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鲁子
(南开大学 哲学院, 天津 300071)
想得清楚就讲得明白。
——杜夫海纳
美,为自己建起了一道高高的栅栏,她拒绝并阻挡世俗名利之徒轻易地进入;同时,美,又像一个深闺中的美人,她渴望并期待着她的白马王子的降临。
——朱鲁子
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其价值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它能够让圣人孔子“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让雕塑家帕潘德里欧获得爱情(他雕刻的女子“活了”成了他的妻子);打了十年漫长而惨烈的特洛伊战争是“值得的”(见过海伦的希腊老人们发出这样的慨叹:荷马笔下那场旷日持久而又惨烈的特洛伊战争,因海伦之故,而成为“值得”的)。这种“东西”是什么?人人都知道,它就是“美”。那么,“美”何以具有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魔力?谁能告诉我们原因呢?——有一门学问即关于美的学问——“美学”,应该也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美学”不成其为“美学”。
闲言少叙,让我们暂时抛开、绕过各种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美学理论,取一种人类学的角度,首先从“关于美的诞生的一个想象或猜想”开始说起吧。
人类个体的生物性特征表明,人来自自然,人是自然的有机构成部分,人与自然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美——人的美感,有其宇宙学、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基础或根据,它就诞生于亿万年前史前人类与自然生存竞争而又和谐共处的原始的质朴生活过程中。正是在这种与自然的交互作用(矛盾)过程中,在人身上,中国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的心理精神结构生成了。所谓“天人合一”,说的无非就是人与其对象世界的和谐、共振、共鸣,或一种合乎自然规律的动态平衡。
这种“天人合一”的心理精神结构一旦生成,它就作为一种无意识的生物性的能量、能力、本能,积淀、储存、传递下来,仿佛是天生的、神赋予的一般,即构成仿佛是来自于前世的相对稳定的“模型”或“图式”。严格说来,原始人类对现代人所谓的“美感”(来源于审美经验),因其理性和自觉性尚未觉醒而并没有自觉的意识,也就是说,他们尚无对美的自觉意识,这时候,美对于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是日常生活,他们就像小孩子一样自然地乐陶陶地生活着而并不自知,是为“百姓日用而不知”(《周易·系辞上传》)的大美。于是,才会有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知北游》)的睿智之论,也才会有康德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之说。——这是“美”的“有”的历史。
历史唯物主义(一种解释人类历史发展最有效、最能说服人的方法)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观念(功利性、理性)的产生即私有制和文明时代到来了(大量非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非常精彩,它一度占据了解释人类文明诞生的文化的中心,如各民族的丰富多彩的创世神话传说、大洪水的传说、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原罪说”,等等)。文明的一大特征就是对人的“天性”即文明人所谓的“动物性”的“压抑”或“破坏”(弗洛伊德)。这种人类天性的被压抑,就是人先天地从自然那里获得的敏锐感受性——快感体验,被文明、理性、功利性压抑和遮蔽甚至破坏了,它意味着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的关系亦即人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美感遭到破坏了,亦即人的先天的完整的美的“模型”或“图式”被打破了。文明时代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功利的、麻木的、冰凉的、人性匮乏的、理性算计的时代,它对我们生物性的人来说,是一个“灭顶之灾”,是“失乐园”,人类的一切痛苦和灾难都由此而生。自此以后,“斯芬克斯”女妖就进驻了每个人的心中,对人施展其“诱惑”与“恐吓”的魔法,使人类个体无不生活在极度的贪婪与恐惧中(“斯芬克斯”的真相是集“诱惑”与“恐吓”于一身的“现实社会”,它针对的是人的“贪婪”与“懦弱”(“恐惧”)的本性。不识破这一真相,所有的人都会被“斯芬克斯”“吃掉”)。[1]203-209被“贪婪”的欲望和深深的“恐惧”攫取的人,是不可能有审美能力的。安详而和谐的原始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这是“美”的丧失即“无”的历史。
