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回战争中迷失的人性之善
——以几部与二战相关电影为例

2012-08-15 00:49潘旭科
关键词:希曼汉娜犹太人

潘旭科

寻回战争中迷失的人性之善
——以几部与二战相关电影为例

潘旭科

战争是人类的自相残杀。在战争的硝烟中,人性之善流离失所。大规模的战争早已结束,但其给人类心灵带来的创伤不易修复。一些优秀的影片再现了对战争中的不同人性趋向,对战争中人性之善的迷失做出了深刻反思。学习知识不一定能找回迷失的人性之善,人们应该学习的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对世界多元性的维护,对独裁政治的避免,对爱和正义的不懈追寻。只有如此,人性善才能成为永不凋零的花朵。

人性善;反思;正义;战争

一、战争:人性迷失的荒原

《朗读者》的开端像是温暖而忧伤的爱情故事。汉娜·施密茨是普通的电车售票员,她在麦克生病时伸出援手,在教堂里听到唱诗的声音时热泪盈眶,无人怀疑她有隐藏的温情和普通人的人性。也许为了掩饰自己是文盲的真相,也许汉娜清楚自己和麦克之间不会有美好的结局,汉娜不辞而别。但谁都没有想到,汉娜·施密茨和麦克八年之后的相遇会是在对纳粹审判的法庭上。人们很难把普通的汉娜和灭绝人性的纳粹分子联系到一起。至此,影片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普通的德国人是如何沦为德国集体罪行中的刽子手的?

心智健全的普通人都会对不符合道德标准的暴行产生反感,至少会与暴行保持距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们会放弃对暴行的反感甚至参与其中呢?凯尔曼认为,反对暴行的道德自抑会在暴力被赋予权威的情况下受到损害。在德国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中,“唯有组织内的规则被作为正当性的源泉和保证,现在这已经变成最高的美德,从而否定个人良知的权威性。”[1]在法西斯的严密组织中,个人只对组织行为负责,而不必思考这行为是否正义。汉娜的责任是挑选和押送犹太人去集中营,她不必思考这些犹太人的命运。她对犹太人并不仇恨——她只是在履行职责。于是,汉娜在法庭上说自己要对那些犹太人负责。汉娜·施密茨并不是一个特例。在纽伦堡审判中,某个特别行动队的领导奥伦多夫期待把对自己行为的道德衡量这个问题留给他的上司去思考。“我认为,我处的位置不是去判断他的措施……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我迫使我的道德良知接受我是一个军人的事实,因此我只是庞大国家机器中一个相对微不足道的齿轮。”[1]艾希曼的例子与奥伦多夫如出一辙。他只是为了升职,为了获得组织权威的认可,就把自己并不特别仇恨的上百万犹太人送进了集中营。

著名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在 《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中说,艾希曼这位“杀人魔王”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分别,他毕恭毕敬,甚至像一位绅士。但在艾希曼身上,阿伦特看到了恐怖的、难以表述、难以想象的“恶之平庸”。艾希曼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事情,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他所做的不过是服从命令,然后获得升职。“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完全不等同于愚蠢,却又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2]第三帝国的“国家理性”完全支配了也合法化了像艾希曼这样的“平庸”官僚的行为。汉娜对艾希曼的罪行分析同样适用于奥伦多夫和汉娜。在罪恶的极权统治下,人的“不思想”所造成的灾难可以远胜于人作恶本能的危害的总和。无数人的“恶之平庸”形成共振,便形成了罪恶的滔天浪潮。而操纵“恶之平庸”的,是暴力权威。权威的不容质疑阻断了人类的思考,暴力获得权威之时,也就是追寻人性善的桥梁断裂之时。

