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东去》:激变时代的爱情悲歌

2012-08-15 00:46陈广士
池州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观念婚姻爱情

陈广士

(池州学院 中文系 ,安徽 池州 247000)

《大江东去》是通俗小说大家张恨水的一部抗战题材小说,现代研究者关注最多的是这部小说极高的史料价值和教育价值,小说对“南京大屠杀”惨烈的场面描写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这些描写成了日本军国主义惨无人道的罪行的铁证。

然而,除了战争情景的描写之外,这部小说的一个线索性的内容却往往被无意地忽视了,这就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婚姻悲剧。而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往往又被归结在女主人公薛冰如身上,我以为,我们如其指责薛冰如的见异思迁,不如去冷静分析一下造成这个悲剧的时代因素。

1 现代文化观念的时代处境

在很多读者的心目中,薛冰如这个人物除了令人讨厌之外,更多的还是让人费解,因为在整部小说中,她的情感反差太大了,大到了一个难以让人理解的程度。小说一开始作者极写她与丈夫的恩爱,特别是在逃离南京那一刻,仅仅是为了丈夫心爱的一把宝剑,她竟然冒着错过救命的客轮的机会,义无反顾地赶回家中。然而,等逃到大后方一切安顿下来之后,她却置曾经那么执着的爱情于不顾、置战斗于保家卫国最前线的英雄丈夫于不顾,甚至于不顾已婚的事实,去追求受丈夫所托,一路护送他的军人江洪。其实,抛开情感的因素冷静地去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会发现她的这种行为是有充分的时代根据的。

1.1 五四新文化运动下婚姻意识的觉醒

五四以来,在“民主”、“科学”口号等新文化运动的口号感召下,中国知识分子开始突破封建意识形态的束缚,重新去发现“人”,特别是发现女性的“人”。他们意识到只有具备了独立的人格,女性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自由新女性。然而,当时的家庭观念的各个方面,如婚姻观念、贞操观念、生育观念等,都使女性很难真正地去摆脱封建传统的束缚。这种束缚在婚姻观念的变化方面主要体就体现在对婚姻主体权力的认识上,其表现的具体方式就是女性的恋爱自由。在这一前提下,知识分子新女性们总是把爱情置于婚姻之上。正是在这样一个文化背景之下,我们的女主人公在共同的患难经历中对江洪产生了感情,当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开始执着地去追求这份感情,这难道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吗?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以现代启蒙者的姿态,对女性千年来受压迫、受剥削的处境表现达出极大的关注,以呼吁两性平等的人格权利为核心,他们表达了对爱情自由和两性平等权利的激情呐喊。从此以后,爱情的完美程度成为现代社会成熟与人性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爱情被看作是人性解放的必要前提,它是人格尊严的基本载体,是人生理想的重要目标。然而,爱情问题是不可能脱离性别问题而存在的。“五四”时期妇女解放的大前提和基础就是爱情的自由。新文学作品中最成功、最具影响力的新女性形象,几乎都是追求爱情、忠于爱情、献身爱情的女子。“五四”精神造就出来的新女性们长期地接受着这种爱情观的影响。对她们来说,不管是离婚也好,结婚也好,大前提就是恋爱自由。虽然比五四时代晚了一二十年,薛冰如仍然是这种思想的完全承载者,在她观念里,没有爱,毋宁死。知道了这些背景,我们就可以理解她对爱情的追求为什么是那样的义无反顾了。

