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君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发愤著书”说是我国古代文学创作理论中的一个传统命题,在孔子的“诗可以怨”和屈原的“发愤以抒情”的基础上由司马迁正式提出。司马迁之后,各朝代文论家都有相关论述,如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柳宗元的“感激愤悱”说、欧阳修“穷而后工”说、陆游的“愤郁中不平”说、清代归庄的“两不幸”说、金圣叹的“怨毒著书”说等。“发愤著书”说之所以产生、流行和发展,不仅与古代文学史上“愤怨忧伤”的创作实践密切相关,而且有其深层的社会原因和心理原因。
“发愤著书”说是对文学创作的理论总结,文学创作是其产生的基本前提,“发愤著书”说之所以产生发展,绵延古今,关键在于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愤怨忧伤”创作的大量存在。对于“愤怨忧伤”的作品,陆晓光教授在《“穷而后工”:对中国传统文艺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命题的考查与反思》一文中曾作过统计。统计表明,先秦《诗经》中54%的作品都可以不同程度地说是“怨愤忧伤之作”,而两汉和魏晋六朝作品中“愤怨忧伤”之作则分别高达82%和67%。陆晓光教授对清代朱彝尊的《词综》的调查也发现,《词综》共辑录词有2252首,其中怨愤愁思之作就有1710首,百分比高达76%。以上统计对于浩如烟海的古代文学作品来说,当然是很不完全的,但足以说明古代“怨愤忧伤”的作品数量相当惊人。
理论来源于实践,正由于中国古代大量“怨愤忧伤”的作品存在,作家、文论家在总结他人或自己创作经验时提出了“发愤著书”命题。如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提出,就是对西伯、仲尼、屈原、左丘明、孙子、吕不韦、韩非等人的“意有所郁结,不能得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的创作经验的总结。司马迁所论虽不全是文学创作,很多都是哲学理论或史学著述,但所体现的原理是一致的。白居易“愤忧怨伤”的提出,则是对文学史上“愤怨忧伤”之作的直接总结。其《序洛诗》云:“予历览古今歌诗,自《风》、《雅》之后,苏、李以还,次及鲍、谢徒,迄于李、杜辈,其间词人,闻知者累百,诗章流传者巨万。……故愤忧怨伤之作,通计今古,计八九焉。世所谓文人多数奇,诗人尤命薄,于斯见矣。”其后如金圣叹“怨毒著书”说、张竹坡“泄愤”说、蒲松龄“孤愤”说的提出,则分别是对《水浒传》、《金瓶梅》、《聊斋志异》等“发愤”而作的创作经验总结。总之,“发愤著书”的产生和发展,首先与古代文学史上“愤怨忧伤”的创作实践密切相关。若无古代文学史上大量的“发愤”作品,很难想象会有“发愤著书”说的代代流传和发展。
“发愤著书”说生成的又一原因是作家的不幸遭遇。中国古代文人的不幸遭遇,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从表面上看,中国古代大多数统治者都标榜“文治”,推崇儒学,以至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似乎中国古代文人的地位高、命运好,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中国古代文人要实现其建功立业的政治理想,首先得通过统治者的选官制度。然而,一方面由于封建选官制度录取人数的有限,只是少数或极少数能够入选。另一方面由于政治腐败现象代代不绝,中国古代文人不仅多数面临落选的命运,被排斥在统治集团的大门之外。即使侥幸进入仕途的古代文人,也不一定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很多反而遭受无端的打击和迫害,如屈原、司马迁、鲍照、陈子昂、李白、杜甫、苏轼、陆游、辛弃疾、汤显祖,等等,由此造成了大多数古代文人的不幸命运。陆晓光教授曾对中国古代作家不幸(先秦至宋金)命运进行统计(统计根据的是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中国历代作家小传》上中两册所载自先秦至宋金约226名作家简历),该统计表明,在古代文学家中,其遭遇不幸者的数量是相当惊人的。在226名作家中,生活贫苦清寒者占25%,每四人中有一人;被贬官、罢谪、革职及被迫弃官者占46%,将近总数的一半,而每个人又往往不止一次地经历这种遭遇;下狱、获罪及战乱中被俘者占20%,平均每五人中有一人;被杀或自杀者平均每七人中有一人;科举不第、仕途不遇及诸如其他不幸遭遇者占35%,至少每三人中有一人;有过某种不幸者则高达到88%。
明清时期,由于科举考试制度的腐败及文字狱的大肆兴起,文人的不幸遭遇较前代更加严重。如吴承恩“屡试不第”;戏剧家汤显祖曾因不附权贵而不中进士,也因不附权贵而被罢官;蒲松龄十九岁时连中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此后却屡战屡败,直至六十岁才罢手科举,“一生坎坷,历尽贫穷困顿”;吴敬梓“父死,家难,科举失意”,“卖文为生,穷困潦倒”。至于《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更是由于经历了“一把辛酸泪”的凄苦生活才创作了所谓的“满纸荒唐言”的作品。总之,中国古代优秀作家大多遭遇不幸,一生坎坷,这是作家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现实生活中的不幸遭遇不仅导致作家怨愤忧愁,而且意味着作家建功立业人生理想的破灭,当社会现实使他们无法实现人生理想时,他们只有“发愤著书”,发泄怨愤,这既是古代文学史上大量“怨愤忧愁”作品产生的直接原因,又是“发愤著书”说生成的社会现实原因。所以,古代文论家在探讨“发愤著书”说产生的原因时,多从作家的不幸遭遇入手。