院校产学研结合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缺乏规范的实习实训标准
当前,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已经是教学型院校办学和培养人才的公式化程序了。按照教学计划,学生到了大四,课程已基本完成,只是再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入了在校学习的最后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阶段,每个毕业生按规定必须到社会上去实习实训,在这个阶段学生要把自已在校所学专业知识用于实践检验,是学生熟悉了解自已所学专业未来工作环境的阶段、过程。更是学生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阶段,这也是目前教学型院校普遍认可和运用的产学研结合阶段。
据实践调研了解,目前在教学型院校这类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缺乏基本规范的标准要求。国家只对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有宏观的要求,而对每个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要达到什么要求,应具备什么能力,解决什么问题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各学校对各学科各专业的实习实训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求。很多学生在外实习实训对自已有什么要求?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也是不明确的!特别是很多学校也没有带队的指导教师、所以在实践中这种实习实训的形式是多种多样,有的是在打工,有的是在实习,有的是在找工作,有的是在做毕业论文,有的是在复习准备考研等,其管理模式是放鸭式,问题是层出不穷。
(2)缺少规范的实习实训基地。
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的最好途径,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让学生走向社会,了解社会,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最好舞台,是提高教师服务企业、社会能力,提升科研水平的综合平台。所谓规范的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是指“八有”:有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的计划、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学校与承担实习实训单位有协议、有带教机构、有专管人员、学校有带队的指导教师、有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条件,有安全保障。这类规范的实习实训开展产学研结合,来自有针对性建立的规范的实习实训基地,它对学生把所学理论知识用于实践检验,对学生感受未来实际工作环境,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规范实习实训基地不仅对学生毕业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提供了保障,而且也对学生的间隙训练提供了保障。问题是这样的基地在现实中太少,而且大多只是有理工科、有医学、农学、或艺术类专业的学校,而且是重点专业和重点学科才建有这样规范的实习实训基地。参与这类实习实训基地学习的学生人数十分有限。在调查的学校中,这些学校能参加这种规范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的学生一般不足毕业生人数的15;。但不少学校是把这少数基地,参加的少数人,代替了整个学校的产学研结合和人才培养。
(3)用工型实习实训太多。用工型实习实训是相对规范实习实训而言的,这类实习实训地点多数不是“八有”而是“七无”、“六无”或者“五无”:学生主要是充当廉价的劳动力。前些年在打工潮风起云涌之时,也是大学毕业生的高潮时节,用工型的实习实训占主导地位,不仅如此,企业还要对学校收起部分实习实训费用,而且有的单位收费很高。近些年金融危机,不少企业倒闭,打工潮大幅回落,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用工荒”,一是就业难。所以用工型实习实训更为普遍,所不同的是学校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学生可以不出钱,通过干活还可以赚点零花钱。用工这类实习实训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就业前培训。在现实中这类实习实训就是产学研结合,一直占其主导地位。
(4)公式化走马观花式的实习实训。按教学计划,学生到了大四就进入了在校学习的最后实习实训阶段,按规定必须到社会去实习,这已经是教学型院校办学和育人的公式化程序了。而客观上学生太多,条件所限,资金困难,学生又不能不到实践中去,完成这一程序,怎么办?其结果,不少学校学生美其名曰是实习实训,实质是集中走马观花式的参观团。
⑸以重点实验室代替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近些年来,教育部为提高教学型院校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强化内涵建设,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投入了大批资金,在教学型院校选择了一批重点学科,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这无疑对加强教学型院校建设,特别是重点学科的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是有力的推动。但是这些为数有限的重点实验室它并不能代替实习实训,也不能代替产学研结合。而实践中有些学校以重点实验室代替毕业生的实习实训和产学研结合。
缺乏规范的政策、法规和有效管理。产学研结合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问题,它实质是振兴中华的一项综合性国策。可是我国目前对高等教育产学研结合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没有明确规范的政策、法规和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落实。这样形成了说起来重要,落实时次要,考核时不要的奇怪现象。
1906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赫尔曼·施纳德(Heman shneider)系统提出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推广一个多世纪来,得到了世界高等教育的认可。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也为我国高等教育所接受,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充分运用企业和社会资源,以完成学校不能提供的实践教学条件,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从学校培养人才的角度讲,产学研“合作教育”无疑是有效的模式,从学校职责来讲也是无可厚非的。目前,教学型院校探索和实施的产学研模式不论是“联建研究中心”、“工学交替”、“校企结合”、“订单培养”、还是“服务地方主导产业”、“服务区域新兴重点产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等模式,基本上都是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这些模式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它只强调了企业为学校完成教学任务的服务,强调了企业对学校培养人才的贡献,而没有强调学校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任务,学校对企业则可以无所作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由过去经济建设的边缘,逐步走进了经济建设的中心,高等教育的职能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高校不再仅仅具有洪堡时代教学与科研的职能,还具有服务经济建设和引领社会文化的职能。
