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规律略论

2012-08-15 00:43杨道麟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教者规律文学

杨道麟

(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湖北武汉430079)

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规律是指导语文教育活动的根本,是解决语文教育问题的法宝,是关乎语文教育效率的最高法则,它是语文教育本身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语文教育规律表明的是语文教育活动的客观必然,具有一元性,它遵循的是语文教育事实的客观尺度,因而必须服从真理一元性的原则。语文教育规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要解决语文教育“是什么”的问题,也即语文教育规律是内在于语文(语言、文章、文学)[1]活动的,这就说明它不但有别于自然运动的规律,而且有别于非语文的社会运动规律。语文教育要塑造“求真”、“向善”、“崇美”[2]的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3],并有效进入“人的发展和完整性建构”[4]的全新境域,就必须而且应当注重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规律的研究。

一、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

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既是语文学科的应需品质,又是语文学科的本色追求,还是语文学科的“三育”向往。语文教育本身属于社会现象,按照“美在和谐”的原则,当然要保证它与整个社会活动的和谐。它作为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塑造受教者的“求真”、“向善”、“崇美”的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的客观的规律性活动,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并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若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则不能实现其最终目的。

1.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应需品质。我们知道,所有学科教育都要服务社会的发展并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只是适应的内容和方法有所不同罢了。语文学科教育的适应是“全面适应”而不是“片面适应”,即反映在语文教育的目标培养上,首要的是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既成为“求真”的人又成为“向善”的人还成为“崇美”的人,而不是片面适应其中某一方面的要求;这种适应是“积极适应”而不是“消极适应”,即反映在语文教育的价值取向上,不仅是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当前和近期的要求,而且还要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适应社会发展的长远要求,它既在于指向过去,又在于指向现在,更在于指向未来;这种适应是“主动适应”而不是“被动适应”,即反映在语文教育的发展动力上,不仅是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也是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适应语文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既在于受教者的发展的顺序性,又在于受教者的发展的阶段性,从而循序渐进地促进他们的发展;这种适应是“协同适应”而不是“划一适应”,即反映在语文教育的对象指向上,不但要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的一般共通性,而且要使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它既在于受教者的发展的稳定性,又在于受教者的发展的可变性,从而因材施教地发掘他们的潜力。一句话,语文教育的施教者使受教者适应社会发展规律的旨趣是为了解决他们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怎样学会面对并适应现实的社会环境,且能尽快地融入其中,只有适应现实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好地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发展、立足。

2.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本色追求。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必须摈弃那种忽视受教者读、写、听、说能力训练的想法和做法,还其本来就具有的“色彩”、“颜色”和“味道”。“本色”是针对“彩色”而言的。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的语文教育,也面临着阵阵“流行风”的挑战,如五颜六色的教育内容、花里胡哨的教育形式、华而不实的教育泡沫等即是。对于在流行的“时尚”与传统的继承上信息不太对称而言,施教者应当引导受教者在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的交叉口上,正确地寻找语文教育的适宜坐标,更多地关注语文教育的本色本香。要知道“一时流行”往往只能“流行一时”,我们施教者只有逐渐深入地挖掘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所蕴涵的“真”(智育)、“善”(德育)、“美”(美育)的因素,并将受教者的智能水平的提高、人文精神的弘扬和审美境界的追求[5]等作为本色,才能使语文教育永葆青春,并进而获得科学的发展。有鉴于此,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既要适应受教者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并循序渐进地促进受教者身心的发展;又要适应受教者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并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受教者,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上应有所不同;还要适应受教者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并做到因材施教。这就要求我们施教者应该根据遗传学、生态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原理,使受教者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及个别差异性等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使他们都能迅速并切实地得到提高。应该指出的是:语文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并不等于迁就受教者身心发展的现有水平,而是从受教者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善于向他们提出经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达到的要求,以期不断地提高他们身心发展的水平,并进一步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怎样适应”人类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问题,从而报效并服务于人类社会。

