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思考与探索

2012-08-15 00:43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0期
关键词:流动毕业生党组织

高 菲

(广州大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加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思考与探索

高 菲

(广州大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的多元化,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其流动性强、流动频率高的特点,增加了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目前,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毕业生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社会力量依托不足等问题,亟待创新.我们应当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实施过程教育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教育管理中,加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不断改革和深化,就业形式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人数不断增加.为了避免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挂空,只要毕业生党员提出保留组织关系的申请,学校一般允许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这样,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问题随之产生.

1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形成的原因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对高校而言,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主要是指在毕业时因各种原因没有转移党组织关系,而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就业形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逐渐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大学生就业从以前以国有企业为主走向以私营、外资企业等新经济组织为主.但是,“两新”组织党组织①的党建工作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许多企业尚未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统计数字分析,非公有制单位在岗职工中有党员358.2万名,仅占全部7593.1万名党员的4.7%,这与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城镇就业人口74.8%的情况造成反差.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仅占全部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15.9%.②

在大学生就业方式多元化、“两新”组织党组织尚未建立完善等情况制约下,许多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学校,这些毕业生党员便成为了流动党员.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申请暂缓就业的党员;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党员;三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留学的党员;四是工作单位尚不固定的党员;五是因其他原因未将组织关系转走的党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现在已经占到毕业生党员总人数的36%左右,理工科院校的这一比例还会更高一些.③

2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

目前,大部分高校能够落实《意见》的规定,坚持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建立各院系毕业生流动党员党支部,负责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组织关系接转制度,简化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鼓励那些在流动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去工作单位.另一方面,实行毕业生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联络人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定期与学院联系,向学院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在院系设专职辅导员专门负责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事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搜集流动党员信息,保持与毕业生党员的联系.如广州大学制定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注意事项》,允许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同时向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要求他们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思想,参加组织生活.

但是,也有部分高校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后一律将组织关系迁出.毕业生党员可以选择将组织关系迁去工作单位、父母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党组织,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党员都能找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以减轻学校的负担.

3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很多高校针对《意见》的规定,制定并出台了相应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管理制度不健全

3.1.1 教育管理主体缺位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具有不同于农民工流动党员等其他类型流动党员的特点,他们数量大,流动性强,④教育管理难度大.对学校而言,大学生毕业后,高校已经完成了其教育管理义务,加之大学生经常变换工作岗位,学校难以及时跟踪其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存在现实的困难.对人才市场而言,他们大多认为,其仅仅对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暂时性”托管,无法了解他们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用人单位而言,有的党员仅转移了人事档案,却未同时转移党组织关系,这样,用人单位也“管不了”.而流入地社区则认为自己“管不着”,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工作单位随时都有可能变更.目前在全国已经实行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明确了流出地党组织、流入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责任,以及党员的临时管理办法,但是,并没有针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管理办法,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做法,未明确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主体,毕业生流出后,高校、工作单位、流入地社区、人才市场各自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当如何管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讨.教育管理主体的缺位使得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教育管理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3.1.2 教育管理体制滞后

在教育管理主体缺位的情况下,高校党组织成为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临时党组织”.但是,由于毕业生流动党员流动频率大,流动时间长,管理难度大,许多高校便产生了畏难情绪,认为毕业生流动党员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愿意管理,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无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保障,使得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以落到实处.据一份调查结果显示,33.3%的高校没有专门的流动党员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即便在设有流动党员专管人员的学校中,也有超过1/3的高校没有配套专项管理经费.⑤另一方面,随着毕业生流动党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单凭高校自身的力量,显然难以对毕业生党员实现全面、全过程的管理.

3.1.3 教育管理方式单一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学历层次高,思想活跃,他们对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法,教育的层次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基本还停留在听报告、读报纸、念文件的水平,教育方法单一,教育内容不符合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没有考虑到流动党员的实际需要,不能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问题,无法与他们形成共鸣,无法适应流动党员的需要.

3.2 毕业生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

由于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党龄短,在校接受党组织教育和培养的时间不长,造成组织观念淡薄,行为自由化明显,很少主动与党组织联系.部分流动党员离校后只注重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和个人事业的发展,而忽略了自身政治觉悟和思想意识的提高.有的党员毕业后变更了工作单位,也不主动告诉学校党组织,导致长期不交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的党员甚至预备期满也没有按时回学校办理转正手续.

