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俱乐部是高校体育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把具有共同兴趣或“特长”的学生通过自主选课集中到一起,按教学大纲,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活动,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课内教学组织形式,通过俱乐部制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积极参与运动的兴趣,使学生能够掌握1-2项终身从事体育锻炼的运动项目的一种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
通过体育俱乐部教学增加了学生参加活动的自愿性, 它能有效地促进学生掌握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和运动技能, 促使其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高校体育俱乐部教学是以终身体育为主线, 使高校体育教育功能超出大学学习阶段。这不仅更好地指导大学生身体锻炼与实践,提高大学生自我锻炼的能力和运动能力,为其终身参加体育活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1.1、一年级学生由于运动能力、专项能力及各种组织能力普遍不如二年级的学生,所以不参加俱乐部活动,只参加公共基础选项课。但运动技能十分突出的学生可提出个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可成为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
2.1.2、二年级学生实行“开放式教学”,学生在充分了解俱乐部项目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后,可根据自身的运动特长、素质、兴趣、爱好及时间选择申请入会参加俱乐部活动,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求。会员俱乐部课程教学实行随机组班制,即学生每周可根据所选俱乐部教练的上课时间安排表,自由选择上课时间。
2.2.1、俱乐部开设的项目要根据本校的师资队伍情况、场地器材条件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如:篮球、排球、足球、滑冰(北方可开设的项目)、轮滑、跆拳道、太极拳及有氧健身、跑步等均适合开设俱乐部活动。
2.2.2、依据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套餐式学习):由教师根据《俱乐部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各个项目的《教学大纲》,学生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活动计划,面向俱乐部的会员和高级会员进行教学与训练。
2.3.1、教学课:由教师对会员及高级会员进行专业理论、技战术、组织、裁判等课堂教学指导。
2.3.2、训练课:对体育特长生及校运动队主力队员,开设以各专项运动训练为主的体育课程。会员,由教师及高级会员担任教练,进行组织训练;高级会员,由教师组织训练。
2.3.3、活动课:以会员为对象,有主题的俱乐部竞赛、讲座、观摩、交流活动等;
3.1.1、俱乐部制的教学评价打破常规的考试评价体系,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淡化单纯的技能考试来确定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学生的考试成绩要与上课出勤、学习态度、体育能力提高幅度、理论考试(开卷)、身体素质、技术水平、比赛成绩等挂钩。具体的考核标准由体育教师同各俱乐部主任、委员、学生代表共同制定。
3.1.2、每学期达到各项考核标准获得1学分,一年级参加俱乐部的会员最多可获得4学分。实行学分制以后,通过奖励学分的办法鼓励更多、更优秀的有运动天赋的学生加入校体育代表队,为学校争光。
体育教师由俱乐部和体育教学部双重管理,俱乐部聘请体育教师担任总教练,负责本俱乐部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一年一聘,实行目标管理。体育教学部对体育教师进行考核,主要通过学生网上评教、同行专家(督导)听课以及本俱乐部学生的健康测试及格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1、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模式符合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符合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通过整合教学内容、科学评价手段而形成的一种素质教育和终身体育观念的新型教学模式,对我国高校体育的推进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2、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模式实施的特点是改变了以往学生在体育课堂中的角色,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主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对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积极的意义,使体育课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大庆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Y1132
[1]范桂玲.我国高校体育俱乐部发展现状及对策[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1,27(8):86.
[2]杨鄂平.对俱乐部型体育课教学模式构成因素的研究[J].湖北体育科技,2002,21(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