3.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三育”向往。语文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要立足于高速高效的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它有两大基本表现:一是语文教育要尽可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语文教育自身的发展要尽可能地适应社会。从世界各国语文教育的表现来看,大都不约而同地以社会的高速高效为总特征。社会高速高效的发展不仅在不断地改变着社会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面貌,而且也在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等。学界周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信息交流、经济体系等都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社会高速高效发展的总体背景必然带来语文教育的高速高效的发展。这是因为社会若想实现高速高效发展目标首先要实现人才的高速高效的发展,而人才高速高效的发展则必须通过高速高效的语文教育去完成。尤其是进入21世纪,世界众多国家在这场社会高速高效的发展中,更是把实现语文教育高速高效的发展看成是实现社会高速高效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前提予以格外关注。在中国,语文教育虽被各种非理性的势力裹挟着蹒跚跛行,尤其是随着后现代主义等解构性思潮的喧嚣以及泛人文主义思潮的勃兴,致使它不仅失去了追求“诗意性”、“和谐性”、“生态性”等的热诚,反而以回避“诗意性”、“和谐性”、“生态性”等探索为荣,因而频现无序的漩涡,甚至失去了反思的愿望和能力,但是它的高速高效的发展一直是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素质的提高有其循序渐进的养成规律,不能像自然科技那样突飞猛进,然而超越现有的语文教育的慢速低效并继而获得高速高效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二、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

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既是语文学科的本质规定,也是语文学科的目标要求,还是语文学科的时代使然。语文教育承担着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尊重、展示、崇尚受教者的个性的重任,它作为塑造“求真”、“向善”、“崇美”的创造性人才和“健全的人格”的客观规律性活动,只能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并受到个性塑造规律的制约,若违背个性塑造的规律则不能实现其最终目的。

1.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本质规定。语文教育理论界关于语文学科本质的讨论,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是为了塑造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既要让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求真”即学习知识、训练技能、拓展智力,以促使其探索品质的养成;又要让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向善”即净化思想、陶冶情操、涵养德性,以促使其道德意识的觉醒;还要让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崇美”即增强审美意识、领略审美因素、提高审美能力,以促使其自由心灵的建构。这既是语文教育的理智追求,也是语文教育的至高境界。因此,在语文教育中,我们施教者要针对那种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要么过分强调“真”(智育)并加以片面化,要么过分强调“善”(德育)并加以绝对化,要么过分强调“美”(美育)并加以极端化等弊端,力求做到“真”、“善”、“美”三者的有机融合,以期塑造受教者的独特个性。注重受教者的个性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要求,是语文教育改革的必然结果。在具体的语文教育中,施教者要学会尊重受教者的个性精神和个人价值观的多样化,要灵活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关注受教者的差异,开发受教者的潜能,只有这样,才能把语文教育的本质功能发挥出来。只要回顾语文教育的历程就不难发现:我们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并没有引导受教者很好地发挥它应该起到的作用,原因是语文教育被严重的功利化倾向扭曲了,于是在阅读能力训练中往往把充满深刻思想和丰富情感的生动活泼的文本即课文(文章作品、文学作品)放在既定的模式之中,用现成的标签给复杂多变的人物分类;在写作能力训练中从命题到立意,政治倾向较强,一定程序上致使受教者的习作缺乏个性,缺少创新,缺失朝气。这样,语文教育便丢弃了它内在的天然的魅力,本来是生动活泼、妙趣横生的语文学习变成了受教者的一项枯燥乏味的劳动,他们习惯于用简单生硬的方式看待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甚至周围的世界,这一切是极不符合受教者的鲜明个性的塑造规律的。

2.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目标要求。语文教育不仅是一种特殊的“语文人才”的生产,而且是一种特殊的“语文人才”的创造。语文教育的目标就在于将受教者的自然属性根据社会的需要,逐渐改变成具有社会属性的过程,因而要求施教者在语文教育中必须找准塑造受教者个性的切入点,使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的智能教育、人文教育与审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语文教育的各个环节。在语文教育中,施教者应善于营造民主、平等、宽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和愉快而有秩序的学习环境,还给受教者自由的空间,尊重受教者鲜明的个性,让受教者的“语文个性”得以充分彰显。语文课程改革以来,广大施教者努力在语文教育中张扬受教者的个性,尊重受教者的独特体验,这是一个较大的进步。但在语文教育实践中,施教者张扬受教者个性的策略总感到有些不尽人意,突出地表现在不明个性的良莠之分,纵容受教者的不良个性;不明“语文个性”与“非语文个性”的区别,包揽“非语文个性”的培养,未能有效发挥受教者良好的“语文个性”。某些施教者在语文教育中引导受教者积极发表自己的想法是好的,然而鼓励他们“大胆地说”、“不假思索地说”、“无根据地说”、“任意地说”、“编造着说”、“不负责任地说”等做法,这对于正处在懵懂时期的受教者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自然纵容了受教者的不良个性,与语文教育目标所要求的“形成良好的个性”是有矛盾的。因此,我们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培养受教者的个性,应该是健康的、积极的个性,应该是体现优秀的文化传统、高尚的道德规范、先进的思想导向、科学的思维方式、文明的生活习惯的个性。

