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青岛市人社局出台一系列政策促推“小病进社区”,取得实效,达到了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
一是积极推进社区门诊统筹,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先后将参保成年居民、职工纳入后,又启动了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社区由40个增至275个(含校医院)。全市已有14.11万名职工、2.57万居民和14万大学生签定了门诊统筹协议,截止去年底,门诊统筹就医76.23万人次,与上年同期比较,就诊人次、医疗费总额及统筹支付等均增3倍以上。
二是将原来只限在医院开设的家庭病床和老年医疗护理,逐步纳入定点社区管理。承接业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增至39家,结算标准也由每人日45元提到60元。去年共办家庭病床9395人次,老年医疗护理1547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倍。
三是定点社区门诊大病施行即时结算,减轻了患者负担,使选择社区就医的大病患者稳步增长。去年,全市七区定点在社区的门诊大病患者已近5万人,占门诊大病总人数的44.3%,累计结算65.78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统筹支付1.72亿元,支付比例70.36%。
(青岛市医保管理中心)
去年年底,湖北省竹山县对城镇医保基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十堰市城区6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占县医保基金支出的50.1%。为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竹山县医保管理中心派专人常驻市城区,负责城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并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
监管工作主要有:稽查医疗机构是否把好住院病人入院关;稽核住院期间检查、治疗是否遵循安全、经济、有效原则;加强对轻病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的管理力度;稽核出院结算情况。
通过监管服务一个月来,现场解答政策100余人次,稽核出4例住院病人,不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纠正不合理收费20余起,挽回基金不应有的流失6余万元。
(李富君)
徐州市人保局、监察局、卫生局、药监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七家单位近日联合下发《通告》,对于各类骗保行为,都将依法进行更加严肃的处理。
对经查实骗取医保基金的单位,将责令其退还被骗基金,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属定点单位的,分别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对骗保的参保人,将责令其退还被骗基金,暂停其用卡一年,改用现金结算,并在媒体曝光。同时建议所在单位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对骗取或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将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暂缓三年晋升职称,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定点单位屡次发生骗保的,将取消所在科室直至单位的定点资格。
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对骗保者给予纪律处分或提出监察建议。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对为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赵 韡)
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障局在2011年,致力于维护特殊群体利益,扎实推进医保惠民工作。
一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13万元,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启动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开展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统筹工作,有效减轻了参保职工的负担。提高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月领取为486元,增幅22%;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标准,顺产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难产的2500元。二是多项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工伤保险盟级统筹,增强了基金的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完成国有集体企业符合条件的60名老工伤纳入工作,与3家现存老工伤企业签订趸缴保险费协议书,一次性趸交保费;年内有74家事业单位2040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截止去年底,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4440人、8042人和9720人,同比增加5322人、1672人、1360人。
(韩 敏)
“我和爱人常年在济南工作,父亲的病情需在省城大医院接受治疗,能不能享受异地参保实时结算政策?”
针对要陪父亲去济南就医的李先生的疑问,莱芜市医保处人员为其作了详细介绍,从去年11月份起,像李大爷这样的莱芜市参保人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即可转省城定点医院就医,并可享受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服务。
据介绍,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要由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上)提出并经参保人单位同意,报市医保处审批备案。参保人持《转诊转院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就医办理联网登记,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个人缴纳自负部分,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市医保处直接结算。目前已有88人实行了联网结算,达82.47万元。
(闫道举)
从今年起,郑州市上街区生育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参保范围将扩大至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企业及驻区内单位,惠及人群新增5000余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0.5%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参保职工除享受符合政策的医疗待遇外,还有生育津贴补助。津贴标准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此次政策调整保障了职工生育和实施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
(马晓雁)
前不久,宁夏自治区社保局组成三个考核组对全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学习、宣传、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学习贯彻好《社会保险法》和各项政策法规,让其家喻户晓。要在扩大工作外延的前提下,努力在提高工作内涵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群众。进一步规范加强信息、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为经办和管理工作上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要对以往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吃透上情,了解下情,认真谋划,早作部署,努力推动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景夫)
为城中村居民参保、就医构建“百米服务圈”,实现居民医保“政策就近获取、参保就近办理、待遇就近享受”,极大方便了濮阳市城区三万余名城中村居民。首批在市城区确定了二十余家村卫生室医保定点,为城中村居民不出村就可以在村诊所享受到参保登记、政策咨询、门诊就医等一站式服务。
这是濮阳市自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多项新政措施之一。除此而外,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普惠全市参保居民;新生儿可随时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门诊大病新增加三个病种,实行专职医师管理;
门诊大病新增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等三个病种;实行专职医师管理制度;未成年人意外身亡,医保一次性补偿3万元。
(谢大为 雷 蕾)
日前,威海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对工伤职工补助和待遇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不仅在审理工伤待遇案件有章可循,更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凡参保的工伤职工,于2011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在上半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工伤职工确定停工留薪期。未按规定办理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续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日,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提交《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未提供的,在申请时应一并提出伤残等级鉴定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因工负伤的,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以最高伤残等级为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侯力强 王 健)(本栏目责任编辑:韩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