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波
作者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渔港监督处 276800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我国的海上渔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带来的海损事故也不断地增多,因此渔业船舶海损事故处理中渔船检验鉴定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们的切身利益。
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在渔业生产中对安全生产相当的不重视,船员大多安全意识淡薄,很少有人愿意履行安全职责,部分船只不按规定在船上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在思想上没有安全意识,不按规范进行操作,造成了很多的人身伤亡事故。
部分船员存在缺乏航海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懂得港航法规等问题。此外,现在很多的非渔民参与到海洋渔业生产中,他们大多没有海上的资历,也没有在海上进行生活实践过,因而安全意识淡薄。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问题,现在很多的个体渔船加入到了海上作业中,这些“三无”船上的船员 大多是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因此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很多的船员违章蛮干,存在着侥幸心理,他们明知违反操作规程,但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置法律于不顾,经常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超载、私自搭客等现象频发。
很多船员不按规定或是规则履行自己职责,主要有:在航行中没有保持正规了望,没有按相关规定使用安全的航行速度,不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对碰撞危险未作出充分的估计等。
一些自然原因如暴雨、台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对渔船的安全影晌也是很大的。
修造船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非法建造渔船、购买报废渔船、未经船检部门许可随意改变船上建筑、船上机器部件存在安装缺陷、管理不当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重大的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有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参加”。渔船检验人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首先要有司法性,即在海损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要依据法规条例,从实际出发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根据具体的情况找出什么是事故的主因。所以渔船检验鉴定工作要有司法性不能有失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参检人员要对自己做出的检验鉴定结果负责任。
另外,渔船检验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很多渔船发生海损事故后,争议问题较多,如碰撞后两船损失程度大小和维修费用多少。由于渔船检验专业人员懂船体结构和轮机构造,对船体、轮机的损坏程度相当了解,所以他们的定损就比非专业人员定损准确。
我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因海上交通事故使船舶设施发生损害。船长,设施负责人应当申请中国当地或船舶第一到达港地的检验部门前往进行检验鉴定,并应将检验后的报告副本送交港监备案。若船舶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则船长,设施负责人必须申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鉴定,并将鉴定书副本送交港监备案。渔业船舶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也应该如此。因此渔船检验或鉴定人员在海损事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渔船检验或鉴定人员指的是在国家船舶检验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都是受部门或单位的指导,并指派进行相应的检验或鉴定工作。
在这里所说的行政法律责任也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了相应的行政法律义务,构成了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违反行政法规而构成行政违法,从而被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在渔船检验与鉴定的工作中也是一样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第38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该规定重点指出了在渔船海损事故中,渔船检验与鉴定工作的工作人员违法的话要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正常而言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失职、滥用职权、越权、违反程序的行为。另外,对于虽然合法但行政显失公平的不当行政行为也可以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此外,渔船检验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是以补救性责任措施为主,如主动承认错误、及时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进行行政赔、纠正不当的行为偿等等。还可以采取惩戒性责任措施,例如赔偿损失、通报批评、一定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总而言之,渔船检验人员在进行渔船海损事故检验鉴定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不徇私情,要积极迅速的查明事故的原因,合理而公正的判明责任,分清双方的损失,公平的进行评估从而给出正确的结论,从检人员必须要对所做的检验鉴定负法律责任。
[1]何日光;试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A];中国航海学会内河港航监督专业委员会99年度学术交流论文集[C];1999年
[2]姚杰;杜春政;文干;;关于修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增加有关从事捕鱼的船舶条款的意见[A];中国航海学会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论文集(1995—1997)[C];1995年
[3]朱贻声;梁永祥;蔡光耀;;2020年天津市船舶工业科学和技术发展研究[A];2020年中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研究(下)[C];2004年
[4]孙颖士;;论渔船船员风险和渔业保险[A];第十四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