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玉国 尹梓贻
根据锁骨的解剖特点呈S型,将锁骨分为远段(AB)骨折,中段(BC)骨折,近段(CD)骨折。我院自2005年以来应用骨圆针钢丝治疗不同部位的锁骨骨折,疗效满意。报告如下。
200 5年1月至2011年12月,共收治锁骨骨折154例,男98例,女56例,年龄10~75岁,平均年龄34.5岁,远段(AB)骨折29例,占18.8%;中段(BC)骨折 117例,占76%;近段(CD)骨折8例,占5.2%;闭合性骨折153例,开放性骨折1例;新鲜骨折147例,陈旧性骨折7例;骨折类型:横断31例,斜行45例,粉碎性78例;左侧94例,右侧60例;用钢丝捆绑92例。
仰卧位,患侧肩胛骨内侧用一楔形垫垫高30°,颈丛麻醉或局麻,以骨折处为中心沿锁骨走行作3~6 cm切口,骨膜下剥离显露骨折断端,靠近喙锁韧带止点的要从后外侧剥离,中段(BC)骨折:用一枚骨圆针先从近端打出,复位后再打入远端,以刚穿出皮质为准,将骨圆针靠近皮肤咬断,留于皮下;远段(AB)骨折:骨圆针从远端的肩峰前打出,复位后再打入近端,将针尾折弯留于肩峰前皮下;近段(CD)骨折:从近段锁骨前出针,打入近端后,将针尾折弯留于皮下;粉碎性骨折应把大的骨折块用钢丝捆绑固定,力求达到解剖复位。冲洗缝合,置引流条一根,并于24~48 h拔除,争取皮内缝合或近似美容缝合。
本组病例术后摄X线片,骨折解剖复位达96.2%,术后随访10~18个月,平均13.2个月。骨圆针、钢丝在3~6个月拔除,骨折在3个月以后都有骨小梁通过,有3例肩后皮肤穿通,局部炎症反应,无感染,4例骨圆针松动。按照连学金等锁骨骨折疗效判断标准,本组154例,优136例(88.3%),良17例(10.4%),差2例(1.3%),优良率98.7%。
4.1 锁骨的解剖特点 锁骨呈S状两个弯曲,内侧部约占全长的3/4~2/3,凸向前侧,外侧部扁平,约占全长的1/4~1/3,凸向后侧,外侧弯曲顶点有喙锁韧带附着,手术剥离骨膜时应注意保护。两个弯曲的交界处为薄弱点,易发生骨折中1/3与外1/3交界处恰似锁骨从棱柱状变成扁平状处,通过上肢或肩部的传导暴力在弯曲处产生一剪切力,因此,但绝大多数锁骨骨折发生在中段弯曲处,约占75% ~80%,本组76%。
4.2 固定的选择
4.2.1 进出针方向的选择 锁骨有两个弯曲的解剖特点,决定了不同部位的骨折要选用不同的进出针方向,远段锁骨(AB)呈向前、向外走行,它无喙锁韧带的牵拉,易提起,从远端(B)进针,肩峰前(A)出针,针尾留于肩峰前皮下;同样,中段锁骨(BC)呈向外、向后走行,从近段锁骨前(C)出针,针尾留于近端皮下,近端(CD)骨折与中段一样,将针尾留于远端皮下(C)。我们发现如果将针尾留于肩关节后方,反复摩擦易刺破皮肤,造成针道感染或骨圆针滑出,多数病例将影响肩关节和肩胛骨的运动。不同部位的均将针尾留于锁骨前,不但克服了以上的缺点,避免了肩周炎的发生,而且骨折愈合后易拔针。
4.2.2 钢丝的应用 锁骨骨折一般多呈粉碎性骨折,单一应用骨圆针固定效果不稳定,需要用钢丝捆绑碎骨块,如果骨折能对顶复位且无缺损的可先穿骨圆针固定,再用穿好的钢丝固定碎骨块;如果不能对顶,并且碎骨块较多,可先穿钢丝分别捆绑远近端的骨折块,变粉碎性骨折为两段骨折,再穿骨圆针固定,反之,骨折很难解剖复位,甚至位置很差,影响愈合。对碎骨块穿钢丝时要尽量保留较多的软组织,避免为好穿钢丝和复位,过多的剥离骨膜及软组织,影响骨块的血供,减缓愈合。
4.3 术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对锁骨高能量损伤或骨折端挫伤皮肤严重,潜行剥脱者,尽管皮肤看似完整,但存在潜在的干性坏死、感染、内固定物外露等可能。我们认为,肩前上方皮肤松弛,切除挫伤明显、失活无血运的皮肤后,伤口两侧潜行游离,闭合伤口容易,无皮缘坏死发生。②骨折显露时仅剥离远折端骨膜1~2 cm不剥离近折端骨膜及碎骨块骨膜。尽量将碎骨块置原位,穿钢丝时要贴皮质固定,以防损伤锁骨下血管、神经、胸膜等重要组织结构。
4.4 术后注意事项 术后三角巾悬吊3周左右固定,术后2 d开始握拳活动,2周开始肘关节的屈伸活动,3周开始锻炼上肢及肩关节,使骨折端有一个自动加压的作用,形成微动慢性刺激,促进骨折的愈合,这比较符合生物力学的原理[1],随访过程中未发现一例骨折不愈合者。术后拔针时间要在3个月以后比较适宜,此时骨折一般愈合牢固。2个月以内拔针易造成骨折再次移位。
目前,治疗锁骨骨折的方法很多,用骨圆针钢丝治疗锁骨骨折,简单、安全、有效、创伤小、肩部遗留瘢痕少,患者花费少,适合于各级医院推广应用。不同部位的骨折采用不同的进出针方向,使针尾均留于锁骨前面,避免了术后针尾对肩关节的刺激,可以早期进行功能锻炼,有效预防肩周炎的发生。
[1]胥少汀,葛宝丰,徐印坎.实用骨科学.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