当今,在市场激烈竞争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我国中小企业,面临技术改造与创新、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管理效率提高的种种竞争压力,需要高等教育的智力帮助和支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下,如果只片面强调企业职责,而不强调学校的职能与职责,只强调企业为国家培养人才作贡献,而不讲企业能得到什么回报?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不科学的,与客观实际不协调的。也是不受企业欢迎的.所以这种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在实践中也是不成熟不完善的。
(1)学校自身认识的差异。当今,教学型本科院校的管理者对实施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都有一定的认识。但仍然有不少学校的领导者对实施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认识偏颇。有的认为教学院校故名思义就是要搞好课堂教学,让学生多读书就行了;有的认为教学型院校科研能力差,服务经济社会做不了什么事,还不如搞好课堂教学有利学生考研;所以在一些教学型院校严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知识结构老化、所传授知识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有的教师所传授的知识,学生还没有毕业就30—40;过时了。
认识和观念上的差异性,在实践中,工作的力度差别很大。一般学校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中都有实习实训阶段的安排,这也是目前教学型院校产学研结合的主要形式,但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时数比的按排:有的是8:2、还有的是9:1;而高职高专有的是6:4、有的是5:5、还有的甚至是4:6。由此可见,对产学研结合在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差异,在实践中工作的力度差距是很大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评价说:目前教学型本科院校培养的学生很“夹生”,理论上比研究型大学学生差,在实践动手能力上比不上高职高专的学生。
(2)企业的要求与认识上的差异。企业强调效益、利润最大化,短期行为严重。大多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希望学校能提供一些“短、平、快”的科研成果,投入人力、物力少,又能立即为企业产出效益。而教学型本科院校绝大部分学校目前办学经费困难,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限,仍依赖于政府少数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负债运行,难以满足企业的要求。企业又不愿进行先期投入或投入的经费较少。企业和学校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交流、联系和合作的机制。因此,产学研结合缺乏深度和广度。
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教师也是教学型院校产学研结合模式的实践者,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产学研结合的好坏。近些年来教学型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教师队伍结构并没有多大变化。大学以教学为中心这是不可动摇的根本任务。但学科建设是办好大学,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而学科建设重在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的水平。长期来,教学型院校仍在教育与经济脱节“两张皮”的怪圈中运行,教学与科研处于经济建设的边缘,在经济建设中心缺位。这一问题也导致学校服务经济的科研能力不强,导致产学研结合难以推进。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效益观念是很强的,对高校主要是寻求技术支持,希望学校的科研能力能够帮助解决其企业链中制约产品性能提高或生产成本降低的关键节点,这些关键节点是企业的“短板”,这个“短板”也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具有长期生命力的产学研合作的着力点。然而,高校的教师擅长学术性理论研究,长期来科研工作与现实产业的发展之间存在严重的脱节,缺少对产业发展现状的直接认识,因而很难提出来自企业一线现实发展急需的突破技术瓶颈的共性问题,面对复杂的生产过程往往感到无从下手,有点力不从心,不知道如何选择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课题。只能搞一般教学科研、管理科研。甚至大多数搞科研的目的也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教学,而是为了评职称,从讲师如何尽快成教授这是科研工作的动力源。所以科研的内容是书本的东西多、教学理论的多,能产学结合为社会服务的极少。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中第二十条强调:高校要努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高校要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现实情况与这一要求还有相当长的距离[1]。
目前,国家对产学研结合总体讲是重视的,但主要是针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虽然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多次讲话、多次强调了产学研结合的重要性,但没有出台关于高校开展产学研结合的专门文件和系统政策,也没有专门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所以对《高等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出的高校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对教学院校来讲只是一般号召,没有明确要求和落实举措,仅依赖于学校管理者对产学研结合认识的程度和老师的综合素质,只能是任其自由发展。
在对教学型本科院校的评价上,没有将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标准,也没有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学校对教师从事科研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没有足够的政策支持和鼓励,特别是在职称晋升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体现。经常有这样的两种情况发生:一是有的教师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将一项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了转化,取得了数十万元或更多的经济效益,却不如几篇期刊论文的价值高;一是把教师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误解为为了自已捞利益。而这样一来,就严重桎梏了教学型院校产学研结合的深入开展。
在实践中,毕业生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在教学型院校成为法定的程序和内容,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由于学生较多,教师力量不足,教学经费不足,目前绝大数教学型院校中毕业生的实习实训在管理上是放鸭式、松散型。有的是集体行动,有的是单独行动,有的基本没动。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如何,学校管理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
