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邦平 杜芝贵
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现状及完善
□ 赵邦平 杜芝贵
2011年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税务系统加强干部教育的方向、目标和要求。笔者就当前区(县)级税务机关组织干部教育培训现状进行了研究,总体感到近几年来,区(县)级税务机关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定提高,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在各种信息、思想冲击和物欲诱惑下,显现出干部教育培训中一些突出问题,将影响干部培训工作发展和《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重视不够,思想认识有偏差。一是摆位不正。各级党组在讨论干部能力素质培养时较为重视,但是一遇到税款征收压力、上级检查,或者重大活动时,就会与干部教育培训争时间和人员。如今年的房地产专项检查,要求所有工作都为其让步,许多单位正在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被迫停止中断,即使不停止,参训人员到课率也较低,降低了培训效果。二是重用轻训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认为新进人员参加了初任培训,老同志已有经验,税收专管员用不了多少知识,只要能收到税,培训不培训不重要,取消了一线骨干接受新颖、正规培训的机会。三是干部自身好逸恶学。有的干部缺乏危机意识,贪图享受,不愿学习,甚至个别干部把培训当作“交友、串门、养神”的机会,把课堂当成“疗养院”、“度假村”,虚度了培训时光;少数人认为自己已是“天花板”干部,提职无望,工作过得去就行,对教育培训不重视,走过场,常常陷入日常业务圈子,或穿梭于文山会海,或忙于吃喝应酬,浪费了教育资源。
(二)统筹不好,基层培训疲于应付。省(市)级机关没有把各个处室每年要培训的内容进行整合,归口管理,对全年或一个阶段培训内容进行科学谋划或短期计划,导致各处室各自为战,安排培训的内容不系统,交叉重复内容多,区(县)级税务机关疲于应付,工作忙乱,很少有机会思考和实施较为系统的干部培训。
(三)设课欠科学,培训内容与工作需求有差距。
一是排课少调研。部分单位在安排课程时,缺少对干部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需求进行调研,导致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联系不紧,有的感到学了用不上;有的感到会了吃不饱;有的感到太难了消化不了等等,挫伤了参训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二是授课不灵活。没有充分运用继续教育的特点和税务干部自身实际,仍然采取“填鸭式”讲解灌输,培训课堂缺少生气。三是训完缺检验。培训过后,没有组织人力对所培训的内容运用于具体实践情况进行检验,授课完毕也就培训完毕,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现象仍然存在。
(四)制度不落实,奖惩兑现走过场。《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备干部管理办法》都对干部培训进行了明确规定,应该把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定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在实际工作中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降低了部分干部对培训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后备干部后备了,培训了,而长期备而不用,影响了干部学习积极性;另外一些单位没有把培训与职工的绩效挂钩,重形式“经历”,轻实质内容,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大多是看是否参加培训,参加了多少次培训,至于通过培训能力究竟有多大提高,尚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了解,导致有些干部过于在乎形式上的培训,不注重通过培训提高自己。
(五)师资力量不足,不能很好地完成培训任务。一是区(县)级税务机关缺少师资力量,职能科室的同志缺少理论功底和授课技巧,授课水平达不到预期目的。二是聘请的部分教师由于自身工作原因,部分教师疲于应付各类培训,没有全身心的进行授课准备,没有对学员、内容进行充分备课,一篇讲稿用多年,影响了培训效果。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规定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区(县)级税务机关必须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加以把握。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改革,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在继承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三)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学用脱节、学风不正的问题,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四)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改革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改革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一)夯实思想教育,化解认识上的误区。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突出强调人才和干部建设,并将其放在一个显要位置,上升到了我们党自身发展的战略高度。因此,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时,要以“七一”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思想上化解矛盾,从心理上进行疏导,切实解决部分税务干部愿学不会学,会学不愿学的现状。各级党组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本观念、素质教育观念、终身学习观念和生产力观念,把智力投资作为一种战略资源;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把提高本单位干部队伍素质作为税务教育培训工作的中心,进一步强化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消除各种思想误区。
(二)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培训方向。税务总局已在 《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和目标。省(市)级税务机关在制订实施办法时,要充分吃透上情,摸准下情,科学整合培训资源,明确培训重点,体现时代特征,坚持服务大局;要加强宏观调控,科学统筹谋划,合理分配培训内容,把好时间节点,搞好分闸截流,防止多重培训和重复培训,为区(县)级税务机关组织培训、轮训留足时间。具体实施时,要紧贴当前税务工作实际,突破封闭教学模式和传统管理模式,灵活运用实地考察、共同探讨、模拟答辩、案例教学等新的教学方式,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抓实培训管理,搞好“三个结合”。要加强培训管理,切实使培训出人才,出干部,出成绩,达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后,要有针对性地派干部到生产一线去实践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增强感性认识,进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高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把培训与考试相结合。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灵活组织培训考查,要把学分制、统考制、抽考制和检查制相结合,促进干部学习。三是把培训与使用相结合。要把培训成绩与干部定级、晋职、评功评奖和选拔任用严格挂钩,凡是教育培训未达要求,在干部定级、晋职、评功评奖和选拔任用时一律不予考虑,督促干部学习。
(四)创新培训方式,实现“两个转变”。要针对继续教育对象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自我知识体系实际,不断深化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改变培训样式,运用现代教育培训新方法和新理念,使教育培训既能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又能解决教育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教育培训工作重点由原来单一的满堂理论灌输的“填鸭式”教学为主向双向互动交流为主转变和由教师“告知真理”向学员“发现真理”转变。教师充分调动学员学习情趣,加强思维启迪,增强学员“发现真理”的自觉性,并对“真理”加以提炼,实现教师与学员、学员之间的信息互补,经验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五)完善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为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和年终考查评定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把接受教育培训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一项激励措施。对完成一定工作目标、为单位做出贡献的人才要优先安排培训,营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干部职工自身价值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将培训内容与各类干部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针对他们完成工作的现状和效果,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四是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做到遇训必考,学前预考,学后统考,并将考核成绩进行通报与干部成长进步挂钩,达到以考促学目的。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确保培训经费有保障。六是建立单位师资储备机制,在培养本单位业务能手的同时,要与相应教育机构建立长期的帮建联系,运用他们的资源平台,储备教资力量。
作者:赵邦平,重庆市渝北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芝贵,重庆市渝北区地方税务局人事科干部
责任编辑:惺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