但是,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是一种笼统的、总体的说法,其中,“文明”暂时退隐即蒙昧的“野蛮”偶尔也会出现(就像弗洛伊德在其“梦”的精神分析学说中所指出的,或者在醉酒和吸毒状态)。特别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某些特殊阶层的幸运的、得天独厚的个体的基本需要能够得以满足(人不再贪婪了),且其个人的精神发展达到较高程度之时(解除了精神恐惧),理性文明对人性的绝对控制和压抑就可能被暂时解除,这时,一种有别于单纯生理性的快感就会被某种与现实利害和功利无关的事物——美的事物(主要是自然事物)——激发、唤醒、点燃。这种被激发、唤醒、点燃的快感,就是人先天曾有过却在后天中丧失了的美感。这种美感一旦苏醒,就会使人体验到一种心理学所说的远高于吗啡等毒品的强烈的“高峰体验”,产生一种刻骨铭心的狂喜和惊讶,并被人深深地意识到。这就是美感的觉醒或复活,即美的失而复得。
人生最大的喜事幸事和快事就是失而复得(有丢失孩子又重新找回的父母最有发言权;或如俗语所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所有伟大的宗教和伟大的思想体系所描写和追求的人类最终的归宿(天国、极乐世界、共产主义等等),莫不如是。柏拉图美学思想中的“回忆说”,表面看起来非常神秘,其实,它所意指的无非就是这种美感的觉醒和失而复得,是那个柏拉图称之为“理念”的“模型”或“图式”重新复原了,是一种曾经有过的人与对象世界的动态平衡被重新建立了。美国美学史家门罗·比厄斯利在论述柏拉图的美学思想时说:“带领我们到达关于真正大美的知识的向导,本质上是带领我们回到一个我们已经忘却的家园。这是柏拉图(或者苏格拉底)关于回忆的学说。”[2]18柏拉图告诉我们:是“这个世界的美”,使我们回忆起“真正的美”(《斐德罗》篇249e)。这种人与对象世界的动态平衡的重新建立,毫无疑问具有一种亚里士多德美学意义上的“净化”和“治疗”功能——破碎的不平衡的心灵的修复(亚里士多德肯定艺术的功能,他说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些情绪得到净化”[3]19)。——这就是“美”的“复乐园”即“重生”的过程,“美”,又“有”了!
至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美,在历史上实际走过了一个从“有”到“无”再到“有”的失而复得的辩证过程。美的价值与它曾经失去息息相关。美的无与伦比的价值和摄人心魄使人刻骨铭心欲罢不能的无穷魔力皆源于此。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种建立在对美是一个失而复得的过程理解上的美学称之为“失而复得的美学”。
被美感动过的某些个体仿佛进入过天堂的人,就像马斯洛所说的那样,“他们再也不想回到现实中来了”,他们会久久地沉溺于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无比欢乐和美妙的体验中,尽情地回味、体味这种感觉,以至深深地陷入“迷狂”状态。可是,万事万物皆变的自然规律决定了他们的这种美妙的感觉只能是昙花一现的而不可能是永驻的。这对他们是万万不可接受的。于是,他们就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重建、再现这种美妙的情境。而这就是艺术诞生的契机。
经历了“踏破铁鞋无觅处”、“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寻寻觅觅,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无数个吟断万根青丝的不眠之夜,千百次魂牵梦萦的精雕细琢,终于有一天,毛虫化蝶,蝌蚪成蛙,“石墨”变成“金刚石”,此刻,他们已经进入了一种巧夺天工的“化境”,能够从容地将这种深深震撼自己的美妙感觉亦即“美感”用感性而非理性的形式充分地表达出来。艺术诞生了!他们就是艺术家!
