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浩/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新时期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刘 浩/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财政监督事业上大发展的重要一年。
因此今年安徽省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国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结合省厅“绩效创新年”活动要求,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速崛起、全面转型、兴皖富民主线,围绕服务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进一步确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建立完善财政大监督运行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凝聚全省财政监督力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推进绩效监督和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因此要做好以下几点:
实践证明,财政监督在完善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秩序、服务科学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角色、肩负着重大责任。财政监督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1、以保障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为目标,继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当前,国际经济危机尚未结束,各级要密切关注今年经济面临的下行风险,积极按照稳中求进、转型发展、民生财政的要求,对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要主动监督,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保障作用。要重点开展与转变发展方式、落实民生政策有关的环保、“三农”、社保、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专项检查,要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着力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促进财政管理的不断优化。今年,省厅在完成财政部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任务基础上,还统一组织对省直公益性单位接收的社会捐赠收支和列入民生工程的“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资金实施监督检查。
2、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标,大力推进财政绩效监督。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能,也是提高财政效率、实现科学理财的重要途径。财政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按照“人大绩效问责、部门绩效评价、财政绩效监督”的目标机制,遵循“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规范操作,分步实施”的实践原则,探索研究财政绩效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机构要实行定岗定责分工,实时跟踪监督,主要是对预算部门的绩效自评从态度、绩效目标设置真实性和绩效指标编制合理性等方面实施再评价;必要时,要选择部分项目实施重点检查,以有效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今年,省厅将省直90个预算单位提交的编制有绩效目标的142个专项,全部纳入绩效监督范围。
3、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经秩序为目标,持续深化会计监督。到去年底,我省共有244家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今年的检查户数不少于50户。要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低价收费恶性竞争、业务报备、保持设立条件和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今年全省组织检查不少于500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其中省本级安排30户,各市、县(区)原则上不少于2011年实际检查的户数。主要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能源、粮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医院、学校等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切实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把“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部门日常监管之中,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4、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财政风险为目标,着力推进内部监督。财政部把内部监督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前置措施,今年省厅也把内部监督工作作为“绩效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罗建国厅长为组长的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内部监督的基本目标是规范财政部门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力争“不出事”。内部监督的最终目标是促进预算公开,使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和管理各环节能“晒阳光”,经得起社会监督。各级要把财政内部监督作为全省监督机构年度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改进内部监督方式方法,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预算公开进程,促进财政整体效能和形象提升。要按照财政部第58号令要求,确保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同时要对国家审计署、财政部专员办的专项审计和省审计厅的同级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给予关注。
5、继续做好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集中力量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今年省厅监督局继续开展对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踪评价。要抓好专案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领导交办的涉及财政收支的专项检查,结合“小金库”常态化治理,积极做好人民来信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财政监督是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不仅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风险隐患的功能,还具有保障和促进财政经济运行、财政政策执行、财政内部管理的功能,具有批判性和建设性双重作用。只有综合运用财政监督的各种功能,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和管理效应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为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在理解和把握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抓好以下几点:
1、做到善于发现问题,遏制风险隐患。坚持以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为基础,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是财政监督履行职责的内在需要,也是扩大财政监督工作成效和影响的重要途径。当前,在财经领域中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腐败等各种不真实、不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领域还较为严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国家财政经济的安全有效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自觉站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把握经济和财政政策要求,立足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把防范财政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善于并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揭示反映事关经济安全和财政运行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特别是事关国家重大经济利益和结构性减税、经济结构调整、财政收支管理、民生投入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做到深挖细究,坚决查处。
2、做好成果利用,强化整改落实。财政部要求,各级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这对我们具体从事财政监督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实践中,由于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资源有限,我们只能有选择性的进行重点项目检查,难以做到全程、全面监督。但是,如果我们将有限的监督成果进行充分的利用,做到“以点促面”、“查点补面”,就很有利于这一机制的建立实现。对此,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成果的提炼、分析、整合,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成果的质量,切实增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时效性、针对性。要进一步抓好财政监督成果的整改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落实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健全财政监督问责机制,坚持将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防止问题和隐患反反复复。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结果公开,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告,在提高财政透明度的同时,又能提醒和警示尚未检查的项目和单位,起到“查点补面”的效果。要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财政监督成果得到更广泛的利用,扩大财政监督成效和影响。
统筹协调不仅是一种思想方法,而且是很重要的工作方法。当前,财政监督任务十分繁重,只有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组织实施,才能提高财政监督效率,保证各项监督检查任务高质量地完成。
