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禹,时俊静
(河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24)
《红楼梦》中的晴雯和《聊斋志异》中的婴宁,是明清小说画廊中两个著名的人物,她们身上所具备的“自然美”的特质,是历来学者们喜爱和研究的热点。研究者多从文本出发,对这两个人物“自然美”的特质作了细致全面的梳理,但鲜有把这两个人物的“自然美”特质作对比参照,寻求作者对其塑造的思想意蕴。本文将从这个角度出发,结合文本分析和庄子“自然美”的审美理念,作一个探讨和论述。
从外貌来看,晴雯和婴宁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孩子。《红楼梦》中对晴雯的美丽是无可置疑的,小说中有多次描写。最集中的是通过王夫人的眼睛来看晴雯的美丽:“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王善宝家的也说“像个西施的样子”。王夫人和王善保家是让晴雯致死的直接迫害者,但对晴雯的美丽还是承认的。贾母也夸晴雯“若论这些丫头,共总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婴宁也是“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王子服的母亲看婴宁是“姝丽”,“西邻子见之,凝注倾倒”。
从内在性格来看,晴雯和婴宁都具有最自然的“真性情”。首先,两人都是生活在比较自由的环境下。贾府虽然是封建等级制森严,但是贾宝玉所在的怡红院却相对自由,加之宝玉对女儿们天然的喜爱,贾母的看好,晴雯在抄检大观园之前几乎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宝玉的丫鬟中地位仅次于袭人,生活几乎也像小姐们一样养尊处优,如《红楼梦》五十一回中给晴雯诊治的大夫就误把她看作小姐,可见晴雯生活的优越。晴雯本身就是被平儿所说的“爆炭”性格,聪明伶俐,“抓尖儿要强”,说话处事不懂得思索掩饰,跟袭人相比,晴雯在大观园中几乎是我行我素,在三十一回中晴雯得罪了宝玉,宝玉要打发她出去,她含泪说“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彀”,可见她是很留恋于怡红院的生活,因为怡红院给了她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加之天性的天真烂漫、无心机,她可以毫不顾忌地说话做事,因此与其他丫鬟相比,性格显现出别样的“自然美”。后来的研究者总结出晴雯性格中最突出最为人赞赏的反抗性,其实都是从她本身的这种“自然美”所生发出来的。
婴宁也是,在嫁给王子服之前,她生活的环境“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止有鸟道。遥望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是美丽的大自然,养育她的鬼母对她也是“言少教诲”,让她的性格顺其自然发展。在嫁给王子服之后惩处西邻子之前,她还是爱笑爱花,呈现出婴儿一般的“憨痴”性格,虽被人不理解,但还是不改其自然的性格。在言语上也是无所顾忌,最典型的是王子服在婴宁所居住的舍后小园中同婴宁的一段谈话,王子服千方百计地向婴宁表达自己对她的爱慕,但婴宁的回答却十分不解风情,而后还在鬼母面前直言“大哥欲我共寝”,令王子服“大窘”,蒲松龄的这段精彩描写,将婴宁的这种天真烂漫的“自然美”性格非常直接地展示给了读者。
还应当留意的是,对晴雯和婴宁人物形象性格的“自然美”塑造,曹雪芹和蒲松龄还都承接了“香草美人”的抒情传统。晴雯被抄检出大观园后,贾宝玉说:“她这一去,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这阶下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有异事,果然应在她身上”,还有贾宝玉为晴雯作《芙蓉女儿诔》,认为晴雯做了芙蓉花神。曹雪芹用“海棠”来预示晴雯悲剧性的结局,用“兰花”和“芙蓉”来赞美她的高洁。婴宁的出场是“捻梅花一枝”;王子服再次见到婴宁时,她是“执杏花一朵,俯首自簪”;并且婴宁还“爱花成癖,物色遍戚党;窃典金钗,购佳种,数月,阶砌藩溷,无非花者”。蒲松龄不仅是用梅花、杏花衬托婴宁的美丽,还通过异史氏的话直接把婴宁比喻成山中让人“笑不可止”的“笑矣乎”草,赞美了婴宁自然、纯洁的性情。
晴雯和婴宁的外在美丽是天生丽质,用自然长成的“香草”和花来象征她们内在的“真性情”,衬托她们的天生丽质,内外并重,进一步突出了她们“自然美”的特质。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自然美”是晴雯、婴宁两个人物形象最大的亮点,而中国文学作品中对“自然美”的追求最早可上溯到老、庄的道家思想。如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曾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道都得效法自然,把自然推上了一个很高的位置。《庄子》中也说“莫之为而常自然”,“无为为之谓天”,并且通过各种寓言故事来说明顺应自然的重要性,也表达出对“自然美”的崇尚。那么,晴雯、婴宁形象所凸显出的“自然美”特质是否受到了道家思想,尤其是庄子思想的影响呢?王国维说:“《红楼梦》,宇宙的也,哲学的也,文学的也。”[1](p22)指出了《红楼梦》应当蕴藏着浓厚的哲学内涵。此后,刘再复、梅新林等学者从哲学的角度对《红楼梦》进行了研究,基本赞同《红楼梦》受庄子哲学影响的观点,从“神道设教”角度研究明清小说的学者吴光正也在其新近发表的关于《红楼梦》的论文中点明了《红楼梦》的“精神渊源是《庄子》”[2]。