在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上,国家没有专门组织机构,高校也没有专门组织机构、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所以对产学研结合的管理是松散的,产学研结合活动的开展也是没有规律可循的,加上存在政策性障碍,特别是教学体系和运行机制不健全;高校是以教学为主,以育人为主,企业、公司又是以获得利润最大化为主,两者的矛盾导致产学研结合困难更多阻力更大。
对产学研结合认识的程度决定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力度。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运用会议、决议、纲要等形式,对高校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提出了明确要求。几十年来,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高校特别是教学型院校的领导者,对产学研结合创新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认识。而实践大量事实充分说明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对教学型院校拓展学科建设路子,和科研新领域;对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和专业建设;对打造学校特色,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提高技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要扎实推进高校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或同企业合作,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我们应运用组织的力度,深化高校领导者对产学研结合理论的学习研究。在思想上提高产学研结合对创新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战略意义的认识。
我国至今还没有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来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开展,产学研结合还只处于初级的自然发展状态,外界大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产学研结合的破裂。在全面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加快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形势下,要使产学研结合模式从试验到可持续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明确方针,开个大会发出号召上,而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1)国家宏观的政策法规
产学研结合主要是高校与企业或科研部门与企业通过不同形式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实力,按照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培养人才,共同进行科技开发。教学型院校实施产学研结合目前的主旨是为了充分运用社会的资源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技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教学型院校培养人才是社会的财富,按道理培养人才理所当然是一种社会责任。可是作为企业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加上由于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对教学型院校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人才带来诸多难度和阻力。资源可以共享,但不能实质做到互利互惠,没有国家宏观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再好的合作模式都是不能持久的。为解决这一矛盾,政府部门应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制定和实施鼓励企业学校(特别是企业)参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法规上的保障。这在许多发达国家都已有完善的政策法规,象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一样,利用减免增值税1-2;的政策促进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特别是法国推行学徒制,德国推行双无制,他们两国为了把这两种制度落到实处,特制定了学徒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学校、社会各自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义务。以激励和鞭策企业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我国目前实施的政策与其相反,是收取教育附加费来支持教育。收费后企业对学校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就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当学校可以给企业带来效益时,企业这时就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搞产学研合作,企业如果认为学校不能为企业带来效益,而且会增加负担,它可不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如果我们改变这种政策,不收教育附加费,而赋予企业配合培养人才的责任的义务,现在的状况就会得到根本转变。
(2)面向教学型院校的政策法规。
教学型院校一般都是近十年左右新合并组建发展起来的大学,而且有很大部分教学型院校都扎根在地方。它的劣势是学科建设基础较差,科研能力相对薄弱。它的优势是专业建设有特色,行业性较强,地方性强。按照现代大学:教学、科研、服务和文化引领的职能,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育人目标,和高校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要求,国家应制订出台教学型院校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不仅要明确教学型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而且对产学研结合应有确要求,特别是科研、培训、和社会服务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要有明确的要求。为此必须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教学型院校教学、科研、服务的职能与职责,同时对推进教学型院校深入广泛地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要通过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环境,解决当前学校与企业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推进产学研结合的责任和义务。在实施产学研结合过程中必须要有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教学型院校科研能力较弱,地方中小企业经济基础也比较弱的历史阶段,支持教学型院校结合地方经济的特点在校内建设起点较高的科研平台,围绕地方经济和企业需要开发解决的应用技术难题开展科研,这样既可把学校企业双方的科研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可把校企双方的目标和利益统一到一起。既可为教学型院校实施产学研结合提供资金物资上的保障,也可为推进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更新换代管理上档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3)面向企业的政策法规。
