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 唐 艳
(一)评估对象风险 评估对象风险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界限划分不明确,使评估人员无法明确评估的对象,难以准确进行评估而产生的风险。如何明晰界定评估范围,确定评估的具体对象是资产评估的首要问题。从文献研究来看,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认识。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目前有诸多新型无形资产涌现,例如金融市场中的期权价值、控股权价值,市场营销中的营销网络、客户价值,再如企业管理中的企业文化、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网址及域名等。虽然这些新型资产具有相应的无形资产特征,但却没有收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所规定的范畴,《资产评估草最规范意见》目前只明确了13种无形资产,远远没有跟进新兴无形资产的发展。如果对这些尚不明确的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转让或评估活动时,由于对象价值不明确,无法准确预估而使得受评方产生损失,就引起了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
另一种评估对象风险还表现在无形资产之间的重叠,比如海尔的商标是对海尔的产品品质、功效、性能以及服务形象等的标志与保证,综合性地体现海尔的企业生产与经营水平,这其中融合大量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网络营销渠道、客户价值、管理理念等。因为《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中明确若是收益法来评估则“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无形资产的收益中”,即是将以上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分割并逐一确定每一项的资产价值。但是目前又没有清晰而确切的收益分割方法,由于评估机构的操作标准不统一,在评估过程中产生较大价值误差,因而带来风险。
(二)评估方法风险 这是指评估人员在评估时选取的方法和参数不同导致评估结果不同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这三个重要参数的合理确定是收益法评估的关键所在。然而,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评估师通常是利用过去的数据估计未来,而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的预测值偏离客观情况。
例如,企业当前长期盈利甚少或亏损,意味着不能够预测未来盈利时的水平。由于信息的缺失,在预测和判断中没有有力证据,就使得收益额预测失真。在确定另一个重要参数折现率时,折现率的微小变动会带来评估结果的巨大差异。随着金融体制不断深入改革,无风险报酬率在随着经济发展总水平变化与浮动,风险报酬率也是根据各个评估机构的主观判断得来的,无法统一认识,这就会给无形资产的准确评估与折现带来较大的阻碍,也存在较大风险。收益期限的确定问题中,必须依照无形资产的持续性功能发挥为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增量情况为预测的理性基础。但是,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这一预测过程也具有较大的风险。
在运用另外两种评估方法时,同样会带来较大的风险。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时,由于无形资产成本的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使得其重置成本的确定难度很大;因为无形资产的垄断性,相近参照物难以找到,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市场不成熟、不完善,大大增加了其中评估无形资产的难度,评估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
(三)评估机构及人员执业风险 主要是指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由于业务素质有限、专业能力不足、严重有违职业基本道德要求,从而在评估操作中结果失真,严重偏离真实情况,影响了最终使用整体评估报告的应有权益,而因此受到诉讼或法律仲裁,从而产生的赔偿损失或责任追究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困难性。例如,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是一种具有很强学科专业内容的资产,其评估需要评估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有足够的了解,否则无法进行合理的评估。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评估中,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同时,随着技术经济飞速更新与发展使得相关资产评估信息更新频率变高,这些都可能影响着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也对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综合品质带来考验,执业的风险性加大。而我国当前的状况是:机构专业化不强,评估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的评估人才,从而增大了其执业风险。
(四)评估管理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中,管理环节也是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这是指国家授权的相关无形资产评估职能部门在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所造成的风险影响。要建立正常的评估工作秩序,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负责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并有效地进行监督与审查工作,对于出现的管理问题及时解决纠纷,公正而准确上报处理,以最大化地避免容易导致评估管理风险发生的各项因素。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多节点、多方面的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与政策引导性,评估的动机与行为也因此受到较为复杂的利益环节影响,也相互关联各方利益。而在我国,虽然近几年进行了资产评估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也收到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目前依旧没有形成完善而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相应条例和行业规范标准,行业垄断和地方垄断仍然较为普遍,出现其他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明脱暗不脱,或者挂靠行政相关权利而实施业务垄断,以不正当手段承接相关业务等现象。这些行为有违资产评估所要求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三个原则,严重干扰了行业市场的正规秩序,对于参与资产评估业务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侵害,因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管理环节的风险。
(一)合理界定无形资产外延,完善评估细则,准确把握评估对象 确定评估对象是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准确把握评估对象还有一定的难度。为了降低评估对象风险,应该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结合实践经验,综合各方面的考虑,合理界定无形资产的外延和范围,全方位的把握评估对象。同时,应该完善评估规范细则,制定一系列基本准则和标准,统一确定评估对象的执业标准,增强其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商誉这类特殊的无形资产给予明确的规定,让评估工作有据可循。评估人员的个人判断能力在确定评估对象时非常重要,所以还需要通过提高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来降低评估对象风险。
(二)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如前所述,这三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由于自身存在相应的利弊,因此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不同的风险,所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时,应注意根据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合理选择评估方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一般适应于资产特性比较简单且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收益法一般适应于特性较为复杂,转让为主要目标的一类资产,并且是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使用效果的评估。在运用该种方法时,还应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加强对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在预测未来收益时,应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产生的状况,一般预测数据不应少于五期。
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中各项经济参数和数据缺乏、评估信息资料难于取得所带来的评估方法使用风险,应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评估界可以通过技术市场和证券市场收集各种价格信息和行业信息以建立必要的信息渠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将职业过程中获得的无形资产成交案例及时反馈到中国评估协会,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数据库,逐步形成全国性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这对于规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使其更具现代化和高效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使用过程中风险的控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加强评估机构自身建设,提高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评估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作为评估机构,首要任务是逐步而全面地加强自身的业务整顿与建设:首先,逐步完善内部的执业管理制度,加大评估执业的操作规范,健全内部评估风险监控机制。例如,在加强评估工作程序的规范方面,从开始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到最后撰写评估报告、管理评估档案都应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其次,树立良好的评估机构企业形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根据自身评估能力承揽业务;再次,提高评估质量和水平。创建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只有评估知识和技能过硬,才能减少评估风险;最后,提高评估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损失理赔制度和评估风险保障机制来增强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和风险意识。
对于评估人员风险的控制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提高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包括对风险危害的认识水平的提高和评估人员防范风险能力的提高;二是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三是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惩罚措施;四是提高评估师的社会专业地位,培养评估师的职业自豪感,促使其提高执业水平,增强职业责任感。
(四)控制编制评估报告风险 评估报告中如果误用了评估假设、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方法和结论等,则会给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对评估报告的编制进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控制:一看对评估准则或规范要求披露的信息是否有遗漏;二看评估前提假设的揭示是否合理;三要检查评估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四要复核评估报告用词是否准确,表达是否清晰,责任划分是否明确等等。
(五)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干预,在政府的监督下,实行行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搞好行业自律管理。首先,从外部要促使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保障体系,只有相应法律法规出现,才能从根本上使得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保障健康运行。因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系列特殊性质,尤其是无形性,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规范评估过程和评估主体等,使其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我国应健全相应的无形资产法律条例与保障体系,制定统一而可以依据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各项无形资产的评估原则、规范具体的评估操作以及有效地约束无形资产评估师在职业操守方面的具体做法,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文件。其次,要制定统一的评估专业标准,在理论的指导下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同时,还要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并使其在评估管理工作中能真正行使其职责,实现行业自律。
[1]刘德运:《无形资产评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