1.2 千年来的封建伦理思想难以一朝消除

五四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时代,新的思想来到了中国,然而绝大多数国人的思想、观念乃至情感仍未摆脱传统观念的和生活方式的桎梏,很多知识分子只是在五四时期的舆论以及大批的以爱情为中心的文学作品中,得到暂时的心理的安慰,即使这样,它所能影响到的也只是很小一部分知识分子精英层,新的思想在现实中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在婚姻生活中“纯粹恋爱的结合,总还只是少数人敢去尝试。男女双方即使互相了解,有了结婚的程序,他们总还得要求家庭的同意,另外托人来作媒,行那请庚定亲的各项手续,至于那纯粹有家庭解决的,更不用说了”[1]。甚至于男女正常的交往也会受到怀疑,“见一封信,疑心是情书了;闻一声笑,以为是怀春了;只要男人来访,就是情夫;为什么上公园呢,总该是赴密约。”[2]这样一来,虽然当时也有部分女性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但她们在学校所获得的思想中,仍然与传统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些女子学校的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同样会受到特别严格的限制。甚至会粗暴地开除学生,理由仅仅是因为她们与男朋友通信或是和不认识的男子谈笑,在这样的景况下,根本就没有人敢真正公开的说恋爱自由,从而在人们的心理上造成重大的影响。这种文化思想背影实际上在潜意识中影响着自民国以来的诸如《大江东去》的主人公们,甚至于作者本人。从这样的思想意识背景出发去解读这部小说,就不难理解薛冰如的行为为什么会不被读者接受,甚至饱受人们的批判了。

从薛冰如本人来看,“五四”时期的的思想极大的冲击传统思想,对爱情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大部分的人受到的影响并不是正面的,总是有点偏激,这些观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在做法上不是坐以待毙就是向极端而迈进,她只是选择了后者。

由此看来,五四时期对于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讨论,主要还是在知识分子精英层内部展开的,其影响和作用也基本上局限于思想进步的知识阶层。即使在这一运动发生将近百年的今天,它的影响力也很难说是全面展开了。所以,随着中国社会向现代化迈进,五四时期的婚恋新观念还需要继续在现实土壤中去寻找生命力,并逐渐发展为普遍群众的行动。

1.3 思想上的先驱与行动上的落伍者

杨义曾经指出“‘爱是罪’这是新旧交替混杂时期多情男女想跳出旧的伦理价值系统、又无法把握新的伦理价值系统时,不能不经受的精神苦刑。它成了民国初年言情之作的潜隐母题”[3]。时间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二十年左右,这种价值体系的转换并没有完全结束,在个性独立的新思想指引下,薛冰如勇往直前地去争取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但她并没有考虑到,在自己所处的这样一个社会中,除了爱情,还有其他许多东西也是需要坚守的,比如说对国家、民族的责任。而故事中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江洪,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地对薛冰如的爱情作过回应。我想,这里面可能有着诸多复杂的因素,但是,如果他真的也喜欢薛冰如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就只能作这样的解释了,这就是在他的潜意识里,男女之情还不能战胜兄弟之义。

2 传统婚恋观念下的情感价值评判

毫无疑问的是,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孙志坚以其勇敢、坚强的抗日军人姿态获得了绝大多数读者的赞赏,同时,作为一场如同战场一样惨烈的婚变的受害者,我们又给予他绝对的同情。相反,婚变的主导者,女主人公薛冰如自然就成了读者批判的对象,冰如最让人不可接受的地方在于没有确定孙志坚死亡的消息时,就想要改嫁江洪,甚至在得到曾经日夜牵挂的丈夫从战场死里逃生的消息后,她不是为之庆幸,更不是去给予他安慰,而是直接地向他提出离婚的要求,这简直是残忍地在孙志坚刚刚开始康复的心灵创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恨水先生的小说总是会在平凡的故事中写得出某种人生的哲理,这不免让人想到,小说名为“大江东去”,故事的结局是否是寓意着对于冰如来说一切都已经远去了!她没有了志坚,没有了江洪,甚至可能连以后的生活都没有了保证呢?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结局,他没有给人们意想中的才子佳人大团圆式的快感,却让大多数读者都有一种报复成功后的释然与满足。

2.1 传统文化背景下婚姻道德评判

尽管我们都认为自己的思想是现代、开放的,然而,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仍然深深地烙印在我们的思想深处。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家庭被认为是社会的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因而,家庭的稳定与和谐是至关重要的,它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而婚姻的稳定又是家庭稳定的核心,所以离婚自然就成为家庭破裂的标志。于是,社会舆论对离婚问题就具有了泛道德主义倾向,离婚也就成为家丑和身败名裂之事,而那个首先提出离婚的人也就等同于道德败坏者的代表。因此,在小说中,作为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读者的潜意识里自然会从道德上对薛冰如的行为加以否认和谴责,相应的情形就是同情的天平都往孙志坚那边倾斜了。这种情感道德评价其实恰恰是只讲道德,忽视情感的。