纵观《红楼梦》全书,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其受到了《庄子》思想的影响。具体到《红楼梦》人物上,对于贾宝玉而言,“《庄子》的影响是其文化心理素质和精神风貌特点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3],那么庄子“任自然”的思想对宝玉当然也是影响不小。脂砚斋曾点明“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确,晴雯的性格和处事方式在很多方面与黛玉有相似之处,而且曹雪芹在叙事方面也是爱用对比映衬的方法。那么,既然黛玉符合宝玉“自然美”的审美追求,那么笔者大胆推测作为黛玉的映衬者晴雯,也应当是符合宝玉的这种审美标准的,并且这种推测也不是没有依据的。经过撕扇、补裘等事件后,晴雯和宝玉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宝玉生命途中志同道合的伴侣自然是黛玉,除她之外,宝玉最信赖的人就是晴雯了”[4](p35),充当宝黛爱情传递的使者是晴雯,自此,从怡红院丫鬟这个群体来看,晴雯在宝玉心中的地位可以说是超过了袭人。晴雯送了手帕子后“一路盘算,不解其意”,宝玉是真正了解了晴雯的单纯后才敢委以重任。而这种单纯可以说是晴雯“自然美”的显现。《红楼梦》中的诗文名篇《芙蓉女儿诔》,不管学界怎样推测这篇祭文是实为祭黛玉的,从小说的字面意思来看,这是宝玉为晴雯所作的祭文,充分表达了宝玉为晴雯之死鸣不平、对晴雯的无限怀恋之情。对黛玉、晴雯格外呵护怀恋,应该能说明黛玉和晴雯都具有的“自然美”特质,与宝玉所受《庄子》之“任自然”审美观有很大的联系。因此,晴雯人物形象的“自然美”,可以说是曹雪芹庄子情结的一个显现。
杜贵晨认为婴宁的名字来源于《庄子?大宗师》:“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蒲松龄是取《庄子》‘撄宁’为自己的小说命题”[5],并引用今人曹础基的注释“撄宁,虽受干扰而宁静自如”[6](p7),总体论述《婴宁》篇的立意深受庄子思想影响。并且,“蒲松龄自己也用过这个意思,其《跌坐》诗云:‘闭户尘嚣息,襟怀自不撄’”[7](p268)。此外,“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3大基石,因此也会不自觉地影响到历代文人的创作,所以,在杜贵晨先生的这一主流观点没有被强有力的证据推翻之前,笔者认为蒲松龄的《婴宁》篇是有庄子情结的这一观点,应该是能够成立的。
既然曹、蒲二人都流露出对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所提出的“自然”思想的赞同,那么这种“自然美”的审美理想是否在晴雯、婴宁形象上一以贯之并且实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晴雯的结局是早逝,婴宁的结局是不笑。《红楼梦》七十七回具体写到了晴雯之死,宝玉去看望她问她有没有什么可说的,晴雯的回答中有一部分是这样的:“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一处。不想平空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言亦真,笔者以为,这段话是值得好好揣摩的。通过晴雯的这一段话,可以了解到她是意识到自己的“任自然”在她所处社会的不可兼容性。如果她早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她更会由着自己性格,比以前更加毫无顾忌地说话行事,因为她后悔的只是“担了虚名”,所谓“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恰恰是说要更加自然地由着自己的本性,而不会学习像袭人之类的丫鬟一样逆来顺受地适应贾府的生存法则。
婴宁在把西邻子惩处至死给家人带来祸害后,王子服的母亲训斥她:“憨狂尔尔,早知过喜而伏忧也。邑令神明,幸不牵累。设鹘突官宰,必逮妇女质公堂,我儿何颜见戚里?”“女正色,矢不复笑”,即使王子服的母亲又劝戒她:“人罔不笑,但须有时。”“而女由是竟不复笑,虽故逗之亦终不笑,然竟日未尝有戚容。”婴宁自此再也不笑,失去了性格中的最亮点,把喜怒哀乐全都内隐于心底,向中国古代封建制度对女子要求的标准靠拢。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晴雯和婴宁的结局反映了她们所具有的“自然美”特质的破灭;而这种对两个人物结局的处理,则反映了曹、蒲对待以“自然美”为主要审美理想的庄子情结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是肯定和赞扬“自然美”的;另一方面,他们却不得不承认,在他们所处的社会,道家的“自然美”思想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封建宗法制上的妥协:宗法制的关键在于定人伦、别尊卑,而晴雯和婴宁“自然美”特质的肆意显现,显然是与封建宗法制相违背的。不过,虽然他们的审美理想不能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中实现,但在她们所塑造的这两个人物形象上却有“自然美”理想婉转延续的痕迹。晴雯虽死,却成了小说中贾宝玉作祭文祭奠的唯一的女孩子,被作者诗化为拥有高洁品格的“芙蓉花神”;婴宁虽不再笑了,但“生一子,在怀抱中,不畏生人,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婴宁所具有的“自然美”特质在她的下一代身上又重新得到了延续。
