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维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钱锺书〈谈艺录〉读本》(下称《读本》)①对钱先生《谈艺录·长吉曲喻》一文的解释存在诸多错误,本文分两部分对这些错误逐一进行分析订正,以期藉此深化对曲喻这一问题的认识,并廓清《长吉曲喻》一文可能引发的疑义。
在指出《读本》的错误之前,作为以下讨论展开的基础,有必要首先明确比喻的两个必要条件 (或曰两条原则),以及什么是曲喻。
比喻的两个必要条件:(一)喻依(喻体)、喻体(本体)②必须相似,用钱先生的话说即是“二物相似,故彼此相喻”[1]133,或“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1]44;(二)喻依、喻体必须不同,即喻依≠喻体,用钱先生的话说即是“然彼此相似,只在一端,非为全体。苟全体相似,则物数虽二,物类则一;既属同根,无须比拟”[1]133,或“它们又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2]44。③在比喻的基础之上,“以一端相似,推而及之于初不相似之他端”[1]133,就成立了曲喻。曲喻是在比喻基础上进行类推的手法。既然曲喻以比喻为基础,则比喻的两个必要条件也就是曲喻发生的前提。
《读本》的第一个错误在于认为曲喻和分喻“实际上是同一种修辞手法”[3]464,从而将曲喻和分喻这两个不同的范畴与概念混为一谈。
钱锺书先生在《读〈拉奥孔〉》中对前文所述比喻的两个必要条件进行阐述时提到了分喻,他说:“两者全不合,不能相比;两者全不分,无须相比。所以佛经里讲‘分喻’,相比的东西只有‘多分’或‘少分’相类。(《翻译名义集》第五三篇‘阿波陀那’条,参看《大般涅槃经·如来品》第四之二又《狮子吼菩萨品》第一一之三。 )”[2]44
《翻译名义集》“阿波陀那”条云:“阿波陀那:此云譬喻。文句云:譬者,比况也;喻者,晓训也。至理玄微,抱迷不悟,妙法深奥,执情奚解。要假近以喻远,故借彼而况此。涅槃经说:喻有八种:一顺喻,二逆喻,三现喻,四非喻,五先喻,六后喻,七先后喻,八遍喻。顺喻者,天降大雨,沟渎皆满,沟渎满故,小坑满等。如来法雨亦复如是。众生戒满,戒满足故,不悔心满等。逆喻者,大海有本,所谓大河;大河有本,所谓小河等。以喻涅槃有本,谓解脱等。现喻者,众生心性,犹如猕猴。非喻者,如来曾对波斯匿王说:有四山从四方来,欲害于人。王若闻者,当设何计?王即答云:唯当专心持戒布施。四山即是生老病死,常来切人,故云非喻。先喻者,譬如有人贪着妙华,欲取之时,为水所漂。众生亦然,贪着五欲,为生老病死之所漂没。后喻者,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渧虽微,渐盈大器。先后喻者,譬如芭蕉,生果则死。愚人得养亦如是。如骡怀妊,命不久全。遍喻者,三十三天,有波利质多树。其根深入有五由旬,枝叶四布,叶熟则黄。诸天见已,心生欢喜。其叶既落,复生欢喜。枝变色已,又生欢喜等。我诸弟子亦如是。叶色黄者,喻我弟子念欲出家。其叶落者,喻我弟子剃除须发等。经中具说,以此树等,遍喻佛弟子等,故云遍喻。又第五卷明分喻云:面貌端正,如盛满月。白象鲜洁,犹如雪山。满月不可即同于面,雪山不可即是白象。不可以喻,喻真解脱。为众生故,故作是喻(雪山比象,安责尾牙;满月况面,岂有眉目)④。 ”[4]
依《名义集》,可按照喻依的区别,将比喻区分为顺喻与逆喻,或现喻与非喻;可按照喻依和喻体出现的顺序,将比喻区分为先喻、后喻、先后喻;可按照喻依和喻体的数目,从比喻中划分出遍喻。申言之,若喻依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另一部分的原因,则原因部分先出现而结果部分后出现的称为顺喻,结果部分先出现而原因部分后出现的称为逆喻;喻依为现在实事的称为现喻,喻依为假说非实事的称为非喻。喻依先出现而喻体后出现的称为先喻,喻体先出现而喻依后出现的称为后喻,喻依出现后喻体出现其后又出现另一喻依的称为先后喻;复数个喻依分别对应复数个喻体的称为遍喻。《名义集》所谓喻有八种就是都是按照上述不同的标准对比喻进行分别类目产生的结果,顺、逆、现、非、先、后、先后、遍八种喻,每一种都单指就比喻中的一类别。
