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观

2012-08-15 00:50李宇征王云胜
长春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民主

李宇征,王云胜

(河北工业大学 a.社科部;b.城市学院,天津 300401)

每个人都出生并成长在一定性质的社会中,并会形成特定的看法和观点。社会观的形成,固然由每个人的出身、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职业、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多重因素来决定,同时流行的各种思潮对于人们社会观的形成也具有强大的指引作用。作为近年来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力的民主社会主义,剖析其所主张的社会观,对于改进和提升我国社会管理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自由、公正和互助

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建立一个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在自由和团结互助中共同生活和工作的社会,并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纲领和指导原则。自由、公正(平等)、互助三者在民主社会主义社会观众具有核心和关键地位,三者地位平等,互不可缺。自由意味着公正和互助所确定的限度内以自我负责的态度发展个性的权利;公正要求所有的人都享有平等的自由,亦即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活机会;团结互助则为自由规定内容和限度。民主社会主义希望通过组织劳动和公正分配收益,使所有的人的生活得到保证,所有的人都能获得平等的自我实现的机会。

民主社会主义社会观的提出,乃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尤其是对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基础上,针对苏联等国家的共产主义实践,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基础上提炼而来,代表了民主社会主义对于过去的归纳以及对于未来的展望。

民主社会主义认为封建社会是个不平等、不自由、等级对立严重的社会。人们根据出身被分为贵族、僧侣、市民和农民,权利义务上严重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受到法律庇护。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经济上的剥削和掠夺,社会等级身份严重不平等,使封建社会最终成为一种严重束缚人的自由并且最终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社会呼唤革命。

17、18世纪随着西欧商品经济的兴起,以市民阶级为主体的新兴资产阶级掀起了反对封建专制社会制度的伟大的自由主义运动。资产阶级以天赋人权学说为旗帜,最终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期间提出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口号。自由意味自决,因为人人生而平等,所以社会上没有人天生高于别人,只有代表“公意”整体才有权行使政治权力,但是政治权力行使的目的和限度是最大程度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和幸福,而不能剥夺人的天赋权利。“不可剥夺的人权和公民权被认为是任何自由主义宪法的核心。个人自由、政治参与权、法律保障和政治行为的可预测性,这些是自由主义立宪国家的基础。”[1]8

资本主义自由社会基本立足点在于破除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消灭人身依附,造就经济发展所需的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天赋人权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财产权,每个人都能够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在经济方面发挥自己的才能,即在市场中采取自由竞争政策,以不受限制的营业自由和财产自由为主要制度,国家仅仅作为“守夜人”,市场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发调节生产和分配,每个人的自由,对所有人的公正和社会进步都会在自由竞争中稳固地实现。

然而,燃起无数人的希望并使人们为之奋斗牺牲的资本主义社会到头来却使人陷入另一种深深的失望。资本主义社会不再按照出身把人们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然而却根据财产的不同将人们重新陷入依附、不自由、不平等和异化状态。资本主义社会打破了世袭的和法律约束的不平等,却又给人带上了一副新的枷锁。

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俄国自列宁伊始的各届领导人,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建设模式。民主社会主义者们称其为“共产主义”的实践,思想意识形态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政治上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党的一元化领导,经济上通过国有化、集体化消灭私有制。民主社会主义批评共产主义模式“精神上无止境地丧失活力,政治上系统地禁止从错误和失败中吸取教训,经济上有组织地浪费人的劳动力和使不负责任的做法制度化。”[1]64苏联的解体表明共产主义提出的社会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发展,丧失了自我学习和改革的能力,并使自己的公民彻底异化,因而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已告失败。

民主社会主义在总结归纳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试图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模式中找到一条折中调和的道路,所以20世纪90年代后又被称为“第三条道路”,建设一个为所有的人争取平等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共同劳动和生活的一切领域发挥自己个性的社会。民主社会主义进而系统提出了建设这样一个自由、公正和互助的社会所依赖的途径。

