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峰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江苏 无锡 214153)
专业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载体,专业设置的基本依据是产业发展的人才需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高职院校能否贯彻“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也关系到高职院校生存的合理性。为此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是目前高职院校持续发展的关键。
产业有时专指工业,如产业革命;有时泛指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体,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服务业、文教卫生业等部门。
20世纪20年代国际劳工局把一个国家的所有产业分为初级生产部门、次级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这种分类方法逐渐被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多数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法。我国目前的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为流通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等;二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地质普查、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旅游、咨询信息服务和各类技术服务等;三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四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词典中对“专业”的基本解释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高等学校的一个系里或中等专业学校里的学业门类;二是生产部门的各业务部门。详细解释其又包括四层含义:一是专门从事某种学业或职业;二是专门的学问;三是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所分的学业门类;四是产业部门的各业务部分。由此可见,对专业的理解一是学教教育角度阐述的,二是从社会分工(产业发展)需要角度阐述的。而这两种阐述又有其内在的联系,学业类别的设置是依据社会专业分工(产业的划分),因此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对高职院校的专业做如下定义:专业是根据产业发展(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一阶段、某一人群,用来谋生、长时期从事的具体业务作业规范而设立的学业门类。
产业的形成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从事某种产业活动必须具有该产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而专门人才的培养主要依赖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离开了产业而设置专业就成了空中楼阁、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可见产业是专业设置的基石。随着产业的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出现,传统专业的改造和新专业的设置也就成为客观必然。同时,产业的裂变必须有强大的人才队伍支撑才能实现,如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中的研发人才、高级设计与管理人才、技能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人才等,而这些人才的扩大、更迭是通过学校的专业培养、社会服务实现的。高职院校所承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
目前,高职院校多数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来,受传统大学教育方式的影响,在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下,高职院校或固守传统的专业设置,或追求大而全的专业布局,并以学科型的课程体系为主,强调封闭式、研究性的知识传授。由此带来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难以适应地方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职院校的服务面向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地方”的范围可大可小,从一个省来看高职院校数量较多,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视乎涵盖了整个产业发展的需要。从一个地级市来看,产业基本齐全,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还不能涵盖所有的产业领域,就单个专业而言,都能找到产业需求的依据,就整体的专业布局而言,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不合理,重复设置现象严重。例如:几乎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受到办学成本低或家长和考生需求量大的诱惑而开办会计、市场营销、数控等专业,导致这些重复设置且招生规模过大的专业人才供给超过了地方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毕业生的就业转岗率较高。目前整个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布局与产业的契合度还不高。
我国已进入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时期,各个地方结合本地的实际,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例如,无锡市“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重将从原来的“二、三、一”转向“三、二、一”,第三产业将成为“三次产业”之首。同时,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新工具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行业)发展势头迅猛,而高职院校的专业调整却滞后于产业的发展,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需求难以有效地得到供给,如老年服务、安全保卫、会所管理、互联网、光伏电子、农村产业、农村托老等专业。扭曲的专业结构是背离产业发展客观要求最主要的表现。
目前,高职院校的存量专业大部分是传统专业的延续,这些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与产业发展中的就业岗位素能要求还不够完全吻合。尽管国家通过开展示范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实训条件建设,但只是少部分学校、少部分专业受益,示范专业的辐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况且,即使是示范性建设的专业,也有办学回潮的倾向。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改革,受到种种条件限制,停留在理论研究和局部实践的现象严重,职业能力与实际工作岗位的吻合度仍然偏低。那种所谓的“专业”与“岗位”的无缝对接成为一种“笑谈”。特别是大部分专业仍然是学校几位“专业能人”自己设计,戴上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帽子,至多是履行一下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程序,培养方案仍然固守于传统学科型课程体系和知识体系,宽口径、普适性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是最明显的表现。
同一地区高职院校开办相同的专业,由于师资力量、实训条件、专业地位等的条件的不同,相同专业、相同就业岗位的人才培养质量差异较大,造成产业发展对统一规格、标准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需求与供给的失衡。从数量方面好像是为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但从质量上却存在着诸多次品或不合格产品,产生同一岗位人才质量的结构性矛盾。
