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汾阳师范,山西 吕梁 032200)
《红楼梦》两译本所体现的译者主体性
李霞
(汾阳师范,山西 吕梁 032200)
之所以选择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的《红楼梦》两译本作为对比研究的对象,除了它们是到目前为止造诣很高的全译本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两译本不论在文本选择、翻译目的,还是翻译策略的选择等方面都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发挥的必要性和不可避免性。总之,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直接执行者,在翻译的整个过程中都留下自己的印记,对《红楼梦》翻译特别是对由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等人完成的两个英语全译本的研究对推动翻译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红楼梦》文本选择;翻译目的;翻译策略;译者主体性
近年来,随着翻译学的文化转向,译者作为翻译这一活动的直接执行者,是架起源语言文化和译语语言文化的桥梁,译者的主体性作用逐渐受到国内外翻译学者的关注并成为翻译界的研究热点。翻译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也是一种艺术,特别是文学翻译,“文学是用美的语言来创造形象的艺术。”因为文学作品本身就是艺术,这也就对译者的文学素养和审美情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译者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对原作思想内容和语言风格特色的把握和再现两个方面。它的存在都要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或多或少打上自己的烙印,并直接影响到翻译的质量。
《红楼梦》作为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并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颠峰之作。一经问世就以其突出的文学成就以及艺术魅力吸引了国内外学者的眼球,对于他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新学派——红学。许多学者翻译家也试图把这部名著翻译成其他语言,让更多的外国人更深刻了解它的文学价值,进一步体会它所带来的那种美感,以及深层次把握这部小说的社会意义。到目前为止,《红楼梦》已被译成多种语言,这些译本为跨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最成功的英译本是杨宪益夫妇所翻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和英国汉学家戴维·霍克斯(David Hawks)翻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这两位学者在译本中都显示了他们扎实的语言功底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他们的译作不仅对增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介绍中国的传统文化,而且对研究译者主体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翻译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同样地,译文是否“充分”地实现了翻译的目的成为评价译文好坏的标准。因此以《红楼梦》的两译本为依托,从文本选择,借助于功能主义目的论同时综合归化和异化,对比研究了译者主体性发挥在两译本中的不同体现,并借此揭示了不同译者所带来的不同翻译效果。
尽管翻译作为一种特殊的再创作活动,是以特定的文本信息为基础的,译者必须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原文本承载的信息和写作风格,但是译者在选择什么文本去翻译是有自主权的。《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曹雪芹在世时就已经有传抄本问世。今传乾隆时期的抄本就有十多种。后经程伟元、高鹗配以后四十回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木活字排印行世。由于时代相隔久远等因素,《红楼梦》的版本不一,异文情况非常复杂。选取哪一种版本进行翻译活动,这就要求译者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最终霍克斯选择了《石头记》:The Storyofthe Stone.并且他从众多的中国名著中选择《红楼梦》作为翻译对象完全是出于个人的爱好,他的翻译活动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影响,他自己既是翻译的赞助人和发起者又是这一活动的执行者;而杨氏夫妇就没有他那么幸运了,他们是在外文出版社的授权下从事《红楼梦》的翻译工作的,并且当时国内正处于阶级斗争的历史时期,因此他们的翻译就被迫打上了深深的政治斗争的烙印,也就是说他们的译作《红楼梦》:(A Dream of Red Mansions)是在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下产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像霍克斯那样的淋漓尽致。不难看出不同版本,影响了译作的效果,霍克斯的The Storyofthe Stone揭露了小说的故事就是作者自叹无补天之能,同时也避开了“红”在两种文化背景下造成的文化意义的冲突,因为“红”在汉文化里象征着“喜庆”、“吉利”、“正义”等褒义,但在西方文化它却代表的是“暴力”、“冲突”、“血腥”等贬义,但此题目却缺失了原作所承载的社会意义;而杨氏夫妇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突显了原作的“梦”的寓意更深刻传递了原作的精髓。
翻译目的论作为德国功能学派的中心理论,是由翻译理论家汉斯·弗米尔提出来的,它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既然任何行为都有一定的目的,那么翻译也有其目的,译者最为关注的是目的能否达到(Vermeer,2000)。决定翻译过程的最高法则就是翻译的目的。这一理论包含三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连贯强调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忠实就是译文要忠于原文,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并再现原作的语言风格。但这忠实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盲目的忠实而是灵活的忠实原文。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以目的原则为基础,为目的原则服务的。在实际翻译操作中,译者很少是出于自己的目的而开始翻译的工作,通常有一个“发起者”或“赞助者”。“发起者”可能是组织或者机构,也可能是个人——原文作者、译文读者、甚至译者本人。