2 民主、改良和多样化

虽然民主社会主义承认因为各国的条件不同,达到自由、公正和互助社会目标途径也有所不同。但是,民主社会主义仍然比较系统的提出了社会建设主张。核心途径就是实行民主、改良和多样化。

2.1 民主社会

民主在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中占据核心和主导地位,并由此成为区别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主要标志,民主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又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民主,“民主社会主义认为民主具有它本身的内在价值,社会主义要使这一价值扩展到所有领域,而且使其永不失效。”[1]59法制国家,批评和充当反对派的自由是人道社会的前提,没有民主就没有自由,公民利益就不会得到有效保障。

民主社会主义在政治上坚持自由主义宪政基本理念,主张政治生活中人们的广泛参与,破除了自由主义将权利仅限于财产和受教育的人所有的限制,将政治参与权扩展到全体人民。自由和公正社会实现的可能性,只有在公平分配共同创造的财富和所有的人参与决定大家共同的事务先决条件下才能实现,政治上反对阶级特权,主张人人平等。执行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工具——社会民主党内部实行党内民主和自由民主制,在坚持纲领原则的基础上为党内成立派别和开展批评提供广阔的舞台,反对政治意志行程中的特权,自由的批评,自行承担责任并且平等的参与国家经济社会生活。

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有产者的强权,民主社会主义坚持弱势群体结社的权利。只有当人们在劳动领域中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时,自由对于他们来讲才是现实的,只有实现经济上的平等和独立,政治上的自由和平等才会真正得到实现。社会弱者只有团结互助并且组织起来时才能获得平等的自由机会。他们必须凭借自己人数众多的力量和自己的团结来对抗财产的特权。工人必须团结起来建立工会和政党,依靠人数上的优势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转化为力量,才能改善日常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才能作为有组织的力量对国家施加影响,并从根本上把整个社会改造成对平等权利有利的体制。

与此同时,国家应该避免自由主义所主张“中立”角色定位,因为所谓的中立只会偏袒强者牺牲弱者,弱者自身组织起来会赋予弱者以力量来使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受国家政策影响的多数人才会经常有机会施加自身的影响,来支配国家改变经济和社会生活条件并贯彻自己的权利,从而使国家成为为全社会谋利益的工具。只有实行充分民主制的国家才会考虑所有人的需求,并对所有人负责,并且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团结互助,以保持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总之,民主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是完全的民主,是作为普遍的国家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民主,由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到社会民主进而推广到国际民主,民主成为塑造自由公正社会的一切手段和途径。

2.2 改良道路

自由自决首先意味着摆脱贫穷和匮乏的自由。没有社会保障和足够的收入,自由自决始终是一个空洞的诺言。

社会主义要实现所有人在一切生活领域的自决权,如果暴力斗争占主要地位,自决就不能实现,因为只有最强者才能获得成功,平等自由只能通过团结互助才能实现,暴力斗争只能打破旧的枷锁和束缚,除此之外,它不能创造任何能持久存在的东西。利益上的相互支持,发展上的合作互惠是实现自决的必要条件。

民主社会主义实现自由平等的社会,扶助弱者抑制强者,并非暴力劫富济贫,而是通过国家干预以及社会全面民主化,使社会各方互助协作,各得其所。新的社会关系应当使互相关怀和互相帮助精神成为社会生活的一个永久组成部分。无情竞争和对抗只能产生社会上多数人受少数强者和享有特权者统治的状况,将被人们由共同的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和彼此依赖的意识所取代。社会组织和合作应当是人们彼此之间团结互助关系的反映[1]30。团结互助在为争取解放进行的斗争中,以及社会主义在关于建设一个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设想中,起着关键作用,因为只有单个人懂得通过自愿地团结为他人的生活机会分担责任并据此行动时,所有人的自由和平等才是可能的。

