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涛 宿文革
一般资料 2009年5月收治的投毒所致急性铊中毒分析报告如下。104例中毒者中,女37例,男67例,年龄2~72岁。其中1人在我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患者死亡,60人在我院职业病科住院治疗,均治愈或好转出院。
将在我院住院病例61人(男38例,女23例)分两组:其中第一组1例为先后2次中毒,最终死亡;第二组60例为1次集体进食引起中毒,病情均较轻。
第一组病例1,男56岁,主因“四肢末端疼痛、麻木、无力10 d”于2009年5月8日入院。急性病容,神志恍惚,由家属搀扶。查体:体温36.8℃,脉搏80次/min,呼吸17次/min,血压160/100 mm Hg,双瞳孔对光反应存在,可见眼颤,右眼外展,上、下视受限,左眼上视受限,双手及颜面可见散在色素沉着,双肺及心脏均未查及异常,四肢肌力V级,肌张力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双侧跟膝胫反射欠稳准。入院诊断为“1中毒性周围神经炎2中毒性脑病。患者与妻子、孙子(2岁)于2009年4月27日共进饮食后出现症状,其妻已于5月6日在外院死亡,孙子有轻微脱发表现。
第二组病例2为群体发病,在2009年5月7日为上例患者妻子办丧事时,集体在患者家共聚午餐后逐渐发病,因上一患者病因确诊后,由地方政府组织集体就诊,其中有60例在我院职业病科住院治疗。主要表现为头皮痛(3人)、口唇麻木、头晕、恶心、腹痛(2人)、腹泻(4人)、肢体麻木(11人)、四肢乏力(11人)、下肢疼痛(部位不一)10人、束样脱发(2人)、足底局部皮肤过度角化(3人)等,无明显症状者30人。
第1组患者入院第2天因肌痛加重、神志恍惚加重,高度怀疑重金属中毒,请职业病科会诊高度怀疑铊中毒,同天请上级医院会诊高度怀疑铊中毒,并抽血送北京(解放军307医院)检验。给予相对特效解毒剂(还原性谷胱甘肽、二巯基丙璜酸钠)、钾剂、抗感染药物(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营养神经(维生素B1、奥拉西坦、二丁酰环磷腺苷)等综合治疗,患者很快逐渐出现发热、四肢麻木疼痛加重、嗜睡、昏迷、呼吸衰竭,入院第4天死亡。
第二组患者大部分既往体健,有少数老人患有1~2级高血压,经化验血铊、尿铊(解放军307医院检验),确诊轻度铊中毒15人(血铊6~66 ng/ml,尿铊61~850 ng/ml)。铊接触(+)17人(血铊0.9~13 ng/ml,尿铊11~181 ng/ml)。铊接触(++)4 人(血铊 3.5 ~9 ng/ml,尿铊 40 ~100 ng/ml,)。铊中毒观察对象16人(血铊0.3~25.1 ng/ml,尿铊23~178 ng/ml)。排除铊中毒10人。根据血铊、尿铊指标,轻度铊中毒给予普鲁士蓝15 g、20%甘露醇250 ml,4次/d口服,铊接触、铊中毒观察对象给予普鲁士蓝6 g、20%甘露醇250 ml,4次/d口服,同时均给予补液、补钾(成年人40 ml/d)、能量合剂(包括B族维生素)、还原性谷胱甘肽。部分患者给予对症处理(如降压)。
第一组患者治疗无效死亡,为重度急性铊中毒患者。
第二组患者经治疗,住院日(4~15 d),症征均消失或减轻,治愈或好转出院(部分患者因经济原因出院,带药普鲁士蓝、20%甘露醇)。轻度铊中毒、铊接触、铊中毒观察对象治疗前、中、后血尿铊测定值明显减少,大都降至正常范围内。
以前铊中毒事件比较罕见,并且铊中毒比较隐匿,不容易发现,其症状容易与其他神经、消化系统疾病混淆,从而导致临床医生不能及时、准确的诊断,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近年来铊中毒临床报道逐渐增多,但对不能提供铊相关接触史的患者,诊断常费尽周折,以至病程延长,遗留较严重的后遗症,死亡率高。
对待铊中毒患者,重要的是尽早明确诊断,尽快促进铊的排泄;积极保护脑、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对症治疗神经精神症状。多数患者可以得以康复,部分患者可遗留部分神经系统受损体征,少数患者由于急性中毒剂量过大,可在短期内死亡。我国目前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中无尿铊或血铊的量化标准,且无未成年人急性铊中毒的诊断标准,本文多例停止治疗时不适症状和体征已消失,但血、尿铊仍有微量,要降低到什么范围亦无参照标准,我们在临床诊治中感到有必要将我国目前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更细化;为今后诊治铊中毒提供可靠依据。
[1]黄觉斌,魏镜,李舜伟,等.铊中毒五例临床分析.中华医学杂志,1998,86(7):6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