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探析

2012-08-15 00:47陶有云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政治素质法学法律

陶有云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 合肥 230022)

一、问题的提出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法学教育是整个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课程几乎是高校各专业都设置的课程,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与其它学科其它课程相比,法学课程具有得天独厚的全覆盖优势。另外,由于诸如民主与法制,立法政策等等,是法学和政治学的双边问题,因此,可以说,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渊源极深。高校在实施法学教育过程中,离不开对自己国家的政治背景以及根本法进行分析与讲解。因此,高校应该充分利用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担负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发挥法学教育的思想政治育人功能,将其有机统一在法学教育与实践的各环节中。

二、法学教育内含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含诸多内容,但最基本的是道德教育,政治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因为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相互渗透,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除了法学理论、法律规范的传授以外,上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均能广泛涉及到。

1.法学教育与政治教育密切相关。第一,自古以来,法学与政治学长期不分彼此。例如,在古希腊,帕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把政治和法放在一起的。[1]我国古代的“明德慎刑”、“德主刑辅”也是当时的治国政策;而我国当代的法学体系是党领导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一;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也是同步进行的,法制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之一,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第二,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的法律依据。宪法不仅是我国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也是我党意志的体现。可以说,学习法律,也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学知识,不仅能让法学专业学生掌握法律专业技能,也能够使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国情,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在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维护秩序、保障公正、促进效率的法治观念。

2.法学教育与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密切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属于德育范畴,法学体系中德育的内容极其丰富,这是由法的自身作用决定的,特别是法的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首先表现在,通过把国家或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凝结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如规则,原则等)和法律符号(天平,盾牌等)而向人们灌输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使之渗透或内化在学生的心中,并借助学生的行为进一步反复实践、广泛传播,使学生不知不觉达到对法律的认同,形成法律习惯。而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教育学生不仅要掌握法律知识,更包含着教育学生知法懂法,执法守法。实际上,法律不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颁布的行为准则,在法律规范中,也凝结着立法者关于善与恶、合理与不合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道德价值判断。[2]那些不遵守国家法律的人不会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的人。比如贪污犯,抢劫杀人犯等,不仅国家法律在他们心中形同虚设,道德与良知在他们心中也没有底线。我国西周的“以德配天”法律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里面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准则,能够说明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范畴的德育教育经典内容。

3.法学教育与大学生的民族精神教育密切相关。首先,法律思想本身包涵民族精神与爱国主义。上下五千年,中华民族形成了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3]生活在19世纪的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本质应该是这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法律存在的基础、发展的趋势以及发展的阶段都与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息息相关,彼此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由民族精神上升到爱国精神,爱国首先要树立对祖国的法律信仰,这无疑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战略选择。而爱国主义则意味着个人或集体对“祖国”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追求,体现了对国家的爱和忠诚,这种发自内心的温暖的情愫寓意着爱国者的美德。[4]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显著特征,是其形成过程始终伴随着爱国、救国、治国,实现民族的独立富强。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所建立的国家,都曾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之中。比如,我国宪法在序言中的第一句就是“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因此,在法学教育中,包含在法理之中的爱国理念和民族精神都会影响学生。

三、法学教育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策建议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在法学教育中,要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把法与道德,法所体现的民族精神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笔者以为以下几方面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培养大学生上述思想政治素质。

1.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直以来我们只是重视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而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现代社会环境下,大学生在对法以及法律现象的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思想理念就是大学生的法律信仰。[5]它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律的最高期望,即对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法律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的追求。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浩若瀚海,即使专业学生也难以穷尽。对于一般的法律教育,树立法律信仰观念尤为重要。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首先应让他们知晓在任何情况下,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合理的规范,只有在法律的调整下,整个社会才能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让学生从内心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其次,可以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比如用鲜活的反腐案例教育学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用发生在身边的劳动法案例教育学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而学会如何去争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得以形成,思想觉悟得以提高,和谐的法治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2.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法与政治自古联系密切,我国当代法律更是如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才有明确的理论导航,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在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这些都对学生的政治素质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要对学生进行政治素质的培养,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执法精神、守法精神等方面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所谓执法即法律被执行。法律的生命力和神圣性在于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施。执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实现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以及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所谓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6]否则,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威严和尊严。一个法律被广泛执行和遵守的社会就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

3.法律价值体验。法律价值体验是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根本途径之一。在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中,必须从实际出发,让学生主动、亲自体验法律的价值,特别是法律在政治领域的价值。法律实践是学生体验法律价值的基础,法律实践性课程是培养学生对法律价值认同的最基本环节。在接受知识上,任何书本知识和理论说教都不如直接体验更深刻。模拟法庭就是很好的实践机会。模拟法庭一般都是依照诉讼法程序真实再现整个庭审过程,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宣判等整个全程,直观、生动。学校不仅可以建立模拟法庭,让学生们自扮法官与当事人,体验法律的对正义和公平的维护,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也要带领学生到法院或者法庭旁听审判过程,体验法这个国家机器在维护权利、捍卫秩序中的作用。最好也组织学生到监狱或者劳教所参观,亲眼看看公民触犯法律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感受法的威慑作用。一般情况下,学生参观以后,内心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触动或震动,这就是教育的效果。通过以上社会实践,使大学生充分认识法律价值,在认同法律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认同法律所保护的政治体制,提高政治觉悟与素质,实现法律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1][2][6]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张晓燕,吴京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法学思考[J].求知,2012,(2):4-7.

[4]许洁.和谐社会的信仰基础——法律爱国主义[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89-394.

[5]梁正瀚.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J].安阳工学院学报,2009,(3):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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