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会志
(赤峰学院 政法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体系建设
郑会志
(赤峰学院 政法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信用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我国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直接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运行与效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规范和保证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及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体系;存在问题;构建;环境改善
信用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已成为保持社会经济秩序,合理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基础.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本文试从当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做一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主要形式有:以贷款为主要形式的银行信用;以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为主要形式的消费信用;以商品赊销和预付贷款为基本形式的商业信用.这些信用构成了市场经济链条中的重要一环,缺少信用,市场经济就必然遭到破坏.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中还存在着许多失信现象,诸如:合同违约、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方面:
1.1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的过程中,许多经济机制不够完善,从而使失信者的经济成本和经济代价过低.一般来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阶段,企业的规模越大,知名度越高,一旦出现信用方面的问题,其受到的市场惩罚就越重,损失就越大.因此,这些企业都非常重视信用.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在进行中,这就使得市场主体不能从守信中获得更多利益,而失信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从而造成一些企业和个人不择手段去追求眼前利益,而不顾及其信誉和长远利益.
1.2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往往使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尽管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总体上看法律在信用体系建设及其经济运行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和不足,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由于立法不完善,使得现有法律对于契约关系的维护,特别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从而给失信逃债者以可乘之机,使这些人通过欺诈等手段以及非法交易牟取高额利润.同时,由于存在执法不严现象,使得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或者惩罚力度不够,从而使一些失信者可以胆大妄为,造成信用环境恶化.
1.3 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弱化,也是造成失信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虽然讲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尤其是社会经济不断变革的时期,各种价值观念都发生着激烈的碰撞,一些传统的道德包括诚信观念也受到冲击,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发生紊乱,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逐渐淡薄,因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做出许多失信的事情,使得良好的社会风气不能形成,道德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明显弱化.
由于失信现象的大量存在,它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造成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信用的缺失,使得企业的合作伙伴在交易的过程中达成一致所需要的谈判成本增加,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就要判断原有的合作关系能否进行下去及如何对原有的合作关系进行调整,增加了信息收集成本.由于信用的缺失,也会造成企业运行成本上升,经济效益下降.个人失信行为的存在,也会造成银行企业及他人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污染社会的风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治经济,同时也是信用经济.由于我国存在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直接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与效率,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规范和保证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及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是关于社会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管理的制度体系.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由三个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子体系构成,它们分别是: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建设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2.1 要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制度.政府要加强对信用的管理,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重点做好健全和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工作.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的成熟经验,借助现代高技术手段,特别是电脑网络,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引导和推动下,建立开放的信息收集、评价和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政府要制定措施,保障信用管理行业合法合理征用信用数据和传播数据,对信用体系各类主体权利义务进行界定,合理规划信用管理服务中介机构的分布,最终建立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监督在内的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行为者的信誉水平与自己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使失信者受到监督和制约,形成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失利的良性机制,促使企业重视信誉,公民诚实守信.
2.2 为推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应积极扶持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组织基础.要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现代化工具,在法律框架内,从事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加工,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信用信息产品制成后,可有偿提供给客户,客户可根据信息资料做出客观判断.信用服务机构应注重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以满足客户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需求.在严格监管、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渐、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初期,可先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国内信用服务机构,以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开放国外机构也加入进来参与竞争.信用服务机构要严格区分公共信息和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3 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信用意识,建立起以诚信为本的信用道德基础.道德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抑恶扬善中往往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信用体系过程中,必须重视道德的作用,要把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素质及强化诚信意识作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教育和宣传,使人们明白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秩序,人人都树立“信用是财富“”诚信是幸福”的观念,使诚实守信成为一种人人崇尚的普遍的社会风气,使失信者成为人们强烈谴责的对象.通过这些教育宣传活动,最终形成诚信为本的道德基础.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除了要从制度组织和道德上加强建设以外,还需要不断改善和优化信用体系建设的外部环境.这些环境因素包括:
3.1 法律环境.法律是防范和惩治失信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构筑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强有力保障.在建设信用体系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建立相关的发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法律环境.具体说,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堵塞当前防范失信行为的法律漏洞.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在立法上要明确失信造成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到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有法可依,使立法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法律责任,目前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已影响到司法的效果,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客观上也助长了失信者的违法行为.因此,在执法活动中,包括在审理因失信造成的经济纠纷案件时,应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胜诉人的权利,减少债权损失.为诚实守信行为提供法律保护与支持.
3.2 经济环境.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社会信用关系发展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相适应的.为了给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界限不清,造成许多信用问题,企业签了合同不算数,贷款可以不还,服务承诺如不履行,产品质量差等等.只有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明确了产权关系,行为人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对称,才会有稳定的预期收益和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从而使行为人切实维护自身的信誉,并从这种信誉中受益.其次,要加快国企体制改革,解决其履约能力不足导致的失信问题.许多国有企业面临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经营不善,偿债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些甚至生存难以为计,产生大面积的信用问题,一些企业借改制逃废债务,使其他企业、银行和国家利利益受损.只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恢复生机和活力,才能恢复其守信能力,也才能为社会经济正常信用秩序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3.3 文化环境.在建设信用体系的过程中还要重视文化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强信用文化宣传和建设.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各种传媒,宣传建立社会经济信用秩序的重要意义,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通过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一种人人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自律精神.广泛开展信用建设大讨论,加深思想认识,提倡诚实信用,反对失信欺诈,通过舆论监督给不良信用行为者曝光,使失信者声名狼藉,寸步难行,从而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带来社会的更加和谐稳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向欣.关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理论前沿,2005(2).
〔2〕徐瑞娥.加快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观点综述[J].经济纵横,2005(03).
C9
A
1673-260X(2012)01-0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