3.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时代使然。语文教育符合个性塑造的规律,归根到底就是要赶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办出具有特色鲜明的“真善美融合”[6]的语文教育。当今社会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这就要求我们施教者必须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引导受教者放眼看世界,牢牢把握住社会发展的潮流,学习和借鉴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同时,也要深深地懂得中国,结合中国的实际和国情,推进语文教育改革、优化语文教育结构、更新语文教育内容、改进语文教育方式。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重要学科,理应担负信息化、全球化、个性化的现代社会所赋予的艰巨使命:信息化社会要求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必须教会受教者学会学习,提高搜索信息、筛选信息、传播信息等处理信息的能力;全球化社会要求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必须培养受教者开放的心态,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与积极进取的竞争意识;个性化社会要求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必须张扬受教者的个性,发展受教者的个性,尊重受教者的个别差异和个性化的学习方式。蔡元培曾坦言:“……知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7]语文教育是培养与发展受教者个性的重要途径和可靠摇篮。当今时代日新月异,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施教者只有在语文教育中密切关注受教者随时迸发出来的个性思维火花,注意观察受教者带有个性色彩的接收、传递、巩固、创造等思维性行为,并迅速作出判断,且充分加以肯定,才能使受教者的创新思维始终处于活跃状态,从而使他们的个性永葆鲜明的特色,以促进他们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

三、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

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既是语文学科的自身需要,也是语文学科的本义彰显,还是语文学科的本位回归。语文教育是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引导受教者依照逻辑行事的重要途径,应以语文教育活动的理解方式来诠释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是不同于自然规律的最基本的方法论原则的。它作为塑造“求真”、“向善”、“崇美”的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的客观规律性活动,只能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并受到逻辑行事规律的制约,若违背逻辑行事的规律则不能实现其最终目的。

1.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自身需要。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要求施教者必须引导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完成自己的任务,实现自身的价值。它的发展趋势必将由片面强调语文知识、语文技能而忽略受教者的身心发展,转向既重视受教者的语文知识、语文技能,又重视受教者的语文立德、语文审美而塑造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语文(语言、文章、文学)是人性的最高表现,唯有人类才有语文(语言、文章、文学),才懂得语文(语言、文章、文学);语文(语言、文章、文学)是人类活动中最足以表现人性特点的,是打开人类心灵深处奥秘的钥匙,它直接影响人类的文化心理。因此,在语文教育中,施教者只有真正从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既传授知识、又训练技能、还开发智力,既净化思想、又陶冶情操、还涵养德性,既树立审美意识、又领略审美因素、还提升审美能力,才能实现语文教育的目的和语文教育的价值,以期有效进入“人的发展和完整性建构”的全新境域。语文教育就是施教者引导受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求真”以养成探索品质、“向善”以觉醒道德意识、“崇美”以建构自由心灵,从而防止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的失衡和异化,这是世界语文教育改革的共同课题,也是整个世界未来语文教育的发展趋势。未来世界语文教育的指向,既不是平面、静态的语言文字形式及其知识体系(那是语言学研究的任务),也不是语言文字所载荷的包罗万象的内容知识(那是各有关学科研究的对象),而应是动态的言语行为,即根据不同的交际动机和交际环境,实现对言语形式和思想内容的统一。如果我们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一厢情愿地引导受教者去搞“对立”,都是违背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的,必将距离语文教育的宗旨越来越远。

