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及建议——基于问卷调查的结果

2012-08-15 00:43■林
财政监督 2012年9期
关键词:财税毕业生政策

■林 晶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讨论通过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城镇新增就业4500 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为此,国家要求从六个方面做好就业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

据近几年的数据统计,大学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大约为70%到75%,若将时间延长至年底,就业率基本在90%以上。但从整个就业形势来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格局依然是供大于求,结构性矛盾在就业领域显得比较突出。促进大学生就业,财税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为此,笔者利用问卷调查收集整理了一些数据,以分析财税政策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

湖北作为教育大省,每年高校毕业生近40 万人,46%的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压力,28.4%的人感觉压力很大。本次参与调查的共有1130 人,男生600 人,占53.1%,女生530 人,占46.9%。就读的专业分别是理工类620 人,占54.87%,文史类360 人,占31.86%,其他类150 人,占13.27%。所在的年级以大二、大三为主,分别为460 人和420人,共占77.88%,另有大一190 人,大四60 人。

一、关于大学生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的问卷调查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大学期间考虑过职业规划的有520 人,占46.02%,考虑过但不明确的有520 人,占46.02%,只有约7.96%的同学从未考虑过职业规划,可见目前就业压力对广大学子影响很大。

但大学生们对自己的就业前景普遍比较乐观,310 人非常有信心自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而有430 人则认为通过努力应该可以找到工作,只有27.43%的人对此感到担忧。此外,还有7.08%的同学认为就业形势较好。在就业观念方面,470 人认为应该先就业再择业,占41.59%,而有320 人认为应该先择业再就业,占28.32% 。另外的230人则认为应该先深造再就业,占20.35%。仅有60 人选择自主创业,占5.31%。在毕业去向方面,大学毕业后准备直接就业的有550 人,占48.67%,选择在国内或国外读研究生的310 人,占27.43%,选择自主创业的只有70 人,占比仅有6.19%,还有约17.7%的同学目前还不清楚自己的未来去向。可以看出,直接就业和考研、出国仍然是大学毕业生的首选,真正完全靠自主创业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大学生并不多。

在就业单位的选择上,选择外资、国企的比较多,分别占到30.34%和26.97%。另外19.65%的人觉得单位无所谓,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就行。只有8.43%的人选择自主创业。绝大多数同学认为专业技能对就业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实习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学历和毕业院校都不是主要原因。

在看待专业与就业方面的问题时,45.13%的同学认为应该先找份工作以后再等待机会向专业方面发展,有26.55%的同学认为自身专业与工作对不对口无所谓,干哪行都行。另有18.58%的同学觉得专业不对口则不予考虑。近70%的同学认为找工作应尽量专业对口,但也不需强求。面对现在的就业形势,大学生普遍认为人际关系是找工作最为有效的方式,其次是招聘会和学校、老师推荐,而中介、人才市场和网投效率均受到质疑。在就业地区的选择方面,经济发达程度是同学们优先考虑的因素,占38.05%,其次是人文环境和薪酬标准,分别为26.55%和21.24%。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性别对大学生求职择业的影响是显著的,只有30%的同学认为性别不会影响就业。而同学们普遍认为大学生就业最大的问题来自高校不能根据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最新需要及长远需求来适当地调整专业设置与教学资源分配,造成人才稀缺、低素质大学生泛滥等现象。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8.93%的人认为国家没有足够强大的政策支持,缺乏大学生就业保护与竞争的明确规定。

二、对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了解程度的问卷调查

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以及其在就业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2009年,政府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

政策实施已有两三年时间,效果究竟如何?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对于国家前期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知道并熟悉的只有极少数人,大部分同学从新闻媒体等渠道对此稍有了解,但不具体,另有近三分之一的同学并未留意时政,完全不了解。对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进企业去农村,超过半数的同学认为意见太空泛,缺乏落实的信心,而有30%左右的同学认同国家此类政策,认为有相当大的可行性。