施害者的罪行令人发指,但冷酷残忍同样弥漫在受害者身上,这样的冷漠残忍竟然源于几乎无懈可击的理性和逻辑,这一点更令人震惊也更值得深思。在战争中,人性的最高理智是对自我生命的保全。原本无可厚非的观念引导着一些受害者一步步地走向与施害者合作的深渊。在犹太人较多或急需犹太工匠的地方,纳粹分子会建立犹太委员会和犹太警局,让这些机构帮他们挑选一些老弱病残者送入集中营,并向犹太人保证其他人不会被随意杀戮。于是许多犹太委员选择了合作,支持纳粹的“最后一次行动”,但这“最后一次”不断重演。人们往往认为牺牲少数人能保存多数人的生命,但就是这样的理性铸成了一批又一批生命被屠戮的惨剧。受害者的理性反而帮助了那些杀人者。在犹太人区,阶级之间的距离往往等于生与死的距离。

在《命运无常》中,匈牙利警察心甘情愿地与纳粹分子合作,把匈牙利境内的犹太人送往德国集中营以求免除德国对匈牙利的进攻,甚至称跟自己有同一祖国的犹太人为“猪猡”。但德国还是进攻了匈牙利。这不能不说是令人痛心的。而《金陵十三钗》中的女学生,也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了一般人不会加以苛责、容易被忽略不计的道德冷漠。影片中的女学生,甚至许多观众都认为妓女替学生去死是理所应当的。在理性的算计中,妓女或许还能赚日本兵的一只眼珠子。那些青楼女子无私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却没有得到足够的感恩,学生到最后都不知道她们的名字。在中国教堂里,女生和妓女之间的距离同样等于生与死的距离。人们往往会忽略学生的道德冷漠,因为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人们都默认学生的生命价值高于妓女。尊重他人生命的价值观,太容易被自身利益甚至历史文化等因素湮没。

在灭绝人性的战争中,杀人者与被杀者的人性都流离失所。对于暴力权威的屈从和不思考以及对于自我生命保全的理性导致众人在战争的漩涡中互相践踏,太多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在这样的惨剧后,我们需要反思人性中的平庸之恶。人性的冷漠、残酷从何而来,究竟什么才能驱散人性中的麻木?

二、回到人性善的本源——那些正义和高尚的人

尽管战争残忍黑暗,尽管人性之善流离失所,但还是有一些平凡而伟大的人坚守着人性的良知。他们的人性之善,如同暗夜里的星光。想寻觅光,就要找到光源。

《辛德勒的名单》中,辛德勒利用自己德国人的身份办工厂,故意制造不能用的子弹头,并花掉上百万马克救下一千多名犹太人。《拉贝日记》中的拉贝利用自己美国人的身份为诸多中国人提供庇护,使其免遭日军杀戮,并为中国同胞的生计捐出了自己的存款。《命运无常》里,在毁灭人性的集中营,班迪·希特姆多次帮助尤卡逃脱责难,一直鼓励他保持自尊。让我们印象尤其深刻的是《金陵十三钗》中的那些青楼女子,她们在生死抉择中选择把生的机会留给别人,而她们本可以选择生。她们在生命的尽头弹出一曲美到极致的《秦淮景》。生命的华美,对生命即将逝去的哀伤与无尽遗憾,都包含在《秦淮景》柔美低沉的曲调中了。她们的牺牲谈不上壮烈,但足够伟大。她们生命尽头的美让我们痛惜,也让我们思考生命的珍贵与不能复得。

这些高尚的人们行为的动机只能是他们个人的人性善。具体来说,他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并因此尊重他人的生命;他们不认为自己比他人优越;不认为自己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而且他们能看到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勇气用道德和正义反抗暴力权威。鲍曼曾提到:他们的道德良知,在非战争的状态下蛰伏不动,确实是他们自己个人的品质和个人的所有——跟不道德不同,后者必然是社会性的产物[1]。汉娜学到的一定有这些个人品质,她朗读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并非仅是书上的词句。

三、人性之善需要怎样的社会土壤

人性之善极易被暴力权威践踏,知识也并不能拯救人性。人性之善又属于个人的品质,那么,人们应该如何培养自己人性中的善因?