《名义集》在八种喻外用一个“又”字宕开一笔而说分喻,乃就喻依、喻体相似而相分别立言,申说喻依和喻体部分相似的道理。若用《大般涅槃经》的话,即是:“有因缘故可得引喻。如经中说面貌端正犹月盛满,白象鲜洁犹如雪山,满月不得即同于面,雪山不得即是白象。善男子,不可以喻喻真解脱。为化众生故作喻耳,以诸譬喻,知诸法性皆亦如是。 ”[5]与顺、逆、现、非、先、后、先后、遍八种喻不同,分喻并不是对比喻某一种类的指称,而是对比喻喻依、喻体不同而似、似而不同的原则的表述。分喻可以用来指说一切比喻,故而顺、逆、现、非、先、后、先后、遍八种喻以至一切比喻都是分喻。一切比喻都是分喻,故而分喻和八种喻不同,它不是对比喻的分类,而是对比喻的界说。可以说,分喻是从部分相似原则的角度去关照比喻,而给比喻的一个别称。曲喻则是在比喻基础上做反部分相似原则的类推 (或引申)的修辞。由此可见,曲喻与分喻判然相别,绝不可能是“同一种修辞手法”。分喻是对部分相似原则的强调,曲喻则是对部分相似原则的反动。曲喻与分喻的关系,实际就是曲喻和比喻关系的一个折射。
由钱先生对“劫灰飞尽古今平”句“劫乃时间中事,平乃空间中事;然劫既有灰,则时间亦如空间之可扫平”[1]133的解释和“‘灰’字遂使‘飞’、‘平’有着落”[1]133-134的补订可以推知,“劫灰飞尽古今平”句通过“灰”与“劫”的关系这一中介,使和“劫”一样作为时间的“古今”变得能像作为空间的“灰”一般可飞、可平。劫不可飞,古今不可平,然而灰可以飞、可以平。灰是劫的灰,于是顺势即将灰的可飞类推到(推及)劫使劫亦可飞,劫既然可以飞,同是时间的古今可就可以平了。此句修辞的关键在于将灰的可飞、可平类推到劫。如果这个类推建立在灰劫比喻的基础上,则“劫灰飞尽古今平”便是曲喻;反之,便不是。灰,确切地说是劫灰,与劫在“劫灰是劫末劫火烧尽后的遗留物”这点上发生关系,这个关系不是相似,而是相关。比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两物相似,灰与劫不相似,因而绝不可能也不可以在灰与劫之间架构比喻。曲喻既是在比喻基础上的类推,因而此处也就绝无曲喻。劫与(劫)灰之间存在着的只是建立在劫灰与劫相关基础上的类推。
《读本》对“石涧冻波声”句“将涧比波,取其同出于水,而水冻尖锐有声,则波亦有声”[3]464-465的解释也是错误的。姑且不论“将涧比波”的离奇比喻是否成立,只看《读本》解释中“波须待水冻类推至以后方才有声”的逻辑,这逻辑奇怪得让人难以认同:波本身就有波声,不需“水冻”才“亦有”;有波一定有波声,而水冻却不一定有冻声,因而“水冻尖锐有声,则波亦有声”的解释是不正确的。此例正确的思路是:波有声,而波可冻,将波的可冻类推到(推及)波的声音,则波声亦可冻。考察“波”与“波声”可以发现此二者的关系与“劫灰飞尽古今平”中“劫灰”与“劫”的关系类似,它们不相似,只相关。类似的,此例中也并不存在比喻,因而不存在建立在比喻基础上的曲喻,存在的只是建立在波与波声相关基础上的类推。
“春风吹鬓影”与“石涧冻波声”类似。风不能吹影,而可吹鬓,因为影是鬓的影,所以将鬓的可被风吹类推到(推及)鬓影,也就有了“春风吹鬓影”。这里没有比喻,有的仍是建立在相关基础上的类推。《读本》对此句的解释是:“鬓发长在头的两边,鬓影离不开鬓发,则春风拂面,也就‘吹鬓影’。 ”[3]464这个解释没有一点能说明“春风吹鬓影”里埋藏着比喻,相反,他所说的正是“鬓影”和“鬓”的“相关”。若硬要将此句说成是曲喻,只有一条可能的途径,即:“鬓影”的轮廓与“鬓”的轮廓相似,以“鬓”做喻依比喻“鬓影”,类推之下“鬓影”也即可以为风所吹,是为曲喻。不过“鬓影”和“鬓”轮廓的“相似”较之他们的“相关”显然要迂曲得多,且其“相似”乃是由其“相关”而来,舍简求繁,不免有曲为说辞之嫌,因而与其将“春风吹鬓影”绕着弯子理解成建立在“鬓影”和“鬓”相似基础上的曲折(即曲喻),倒不如径直将此句解作基于“鬓影”和“鬓”相关展开的类推,后者显然较前者远为直致、简洁。
最后看“清泪如铅水”。此句或确可作曲喻解,然而《读本》“用‘如’字,形式上是直接比喻,但若作为明喻便不易解,泪怎么会像铅水,实则是取泪之‘清’与铅的青白色相似,泪水与铅水皆有光泽,即作比”[3]465的解释并未揭示“清泪如铅水”句的曲折之处,因而也就没能展示长吉的“曲喻修辞之妙”[3]465;而且《读本》解释中“取泪之‘清’与铅的青白色相似”的说法也难以让人信服,因为“清”是透明,是无色,“青白”是有色,两者区别判然,并不相似。此句正确的解释或当是:“泪”与“铅水”因其同为流质(或亦可如《读本》所言“皆有光泽”)故相似,故以“铅水”做喻依比喻“泪”,铅水重而泪轻,铅水浊而泪清,因以铅水喻泪,故曲赋铅水之重、浊予泪,是为曲喻。通过铅水喻泪而赋泪以其本不具备的铅水的重与浊的品质,这便是“清泪如铅水”一句作为曲喻的曲折之处。泪重如铅,可见泪水滚滚直下、不可遏止的流泻之貌,可见泪水中所含情感的厚重与深沉;泪既清又浊,可将青铜仙人既像人又仍是物的迷幻境界托于目前:这才是长吉此句曲喻的精彩之处,才是长吉的“曲喻修辞之妙”。