晴雯和婴宁“自然美”特质破灭的结局处理,因作者立意的差异,反映到文本中,还凸显出了不同的文学艺术效果。鲁迅曾评说《红楼梦》:“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为不同,所以其中所叙人物,都是真的人物。”[8](p48)曹 雪 芹 笔 下 的 晴 雯,也 是 这 样 一 个“真”的人物,她秉持“自然美”,任性而为,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亦主亦奴”的身份对她本真性格的扭曲[9],即她身上所带有的“惧上凌下”的社会局限性。然而,我们透过文本的字面意思,对文本进行品味揣摩,是可以感受到曹雪芹对晴雯这个人物的喜爱的:如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的两句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我们既可以把这两句蕴含晴雯名字的诗句理解为对晴雯不幸命运的预示,也可以通过“难”和“易”这两个形容词得知晴雯这个人物形象的独特和可贵;曹雪芹以较客观的笔法,写出了具有“自然美”的晴雯的不幸,使之成为《红楼梦》整个大悲剧的一部分。
不同于曹雪芹对人物的客观描写,蒲松龄对其所刻画的婴宁,在文本中借“异史氏曰”毫不掩藏地表达对她的喜爱:“观其孜孜憨笑,似全无心肝者。而墙下恶作剧,其黠孰甚焉!至凄恋鬼母,反笑为哭,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窃闻山中有草,名‘笑矣乎’,嗅之,则笑不可止。房中植此一种,则合欢、忘忧,并无颜色矣。若解语花,正嫌其作态耳。”作者跳入文本中直接作评价,直呼“我婴宁”,并称合欢花、忘忧草和解语花在与象征婴宁的“笑矣乎”草面前的黯然失色,蒲松龄对婴宁的偏爱可以想见。张国风指出:“作者用明笔写她的憨痴,用暗笔写她的狡黠,形成一种多重的性格,西邻子的死,自然是败笔。”[10](p239)说西邻子的死是败笔,笔者不能完全苟同,这段描写对于婴宁性格的转变有关键作用,不能说是败笔;但也可以看作因为蒲松龄太喜爱婴宁这个形象所以不允许有人侵犯她,而在描写时有些矫枉过正。对婴宁结局的处理,蒲松龄并未走出传统小说“大团圆”式的模式:婴宁治死西邻子本应使全家遭受灾祸,却碰上一个明事理的“邑宰”,化险为夷,使得婴宁的“自然美”特质虽然消失,但至少成为了一个能被当时的社会所接纳的女子;与晴雯被迫害治死的结局相比,要幸运得多。
但是,我们不能只就写实性和我们现代人的审美标准来判定蒲松龄对婴宁人物形象的塑造不如曹雪芹所塑造的晴雯。笔者以为,曹雪芹在本文上对晴雯形象的客观描写,与《红楼梦》所要传达的写实性是分不开的。而蒲松龄对婴宁形象的理想化,与《聊斋志异》作为一部志怪小说,承接着传统志怪小说的启示性、戏谑性特点是分不开的。
综上所述,曹雪芹和蒲松龄对其笔下所塑造的晴雯和婴宁的人物形象“自然美”特质的显现,与其思想上所具有的一定的庄子情结是分不开的。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主导思想和现实的限制,蕴含在他们笔下的这两个人物的“自然美”特质,虽然在文学作品中大放异彩却免不了走向破灭。此外,还由于作者的立意和小说题材的不同,使得晴雯和婴宁虽然在结局上都是“自然美”特质遭到破灭,但所带来的艺术效果却凸显出不同:晴雯之死构成了《红楼梦》大悲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达了一定的写实意义;婴宁不笑是《聊斋志异》作为志怪小说所具备的启示性、戏谑性的体现,而这两种不同的艺术效果不分伯仲,都带给后人深刻的审美感受。
[1]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三大师谈《红楼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2]吴光正.草木、花柳与群钗——神道设教与大观园群钗的神界胎记[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6):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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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杜贵晨.人类困境的永久象征——《婴宁》的文化解读[J].文学评论,1999,(5):125-128.
[6]曹础基.庄子浅注(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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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劲松.晴雯双重人格探微——亦主亦奴的文化悲剧[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1,(4):10-14.
[10]张国风.明清小说解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