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进
(淮安市统计局,江苏 淮安 223002)
基本单位作为国民经济的构成细胞,既是经济管理的基本单位,也是统计调查的基本单位。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建设是一项基础的统计工作,是各项统计调查的字典库和抽样框。随着在地统计的深入实施,统计的职能管理模式逐渐由“条块结合”调整为“以块为主”。县级统计部门作为我国统计系统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也日益显现,作为一名名录库工作人员,笔者深深感受到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性,但现实工作中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创新管理工作做一探讨。
基本单位名录库区别于经济普查数据库、部门行政登记数据库以及各种统计调查数据库,它是专门管理各种单位信息的独立数据库,是政府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库和管理工具,是交换单位信息的基础平台,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在《“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四大工程”是推动“十二五”统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工作作为“四大工程”建设之首来抓,其重要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统计贡献份额的重要保障。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库建设是以基本单位清查和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形成的。从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报起,全面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试行工作,并初步建成一套科学、可行的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到目前为止,基本实现全省一库,成为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和系统运行安全的“活库”,为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打造了良好的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开展统计调查的前提。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各项统计工作的基础,它反映了全社会各类单位的总体情况。在经济普查过程中,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表实施范围的基础,是确保普查登记完整性、准确性的前提。在各项抽样调查中,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抽选样本和推算总体的“样本框”作用。同时,它又是界定各项专业年(定)报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字典库”,是各专业及时掌握企业单位发展变化的信息源。可以说,没有基本单位名录库,各类统计调查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基础。基本单位名录库承载某个辖区内全部单位的类型、规模以及行业、地区分布等信息,方便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基本单位的第一手资料,为调整地区产业结构、盘活经济存量、优化增量布局等各项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统计、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则能通过共享名录库资源,掌握本部门审批、登记或管理单位的变动规律及发展状况,有利于在复杂社会环境下加强对单位注册登记审批的统一管理,为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监管服务。
3.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服务社会的平台。当前,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信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是依法统计结果,是政府行为的产物,其可信度远远高于其他单位所提供的信息。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机关、商业网点、学校、各类服务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及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为投资者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作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安家择业和消费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平台。
4.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开展GDP核算的依据。准确、完整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改进GDP核算方式,提高核算精度的重要基础资料。首先,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完善GDP下算一级的基础资料。按照基本单位的在地和属地原则,根据库中单位基本信息,可以准确、合理地界各地区统计调查单位的数量与范围。其次,名录库是科学、有效地审核和确认各县(区)GDP数据的基础资料。可以从与名录库资料的对比中,判断每个地区各行业核算范围是否准确,该地区统计起报单位数与名录库中相应数是否一致,并将该行业增加值核算与名录库中相关经济指标汇总数进行对照,可以审核县(区)GDP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使得GDP核算下算一级更客观、公正。再次,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为核算新兴产业增加值提供可靠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结构多元化现象逐渐显现。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可以正确反映新兴产业经济活动发展的规模和结构,有效地审核和确认行业增加值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目前,随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和完善,为统计改革和统计调查的有力、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实工作中,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基本单位难准确。一方面是新增单位难以登记准确。现行工商部门登记政策比较宽松,这虽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对名录库建设却是一个难点,就目前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来看,因联系电话与单位地址变化频繁而难以联系,造成新增单位难以准确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另一方面是注销、变更单位难以把握。目前,企业注销、单位变更情况主要依靠工商和税务部门提供,企业必须主动去工商部门进行注销和变更登记,我们才能准确掌握企业的变动资料。而工商部门只管企业的注册登记,若企业不主动到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工商部门也无从掌握注销企业的情况,这就造成已注销多年的单位在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中仍然存在。
2.单位代码难统一。首先,部门间代码标准不统一。单位代码的唯一性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生命,要实现多部门资料互换与共享,必须实现单位代码的唯一性,这既是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而现实工作中工商、编办、民政使用的是注册登记代码,税务部门使用的是登记代码,技术监督部门与政府统计部门使用的是法人代码,这些代码之间存在着非统一性。其次,单位代码管理不严格。统计制度规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法人单位代码是由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赋予法人单位的唯一代码。但是在新增企业的实际成立过程中,往往是先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然后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单位代码。而有些企业,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完成,就省略了法人单位代码办理的程序,因此,在实际统计过程中,新增企业往往只有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登记代码,没有技术监督部门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而技术监督部门也不督促这些企业去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当统计部门让企业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企业统计就说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没要求去办证,且统计部门的各项专业报表每个月都能及时按要求上报,不愿意去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鉴于这种情况,当地统计部门只能用临时代码来替代。