3.3 社会力量依托不足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仍未建立党组织,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也没有专人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面不广,较少参与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了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社会的支持.

4 创新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4.1 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4.1.1 主体创新

高校毕业生党员基于其流动时间长、流动频率大等不同于其他流动党员的特殊性,单凭学校、社区或工作单位任何一方的力量都无法很好地实现对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因此,应当突破单方管理思维的限制,建立社区、高校、单位“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采取高校为主、社区支持、单位配合的办法,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

4.1.2 机制创新

首先,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组织机构,并给予人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毕业生流动党员要求保留党组织关系的,应当允许其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由院系单独成立流动党支部,并由专人负责教育管理.另一方面,学校党委应当划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流动党员服务质量,开展流动党员教育活动.其次,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前填写流动党员联系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收集流动党员电话、QQ、电子邮箱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数据库并不定期地进行更新.最后,建立相关的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如三会一课、学习交流、思想汇报制度等,以制度约束、管理毕业生流动党员.

4.1.3 方式创新

充分利用网络媒介信息传递快捷、方便的优势,建立网上“党员之家”,开辟网上党校、党务动态、党建论坛等栏目,作为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的窗口,提供理论学习、党员管理、时政新闻、招聘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利用党员教育管理平台,营造毕业生流动党员温暖的“家”,为他们提供理论学习、组织关系接转、业务技能提升、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加强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他们感受到“家”的归属感.

4.2 实现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全程化”

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情,而是一个过程,应当贯穿于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乃至流动期间的全过程.

4.2.1 加强毕业生党员毕业前的党性教育,严把“出口关”

据调查反映,许多毕业生流动党员对如何接转组织关系、流动期间如何参加组织生活等知识一点都不了解,这其中有自身党性不高的原因,同时也是学校宣传教育力度不足造成的.因此,高校应当加强毕业生党员毕业前的党性教育,严把“出口关”.学校应当制定统一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制度,制定组织生活参与、党费缴交等制度,同时将这些制度汇编整理,编印成流动党员规章制度小册子,派发给全体毕业生党员.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对即将毕业的毕业生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使他们明确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要求.通过毕业前的党性教育,使毕业生党员明确流动党员的义务的责任,增强他们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使他们主动加强与党组织的联系.

4.2.2 关注毕业生党员在流动期间的思想转变

毕业生党员在流动期间,其思想变化迅速,受外界影响也较大.有些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后,受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思想引导,在缺乏组织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容易走向消极腐朽的道路.他们不仅需要以各种形式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他们更渴望得到党组织的关心与帮助,指导和教育.高校党组织应当成为毕业生流动党员工作和生活的“指南针”和“引路人”,主动了解毕业生党员的工作、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需要,协助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对毕业生流动党员进行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4.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实行高校主导的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仅仅是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的一方面,并非长久之计.一方面,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时间有限,暂缓期间届满后始终面临着“组织关系往何处去”的问题,另一方面,毕业生流动党员在毕业后于学校的联系渐少,高校难以掌握流动党员的工作变化情况,教育管理压力也很大.随着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不断完善,随着两新党组织力量的不断增强,他们应当成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主体.高校应当加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合作与联系,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社区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让毕业生流动党员在该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接受教育管理,消除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真空地带”.

注 释:

①“两新”党组织指的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下建立的党的基层组织.

②林立公.试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5).

③魏长龙,陈敏.关于大学生流动党员组织建设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5):179.

④据统计,广东省的毕业生党员总数为7.82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2.21%,这其中有近20%的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而据另一调查显示,20%左右的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换二三次工作岗位,30%的毕业生两年内换一次岗位.

⑤高琼,沈一岚,周伯玲,郭海.高校学生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研究 [J].中国林业教育,2009(5):37-38.

〔1〕甘桂阳.完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32-33.

〔2〕曹渊清.大学生流动党员的管理模式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85-187.

〔3〕高琼,沈一岚,周伯玲,郭海.高校学生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研究 [J].中国林业教育,2009(5):37-39.

〔4〕普通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对策研究课题组.普通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对策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2):79-81.

〔5〕魏长龙.关于大学生流动党员组织建设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5):179-181.

G645

A

1673-260X(2012)05-0198-03

广州市教育局党建研究会重点课题(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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