此例之为曲喻与钱先生《长吉曲喻》一文中所举“雪山似象,可长尾牙”“满月似面,平添眉目”“银浦流云学水声”“羲和敲日玻璃声”四例仍有不同。“雪山”例的曲折处在雪山的“可长尾牙”,“满月”例的曲折处在满月的“平添眉目”,“流云”例的曲折处在云流有声,“羲和”例的曲折处在敲日有响:这四例中曲折之处全都表于文字字面。“清泪如铅水”例的曲折处在赋泪以铅水的重和浊,而这曲折处却并没有用文字直接表写于纸面,读者需自行体会、运用自身想象力才能对其加以补充。这是此例作为曲喻与“雪山”“满月”“流云”“羲和”四例的区别所在,是其特殊处,也是其解释上较彼四例而难度稍大的原因所在。也正因为没有将曲折处直接表写出来,“清泪如铅水”的解释便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开放性,读者可基于文本和实际,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其他合理的解释;我的解释也并非唯一确解,可能只是众多可行解中较为浅近和易得的一种。
至此,或许仍将有人以“‘劫灰’‘波声’‘鬓影’‘清泪’四句既然全都出自《长吉曲喻》,何以却不尽是曲喻之例”来质疑我对此四句的解释。这个质疑恐怕是难以成立的。钱先生举此四例后明言“此皆类推而更进一层”[1]133,并未曾说“此皆比喻而更进一层”或“此皆曲喻”,可见钱先生并非以“曲喻”绳此四例而一认此四者皆为曲喻,相反,钱先生只是为了以此四例说明与曲喻的“推及”相类似的“类推”。这“类推”可以以比喻为基础,如“清泪”例,建立在两物相似的基础上;也可以不以比喻为基础,如“劫灰”“波声”“鬓影”例,建立在两物相关的基础上。钱先生举此四例强调的重点并不在“相似”或“比喻”,而在“类推”与“推及”。 钱先生《谈艺录》并非一篇一定只谈一个话题的学术论文,读者若能立足上下文意而不死扣标题,或许便可免于不解与误解之虞。
注释:
①《周振甫文集》第四卷《钱锺书〈谈艺录〉读本》仅收“鉴赏论”、“创作论”、“作家作品论”三部分,其第7页前言注一云:“《钱锺书〈谈艺录〉读本》由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8月出版,周振甫、冀勤编著。此文集仅收周振甫撰写的三类。”(6)按《读本》论曲喻在“修辞”部分,不在“鉴赏论”、“创作论”、“作家作品论”三部分。据此,本文所论《读本》错误盖出冀勤,非周振甫。
②因下文所论分喻为佛学术语,为求统一,全文一并用喻体、喻依,不用本体、喻体。喻体即常所言本体,乃欲喻之一方,喻依即常所言喻体,为喻体所依之一方。
③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61页:“要用譬喻,约有两个重要点必须留神:第一,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必须有一点极其相类似;第二,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又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相同。倘缺第一个要点,譬喻当然不能成立;若缺第二个要点,修辞学上也不能成为譬喻。”(7)
④括号内文字之原文为两行小字。
[1]钱锺书.谈艺录(第2版)[M].北京:三联书店,2008.
[2]钱锺书.七缀集[M].北京:三联书店,2001.
[3]周振甫,冀勤.钱锺书《谈艺录》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
[4]大藏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4卷)[M].影印本.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3:2131.
[5]大藏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2卷)[M].影印本.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3:374.
[6]周振甫.周振甫文集(第4卷)[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7.
[7]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