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被新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所取代不同,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并不会自然而然的到来。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并非如马克思预言的那样简单分为两大对立的阶级,处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中产阶级队伍逐渐壮大并崛起;经济危机经过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其危害程度已大大减轻;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社会地位和利益分化日益复杂化。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暴力革命突然而且全面改造社会结构的设想已经不合时宜,只能在实行民主制的基础上,对社会进行逐步的、目标明确的并且在多数人民意志监督下的改良。只有在一切社会生活领域中实现平等地参与,并且每一次改革都能同多数人的觉悟水平和经验水平相适应,才能保证改革的步骤能与有关人们的意愿保持一致,才能得到多数人的赞同并保证改革的成功。实现自由、公正和团结互助基本价值的希望在于改良政策,在逐步实现社会主义过程中为经验和变化留有余地,使人们的学习过程成为可能并引导学习过程。反对自上而下强加于人,否认某一阶级具有垄断思想的特权,进而否认无产阶级所谓的“先锋队”作用。“如果没有历史的必然方向,就不需要寻找享有特权的能动者,……激进的思维不一定是‘进步’的思维,而且不一定必然与变革的‘先锋队’相联系。……事实是,在后传统的社会领域中,没有一个集团垄断着激进思想。历史首先是被剥夺者创造的思想——这是主人-奴隶辩证法的社会主义版本——是富有诱惑力的,然而是错误的。”[2]

2.3 多元化

生产资料私有制已被证明是妨碍自由的特权,对生产资料的专制的、不受限制的私人占有是使雇佣劳动者丧失权力和受到剥削的根源。因此必须对生产资料实行社会化管理。但是,鉴于共产主义的实践,民主社会主义并不主张全面废除私有制,实行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民主社会主义认为所有制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组决定权的合法享有资格,这些经济决定权就其确切内容和范围来说可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重要的不是财产享有资格的变化,而是经济中决策权的真正民主化,因此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国家对社会经济事务进程和结果承担责任,把以全社会利益为目标经济计划和劳动者对经济参与决定结合起来。“社会化”并不意味着“社会所有制”和“为社会和由社会经营生产”,而是充当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向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标志,生产资料社会化应当而且必须采取多样化形式并且在不同程度上付诸实施,把市场和计划、受到监督的私有财产和对生产资料的社会支配有机的结合起来。

面对已经社会高度分化,利益复杂化的社会,仅仅代表工人阶级为对象的传统社会民主党,在实行普遍选举制的欧洲国家,民主社会主义主张是无法得到多数人赞同的。因此,必须考虑到各阶层的广泛的经济利益,而且要考虑到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传统,团结最大多数,使他们信服的看到奋斗目标的一致性,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囊括一切认同社会主义原则的各阶层民众,成为人民党。各种动机在党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人道主义、古典哲学和基督教伦理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奉行指导思想多元化。

与此同时,第三条道路倡导者们根据西方社会发展的历史,从自由放任到福利国家摇摆中寻找国家与社会的平衡。针对福利国家带来的弊病,民主社会主义提出发扬地方社区、第三部门和家庭积极作用,建设公民社会;通过倡导共同体意识,协调劳资之间、国内与国外居民之间矛盾,构建包容型社会关系;通过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训投入,变消极的救济型福利为积极的工作型福利,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减少依赖和懒惰,培养和提高自我发展以及共同承担社会和政治责任的能力。

3 不足、经验、启示

当然,如同人本身就是不完美的存在一样,任何由人提出的主义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作为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实践最为成功的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念由“福利社会主义”、“职能社会主义”向“基金社会主义”的发展,一方面表现出民主社会主义者对于劳动人民权利和福祉的同情与关注,并且持之以恒,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每迈出一步都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重分配轻生产、重公正轻效率的倾向,最终导致新保守主义的回潮。“第三条道路”作为对传统民主社会主义创新和改造,也是想对两对矛盾进行折中调和,如淡化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争、综合国家调控和市场竞争、兼顾平等与自由、协调公正与效率等等。各国民主社会主义政党上台后的实践也表明,民主社会主义往往来回在两者之间摇摆,适中的“度”很难把握,导致两头不讨好。在资本主义之中拯救资本主义原本就不是一件易事,因为这意味着既要承认开放的、竞争的市场的巨大力量,又要摒弃极端资本主义和过度贪婪这些近代对全球金融体系造成重大危害的因素[3]。难怪当初的社会民主主义者被马克思讥讽为“空论的社会主义”,并且指出“这种空论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只是把现代社会理想化,描绘出一幅没有阴暗面的现代社会的图画,并且不顾这个社会的现实而力求实现自己的理想。”[4]