如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中论屈原:“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不怨乎?”指出“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不幸遭遇是屈原怨愤而作的根本原因。欧阳修根据梅尧臣的现实遭遇与诗歌创作关系,而提出了“诗人少达而多穷”、“不得施于世者”的见解。陆游分析本朝诗人的不幸命运与诗歌创作云:“国朝林逋、魏野以布衣死,梅尧臣、石延年弃不用,苏舜钦、黄庭坚废绌死。近时,江西名家者,例以党籍禁锢,乃有才名,盖诗之兴本如是。绍兴间,秦丞相桧用事,动以言语罪士大夫。士气抑而不伸,大抵窃寓于诗,亦多不免。”李贽则在《忠义水浒传》序中“从“盖自宋室不竞,冠屦倒施,大贤处下,不肖处上”的现实政治分析作者之愤。如此等等,无不是从个体与社会的尖锐冲突造成作家的不幸入手,来分析怨愤而作的原因。
“发愤著书”说也是一个文艺心理学命题,它的产生,还有其深刻的心理学原因。现代心理学认为,人的生命作为一个永远运动的复杂的有机体,需要不断地补充、更换各种能量,一方面需要补充维持生命体生存的物质能量,以维持生理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需要补充高层次的精神心理能量,以维持精神生命的活动和发展。这种精神能量包括对志向、理想、愿望的追求和满足等,也就是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完整意义的人只有不断满足这两方面的需要,其生命才能不断发展。而且因为这些需要是生命存在和生命完满的基本需要,只要生命存在,这种需要就不会停止。美国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人的潜能和价值》中指出:“精神生命是人的本质的一部分,从而,它是确定人的本性的特征,没有这一部分,人的本性就不完满。它是真实自我的一部分,人本身的一部分,人的族类性的一部分,完满的人性的一部分。”这是说,精神生命作为人的本质的一部分,是不可缺少的,人的精神生命的发展,也必然需要不断地补充各种精神能量。
马斯洛还认为,人的需要可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人众多的生命需要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要。马斯洛同时指出: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不能充分地达到自我实现。因为要达到充分的自我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我与环境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二是各人的相关本质处于和谐的状态。如果两个条件中有一个不充分,自我实现都会受阻。总之,由于个人有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会不断地追求,又不断地受挫;也是由于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人会不安于失败,不断地追求。
由此可知,中国古代文人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不但是传统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立德”、“立功”、“立言”人生价值观的体现,而且是自我实现生命需要的体现。然而,中国古代文人的命运普遍不幸(如上所述),环境的残酷,建功立业自我实现的需要常常难以满足。当“立功”理想难以实现时,按照“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的传统价值观念尺度,他们只有将追求目标转移到包括文艺创作在内的“立言”活动中去,所以,发愤著书,正是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使然。换言之,正是由于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中国古代文人大多都乐于接受传统儒家所提倡的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人生哲学,并以此作为现实生活的人生准则。自我实现这种生命的最高层次需要一方面促使古人努力奋斗,但由于社会环境的恶劣而使他们处于失败、痛苦的境地。另一方面,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又使他们不甘沉沦、不肯消极退隐,而是选择发愤著书的方式,积极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总之,由于自我实现的生命需要,中国古代文人促使自己“发愤著书”,这种生命需要是“发愤著书”说生成的重要的心理学原因。
[1]贾文昭主编.中国古代文论类编[M].福州: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
[2]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3]陆晓光.“穷而后工”:对中国传统文艺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命题的考查与反思[J].古代文艺理论研究,1987.
[4]许金声,刘鋒等译.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7.
[5]朱向军.试论“诗穷者而后工”的内在原因[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