企业作为教学型院校实施产学研结合的合作伙伴,既有接受学校人才培养的责任,又要面对自身的生产管理和科技改造,尤其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法人地位的确立,生产经营的一体化等等,企业自身的发展承受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责任,还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要有一定的投入,那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企业资助办学、对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的单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减免税收的政策,减少行政性事业收费的优惠和保护政策。目前国际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政策确立企业是产学研的主体,把创新科研项目的经费拨给企业,这给企业参与产学研结合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据了解,目前我国也有一些省市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和法规。但这些法规绝大多数是针对研究型大学制定的,而把教学型院校排开了,笔者认为这是地方政府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国家十二五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不足与缺陷。
企业作为产学研结合的主体,应有产学研结合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产学研结合工作,保证产学研结合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企业还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为学校教学改革作出贡献,这些都应在有关政策法规中有所体现。
(4)面向大学生的政策法规。
大学生是产学研结合的实践者,也是其中的受益者。实践证明,大学生通过参加产学研结合,其知识、实践能力和素养等综合素质均高于未参加产学研结合的学生,尤其是他们了解社会,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未来领域。通过实践,他们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都有较大的提高。但是大学生参与产学研结合对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如何认定,国家是否承认,社会是否认可等等,势必需要政策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
首先,产学研结合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大学生必须参与的。这要有明确的规定,并对其学分、成绩、能力进行考核,要在政策的指导下、在法规的约束下使学生参与产学研结合,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经常化。
其次,对参与产学研结合的学生应进行“产学研结合的合格认证”,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也要有一个确认,社会对学生就业给予认可。
再次,学生参与产学研结合,虽然学生是直接的受益者,但他们参与企业生产劳动,付出了心血,也给社会和企业创造了一定的财富,按照劳动分配制度,校和企业发挥了各自的长处。高校的优势表现为[3]:(1)专业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掌握基础理论前沿的发展信息,教学经验丰富;(2)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强;(3)专业知识学习和认知能力培养具有优势,学生感到学的比较扎实,既掌握了知识又培养了能力。企业的优势体现在[3]:(1)明确的岗位培训要求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提供了必要的技术要求,有利于及早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2)企业具有良好的实践培训场所,有许多生产实践的案例,有解决实际问题以及经验丰富的专家,这些都是高校所不完全具备的;(3)企业具有资源配置的优势。
其次,还要正确地看待应用型核电人才校企联合“3+1”培养模式的优点与不足。实施校企联合“3+1”培养模式的优点是[4]:(1)扩大了高校核电专业毕业生队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核电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2)实现了大学本科教育与企业岗前培训的有机结合,同时缩短了培训周期,使应聘大学生在进入企业之前就具备了基本的核电专业实践技能和良好的核安全意识,从而更快地从学校教育的应知阶段过渡到适应岗位工作实际需要的应会阶段。此外,通过合作办学,还可以实现企业文化与大学校园文化的有机融合,培养出一批忠于核电事业的核电专业人才。(3)充分调动了合作高校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高校的社会职能,以人才培养和科研开发为联结点,为高校搞好教育科研、锻炼师资、筹集经费、扩大就业等开辟了新的渠道。当然,校企联合“3+1”培养模式也伴随一些问题[5]:(1)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将4年制的传统人才培养计划改成“3+1”模式,即理论学习变成了三年,势必需要调整理论课程体系,通常采取整合课程或减少课程学时的方式来减少理论课程的学习时间,这样易造成学生部分理论知识缺乏,对学生的将来发展不利。(2)学生的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减少。伴随学期压缩、课程整合,学生每周的学时数必定有所增加,这将影响学生课外文娱活动的开展,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3)毕业论文(设计)不易监管。无论是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单位,还是学校联系毕业实习单位,容易导致部分学生“失控”,还可能存在毕业设计任务不饱和的问题,这些易导致学生感到无所事事,达不到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目的。
[1]张志俭.中国核电工业发展的人才因素与人才培养[C].2007年三代核电技术报告会文集,2007,74~76.
[2]张晴.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3+1”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探讨[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10):118~118.
[3]袁树军.核电人才能力结构与联合培养[J].集团经济研究,2005,173(3):143~144.
[4]马晓莉、陈晓伟、辛树芬.企校合作,实施核电紧缺人才3+1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C].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08年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2008,331~334.
[5]雷亮、彭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J].继续教育研究,2009(9):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