“美”,在“艺术”上感性地显现出来了。在自己的“作品”面前,艺术家如醉如痴,旁若无人,唯我独尊,仿佛重新回到(“回忆”起)了曾经拥有的类似于童年的快乐幸福生活。他们会领悟到这样一个真谛:童年即故乡,故乡即童年。他们的这些“作品”,就成了带有无穷魔力(“神”、“理式”、“理念”)和最高价值的艺术品。艺术,将个别人的转瞬即逝的美感物化、固化了。能够用感性的形式将美感充分表达出来的人,就是艺术家。艺术,使美获得了永恒的生命。艺术,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发生了人生的质变即超越的一个客观标准。
事实上,美的艺术很早就出现了。现代考古发现了公元前1700年的克里特文明即米洛斯文明中的一些艺术品,更发现了大量的迈锡尼时代(公元前1300—公元前1200)的艺术品,荷马史诗描绘的主要就是这个时代的故事。从苏格拉底时代开始,希腊思想家们已经有对艺术和事物的美的思考了。美学的观念主要来自现实的艺术作品,所以鲍桑葵说“美的艺术史是作为具体现象的实际审美意识的历史。美学理论是对这一意识的哲学分析,而要对这一意识作哲学分析,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了解这一意识的历史”,这个历史不仅构成过去即考古学上的意义,还构成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里本身就具有价值的一个重要部分。[4]6这就是美对于人类现实生活的意义和价值。
将美感物化、固化、客观化的艺术具有普遍的“艺术感染力”,往往能够引发他人的共鸣,唤醒更多人的美感,使更多的人意识到与现实生活有着天壤之别的美的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心甘情愿地为了美而“献身”。艺术何以具有如此撼天动地、摄人心魄的魅力?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是美学诞生的契机。美学,诞生于对艺术之美的追问和思考。艺术,就成了美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思考、思想的对象,从这一对象身上,美学家发现了“美”——所有艺术所具有的“共相”——柏拉图的“大美”。毫无疑问,柏拉图没有欺骗我们:这“大美”,能且只能是美学家(思想家、哲学家)的思想的对象而非普通人感官的对象。美学家的使命,就是引领众人认识这个“大美”。如此说来,艺术,就构成了美学的边界。当然,某些自然事物,同样能够引发人的快乐和幸福,具有震撼人心的魅力,这类自然事物,同样成为美学家思考的对象——所谓“自然美”就是这样诞生的。事实是,自然美先于艺术美,艺术家先于美学家,自然美和艺术先于美学。
美学家、思想家的第一个美学问题是古希腊的柏拉图之问:“美”(“美本身”)是什么?柏拉图告诉我们“美是理念”。——“美学”的历史开始了。
“美”是什么?有了问,就必然有答。于是,五花八门的答案就出现了,它们构成了整个西方的亦即人类的美学史的内容(鲍桑葵在其《美学史》中认为,其他民族没有真正的美学史;黑格尔连其他民族的哲学史都否认。我们虽然不认同这种观点,但从严格学术的意义上,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们的意见)。在这种意义上,说美学就是美学史,是无可非议的。
最早的美学家们天然地、天真地认为“美”存在于对象——自然和艺术品身上,于是,他们自然地要从对象——审美对象即自然和艺术上寻找美、探讨美。美在客观对象即审美对象或审美客体(客体一般属于认识论范畴,对象的使用范围则要广泛得多。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客体与主体相对立,指独立于意识之外的某种自在之物,对象则指在意识活动中与意识行为相对的意识相关项,审美客体主要属于认识论哲学范畴,它与审美主体一道构成美学领域中的认识论模式。现代西方美学一般选择使用审美对象这个范畴而避免使用审美客体范畴,主要在于力图打破美学理论中的认识论模式,在存在论和价值论等理论视野中来探究各种审美现象。为了与美学界通常习惯的用法相协调,我们在行文中也使用“审美对象”范畴而不用“审美客体”范畴)上的观念,从整个人类美学史的角度来说,它是人类早期美学——整个古希腊美学的普遍共性。有人把古希腊美学称为“客观论美学”或“宇宙论美学”即基于此。
但整个古希腊美学又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考诸美学史可知,古希腊美学是全部人类美学珍珠项链上自成体系的一串璀璨的珍珠:苏格拉底之前的自然哲学家们,他们的视野是广袤的自然宇宙,对他们来说,美在客观对象——审美对象(自然宇宙的自然美、人工创作的艺术美)自不待言,他们往往把美理解为审美对象的外在形式特征,如著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美学就把美理解为审美对象数量上的“和谐”。但众所周知,经过了智者派和苏格拉底对“人”的追问和反思之后,“美”,就被从不言而喻的对象——审美对象(一枝花、一匹母马、一位少女等等)上剥离出来了。因为大量的经验告诉人们,自然或艺术的“美”与其欣赏者——主体是不可分割的(中国先秦思想家、美学家们也普遍意识到了这一点。如庄子《齐物论》关于“毛啬丽姬”的思想:“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辨?”)。因此,在认识美之前,人不能不首先对自己的能力做出康德式的“何以可能”的追问,亦即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这就表明,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古希腊美学家们的视野内敛到了主体自身——审美主体。