目前,绝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基本上是在本省内招生,而高职院校的办学地点却坐落在某一城市,办学过程中的校企合作又集中在该城市的企业,这种建立在本地化基础上的办学模式,难以适应不同省份、省内不同地区差异化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特别是对于回到外地家乡就业的学生而言,其素能水平能否适应本地产业发展水平下的岗位需要,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可以断言发达地区培养的学生和落后地区所需要的学生之间肯定存在差异。
既然高职院校办学是为地方产业 (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就必须适应地方产业发展的需要。不同地方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不同,调整的方向不同,对人才的需求也不同,但目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权主要集中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并经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多数是聘请一些校内专家和研究机构专家网上审核),地方人才需求计划控制和管理部门无权审批专业,这必然导致专业设置、调整与地方产业结构的契合度不高的现象发生。
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是高职办学的方针。高职院校为地方服务,学生以岗位就业是其落实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但导致地区间就业学生岗位适应性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高职院校以所在地作为办学面向定位,难以适应非本地就业地区的人才需求。
随着生源的减少,高职院校招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适应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和考生偏好的天平上,更偏向于考生偏好。由此带来考生愿意就读什么专业就办什么专业,不顾专业办学条件而扩大考生偏向专业的招生规模,此时依据产业人才需求办专业的理念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更有甚者,学校为了广种薄收,随意增设专业,扩大专业数量,导致整个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过度重复,专业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差异过大,难以达到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质量标准。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淘汰老专业(或称为改造老专业),增设新专业是必要的。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增设专业目录外的新专业较少,多数是在已有的专业目录中重复增设。而这种新增设和重复增设专业的调研是单个高职院校自行进行的,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增设专业的信息不全面或不准确,调研结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人才培养方案也未得到更广泛、更权威的认定,由此对新增专业与实际产业发展所需人才之间的吻合度,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个地区各校存量专业存在较大的趋同性,对于开办相同专业而言,由于办学条件和被重视的程度不同,必然导致人才培养质量的差异,相同专业的高职人才供给就很难适应本地区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统一要求。特别是对高职院校划分“三、六、九等”,实行扶强不扶弱的政策以来,相同专业同时扶持,专业重复设置的现象十分明显,差异化的表现越来越突出,同一地区同类专业与产业发展人才质量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更加激烈。
为了实现专业设置真正与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对接,必须改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集权、垄断的审批制度。一是将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审批权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专业面向定位确定参与专业设置审批部门。凡是面向全国的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凡是面向本省的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凡是面向本省某一地区的,应有该地区的主管部门审批,凡是面向区域性(如“珠三角”、“长三角”等)的应由受益地区组成联合审批委员会审批。二是在上述分级的基础上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大型骨干企业、教育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审批专业制度。“发挥地方及行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学校自主设置、地方统筹、行业指导、国家备案、信息公开的专业管理机制。”[1]
行业是产业的细分,依据产业办专业,实际上更是围绕行业企业岗位人才需求办专业。因此必须将高职院校的业务隶属关系回归到行业主管部门,解决专业与产业脱节的问题,解决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计划管理与产业人才需求市场调节之间的矛盾,弥补市场经济下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中的缺陷。另外,还应实行高职办学属地化管理。一是高职院校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职院校所在的地方更知道需要什么样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更知道专业该怎样设置和调整。二是高职院校所在的地方更了解本地的高职院校该怎样布局和专业在高职院校中该怎样分布。三是实行属地化办学,更加有利于地方把高职教育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更有利于地方统一配置高职院校资源,同时也有利于解决现行分级财政体制下高职院校的债务问题,调动当地政府化解高职院校债务的积极性,促进高职院校的健康、稳健发展。
高职院校要实行自主专业设置,必须要有有效而充足的设置专业的信息。目前专业设置所需要的信息残缺,可以说没有一所院校掌握全国或本省所有高职院校相同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也不可能完全了解本校该专业就业区域高职人才需求状况。为此,建立由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为主的高职人才需求信息权威性发布制度,建立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高职人才供给信息权威发布制度,势在必行。把住需求与供给信息的关口,基本上就控制住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关键。
为了提高专业人才质量与产业人才需求标准的契合度,最大限度发挥各高职院校强势专业的人才培养效率,应对现有高职院校开办的专业进行优化组合。一是在实行高职办学属地化的基础上,整合本地区的高职院校,包括院校数量整合、专业整合、人员整合。二是明确每个高职院校办学定位,科学确定专业设置范围,统一规范专业标准。三是在减少本地区院校之间专业重复设置的基础上,对少数相同专业实行教学资源共享,包括学生跨校学习、师资跨校交流、校内外实训条件共享等。
加大行业指导,实行行业订单培养是解决专业与产业对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只有引入行业指导,才能将行业标准引入专业标准,制订出符合行业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只有推行订单培养,才能有效开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活动,才能引入企业文化,真正实现专业课程标准与岗位标准的对接。为此,高职院校必须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必须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举办方、学校等参加的校企合作协调组织”;“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议事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多元评价的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1]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EB/OL].http://www.edu.cn/zong_he_801/20111020/t20111020_696513.shtml.
[2]杨卫红,邵联银.高职课程改革历程浅析与发展趋势预测[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