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主任 党连文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松辽水利委员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突出民生水利理念,以构建流域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为目标,认真履行流域机构职责,不断探索与实践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水旱灾害防治的新途径、新措施,流域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流域水利科学发展。
以突出抓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防汛抗旱基础工作,编制了《松花江防御洪水方案》《尼尔基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调度方案》,编制完成了《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开展了全国洪水风险图(二期)试点工作和流域干旱区划及旱灾风险评估研究试点工作。认真履行松花江防总、辽河防汛抗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多次派工作组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7月下旬,察尔森水库以上流域连续降雨,水库水位迅速上涨,松辽委精确预报,提前预泄,及时错峰,水库拦蓄洪水1.45亿m3,削峰率达70.6%,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的同时,保证了洮儿河下游地区的防洪安全。2012年汛期,松辽流域遭受热带风暴“卡奴”和台风“达维”影响,局地遭受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松辽委积极会商,紧急应对,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辽宁等地指导地方防洪抢险工作。
着重发挥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对流域省区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导向作用,以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为依据,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了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成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及省区初步确认工作;印发了《松辽委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强化了协作分工,促进了意见的有效落实。大力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完成了项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编制了《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水资源供需分析报告》;积极开展了项目水资源论证准备工作,掌握了水资源论证项目的基本情况,确定了水资源论证审查约束性条件,为开展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做好了技术准备。稳步开展流域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了嫩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和东辽河水量分配初步成果。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的依据,依法审批了17项取水许可申请,审查了12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科学实施尼尔基、察尔森水库兴利调度,实现各方效益最优化。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流域第二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终期评估及验收工作。加强对流域用水情况的有效监控,全面启动了流域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完成了流域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的初步成果。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了重要排污口入河量监测和资料整编工作。强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了2011年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检查评估。水质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了嫩江流域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效提高了水质监测效率和精度。充分发挥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完成了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复核工作,组织各省区水利、环保部门召开了省界缓冲区水质达标考核会商会。
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持续加强。重点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强化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对15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7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了重点治理工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坚持民生水利理念,大力推动流域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江大河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了9座中型水库建设项目技术审核,3项防洪、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6项界河整治、国土防护工程可研报告审核以及3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复核工作。农村水利工作开创新局面,组建了农村水利处,确立了流域农村水利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直管工程建设管理,完成了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档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察尔森水库运行管理基本进入良性状态,工程管理、防洪调度、兴利调度和生产经营等工作扎实有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辽河三江口地区省界堤防工程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可研报告通过专家审查。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不断强化,组织开展了《松辽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松辽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修订工作。水利安全监督扎实有效,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任务。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指导流域内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城市的建设工作。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部分成果上报水利部。
流域规划体系不断健全,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已报国务院待批,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已通过部长办公会议审查,松辽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跨省区河流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水行政许可审批严格高效,批准了各类水行政许可60余项。流域管理水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成了《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松辽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考核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水政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成立了松辽委水政监察总队嫩江监察支队和黑龙江中游水文监察支队,完成了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水事纠纷调处能力逐步增强,完善了流域水事纠纷信息沟通机制,完成了省际边界和跨省区河流省际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开展了老虎山河界河段治理工程现场监督检查。
2013年,松辽委将按照水利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上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为指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扎实做好流域管理工作,全力推动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堤防工程建设、流域重点城市防洪能力建设和重要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防洪工程体系。科学调度流域洪水,重点做好白山、丰满、尼尔基、察尔森水库防洪调度。抓紧完成《松花江洪水调度方案》编制工作。加快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审核和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松花江防总和辽河防汛抗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流域防汛抗旱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是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着力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快完成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省区确认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继续推进流域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开展察尔森水库供水对象水权转换工作。继续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做好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流域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逐步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监测预警监督制度。实施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加快推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力。着力提升水质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嫩江流域省界缓冲区、浑江流域和拉林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继续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以创建优质工程评选活动为平台,促进农发水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针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应用技术及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水土流失防治的技术水平。继续加强湿地保护,逐步建立重要湿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水长效机制。
四是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流域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查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推动嫩江、第二松花江、松花江干流东西辽河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堤防,毕拉河口、文得根等大中型水库和胖头泡、月亮泡蓄滞洪区等流域防洪骨干工程建设。全力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高效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快尼尔基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强化河道管理,加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健全和完善流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完成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五是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进一步完善流域规划体系,配合做好松花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报批工作,加快推进松辽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诺敏河、拉林河等跨省界河流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制度,修订完善流域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流域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流域省区际边界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调处水事纠纷。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水法规宣传教育。
六是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抓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着力建设充满活力、文明和谐的流域机构。
站在新起点上,松辽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流域管理工作,奋力推动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