2.2 中国传统离婚制观念在性别上的不平等性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传统的观念中,只有男人才有资格提出离婚,女性则完全无权提出和决定离婚,对于女性来说,离婚只能被称为“弃妻”“去妻”和“休妻”。虽然近代以来这种观念在思想界受到了广泛的抨击,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却还是根深蒂固的。人们一时还难以接受一个以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诉求,而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却不合时宜地以女性身份提出了与丈夫离婚,这对广大读者来说自然是难以接受的,即使她所面对的是一个女性读者。其次,被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是有过失的。而这个过失的标准同样突出了女性的不利地位。顾名思义,“出妻”的七个条件都是针对女性的,它们分别是无子、不侍公婆、淫逸、嫉妒、多言、偷盗和恶疾。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条件叫“义绝”,这个条件表面上是针对丈夫和夫妻双方的,但在实际的法律执行上,对“义绝”条件的规定也是明显不平等的。比如说,作为丈夫的,只有在同时打伤妻子的祖父母、父母的情况下才算义绝,而妻子只要打了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就算义绝。在这样一个文化观念背景之下,作为一个女性,一个妻子的薛冰如,尽然会在丈夫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诉求,这对于潜意识里还有着浓厚的传统婚姻意识的读者来说,这简直是失去理性的错误行为,也是藐视男性权威的叛逆行为。

2.3 民族解放战争背景下的婚姻价值认知

我们不得不承认,婚姻家庭制度如同任何一种观念或者制度的存在一样,有着极其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抗日战争的大政治背景之下,一切社会资源都被动员到抗战这件大事情上,这其中也自然也包括社会舆论。此时的抗日军人都是人人景仰的民族英雄,军人婚姻的稳定性也是得到人们精心维护的,甚至于政府还会以相关法令的形式来保护抗战军人的婚姻,如陕甘宁边区政府就相继颁布了 《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办法》(1943年1月17日公布)和《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3月20日公布)。这些文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限制抗属离婚的条款:它规定抗日军人的配偶在抗战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婚,当丈夫在战场上失踪时,妻子也只能在不得其夫音讯五年以上后,才能向当地政府请求离婚。而薛冰如作为抗日军人的妻子,当丈夫在前线浴血奋战,生死未卜之时,却毫不迟疑地提出离婚、再嫁的要求,这在浸染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人来说,是无法在情感上加以理解、接受的,这样一个破坏军婚的女人,当然更得不到人们的同情。

3 通俗文学塑造出的另一个悲剧式娜拉形象

“五四”以来,个性解放、婚姻自由几乎成为青年知识分子最为迫切的追求,女性因为受传统因素束缚最为严酷,因此,这种反抗表现在知识分子女性身上也是最激烈的。新文学作家们创造了子君、繁漪、陈白露……等一大批娜拉式的新女性形象,她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对现实社会作出了反抗,她们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尽管她们的反抗与追求结果无一例外地是失败的。然而,通俗文学似乎还沉浸在传统式的佳人女性理想之中,作为通俗小说作家的张恨水却在他的《大江东去》里一反过去的佳人模式,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另类的娜拉——薛冰如的形象。她义无反顾地追求着自己的幸福婚姻,却又有别于新文学作家笔下的这类新女性形象,同这些新女性一样,她的反抗与追求是失败的。不同的是,与新文学所创造出来的新女性形象相比,读者却对她少了些同情,多了些唾骂。

