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缺失的根源探析

2012-08-15 00:43张冬梅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5期
关键词:诚信现实道德

成 帮,张冬梅

(赤峰学院 政法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网络诚信缺失的根源探析

成 帮,张冬梅

(赤峰学院 政法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本文从分析网络诚信与现实社会诚信的关系入手,描述了网络失信的表现,探析了网络诚信缺失的根源,即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构的滞后;网络社会的双刃剑效应;网络使用者自身诚信意识淡薄;现实社会道德滑坡在网络交往中的投影.以其对网络诚信建设提供可借鉴的视角.

诚信;网络诚信;诚信缺失

网络的迅猛发展和普及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学习、生活、交往、工作方式,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空间.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经常表现出一种二律背反,一方面是文明的进步,另一方面是道德的代价.网络为人们带来便捷、自由的同时也伴生着道德失范的新模式.探析网络失信的根源所在,才能找到相应化解方式,维持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

1 网络诚信

诚信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个体人“修身”的结果,需要培育才能实现.作为社会意识领域的概念,可以说不同的社会存在为诚信理念的消长提供了契机.网络时代催生出了不同于传统的人与人之间交往新方式,也考验着诚信理念在网络空间的践行.

1.1 诚信与网络诚信的概念界定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修身、齐家、交友、经商、从政都离不开“诚信”,千百年来备受中华民族关注的一项重要美德.“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是指在人际交往活动中以诚实不欺、信守诺言为准则进行自律和他律的一种道德法则.”[1]而“网络诚信是指网络行为主体在进行的所有网络行为中,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欺骗别人,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侵犯其他网络主体的权利,所有行为力求真实可靠,不利用网络作为工具从事一切不诚信的行为.”[2]

1.2 网络诚信与现实社会诚信的关系

网络诚信是因网络社会的兴起而产生的适应人与人之间交往新模式的规范诉求.网络无非是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媒介,具有不同于传统交往模式的新特点,事实上,网络诚信调节的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这种意义上说,网络诚信与现实社会诚信既具有相互联系的属性,又具有相互区别的特征.

网络社会具有虚拟性特征,因为虚拟人们有意、无意间把网络世界视为道德真空地带,在网络活动中容易违反普遍的道德原则,给他人和社会带来麻烦.但是,虚拟不是虚幻,网络虚拟是对现实社会真实的再现,仍然是以社会现实为蓝本的真实显现.人们在网络世界中畅享自由的同时也需恪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人类千百年来社会实践沉淀下来的包括诚信在内的一些调节人与人关系的基本道德原则,无论在现实社会亦或在虚拟空间都具有普适性意义,需要遵循和培育的人格诉求.但同时受网络自身特点的影响,网络诚信又增添了些新的特质.也就是在人机对话语境里,在缺少监督和评价机制的情况下强调自律,在开放、自由、民主氛围下尊重发个性展,在全民皆记者时代渴望信息共享…….

2 网络失信现象素描及危害

诚信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个体人追求的道德理想.通常情况下,个体的人出现了诚信危机,连带着会出现人与人之间交往时的信任危机,进而在人的聚合体即组织机构发生公共关系时产生信誉危机,因诚信、信任、信誉危机而促成了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这个因个体人出现问题而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为网络失信现象的分类及危害的认识提供了视角.

“从失信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看,网络失信行为可以分为组织机构失信与个体失信;从失信行为涉及的领域来看,可以分为政治行为失信、经济行为失信与文化行为失信;从失信行为的后果来看,可以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3]较为常见的网络失信现象有:侵犯个人隐私权、知识产权、财产安全;网络欺诈;造谣诽谤…….任由网络失范现象蔓延的话,不仅影响着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同时也会对现实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3 网络失信的根源

3.1 网络道德规范体系缺位

思想支配行为,是行为的先导.排除特殊干扰,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当一种新的行为实践产生时,最理想的状态是思想理论走在前边引导行为实践,否则就会变成跟班的,成为行为实践的阐释者.行为实践的进一步开拓创新就缺乏相应指导,犹如无头苍蝇陷入盲目乱闯状态.网络的出现为人与人的交往提供了全新的平台,也创造出了新的交往方式,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指导,但无论是“自律”体系还是“他律”体系的建构却都是滞后的.原有的现实社会规范体系已经满足不了新的实践需要,网络行为和相应规范的对接出现了真空地带.也就是说,网络世界里既无道德规范的软要求,也无相应管理、立法的硬措施.当诚信的评价机制缺位时,网民的诚信、失信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评价,诚信没有鼓励,失信也无惩罚,失信成本低廉,失信效益大于代价,诚信效益反而小于失信效益,人们自发的就会倾向失信,这无疑助长了失信之风,引发恶性循环.实在无规范可遵循的时候,人们很容易陷入无所适从的自发倾向行为,从而会造成了大量诚信失范现象的泛滥.