譬如杨氏夫妇就是在外文出版社的要求下着手《红楼梦》翻译的,他们的翻译活动是被动的,他们的翻译目的是由外文出版社决定的,在当时外文出版社是专门从事国内经典作品的翻译工作,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来自异域文化的人了解中国灿烂的文化,把中华民族辉煌的历史文化传播得更远、更广;而霍克斯则是根据自己的喜好主动去承担翻译的,他本人既是发起人又是译者,因此他的目的就是翻译的目的即通过自己的翻译让更多的西方人和自己一样喜欢这篇作品。通过对两译本翻译目的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翻译目的论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在翻译过程中的必要性和不可避免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翻译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活动,是需要一定的翻译方法、翻译技巧、翻译策略等。自从翻译诞生以来,在关于语言层面上意义和形式的可译度就产生了直译和意译之争,随着翻译界的文化转向,意义和形式的斗争上升到了文化、诗学、审美等方面的斗争,因此出现了归化和异化之间的斗争,它被认为是直译和意译斗争的延续,按归化和异化概念的提出者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的说法,归化法是“把原作者带入译入语文化”,而异化法则是“接受外语文本的语言及文化差异,把读者带入外国情景”(Venuti,1995:20),也就是说归化翻译要求译者在发生文化冲突或文化空缺时要以译入语为归宿,用译作读者所熟悉的形象取代原作的形象,这样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译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和欣赏性。而异化与之正好相反,是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译者尽可能向作者靠拢,尽量使用源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使用异化策略的目的在于考虑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保存和反映异域民族特征和语言风格特色,为译文读者保留异国情调。
既然《红楼梦》被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如宗教、服饰、饮食、茶道、称谓、风俗习惯等,这就要求译者在处理这些文化因素时,要根据自身的翻译目的在归化和异化之间做出选择。但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是如何处理这些文化因素的呢?我们不妨来看下面的例子:
例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红楼梦》第六回)
杨译: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
霍译: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例二:刘姥姥道:“阿弥陀佛,这全仗嫂子方便了……”(《红楼梦》第六回)
杨译:“Buddha be praised!I'mmost grateful for your help...”
霍译:“God bless you, my dear, for being such a help.”
在这两例句中出现了两个具有中国独特宗教文化气息的词,“天”是道教的概念,“阿弥陀佛”是佛教里的形象,杨宪益以原作语言为归宿将他们直译为“Heaven”和“Buddha”保留了中国传统宗教的形象;而霍克斯却选择了西方读者所熟悉的基督教里的“God”形象。
例三:林黛玉:“你们瞧,孙行者来了!”(《红楼梦》第四十九回)
杨译:“Look,here comes the MonkeyKing!”
霍译:“Look,monkey!”
对于这个看似简单的短句子,但却透露出了深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气息,要想恰如其分翻译首先必须知道“孙行者”就是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的美猴王孙悟空,《红楼梦》多次使用这个词来描写调皮可爱又大胆的年轻人。这里的“孙行者”指的是史湘云。黛玉之所以这样称呼她,一是因为湘云当时穿着毛茸茸的衣服,二是因为她调皮、勇敢的性格。杨译本忠实于原文的文化特色,保留了“孙行者”这一经典文化意象。霍译本则用“猴子”这一普通形象便于读者理解,但丢失了“孙行者”文化意象。
例四:比美人之态度兮,凤袁龙翔 (《红楼梦》第五回)
杨译:And she bears herselflike a phoenixor dragon in flight.
霍译:And I admire her queenly gait,like stately dance ofsimurgh with his
例子里出现了“龙”和“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尊贵”、“至高无上”的象征。因此杨译文以原作为归宿,忠实地将它们分别译为“dragon”与“phoenix”,向西方读者展示了龙与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西方文化里,“龙”是一种残忍的动物,是“邪恶”的代名词。“凤”传说中的长生鸟,可活五六百年,然后自焚为灰烬,并能从灰烬中复生,他是“复生”“长生不老”的象征。为了避免西方不了解中国文化的读者产生误解所以霍译将这两个形象用西方人较为熟悉的simurgh取代,即波斯神话当中一种巨鸟,虽然文化信息有些“失真”,但也避免了文化差异所造成的误解。
《红楼梦》是一部服饰、饮食、宗教、民俗、诗歌、对联等集大成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由于篇幅限制不可能在一篇文章全部囊括,但从上面的例子可见一斑。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处理文学作品里的文化因素时,杨氏夫妇出于他们企图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播到西方世界的翻译目的的实现,所以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尽量保留原作的文化寓意,有点晦涩难懂,并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影响读者对译文的接受度,并延缓了译文在西方世界的传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外交流的加深,杨译本有利于丰富译入语的语言和文化;相反的,霍克斯只想让更多的外国人和自己一样爱上这部中国经典小说,本着可读性原则,因此他在处理这些文化承载词时就采用了归化策略,他的译文通俗易懂,在西方广受欢迎,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他的翻译初衷,但不利于文化的相互融合,有使一种文化附属于另一种文化的嫌疑。
[1]Hawks,D.The Story of the Stone[M].Lond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
[2]杨宪益.红楼梦[M].北京:外文出版社,1974.
H315.9
A
1673-0046(2012)4-0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