民主社会主义主要形成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历史和国情的不同,单靠民主社会主义是不能解决当前中国发展中所面临的全部问题,更不是“救中国”的灵丹妙药。但是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民主社会主义社会观中许多合理的内核,需要中国选择将来发展道路和制定发展战略时予以足够的重视。

民主社会主义留给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的经验。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对民主的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更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从强调国家、政党的民主,进而扩展到社会整个领域的民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运用经济民主方式,限制大生产资料私有者的特权,运用协商谈判的方法解决劳资冲突。

通过对民主社会主义社会观的分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首先,要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观念,重视社会和谐进步。20世纪以来一度流行的“科学万能论”,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解决人类发展的一切难题,进而自动实现人类建设美好社会的愿望。民主社会主义认为工业技术的进步带来的经济发展是达到克服异化劳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使所有的人获得平等的自由的手段,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主义目标的实现,反而有时会损害这些目标。一个符合人道的社会并不仅仅取决于技术和工业发展水平,只能通过自觉的塑造人际关系,才能实现。

与此同时,民主社会主义对于人类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关系的论证尤其值得借鉴。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经济增长并非没有极限,过度的、不计成本的工业化不但不利于人们的共同生活,而且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受到威胁。必须对经济增长的目标和途径重新加以考虑,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并不一定会带来人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必须为经济增长确定合乎人道的发展目标。除建立自由公正和互助的社会外,确立对自然界和未来世代的责任,既保持工业社会繁荣幸福的成果,又要使这些成果与一个具有再生能力的自然界与符合人道劳动和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对技术发展进行人道的和社会的调控,使技术成为劳动和生活更好质量的源泉,而不是成为对人的生活、尊严乃至对生命的威胁。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只能依靠民众主动参与,积极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并非自然而然自动实现,社会主义的实现只能依靠社会上的多数人为自己确信的目标而斗争并且捍卫已经取得成果的意愿。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项艰难的过程,取得的成就始终受到威胁,而实现的机会取决于人们自己的行动,社会主义归根结底仅仅取决于人们对于自身利益和社会正义的要求。社会主义内容和途径必须从人们具体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中产生出来。社会主义只有在劳动领域和生活领域的实际经验和利用政治权力来推行改革这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中才能实现。“从上而下的改变得改变社会生活,不管其动机多么好,都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内容。”因此,“旨在通过自决维护所有人的尊严的政策如果是命令人们干这干那,就决不会达到原来的目的”[1]100。

国家在对社会的塑造中不应当起监护作用,而是为个人自决提供帮助和创造前提条件,使每一个人在自由的自觉中发展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基本权利。不能自上而下强加于人,只有当社会建设目标出自人们具体经验和生活条件,得到人们充分支持和参与时才会最终得到实现。仅仅依靠政府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广大群众,人们的解放必须是人们自己的事业,根据人们自身的利益和认识来决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和方向。市民社会反对国家监护,“力求实现社会的自我调节,社会的自我负责,公开的社会交往关系,摆脱监护的批评和公开性,以横向关系网络代替自上而下的束缚。”[1]165解放不可能是社会冲突的终结,只能意味着公平地调节这些冲突。

[1]托马斯·迈尔.社会民主主义导论[M].殷叙彝,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2]托尼·赖特.新旧社会主义[M].褚松燕,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263.

[3]周惠明,马志良.全球化的矛盾与“第三条道路”的失败[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1-462.责任编辑:沈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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