3.1 忠于自己感情世界的反抗者

新旧时代交替的中国,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比以前开明了很多,女性知识分子的个性独立、自由的追求与传统道德观念之间的冲突也就更为强烈,正如鲁迅小说《伤逝》中女主人公子君所言“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薛冰如就是这样一个义无反顾的反抗女性。站在纯感情的角度去探讨,我们会发现,薛冰如的爱情转变是有确切的心理依据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柔弱的女子,生逢乱世,历经艰险,甚至几次险死于敌人的炮火之下,她此时最大的需求自然是安全的保护者,而不是一个情感缠绵的爱人。在她所经历的每一个危险的时刻,陪伴在自己身边,给予自己生的勇气者都是这个受人之托的江洪,而不是他那个正身处前线浴血奋战的丈夫。共同的患难经历,特别是危难时刻江洪的勇敢与体贴更是让给薛冰如为之心动。江洪对她的每一次舍生忘死的救护,虽然主要还是出于同孙志坚的感情,但这也难免让她对江洪产生好感,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无论是内在的感情还是外在的现代女性意识都在告诉她,要大胆地争取这个爱情的机会。然而,所有美好的爱情理想,实际践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社会整体观念并没有思想先驱们那样狂飙突进,这就形成了一个阻力重重的现实生活环境,很多事情还是要受着社会受着人事的牵绊,觉醒的女性无论怎样想抓住自己的命运,可到头来还是什么都抓不住。所以走出了家门的子君必然面临着失败和死亡的命运。薛冰如同样生活在类似于子君所处的社会环境之中,在这样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她比子君又多上了一条罪名,那就是破坏军婚,没有民族责任感。

3.2 思想上的独立者与经济上的依附者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在当代女性诗人舒婷的《致辞橡树》中,诗人以橡树和木棉树两种高大壮美的乔木形象来象征男性美和女性美,用它们比邻而居,并肩站立的形象来象征男女之间理想爱情。通过木棉树的自白,诗人更表达出了一种独立平等、互依互助、坚贞热烈,既尊重对方,又珍视自身价值的崭新的现代爱情观。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所谓的女性自由、独立应当是有条件的,爱情、婚姻上的独立是建立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之上的。用这样的条件来考察女主人公薛冰如的婚姻处境,我们会发现,作为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人物,她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更另类一点的娜拉,她把自己的幸福和所谓幸福的婚姻,说白了就是和一个如意的郎君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她对两个男人的选择依据主要还是看哪个男人更能作为自己安全的依靠。这样的婚姻表面看来,好象是女性处在主动的位置,但是,当两个男人都义无反顾地离开她投身战场时,他们都没有想到要去同她商量一下再作出这个决定,他们只是把自己的行动当作摆脱她的情网的手段,丝毫也没有顾及她的感受。我想,此时的薛冰如会发现其实什么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她所有的争取其结果留给她的恐怕也只剩下孤独的精神生活和凄凉的物质生活了。

3.3 沉闷气氛下的变态情感释放

对于同样是新女性形象的繁漪(《雷雨》中的女主人公),作者曹禺在序言中有过这样的感叹:“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4]。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了。曹禺在同情新女性人物的内心苦闷的同时,更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他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进行批判的同时,也予以繁漪很多的同情。曹禺对那个令人讨厌的繁漪能够作出如此的公允评价,难道对薛冰如我们就不应当给予应有的同情吗?当薛冰如拼命追求自己的爱情幸福时,她发现横亘在自己和江洪之间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孙志坚那么简单。包围在她周围的是传统的婚姻道德、现实爱国精神,还有那挥之不去的兄弟义气。这些思想意识所形成的无形的围墙总是无所不在地包围在她的左右,让她无法循着自己感情的方向前进,积郁已久的情感最终以一种变态的方式释放出来。于是,曾经的温柔佳人一下子就变得那么的面目可憎,她不再关心身在前线的丈夫的生死,甚至于在孙志坚历经磨难、死里逃生地回到她身边之后还是绝情地提出离婚要求,总之,她变得越来越惹人讨厌了。

一个时代的文化背景总是同那个时代的思想道德评价相关联的,正因为如此,文学作品才有了历久不衰,让人百看不厌的艺术魅力。然而,不同的时代文化背景下的作品解读反过来又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当代读者的阅读价值判断。因此,对于这部小说中的爱情婚姻悲剧中的是非曲折问题,我们也应当将它拿到它所产生的那个时代大背景中去考察,而不是被自己的情感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1]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8:1400.

[2]鲁迅.寡妇主义[M]//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245.

[3]杨义.中国新文学图志:上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59-60.

[4]曹禺.曹禺戏剧集:雷雨[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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