既然人性是在极权统治和暴力权威下迷失的,我们就要尽力避免极权统治的再现。途径之一是尊重世界的多元化,尊重各个民族存在的合理性。希特勒发动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因为他认为犹太种族是低贱的,德意志民族是优于犹太民族的。而日军侵华是为了霸占领土,掠夺自然资源,妄图置中华民族于死地。具体到个人,人们需要尊重个体的生命。任何生命都是可贵的。正如希伯来文中的一句话:拯救一人,即救全世界。其次,在失之不能复得的生命前,我们不能轻易用理性去计算它的价值,生命的价值原本就无法用理性计算。如果可以这样计算,鲜活的生命就会被计算分割得支离破碎,直至生命的价值湮没在计算背后。

人性中的良知和道德需要培养,需要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重建。但仅靠道德约束来维系社会,显然远远不够。正如《朗读者》中的法学教授所说的:“社会以为自己是靠道德维系的,其实不对。维系社会的是法律……问题从来不在于对和错,而在于是否合法。”的确,法律的强制性更有威慑力,也更有权威。

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了,法律并没有成为维护人性善的利器。影片中,我们看到一位被告依然麻木不仁地织着毛衣,只关心自己的审判结果;法官在汉娜问“换了你怎么做”时无言以对。在这样麻木的法庭上,人们不可能看到一场以正义为目的的审判。汉娜的审判结果是各种力量博弈后的结果,她自己决心保守秘密只是因素之一。其他被告为了推卸罪责都把矛头指向汉娜,她们从不曾对自己的罪责进行反思,她们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依然残忍而麻木地生活着。这样的审判,正如影片中的法学院学生提到的,某种程度上是在转移视线。五个女人让众人把视线转移向汉娜,而在战争的罪人中“选出六个女人,对她们进行审判,然后说她们是邪恶者,她们才是罪人。碰巧有个受害者写了本书,所以只有她们接受审判,其他人都没事!”在奥斯维辛工作的八千人中只有十九个人被判有罪,而谋杀罪成立的只有六人。那些从法的角度,在各种力量权衡中被判无罪的人,可能永远不会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样的审判无疑沦为了对不懂法律语言和审判规则者的暴力,对于寻回迷失的人性之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个呼唤人性之善的社会,必然需要体现正义的法律和法庭。“自己代表法律的人,要使法律再次恢复到能发挥效力那种状态,而且只有在他的行为不仅预先而且事后也能被看作是正当的场合,才能为正义做出贡献。”[2]法国哲学家、犹太人德里达在思考法和正义时指出:“若一位法官想做出正义的判决,他(或她)便不能自满于只是引用法律。他(或她)每次都必须重新发明法律。”也就是说,“在独特的情况中重新发明一种正义的关系,这意味着正义不能被降格为约束、处罚或奖赏的计算。正确的或合法的事,很可能是不正义的。”如果审判不是基于对“这一个”被告的全部特殊性的真实理解,而是基于博弈(各种计算之间的平衡),这种审判不可能是正义的。人们需要的审判结果是,每个真正有罪的人能得到相应的审判和制裁,并把反思者和不反思者区别开来。只有在一个充分民主的社会,一个每个人都能争取自身权益的社会,一个法律彰显正义的社会,人性之善才能茁壮生长,才能开花结果。

四、结语

在战火中,人性之善迷失于极权统治的铁蹄下和个人自我保全的理性算计中。但是还有高尚的人,他们的人性善仿佛开在荒原上的美丽花朵。我们需要能培育人性善的社会土壤,需要彰显正义的法律,需要学习对于他人生命的热爱与尊重。只有这样,人性善的花朵才能重新绽放,开出一个绚烂的春天。如果要给本文提到的发人深思的影片赞誉之词,它们正符合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对于前驱者的爱的大纛,也是对于摧残者的憎的丰碑。”[3]它们对人性之善的重建,无疑具有特别的意义。

[1]鲍曼.现代性与大屠[M].上海:译林出版社,2002.

[2]汉娜·阿伦特.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伦理的现代困境[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3]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I106.3

A

1673-1999(2012)16-0101-03

潘旭科(1989-),女,河南洛阳人,安徽大学(安徽合肥 230039)文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

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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