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何毅君 通讯员 吴克文
“加强县级财政监督‘双基’建设工作,既是实现财政管理精细化的重要推手,也是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能的利器”,采访伊始,湖南省石门县财政监督局刘才湘局长深有感触地说。近年来,湖南省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以 “双基”建设为重点,始终把自身建设放首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业绩有目共睹,叫响了石门财政监督品牌。自2010年以来,该财政监督局扎实开展工作,先后进行了财政收支、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专项资金、“小金库”治理等检查活动175次,检查单位102个,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7628.73万元,收缴违法违规违纪资金638.04万元。石门县扎实有效的财政监督工作,也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近三年来,该县财政监督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进行交流,连续三年获全市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内部审计工作两次获全市先进单位殊荣。
“机构强、人员精、经费足,目前,我县的财政监督机构在上级机关的重视和支持下,实现了质的飞跃”。刘才湘局长笑着对记者说。
机构强——2010年,在上级财政部门以及石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石门财政监督机构在常德市率先升格扩编:将财政监督检查室升格为财政监督检查局,属县财政局管理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提升了执法检查的主体地位。
人员精——高素质人员是实现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之本,为此,石门县对财政监督局工作人员精挑细选:从全系统挑选了一批业务精湛、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到财政监督检查局,配强配齐了监督检查力量。工作人员由2010年的6人增加到10人,其中具有本科文化程度的9人,具备会计师、经济师资格的7人,为全县财政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费足——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加强了财政监督经费保障力度。工作经费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201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而且对财政监督局所需办公用品优先配置。
“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完善的财政监督新秩序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刘才湘说,“制度建设不仅对外,更要对内,正人先正己”。
石门县将制度建设放首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石门县财政监督检查五个工作规则》、《石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石门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职责》等11个规则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明晰了业务部门和专职监督机构的相关职责,建立了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财政内部各业务科股室有分有合、有主有次、相互配合、相融相促的财政监督检查新机制。同时,新出台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定工作内容、强化了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配合有力、协调有序、运作规范的财政“大监督”新格局。
“监督就是服务”,刘才湘说,“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以服务为本,通过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服务意识体现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严于律己,严格执法行为;对外寓服务于监督之中,以检查促管理水平提升。
在对内优化服务方面,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严格计划监督。除专项监督检查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计划实施,其计划年初由财政监督检查局根据上级监督检查计划和本县财税工作目标要求拟定,报经县政府批准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下达至各单位。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通知、告知程序,做到没有工作计划不到单位,事先无检查通知不去单位,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去单位。
三是严格落实“四分离”。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检查、审理、处理”过程严格区分,由不同的部门完成,做到检查者不审理、不处理,审理、处理者不检查,监督检查由监督局实施,处理报经财政局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由财政局长签发。
四是致力完善执法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该县也非常注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要求每个环节的签字、签章细致到位,通知书、告知书、检查报告、征求意见书、行政处罚处理告知书等文书要严格按照检查规程的要求,经得起检验,并履行相关程序充分与被检查单位沟通,确保检查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
在对外服务方面,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始终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展开,以检查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是对民生财政资金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跟踪问效。如2011年,对教育“普九”化债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支出手续不齐全等违规金额210万元,全部予以纠正;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4.9万元,全部予以纠正。
二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及临时性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堵塞财政管理漏洞。近两年来,石门县监督检查局对夹山镇政府及学校、卫生院等20个乡镇单位;对县体育局等38个县直单位;对县柑橘办等5个临时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津补贴发放、“四费”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合计查出这些单位各种违规违纪资金5800万元,处理处罚单位48个,收缴违规处罚资金31万元。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石门县财政监督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和处罚决定,要求单位认真整改,有力地堵塞了财政管理漏洞。
三是加强对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寓服务于监督中。为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石门县财政监督局在2011年6月对县财政局国库股、非税局、支付局、工资办等4个内设机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从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岗位分设及印鉴管理情况、预算内外日常账务核对情况、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及账户开设管理情况、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情况几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了两个方面的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得到被检查单位的采纳。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的管理,该县财政监督检查局通过对该县易家渡镇等10个乡镇政府及财政所所长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1010万元,收缴处罚9万元。该局为此提出的完善乡镇财政所管理建议得到领导好评。
由于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程序细致,工作严谨,处理处罚准确到位,近两年来,该局没有一起因执法程序违规、定性不准、处理处罚不公而受到举报投诉的现象。其建立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的切中时弊的管理建议,得到有效的采纳,起到了以监督促管理的积极作用。
记者手记:县域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神经末梢”,做好做实县域财政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县域财政监督工作中的亮点,我们永远持有一种敬佩的心情,一种开放的心态。因为这种工作中的创新,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实现财政监督工作大发展的需要。走进石门县,记者深切地感受到其财政监督“双基”工作抓得实,紧扣财政精细化管理“脉搏”。石门县财政监督工作之强机构、重法规、优服务等几招,切中了当下县域财政监督薄弱环节,具有很强的导向性。这也是记者走进石门县的初衷。
时下,县域财政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机构弱、监督法规不健全,以及人员少、不精干等“双基”工作薄弱现象,这对财政监督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加强财政监督“双基”工作,是推动财政监督提升工作质量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提高监督效能的重要保证。石门县的做法让记者看到了希望,那就是以积极的心态,以创新为切入点,通过升格机构、完善制度、调配精干力量等方式加强“双基”建设,县域财政监督工作一定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并且形成“马太效应”。希望全国有更多的市县如石门县一样,重视财政监督 “双基”工作。如是,财政监督工作将会产生一个大的嬗变,实现质的飞跃。当然,石门县加强“双基”建设的做法还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但这希望的开始让记者心潮澎湃,并期待着更多的“石门县”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