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亭亭,李秀云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四平 136000)
东北民间故事与言语禁忌
姜亭亭,李秀云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四平 136000)
言语禁忌作为行为规则长期留存于民俗当中,在东北民间故事当中也有所体现。故事中恪守规则与触犯禁忌的行为各自体现了民众对外在自然与社会生活的理解与感悟,由此或引发调侃,或遭到嘲讽,或得到肯定,成为底层经验的独特表述。
民间故事;言语;禁忌
民间故事作为口传散文叙事作品,反映民众社会生活的同时承载着传统的习俗文化。习俗渗透于社会生活,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各种禁忌同样作用其中。“由于中国百姓崇信自己的言语中有魔力,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分开,以为语言即是它所表达的人和物本身”[1],所以有相当多的民众认为凶言一旦出口就必然会导致现实性的结果。言语禁忌指的是“在日常生活中避开那些污秽的和可能导致不祥的词语。”[1]
明代冯梦龙《古今谭概》中有这样的记述:“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筯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2]可见,言语禁忌在民间由来已久。民间故事对于言语禁忌的心态往往表现得比较复杂而微妙,在一些故事当中,笃信各种“忌讳”的人会遭到调侃或讥讽;还有一些故事对“不会说话”的人投以鄙夷或批评。而在另外一些故事当中,故意触犯言语上的忌讳则成为泄愤或报复的手段并获得极大的认同。
东北民间有这样一则故事叫做《犯忌讳》:
有个老太太,好讲忌讳,逢年过节连个“不”字都不说。大年初一,小孙女倒了一碗糖水给她喝,老太太高兴地喝了,孙女又问:“奶奶还喝不喝?”老太太心想,大年初一不能说“不”,就说:“喝,喝。”喝完了孙女还给倒,连喝了六碗,老太太胀得上不来气,孙女还问喝不喝,老太太连忙摆手说:“喝,喝,再喝就胀死了!”[3]
故事在传达一种态度:言语禁忌犹如自设罗网,处处因忌讳而如履薄冰是迂腐而可笑的,现实当中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能表明在节日里说个“不”字就会发生某种不测。事实上,民众在自身的生活体验当中会渐渐发现,并不是每一次犯了忌讳都遭到了相应的惩罚,因此会对禁忌的神圣性和可靠性逐渐产生怀疑,尤其是日常言语上的禁忌。一旦这种威严的意义被消解,人们在反观时就会产生荒诞感和滑稽感。民间流传的许多故事和笑话都对此有所反映。“犯忌”不再带来实际的威胁,在更多的时候就会被民众理解为“不会说话”。这里的“不会说话”当然不是指生理上有缺陷,而是说话“不吉利或不合时宜”的意思。
长期以来,自然与人文的独特气候造就了东北独特的民间社会文化。东北地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理位置,对外形成了相对封闭的态势,中原文化当中一些强势的禁忌对东北民众的约束力相对薄弱。由于土壤肥沃、物产丰饶,东北民众普遍表现出乐观粗放的性格特征,过于谨小慎微往往是不会得到认同的。
民众并不是对所有的言语禁忌都失去了敬畏之心,一旦涉及传宗接代、生老病死这样重大的场合,犯了“忌讳”仍然是要遭到谴责的。在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当中,死亡往往是和“阴曹地府”联系在一起的,“阎王”和“牛头马面”这些观念中的神鬼都被塑造成青面獠牙阴森可怖的形象,“整个社会充满了对死的恐惧,对人生的悲哀和生命的空无意识。”[1]所以对“死”等凶言的忌讳是长期存在的。
一则流传范围很广的故事《不会说话的公母俩》是这样讲述的:
从前有一家生个男孩,七天后抽风死了,孩子的父母很悲痛,请孩子的二大爷给往出扔,二大爷把孩子往胳肢窝一夹,说:“这才死了一个,要是俩,我一个胳膊夹一个多好!”兄弟媳妇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就跟孩子的二大娘叨咕这件事,二大娘安慰她说:“她婶子,你二哥虎嘲嘲的不会说话,以后你们再死孩子,不让他扔不就完事了?”[4]