3.2 网络社会双刃剑效应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占整体网民比例为69.3%,较上年底增长5285万人.网络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交往方式,它使通讯变得十分快捷、方便,它使人们不再局限于时空限制,压缩了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时间、空间,实现了零距离沟通与交往.网络已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开放、自由、平等的特点赢得了广大民众的青睐.但原本为方便人类生活的技术手段同时也带来了并不美好的伴生物.李泽厚认为:历史向来是在悲剧性的二律背反中行进.恩格斯也成指出: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因此,网络空间能够使人们摆脱熟人社会的众多法眼和各种各样社会关系的限制,网络平台上数字化、符号化的交往方式会带给人们一种完全不同于物理空间的全新体验,一些人自觉不自觉的将网络世界视为道德真空地带,似乎在这里没有道德上的善恶,有的只是无法无天的自由,这样导致的失信成本是相对较低的.

3.3 网络使用者的诚信危机

网络使用者的诚信危机一方面源于部分使用者本身固有的缺陷.这部分群体受年龄、学历、修养等因素制约,网上网下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诚信危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1月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在年龄方面,过去五年内10-19岁群体互联网使用率保持高速增长,达到69.4%;20-29岁群体达到72.9%.未来在10-29岁这一人群的提升空间有限;30-39岁群体的互联网使用率达到50.5%,目前还有一定增长空间,将成为下一阶段网民增长的主要群体.而50岁以上人群的互联网使用率变化幅度很小.学历方面,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使用率在2011年已达96.1%,目前基本饱和;过去五年内高中学历人群的渗透率增长最为明显,2011年网民比重也已经超过九成,达到90.9%;而在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渗透率增长始终缓慢.年轻化、低学历的网络使用者在自由自在的网络世界发生网络行为时很容易出现失范现象.从年龄的角度看,青年人的认知水平尚未达到成熟阶段,自控能力不足.在现实生活中,处在学校和家庭的监督之下,社会规范对其行为的约束力是有效的.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得这些特殊的网民在网络中的行为、言论得不到相应的控制和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失信行为的出现.

另一方面,网络条件下,使用者会发生某种程度上的异化.因网络本身的自由、开放特点,人机对话模式,没有身份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人的责任意识.只要愿意,网络使用者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方式、自己的逻辑说话、做事.“互联网成了一个绝对‘自由’的地方,一个彻底‘民主’的地方,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4]平时受社会角色限制的人性中的阴暗面也因这样的环境而浮出水面,表现出了与现实世界中不同的状态.

痞子蔡在《第一次亲密接触》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由于网络有很强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第一种人会在网络上突显其次要性格.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但在网络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第二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即网络给人机会,成为具有现实中自己特别欣赏与羡慕的性格的那种人.第三种人会在网络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网络上没有上帝,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于是你很可能在网络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5]

3.4 现实社会道德滑坡在网络交往中的投影

“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客观前提和直接基础.”[6]网络诚信吁求正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发生社会关系而产生的.网络诚信本质上是现实社会诚信问题在网络空间的投影.多年来的非均衡发展模式并没有因中央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就戛然而止,它的惯性仍然在发挥着惊人的效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到极端就是“唯经济是从”,物质第一位其他都是次要的,道德要为有利可图让路.“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皮革废料炼明胶”、“毒胶囊”、“假学历”、“假论文”“假职称”,凡此等等,假冒伪劣充斥社会各个领域,我们还可以相信谁?还能相信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虽然国家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国民物质物质欲望得到极大满足和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物质文明的花园里枝繁叶茂,但与之相对的精神文明花园却显得荒芜.现实社会的浸染使在网络平台上交往的个体也带有现实道德滑坡的印记,弄虚作假、行为失信、损害他人利益种种不良行为也找到了一个新的施展空间.

对于个体人的评价,人们往往遵循“德才兼备是上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这一原则.而网络的迅猛发展与普及使得网络上充斥着各色人等,其中不乏次品和危险品,大量出现的网络失信问题也为我们对个体评价敲响了警钟.千千万万没有良好道德修养的网络使用者的失信行为汇聚起来很可能会造成网络社会的灾难.网络失信得不到及时治理,不仅影响网络使用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也会引发着现实社会道德滑坡治理的困境,只有认真探析网络失信的根源,才能为找到应对和根治网络诚信缺失的治本之策.

〔1〕邓冬峰.“网络诚信”初探[D].首都师范大学,2008.6,32.

〔2〕吴诗佑.网络诚信建设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5.14.

〔3〕吕本修.论儒家之“诚”与网络信任[J].伦理学研究,2008(5).

〔4〕李伦.鼠标下的德性.[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6.

〔5〕http://www.rongshuxia.com/book/short/bookid-1758824-page-2.html.

〔6〕唐凯麟.伦理学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48.

TP393.0

A

1673-260X(2012)08-0062-03

2011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B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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