2.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本义彰显。关于语文教育本义的理解,至今还莫衷一是,稍微懂点语文教育学的人都会知道,语文教育应该属于言语教育,而不仅仅属于语言教育。在语言学界,早已将“语言”与“言语”这两个内涵相关而又不相同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区分。可是在语文教育界却长期未作分析,以致不能准确明了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义。“口头为语、书面为文”[8],即口头语与书面语,从广义上看都可称之为“语言”。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人们口头说的和书面写的都是言语,而非静态的语言。时至今日,提高受教者“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9]的水平仍然成为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这里“理解和运用”的对象,都是指具体的言语,而不是指抽象的语言;读、写、听、说能力是指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言语活动能力,而不是指总体地抽象地认识语言、理解语言、分析语言的能力。因此,我们施教者要明确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学科就是通过具体的言语材料、言语活动来培养受教者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言语能力的学科,而不同于大学中文系要求受教者从总体上把握与认识祖国语文,并具备从理性上分析与理解祖国语文能力的学科。这就要求施教者在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引导受教者“求真”、“向善”、“崇美”时不仅要进行理性分析,更要重视整体感悟。从语文教育应体现的基本特点看,必须突出受教者学习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的实践性,因而施教者一定要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办事,并以文本即课文(文章作品、文学作品)为中介,引导受教者自主参与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的开放而又丰富的实践活动,主要有语文课堂上的读、写、听、说等的实践活动和语文课堂内的其他实践活动以及语文课堂外的各种实践活动。

3.语文教育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是语文学科的本位回归。对于语文教育本位的探究,历来聚讼纷纭,目前尚有“以教师为本位”、“以学生为本位”、“以课文为本位”、“以生活为本位”之说。定位于“以教师为本位”,已不多见。定位于或“以学生为本位”或“以课文为本位”或“以生活为本位”的争论却是常见的。从语文教育的“本色”看,应侧重于“以课文为本位”。就其内容而言,语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施教者培养受教者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能力。就其形式而言,语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施教者引导受教者通过文本即课文(文章作品、文学作品)的解读来实现的。语文教育的发展确实很快,但是有一点基本不变,这就是选编“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好”、“适合教学”的文本作为课文,让受教者在施教者的指导下把解读文本即课文作为基本的学习形式。这就告诉我们,语文教育应该要“以课文为本位”。“以课文为本位”的语文教育本位观强调基础性(“求真”)、人文性(“向善”)和审美性(“崇美”)的同构浑成。语文教育只有在对“以课文为本位”的解读中凸显“以学生为本位”和“以生活为本位”,才是科学而又辩证的。语文教育如果脱离“以课文为本位”而去强化“以学生为本位”或“以生活为本位”,就很可能断源求水、折本求花,就很容易使语文教育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尴尬境地。所以,施教者应该依照逻辑行事的规律,引导受教者通过与文本即课文作者的对话,去充实自己和完善自己。可是我国现实的语文教育由于受“语文新课标”的“三维目标”的影响,未能从全局上把握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的文章教育与语言教育、文学教育三者并驾齐驱、和谐发展的战略,因而没有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位,从而导致受教者不能生动、形象、活泼、主动地学习语文(语言、文章、文学),这样就大大减损了语文教育的效果,致使语文教育依然存在着严重的“少”、“慢”、“差”、“费”的现象。

笔者从以上三个方面分别对美学视野下的语文教育规律进行了论述,表明社会发展对“真善美融合”的语文教育的基础作用、个性塑造对“真善美融合”的语文教育的目标要求、逻辑行事对“真善美融合”的语文教育的指导意义。这些许多有益的探索,虽然产生了一些争鸣,但是研究并未达到应有的广度和深度,有些问题的认识甚至还比较模糊。因此,作为语文教育学学者,完全有责任有义务对语文教育规律进行研究,并不断去丰富、去发展、去填补更为广阔的空间和余地,从而使人们在思考语文教育问题和作出语文教育决策时,能够更加理智,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少盲目性。

[1] 曾祥芹.“一语双文”时代渐行渐近[J].语文建设,2009,(11).

[2] 杨道麟.试论语文教育中国化的方向[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9,(1).

[3] [9]中国教育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Z].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2.

[4] 曹明海.让语文点亮生命[J].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7,(9).

[5] 杨道麟.语文教育应当追求审美境界[J].文学教育,2005,(8).

[6] 杨道麟.语文教育应探求真善美融合的新理念[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7,(6).

[7] 蔡元培.新教育与旧教育的歧点[A].高平权.蔡元培教育论著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55.

[8]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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