故事中的夫妻二人未必是故意触犯言语禁忌,更多是疏忽和冒失,这种疏忽一方面冒犯了关于生死的禁忌,触动了民众禁忌观念中的最敏感神经,一方面又构成了颠覆性的反讽,造成了谐谑的效果。
东北民间故事当中还有一类“财主讨口彩”的故事。讨口彩,视吉利的话为好兆头,在“不犯忌讳”这一基本的规则之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则名为《借吉言》的故事有着这样的情节:
从前有个老财主,特别小抠,伙计吃饭他都心疼。有一年杀年猪,财主怕伙计们吃肉,把肉煮到七八分熟就捞出来,小猪倌来气了,大吵大嚷:“肉生!”财主气得狠狠踢了他一顿。三十下晚老财主叫小猪倌烧火煮饺子,财主的儿子在城里当官,老财主心想借小猪倌的“吉言”,就问:“饺子能不能‘生(升)’?”小猪倌瞪着眼睛没好气地说:“还‘生’什么?眼看就落汤了!”[4]
故事中的小猪倌故意触犯“忌讳”达到报复财主的目的。财主在民间故事当中往往被塑造成贪婪、自私的角色,财主“讨口彩”是为了满足私欲,故意破坏“口彩”在故事情节当中是一种泄愤的手段,故事本身也达到了贬损“财主”的目的。就对财主的报复而言,“犯忌讳”只是言语上的冲撞还是另有期待,故事中并没有明确地表示,在这里,禁忌本身并没有“真”与“伪”,至少看不到对于“犯忌讳”是否会引来现实后果的真正考虑。
民间故事反映出的民众对言语禁忌的态度似乎有些暧昧,究其原因却不难理解。禁忌产生于早期的人类社会,一度成为人们精神上的法律。人们期待生存、健康、兴旺,将这样的期待寄托于祖先和神祇,而对鬼怪精灵以及它们带来的厄运心怀恐惧,禁忌和各种巫术、占卜之类的活动由此产生。违犯禁忌必遭受处罚,这在宗教信仰的氛围里是铁的法则[5]。禁忌和众多的历史文化现象一样,有着自身的演进过程,某些禁忌的消亡意味着其赖以存在的文化土壤已经不复存在,而另外一些则显然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因而还留存在民众的意识当中。
当民众的观念当中,一些言语禁忌已经失去对现实的杀伤力,那么,对于旧有的“忌讳”的淡忘或忽视也将成为必然,仍在极力维护禁忌的人当然会遭到嘲笑。但是,仍有一些禁忌是大家仍然认同的,或者说,这些禁忌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交礼仪的要求。譬如,在喜庆的场合不说凶言恶语,在老人家面前不说“死”一类不吉的字眼等等,如果不能够遵守,则会被视为莽撞、无礼或者昏头昏脑。而如果某一种禁忌的忠实维护者恰恰是“财主”这一类统治阶级人物,其恪守规矩甚至要求别人也来恪守规矩的行为就成为了一种精神压迫,必然引发有意的触犯或破坏。中国民间故事批判、讽刺的对象,绝大部分是统治阶级中的各类人物:皇帝、国王、各级官员、财主、喇嘛、巫婆、伪善者、守财奴[6]。东北民间故事对于财主所信禁忌的嘲弄实际上针对的是禁忌的维护者,他们对于禁忌是虔诚而谨慎的,对于财富与权势的期待让他们对于种种禁忌都施加了功利心,对于禁忌的维护完全是出于私欲,普通民众出于对统治阶级的憎恶,产生逆反心理,越是忌讳就越要去犯,民间故事当中故意触犯禁忌的情节所传达出的正是这样的阶级意识。
[参 考 文 献]
[1]万建中.中国民间禁忌风俗[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35,36,36.
[2]冯梦龙.古今谭概[M].北京:中华书局,2007:10.
[3]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吉林卷[Z].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963.
[4]吉林省民间文学集成·公主岭市卷[Z].内部印刷,1988:1038,923.
[5]金泽.宗教禁忌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177.
[6]天鹰.中国民间故事初探[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157.
I207.7
A
1008-178X(2012)11-0106-02
2012-08-22
姜亭亭(1982-),女,吉林四平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硕士,从事民间文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