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磊)
湖北竹溪:全面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查
(朱 磊)
日前,湖北省竹溪县下发文件,决定从2月上旬到4月底,对全县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次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范围是指2010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全县专项事业或专门项目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财政性专项资金。凡是中央、省、市财政拨付到位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均属自查内容。尤其对社会保障、扩大内需、强农惠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政法保障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行重点自查。
自查将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相结合,主要看是否有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是否制定了使用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市、县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按照事业和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标准的情况;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地进行了会计核算。是否进行专账管理;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行为等。对自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