当然,片面地研究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的古希腊早期和中期美学,不可能给出“美”的科学解答。古希腊美学最后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完成的。柏拉图的“美是理念”的著名命题,是整个古希腊美学的最高成就;柏拉图客观化的“理念”,既超越了早期自然哲学家(美学家)专注于“审美对象”的感性直观性,又辩证地扬弃了苏格拉底“审美主体”美学的犹豫和怀疑(“美是难的”),辩证地回归了“审美对象”——“美本身”或“大美”(但它却成为了“思想”的而非“感官”的对象)。此外,亚里士多德著名的《诗学》对“悲剧”理论的专门而深刻的研究,对艺术高于现实(诗比历史更真实)的充分肯定,则标志着美学研究走向专门化和具体化,《诗学》被人们称为美学史上第一部最重要的文艺理论著作。这样,自我完成的古希腊美学,就历史地构成了整个人类美学珍珠项链的第一环——“审美对象”阶段美学(所谓“客观论美学”或“宇宙论美学”)。
而整个人类美学的第二环——“审美主体”阶段的美学,是由两千年后的德国古典美学即康德美学和黑格尔美学以及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包括几乎所有现代美学)共同完成的(后面我们将具体论述之)。康德以其著名的《判断力批判》所提出的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特别是第一契机——非功利性的快感,在理论上完成了“为审美主体立法”的工作(“非功利性”等条件成了“审美主体”与“非审美主体”的分界线、分水岭)。康德美学是苏格拉底美学的直接复归或具体化。但从康德美学所用词语来看,它是在同一种含义上使用“美”和“美的东西”概念的(具体参见《纯粹美学》第二章康德美学)。黑格尔以其“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国内有些美学研究者把这句话换成“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并认为这是马克思的美学观点。笔者认为,这是不妥当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对象世界无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著名命题,给柏拉图“美是理念”的经典美学思想作了注脚——“理念”不再是“思想”的对象了,而再次成为了“感官”的对象,或说是把柏拉图美学的抽象性提升到了具体的高度,从而完成了“为审美对象立法”的工作(“审美对象”是“理念”与具体艺术“形式”的辩证统一。根据“理念”与艺术“形式”统一的程度,不仅可以判断“审美对象”——艺术的高低程度即不同的艺术类型,还可以把脱离“理念”的事物直接排除于“审美对象”之外)。因此,黑格尔美学是柏拉图美学的复归或具体化。康德美学和黑格尔美学,都达成了各自的具体化,但又各有各的漏洞,且由于它们互不以对方为中介,因而又都是抽象的。辩证的美学必须克服和超越康德美学和黑格尔美学的这种抽象性。而这,却要等到现代美学——尤其是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的诞生。可以说,几乎所有现代美学与德国古典美学同处于人类美学的“审美主体”美学阶段。但无疑地,现代美学,特别是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当处于这“审美主体”美学的最后一环——第三环即“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辩证统一”美学阶段。
以上就是迄今人类美学的大概逻辑。我们可以对美学史上美学家们关于“美”的思想作如下大致的概括:
(1)前苏格拉底美学家:美,与“美的东西”没有区别,因而“美”是感官的对象。
(2)苏格拉底:美,不是“美的东西”,“美是难的”(对美“无知”)。
(3)柏拉图:美,是超越现实的绝对“理念”,故不是感官的对象而是思想的对象。
(4)康德:美,犹如“物自体”,我们——一般的(功利)主体,是无法企及的,它是那些超越了现实功利利害关系的束缚即升华到非理性(非概念)境界的主体(亦即想象力和理解力和谐的纯粹审美主体)的对象。
(5)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是美的载体),故“美”是感官和思想的对象。
(6)杜夫海纳:美,存在于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深度交流中。艺术作品只有在与作为“见证人”或“公众”的主体(亦即纯粹审美主体)的深度融合状态下才成为审美对象。
至此,整个人类美学发展的脉络一目了然:古希腊美学,处于“审美对象”阶段,我们称之为“审美对象”美学;德国古典美学和包括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在内的几乎所有现代美学,处于“审美主体”阶段,我们称之为“审美主体”美学;而杜夫海纳所提出的“纯粹美学”,则应该属于“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辩证统一”阶段,我们称之为“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辩证统一”美学。
[1]朱鲁子.现代人生哲学:人的宣言——人,要认识你自己[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2]门罗·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M].高建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亚里士多德.诗学[M].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4]鲍桑葵.美学史[M].张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