1、加强工作统筹。对安徽省统一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要科学分配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监督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协作,及时沟通,保证步调一致、进度一致。要掌握财政监督工作规律,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时间节点,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完成财政监督计划和方案,10月底前要完成所有项目的现场检查、监督报告。同时,要统筹好财政监督业务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一手抓财政监督业务工作,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设、党建、作风建设。前者是任务是目的,后者是保障是根本。对此,大家一定要把各项工作统筹好、协调好,真正使我们财政监督机构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2、加强资源整合。一是要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目前,从全省范围内看,财政监督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还比较低,财政监督信息资源利用还不够充分。安徽省财政监督网是我们实现信息共享的一个很好平台,运行已近两年,取得不错效果,但是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没有发挥最大效用。因此,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加强财政监督信息交流,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公开,营造良好舆论,增大社会影响,树立监管权威,促进工作高效开展。二是要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要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整合运用全省财政监督力量,理性运用社会中介力量资源,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积极运用财政内部监督力量,通过管理性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挖掘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管潜力。要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科学配备财政监督力量,优化检查组人员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财政监督的最大合力。
3、加强上下协调。要完善并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市、县(区)财政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省厅监督局报告财政监督有关事项,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厅监督局要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的督查,不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要加强工作指导,上级财政监督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财政监督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要抓好乡镇财政监督联系点建设,及时了解重要情况,解决具体问题,分类进行指导,着力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促进财政资金在基层末端安全规范。
财政大监督理念的确立,一方面强化了专职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由传统意义上单一式的检查机构,转变为“牵头组织、综合管理、协调督促、保障全局”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强化了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财政监督进入“全员参与”、监督与管理融合的时期。必须针对这一形势变化,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日前,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按照财政部第58号令要求,省厅已经成立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属单位设联络员,在厅机关年终效能建设评比指标中专门设立内部监督检查考评指标。这是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重大举措。
2、强化专职监督机构。近几年来,在省厅积极倡导下,多数市县监督机构实现了机构升格、领导高配、人员增编,保证机构设立与职能定位相适应,成效比较明显。但是大家还应看到,安徽境内相当一部分市县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与综合管理职能、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机构队伍建设问题已成为一些市县财政监督工作的“瓶颈”,也影响和制约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强化监督人员的能力素质,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加强与业务管理机构的沟通,争取业务管理机构的配合、支持,督促、协助业务管理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和管理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的准则,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的重要保障。在网络时代,财政的政策制定权、资金分配权都将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专员办的检查及处理处罚行为也将置于监督之下。因此,如何加强依法监督是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1、加强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权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监管互动的良性监督工作机制,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省厅监督局要根据近期下发的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即将颁布的国家预算法修正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明确财政监督的主体、职责、程序、权限等内容,争取早日出台。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切实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专员办应当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检查,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只有在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监督结果的公正与合法,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听证、行政复议或诉讼。
3、坚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财政监督工作全过程。及时把监督检查的政策规定、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公之于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建立完善学法普法制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熟练掌握并灵活应用财政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财政监督行为有牢固可靠的法律法规基础。
财政文化建设是当前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文化建设。
1、牢固确立“为国理财、为民监督”的财政监督价值理念。坚持把保障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有效执行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放在财政监督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做到监督为了人民、监督依靠人民、监督成果归于人民,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2、着力构建财政监督文化体系。各级要注重营造启发人、激励人、塑造人的良好氛围和文化环境,增强大家对财政监督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财政监督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保持应有的行为规范、职业操守,发扬求真务实、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塑造廉洁高效的财政监督形象。
3、大力加强财政监督宣传。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挖掘先进典型,认真总结交流,及时进行推广,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宣传力度,扩大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理解、重视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进全省财政监督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今年,省厅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 “绩效创新年”主题活动,大力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近几年,各级财政监督机构都做了不少创新工作,比如,管理性监督工作的开展、上下联动检查机制的建立,还有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基层监督等方面的新方式新方法,今年还研究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的开展,这些都有力地提高财政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创新是永无止境的。
1、在体制机制上寻求创新。如何建立精干高效、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制,如何真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如何在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中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等。需要相关部门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加以解决,从而更加有力地服务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
2、在方式方法上寻求创新。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发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新途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大监督机制中的一些重要环节。比如,如何有效推进绩效监督工作开展,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考核评比、基层财政的监督职能、统一规范处理处罚、监督成果的综合利用,以及监督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的方式方法,等等。各市县要大胆创新试点,不断创新方式、创造经验。
3、在理论研究上寻求创新。省厅重点做好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下的财政监督》课题研究。今年省厅不再对下统一下达研究课题,但各级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工作研究,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本栏目责任编辑: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