面对就业难,大学生们对于到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农村工作31.37%的人表示会考虑,27.45%的同学认为实在找不到工作就去,另外15.69%的同学明确表示不愿意,15.69%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有不到10%的大学毕业生正有此打算。这说明虽然国家有一系列政策帮助和促进大学生就业,但就业的方向与大学生的意愿有出入,且在扶持力度上缺乏必要的吸引力,使得大学毕业生不愿意按照国家政策导向择业就业。但在调查相关政策对目前就业状况是否有帮助的时候,超过半数的同学认为有一点帮助,给自己提供了一个方向。不过也有一部分同学则认为政策与自身没多大关系甚至毫无帮助。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这一政策对一半大学生而言有帮助,节省了开支,但另一半大学生认为帮助不大。目前国家和社会都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67.45%的人认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主要障碍在于缺乏启动资金、创业经验和创业基本知识,也有20.11%的同学认为障碍来自于创业环境不理想且缺乏直接有效的优惠政策。这说明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来解决其就业问题方面,国家政策并非主导因素,而更多的包袱来自大学生自身,比如资金、能力的欠缺等。进政府机关仍然是广大学子的首选。

在政策的有效性方面,54%的同学认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以及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帮助效果比较大,但对于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的政策只有不到20%的同学认为有效。也就是说,此类政策对大学生的吸引力不足,若要落实到位,还需加大宣传与扶持力度。

三、调查结果分析与政策建议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我国所面临而又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从以上的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财税政策体系,切实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既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也是广大就业者的迫切要求。因此,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国内外经验,进一步完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财税政策。

(一)提高财税政策制定的统一性

现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财税政策立法层次普遍不高且过于繁杂,可以考虑归并原本针对不同人员制定的财税政策。从政策统一的角度来看,若中小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以上的,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在6 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从政策特殊的角度来看,如对大学生创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给予优惠,注册资本零首付等。

(二)优化政策结构,财政税收双管齐下

现行的财政政策普遍在时间上连续性不足,且时间点不符合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如某些政策中提到“毕业年度内”,一般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正常毕业都是6月以后,加上毕业相关材料的准备时间,有近大半年无法享受到国家政策优惠。相比之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较强。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征收、分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样有每个月的连续性,所以此类减免可以起到连续扶持的作用。当然,这两类政策各有优势。比如,在企业开办时,一般对其给予直接的财政优惠效果更好,而在企业经营时,税收优惠政策更有利于维持企业正常运转。通过两者的配合优化,达到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目的。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

1、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5%的中小企业发展日益蓬勃,据不完全统计,其总数已有4000 多万户。他们创造了75%的就业岗位,在解决我国劳动力就业问题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此,必须在财税政策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例如允许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等。

当然,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相比,目前我国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重只有30%这一比例,明显偏低,这说明仍有很大空间来拓展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因此,利用财税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进而壮大第三产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就业问题。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贴息等方式来促进其发展,以增加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空间。

2、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创业是就业之源。自主创业是缓解和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但是大学生创业之路异常艰难。在德国,失业者如果自己办企业,一开始能从劳工部门得到一笔开业补助金。如果创业者在自己的企业里还能雇佣别的失业者,将得到更多补贴。据有关调查,目前我国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0.3%,创业成功率只有4%,所以,国家应大力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由财政出资在各市、州、县设立相应的专项扶持资金,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民间和企业资金参与,引入风险投资基金,设立大学生创业引领基金,对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 万元 (含3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3、加大对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是中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韩国于1997年建立了一所新型的专门农业大学——韩国农业大学,该校在培养真正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大学生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有益尝试。这些特殊的优惠政策集中表现为教育免费,即学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财政拨款。我国也可考虑在大学建立或设计相关专业,以符合就业需求。同时继续推行更优惠的政策,当然也可以是某些强制性政策,以调动广大农业大学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积极性。比如,毕业生在基层服务两年才能在公务员考试中报考省考或者国考;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或提高其级别工资。

(四)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在组织、指导本国的大学生就业工作方面不遗余力,并通常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如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设有下属的统计局和就业规划办公室,美国各州政府设有就业发展局负责推进就业。在我国,就业信息不对称也是造成就业难的一个原因,政府应建立专门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不仅积极宣传和诠释国家制定的促进就业的各种政策,还要提供大量的职业服务和就业信息。在网络技术极其发达的现代社会,通过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系统,各高校之间互相联网,与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也联网,在条件成熟后再与各地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联网,构成一个完整、现代的全国大学生就业系统,及时提供各项就业信息;建立专业职业指导机构,与校内的就业指导中心合作提供服务,指导毕业生进行更为专业的自我评估、职业开发以及制定求职战略,为学生提供平等、充分的信息与指导服务,以帮助大学生进行职业决策,促进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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