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洪深
筹资不变,待遇如何调整
文/易洪深
易洪深 广东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
一向有人将筹资与待遇比作医疗保险基金的“进口”与“出口”,借以说明收支平衡的重要。一般而言,随工资征缴的医疗保险费率一经确定,轻易不能变动。当前我国在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人均GDP不高、分配占比不够合理,加上公共服务不足的情况也会对社会建设发生影响。因而在评价医疗保险系统运行状况时,“筹资不变”的前提设定,须在一些参数假定的条件下进行。
通常在筹资不变时,待遇也不宜改变,基金的平衡主要依靠政策措施中预先设定的弹性条件在低感范围内调节。
但是,前几年大部分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结存太多,形成了罕见的保障制度为钱多而“忧”的案例。并且,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引起“白马非马”的辩论,所谓“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的预留更触及制度设计的基点。统计表明,就算扣除这两个因素,结存基金还是相当多,对于一项以即期险为特征的基金,这样的结存不应该。消化这个问题的最容易的办法自然是调整待遇。
于是,筹资不变待遇变有了合理性。
在这种情况下的调整待遇,首先是变动“起付线”和“封顶线”,除了这两项最为直观外,也因在早期制定政策措施进行测算时,这两项在相当多的统筹地区中推演失准,适时补正是应该的。
其次是提高报销比例,特别是一些地区在注意避免增加管理难度的前提下,提高大额费用个案的报销比例,实行适度的“差别比例报销”,进一步体现“保险”的本意,提升制度的公平性,这种调整也是合理的。
还有将门诊的大额费用风险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也使“基金化解风险”的定义更为完整,这种调整也是合理的。
另外,在一些社区医疗条件初步具备的地区,探索与群体相联系的待遇办法,推动社区医疗发展,这种调整也是合理的。
筹资不变待遇变的合理举措还能列出一些,举措多了,就会遇到不合理与合理伴生的问题。
短时间内同时出台调整措施过多是不合理的。除了项目混杂,难以区别观察效果外,过去连续多年的过多结存,也反映了医疗保险运行系统中参数设置不足、数据之间勾稽关系不清、预测与结果之间差距大,会使系统的反应迟缓。信息系统投入虽然不少,但需求不清是系统开发的主要障碍。这种状况下,短时间内项目过多、过频的调整可能会出现不合理的结果。
近来,讲“免费医疗”的人少了,但是从一些地区的调整措施来看,“免费医疗”仍是一些人心中不散的情结。有这个问题的影响,至少在当前,即使有钱,这类措施也未必合理。
有的地区消化基金结存的力度大,但没有注意到依靠结存推行的某些措施,在常态下并无相应的基金支持,这些措施的测算应有专门的办法。有向来基金结存较多的地区,采取消化措施的第三年就出现赤字,这种案例反映的问题既简单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