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 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也给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加强,如何加强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己提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促使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和更加富有成效,是应该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南京地处发达地区,担负着在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客观上要求南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先行先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将结合南京的实际,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作一探讨。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应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在所有制结构调整过程中生长、发育和发展起来的,拥有较多的自主权,机制灵活,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私有经济中的消极因素是腐败的催化剂。目前,非公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产值上都已超过了国有、集体企业,并且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这个阶层中有相当部分是勤劳敬业的,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也有一部分素质并不那么好,有的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有的在暴富之后,并不满足于物质上富有,通过向“当权人物”行贿在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的同时,想借助“公仆”谋取政治地位;一些素质不高的大款中存在的封建迷信、生活奢侈、嫖娼赌博、包养情妇等丑恶现象,对一些党政干部产生了消极影响,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非公企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经济力量。非公企业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整个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形象和地位,事关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治领导,事关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加强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保证非公企业廉洁经营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非公企业的贯彻落实,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能够促进企业依法、廉洁经营,净化社会环境,推进全社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在非公企业的传播和扩大;能够有力地促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利益,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新时期南京非公经济组织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已经形成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企业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且积累了一系列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合理界定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南京非公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企业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企业党员进行思想、宗旨、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要履行好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同级党委和所属党支部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企业党员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并开展案件查工作;要负责对提升党内职务的本企业党员按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廉政鉴定;要维护企业的正当经营行为;支持企业和企业主依法经营、廉洁经营,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南京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区别对待方式确立工作主体,对发展较好、规模较大并成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委员会的企业,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成立基层纪检部门,专门从事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有党总支(党支部)建制的非公企业,可以采取区域联建、行业联建、挂靠组织等形式建立纪检部门;对党的组织不健全、工作没有开展的企业,可选派德才兼备的干部到企业帮助开展工作,培养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员队伍。
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体制是非公企业党组织深入开展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的重要保证。南京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党委(党组织)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在非公企业中,党组织统一领导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定期分析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在具体做法上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要科学地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可行性的目标,结合本企业的特点把目标和任务分解成各项具体内容,既要有总体工作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的任务和要求;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企业管理制度轨道,同步实施,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融为一体,而不能脱离经济工作单纯地去进行;三是要明确规定奖罚责任,使之具有约束性,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作用的同时,南京十分注重发挥非公企业纪检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对于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而言,纪检机关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协助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双重领导”体制,即“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种领导体制是在总结我党历史上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纪检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由纪律检查工作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南京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严格遵循党章的这一原则,即在非公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当然,由于非公企业产权结构、管理机制和运作方式上的原因,其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建立纪律检查机制时,南京应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非公企业主要是依靠公司的章程和企业规章制度来管理企业和员工(包括企业中的党员),因此在设立领导机构时可以将非公企业的纪委和监事会、管理员工的监督部(科)进行合署。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机构人员重叠、工作内容重复的现象,同时也可以使企业的党纪检查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结合,从而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也可减轻企业的负担。
二是为了能够保证非公企业的纪检机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或开展纪检工作过程中的作用,消除企业主对纪检机构和纪检工作的干扰,就需要在设置领导机制时充分考虑到组成人员的利益保护问题。苏宁电器集团党委拥有7000余名党员,在全国340个子公司中组建党总支7个、党支部87个,是全国党员人数最多、覆盖地域最广的非公企业党组织。2011年9月14日,中国共产党苏宁电器集团纪律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是迄今为止全国最大规模的民企纪委。目前,该集团总部设立了7个纪律监督小组,纪检监察干部达300余人。苏宁集团注重企业党的建设,集团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主要做法是:(1)构建教育防范机制,营造企业廉洁氛围。(2)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3)突出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4)强化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从非公企业建立纪委的苏宁集团的实践来看,这是一个富有意义的积极探索。
三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的纪检机制,应当坚持和贯彻有关“双重领导”方面的具体制度。(1)建立纪检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相适应的纪检“双重管理”制度。非公企业纪委的书记和副书记的调整和任免,应当经上级纪委批准,上级纪委有权对非公企业纪委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奖励,提出任免和调整意见,有权受理非公企业纪委组成人员因行使职权而遭受打击报复等问题的申诉、控告,以保护非公企业纪委干部的合法权益。(2)非公企业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为了使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纪检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仅仅明确了上级纪委对其的领导内容还不够,还应当建立起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尤其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应当经过上级纪委的批准,从而畅通非公有制纪委和上级纪委的联系渠道,使非公企业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时期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围绕“教育、守法、诚信、制度”四项内容,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创新反腐倡廉建设载体。
首先,应该采取多种形式促使非公企业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富有成效,建立起健全的教育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教育广大党员、企业职工和企业主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非公企业的特点,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大力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课教育、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多种形式,并形成制度。从对非公企业党员的调查来看,非公企业的党员包括企业中的主要领导,对党纪条规不够重视,很多党员对党纪政纪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有的党纪政纪观念淡薄,以至于犯了错误还不知道,受到了党纪处分还鸣冤叫屈。为此,要充分利用企业自办刊物和宣传橱窗等载体,向企业党员宣传党建工作知识和党纪党规知识,使广大企业党员、职工和企业主从思想上筑起防腐倡廉的牢固防线,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进而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实践证明,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加强不但有利于使一些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而且对于增加企业党员的凝聚力、创造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要注重对企业主奉公守法、廉洁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这是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教育方式上,可以采用上党课、作报告、办讲座、举办演讲等口头语言形式;可以编写材料、发表文章、出版刊物和报纸、编发板报专栏、举办问卷知识竞赛等书面文字形式;可以采用实物图片展览、电影电视录像制品、文艺节目、摄影、绘画等形象化方式。更重要的是,应该把上述几种方式融会贯通,交叉运用。在教育方法上,可以采用普遍性教育、重点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系统性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反面案例教育、“自教”和“他教”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其次,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约束机制。所谓监督就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根据既定的行为规范,对某一具体对象进行的了解、协助、指导、控制或督促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主要是指党内监督和党对其对象的监督。鉴于非公企业的特点,在其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约束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证非公企业党员认真遵守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党的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为此,一是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主体的组织机制。这种机制主要产生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内部制度化的组织体制,并通过企业的党组织、纪检组织自身的监督管理活动表现出来。二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制度。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两种主要形式。就党内监督而言,实质上是企业内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这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规范企业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主要的手段之一。三是建立健全有效落实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监督职能的相关机制。从实践来看,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即对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作风纪律的监督。在组织纪律方面,主要是监督所属党组织的建立,开展活动,发展党员,缴纳党费等情况。在政治纪律方面,主要是监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经济纪律方面,主要是监督党员是否违反党纪规定,有无侵犯企业和企业主利益,实施经济犯罪等情况。在群众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是监督党组织和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在作风纪律方面,监督企业党员是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同丑恶现象作斗争的现象,有无违反党纪进行参与赌博、卖淫嫖娼,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再次,理顺隶属关系,规范管理体系。针对目前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权限不明的状况,应进一步理顺隶属关系,规范管理体系,建立适应非公企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在组织管理模式上要形成单位管理、社区管理、代行管理、集中指导等4种形式的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管理网络。一是单位管理。在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纪检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社区管理。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商区、住宅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的纪检组织,负责该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代行管理。在劳动人事服务中心等人才代理机构成立党的纪检组织,对部分有人事档案挂靠关系,暂时未能纳入其它管理渠道的流动党员实施代行管理,对他们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四是集中指导。上级纪检机关应加强对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确保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又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非公企业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应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大省建设之中,与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贴近教育对象实际,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启发性和互动性,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接受教育的内在动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