3.名录质量难保证。一是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影响及时更新。应用信息网络管理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现实工作中,由于编办、工商、民政、税务、质检、统计等部门信息体系不兼容、信息指标不统一,无法实现信息资料的共享,大量重复的劳动及部门间难以实现无间沟通,给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统一影响名录库准确性。每年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总是在各专业半年报和年报完成后进行维护和更新,与专业报表的上报时间相差近2-3个月,没有真正为各专业字典库的维护更新起到服务的作用。造成同一个企业的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属性指标出现基本单位名录库与相关专业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名录库中出现了大量的临时代码,即使部分临时代码单位新申请了单位代码,往往也很难及时更新,造成名录库中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4.管理责任难落实。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由统计部门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共同负责的,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客观原因,单位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工作,实际上成了统计部门一家的事,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不会主动地提供必要的数据,只是根据统计部门的需求提供,给名录库更新维护带来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各部门资料信息不完整,如:没有电话号码或电话号码错误,地址不正确等,造成基本单位信息维护人员无法查找、核对。另一方面,统计部门人手力量不足,加之对面广量大又及时变动的单位变化情况不能全面掌握等原因,只是被动地在下乡或者检查过程中,将了解到的单位变动情况提供给有关人员,再经名录库维护管理人员核准核实后,方可对名录库进行调查补充,影响了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重在基层、难在县区。“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县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这一基础工作做得坚实牢固,“四大工程”乃至统计改革才能得以有效进行。针对当前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夯实管理基础是提升县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1.依法管理,强化责任。一是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制定部门条例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统计单位登记的相应法律法规,对统计单位登记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二是通过法律条文形式,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中的职责、信息交换的流程和要求,确保部门间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做好名录库的管理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统计部门在法人单位代码管理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法人单位统一代码管理标准,避免目前部门对单位代码各自为政,互不相容的尴尬被动局面。四是要强化督查推进。工商、税务、质检、统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及时进行法人信息的变更登记,确保单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健全网络,夯实基础。一是要充分认识统计单位登记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落实经费,加强力量,确保统计单位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将名录库节点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由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工作进行在地管理。实践证明“名录库节点延伸工作”有助于明确统计工作职责,提高效率。三是加快统计网络延伸进程。统计网络信息工程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在改善县级网络基础条件的同时,还应将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延伸到镇街,并逐步延伸到村、社区。
3.上下联动,规范统一。重点做好市、县(区)两级部门和各城区间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一是完善市县部门间的网络联动机制。重点做好单位登记信息交流的书面化、网络化、规范化,提高效率,明确职责。二是改进市县专业间联动机制。加强专业间的互动联系,各专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起名录库维护建设的互动机制,使名录库单位与专业年报字典库信息能够有效衔接。三是认真研究名录库管理系统与联网直报系统的对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的维护更新与专业统计同步。研究制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保证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数据在企业一套表实施前后的一致性和匹配性,同时指导企业逐步建立电子台账,规范联网直报操作程序。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一是加强名录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把工商库、质监库、税务库有效地整合起来,以保证各职能部门资料信息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交换的统一性,将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数据按统一标准组织管理,进行更新、维护和共享,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运行与更新始终处于一次性、同步性、一致性之中,确保名录库维护工作有计划、按标准、高质量的有序推进。二是完善部门间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对各部门的单位新增、变动情况等进行通报。发现部门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沟通解决。同时编制单位登记公报,公布各部门的单位登记情况。三是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单位登记主管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单位登记的宣传工作。如企业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时,应提醒告知企业及时办理统计单位登记。
5.及时更新,保证质量。由于名录库目前实行年报、半年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每年的2月和8月提供数据,间隔时间太长,资料提供的信息滞后,不能真正使名录库及时更新。因此,要打破名录库年报、半年报的限制,可以实行季报、甚至月报制度。除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外,政府应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推行统计与各部门共同负责基本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部门资料定期交换制度。可以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登记统计窗口,同各部门共同对基本单位的新增、变更、注销实行统一认证,及时掌握变动信息,真正实现名录库资料月月更新,日日更新,随时更新。这样才能满足它的动态规律,使基本单位名录库从资料不全、信息滞后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变成一个真正的“活库”。
说明:
①基本单位名录库:包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识别信息、属性信息、数据信息等。根据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目前名录库的主要指标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主要业务活动、行业类别、登记批准机关、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开业时间、营业状态、机构类型、从业人员、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等。
②基本单位: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来源和载体。基本单位的总体状况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特点。
[1]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79号.
[2]叶水寒,胡永芳,黄洪琳.对我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的研究.统计研究,2005,(1).
[3]周屹,吕娜.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建设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